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20967812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44.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

《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号第8辑17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Word下载.docx

今年“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由于我国幼教机构和中小学在校就餐人数快速增加,校园舌尖安全问题不能掉以轻心。

(3月17日新华网)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不断刺痛着国人的神经。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乎孩子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也给学校、社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合肥这一幼教机构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首次出现,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家。

在这之前,已有地沟油、明胶老酸奶、农夫山泉、问题馒头等一系列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事件。

究其原因,恐怕还是一个“利”字在作怪。

不少人有拜金主义思想,一些商人更是想尽办法牟取暴利,置良心于不顾,害人害己。

  除此,监管的漏洞和盲区,也是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

由于学校食品都是统一购入,环节较多,由此带来很多问题。

例如,食材购入是否严格甄选、招标采购,校方与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否对接到位,校园餐饮机构是否卫生有保障,食品加工是否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是否到位等,这些环节一旦出现疏松和漏洞,相应的监管手段又不能及时跟上,就很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件。

另外,对于事件责任人和机构处罚力度不够,执法缺乏威慑力,也助长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健康,必须管得严而又严。

如何守住校园食品安全,是一件重要之事。

这首先需要从制度源头发力,加强制度威慑力,实现招投标、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事后问责等环节的无缝对接。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把关口前移,将监管放在前面。

学校在引入校园餐饮机构时,要严格把关,选出有信誉、有能力者入驻校园,切实从源头做好防范工作。

食品监管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大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做好专项抽检,尽可能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深入、不留死角。

对于不合格者,要及时查处曝光,进行处罚问责,以切实守护好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2017-03-1914:

37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7-03-1914:

37:

21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

责任编辑:

网评中心  作者:

舒圣祥

  3月21日是世界睡眠日,今年的主题是“健康睡眠,远离慢病”。

中国睡眠研究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4.6%的居民在睡觉这件事上“不及格”,94.1%的居民睡眠与良好水平存在差距。

  我们处在一个繁忙的世界,高压力、快节奏的现代生活,让很多人都有“时间不够用”的焦虑感。

由于工作的关系或学习的压力,“向夜晚要时间”成为很多人的习惯。

只有睡眠好,才能有高质量的生活,才能让自己健康长寿。

  研究表明,充足的睡眠、均衡的饮食和适当的运动是健康生活的三个鼎足。

长期睡眠不足,就像对身体欠下了债。

最直接的感受是:

你的记忆力会变差,你的创造力会降低,你的警觉力会削弱,你的免疫功能会失调,你会变得非常容易冲动,你的整体判断当然也会下降。

加班到深夜,或者学习到深夜,看上去争取到了更多的时间,却极大地牺牲了看得见的效率。

如果每天少睡1个或半个小时,长期累积下来的“睡债”会严重危害健康。

不仅是青少年的生长发育,成年人的高血压、心脏病、中风、糖尿病以及抑郁症等一系列疾病,也都与睡眠不足有关。

睡眠不足的人的衰老速度,是正常人2.5—3倍。

  睡眠不足不仅会危害个人健康,对社会也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美国的数据显示,每年平均有10万起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与疲倦打瞌睡有关;

而在我国,因疲劳驾驶造成的特大交通事故要占40%到80%,连续17个小时不睡觉再驾车,肇事风险“等同于醉酒驾车”。

  其中,有两个群体的睡眠问题尤为值得关注。

一是中小学生。

在深圳,约有51.77%的小学生睡眠不足,而睡眠不足的中学生竟高达95.71%。

这一组数据非常可怕,正在长身体的他们,却得不到充足睡眠,危害甚大。

二是创业群体。

在入睡时间、睡眠时长等各项具体睡眠指标上,创业者表现均低于普通公众,普遍存在“睡得晚”、“睡得不规律”和“睡得少”等问题。

  睡眠亮红灯,需要我们有改变的意识,更合理地安排时间,养成按时睡觉的习惯。

很多人喜欢在睡觉前玩手机,刷微博、聊微信,或者用平板电脑看视频追剧,虽然很惬意,对睡眠和健康的影响却很大。

如果是耳鼻喉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睡眠问题,则应及时就医治疗。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保持健康睡眠,还需要学会排除学习工作中的负面情绪。

学习工作压力太大,可以尝试通过运动来减压,每天坚持运动有助于获得良好的睡眠。

此外,当然还要注意饮食习惯,晚餐不要吃得太饱或者空腹睡觉,睡前避免喝含咖啡因的饮料,创造一个良好的睡眠环境,采取一个舒服的睡姿等等。

  需要强调的是,睡眠不足不仅是个体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比如中小学生睡眠不足,显然与课业负担较重有关。

虽然教育部门一直在要求减负,但实际的减负效果并不明显,每天需要完成的课后作业仍然很多,这个问题能解决吗?

再比如很多企业的加班文化,在劳动法的层面可能是不合法的,但在微观经济的层面又近乎一种常态,这种矛盾又该如何化解?

  世界睡眠日,关注健康睡眠,旨在引起个人与社会的共同行动,别让“睡个好觉”成为一种奢侈。

愿更多的人,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

(舒圣祥)

  3.红包雨的慰问更应成为弱者尊重

  2017-03-1915:

11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7-03-1915:

11:

02来源:

堂吉伟德

  小区保安劝阻车停在人行道上的业主,却遭无端暴打。

在东西湖区银湖翡翠小区发生的这一幕,引发了其他业主的愤怒,纷纷在微信群内声讨此人,并向受伤的保安师傅发红师傅发红包表示慰问。

这不仅令当事保安范师傅既愤懑又感动,同时也是围观者内心真实的写照。

  保安被打,环卫工被打,清洁工被打,快递员被打,这样的场景并不鲜见。

很大层面在于,他们的行为影响了一些人的“自由度”。

比如环卫工在清扫过程中,不仅仅是将地扫干净,看到他人乱扔垃圾,不尊重他们的劳动果实,基本都会上前劝几句。

然而,遇到蛮横不讲理的人,如此做可能会招致谩骂甚至拳脚。

再比如,云南省高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长兼副庭长黎某,因被拒绝进入昆明阳光果香小区停车而暴打小保安,即便期间保安曾跪地磕头求饶,但依然被拖行并殴打。

对此,有人倡导对打人者给予严惩,以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不过,从既有的法律来说,让其付出相应的代价即可。

更何况,法律所面临的,是一个普遍化的歧视倾向。

若不能改变对底层和弱势者的歧视,从内心尊重他们并配合他们的履职,那么基于身份优越感的暴力行为,就始终难以得到遏制。

  那么,打人者一定就是很强势之人吗,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绝大多数实施暴力者,都是跟环卫工、保安、快递员身份差不多的人,要么是普通的市民,要么是平常的业主,要么是商店的从业者。

他们自身也没有优越的身份,平过是自认为缴纳了清洁费、物业费,自以为可为所欲为,不受节制。

有此前例,必成效应,群体效仿之下,暴力事件就会层出无穷。

  曾有报道说,四川省达州一小女孩因携手与一老太涉水过马路,不幸被水流冲到,小女孩阴阳两隔,老太被救。

随后痛失亲人的家长以逼跪、辱骂的方式要求该老太道歉。

这样的结果,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

孩子救人,本应获得最好的礼赞,结果剧情却向此等方式发展,让见义勇为的光辉形象蒙尘。

  无信任则无安全,无安全则无尊重。

校园暴力中,大学生打小学生,或者小学生之间的互殴,无不是弱弱相欺的表现。

某种意义讲,这种问题有多泛滥,那么社会风气所形成的导向就有多严重。

要真正保持对弱者的尊重,对权利的保护,就必须基于对规则、道德、法律的敬畏。

法纪不彰、德化失灵,就会滋生一些社会问题。

重构群体的信任与尊重,避免形成互伤的社会,除了个体要有推己及人的基本情怀,还有求法治与德治发挥兜底功能。

如何把红包雨转化成一种职业尊重,一种权利敬畏,亟待群体性思考。

29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

朱永华

  一夜之间,静安区新闸路某弄的小区就处于了舆论漩涡的中心。

在这里,即使是工作日白天,如今也徘徊着许多年轻人。

他们紧盯着小区内某栋楼的大门,观察着里面的风吹草动。

而社区的保安和居民,则紧盯着他们。

如今,小区的居民,处于矛盾的状态。

一方面,他们对着主动搭讪者三缄其口,不愿多说;

另一方面,他们又时不时忍不住,主动冲出来和“观望”的年轻人理论。

  这个小区之所以连日来“风声鹤唳”,就是因为居住户中有一位叫做“大头”的捕猫者,将捕猫杀猫作为谋生方式,由此招来上百位爱猫人士的上门围堵。

当爱猫人士在朋友圈中对“大头”的行为极力谴责并“编造”一些不实经历对其进行“攻击”的同时,小区很多住户却对“大头”给予了同情和维护,并与部分到“大头”家里进行打砸的爱猫人士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甚至引来了警方的介入。

  尽管“大头”表示自己的行为并不“犯法”,相关法律界人士也明确表示现行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捕猫、杀猫,但平心而论,无论从饮食卫生安全的角度还是出于对猫狗这种“灵性动物”生命的尊重,笔者都反对随意滥捕滥杀。

但同时,包括爱猫人士在内,我们更应当恪守法律准则,对“大头”的行为无论持反对态度还是出于道德谴责都应当保持应有的理性。

虽然“大头”捕猫杀猫本身并不违法,但在捕杀无主猫的同时,如果“错杀”了居民家庭正常饲养的宠物猫,则就是明显违法了。

尤其是“大头”贩卖猫肉的行为,并没有经过卫生检疫部门的正常检验,给食用者带来的健康隐患,同样也属于违法之列。

然而,笔者在强调“大头”的某些行为可能存在违法嫌疑时,对于爱猫人士的上门围堵甚至入室打砸的行为,同样不仅违法甚至可能涉嫌犯罪。

  但在当地警方没有给出结论之前,我们不妨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待这件事情。

从周围邻居对“大头”的极力维护中就可以看出,“大头”不仅给四邻印象很好,且还是公认的孝子,捕猫杀猫也是出于生计的迫不得已,在与媒体记者的对话中,大头更坦言除80%来自生活压力之外,更有20%的是“心灰意冷”。

因为有过“犯罪前科”,在应聘的很多工作中,尽管表现突出,但却总是干不长,用人单位一发现他的这些资料,立马将他扫地出门,为了养家迫不得已才干起了这种杀猫营生,实际上他每天也只能捕杀到几只猫,并不像爱猫人士传言的那样一天捕杀上百只。

这就不难看出,尽管杀猫也不是他的谋生所愿,且收入十分有限,但因为存在“前科”的处处受阻,才使得他在“心灰意冷”之际,把谋生的“屠刀”挥向了“喵星人”。

  猫咪温顺灵巧,深的很多人士的喜爱,更因为其在给主人带来心情愉悦的同时,又能帮助主人消灭鼠患。

笔者相信每一位爱猫爱狗人士,既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更源于心地善良。

但是,我们在对动物释放爱心甚至不惜用违法方式为它们争取权利和尊重时,更应当关注社会上一些因生活所迫,尤其是像“大头”这样已经为犯罪付出代价的群体,我们不能一边尊重动物权利一边歧视身边有过“前科”的人。

不难想象,如果“大头”在以往的应聘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或是周围的人没有对其投去异样的眼光,给他们一个和正常人一样公平的就业空间与竞争机会,他们还可能会去捕猫杀猫吗?

  爱猫诚可贵,助人价更高,多给社会弱势群体释放一些爱心,多一些帮助,多给有过“前科”教训又希望用劳动汗水挣钱养家的人一些关怀、帮助和尊重,让他们有平等的劳动权利,这不但是在保护可爱的猫咪,更是对社会的责任担当和爱心的最温暖释放。

(朱永华)

  责任编辑:

鱼 予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昨天发布《2016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对此解读时表示,审计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在重大政策、“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落实中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其中,10个省的部分市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有2.3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

(北京青年报3月18日)

  2016年6月底,国家审计署在介绍扶贫资金审计情况时透露,审计机关抽查全国40个县的50.13亿元扶贫资金中,至3月底至少有8.43亿元闲置超过1年,最长的超过15年;

17个县的29个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或未达预期效果,形成损失浪费2706.11万元。

而日前这份数据显示,还有7个省的9个县(市、旗)在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

虽然有所改观,但仍不能盲目乐观。

这着实让人禁不住倒吸一口气,扶贫资金闲置难道就“无解”?

  扶贫资金原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

然而,一边是扶贫攻坚任务急、担子重,另一边是扶贫资金躺在账户上睡大觉,或是被挪作他用甚至成了“镜花水月”。

我们不禁心生疑虑,扶贫资金已经是季度审计、及时通报,缘何“沉睡”的顽疾不能医治?

是钱“用不完”还是根本没地儿用?

抑或是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监督路径“堵塞”?

又或是对扶贫资金的闲置没有使“重拳”,才让资金闲置成了常态?

  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冲刺阶段,任务艰巨,时不我待。

而扶贫资金合理使用,不仅考验着公共部门的责任心,更考验相关领导干部为民服务的心。

正所谓,权有多大,责有多大。

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于扶贫开发的投入明显增加。

各级财政专项投入也明显增加,增幅很大。

与此同时,资金如何合理使用,如何把每分钱用在刀刃上,如何实现扶贫资金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如何强化领导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让凡是有利于整合各类资金用于扶贫、有利于扶贫项目稳步实施、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坚决贯彻,也需要认真思考、扎实落实。

  其实,对于扶贫资金闲置和使用“碎片化”,国务院早就印发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要求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使用,以盘活“沉睡”资金。

客观来讲,单靠审计远远不够,还需依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检查、监督制度。

尤其是管理部门,应当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对扶贫资金不能按时到位、配套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投向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纠正。

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加强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最为关键一点,得提高扶贫资金闲置违规成本。

  目前正在进行的为期3个月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无疑值得期待。

希望这次检查能真正“起底”扶贫资金闲置诟病,让“板子”落下打响、打痛,让扶贫资金闲置不再有。

(鱼 予)

  2017-03-1909:

44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

刘昌松律师

  法典化的民法被喻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真正的人权宣言,也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

因此,作为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得到通过,迎来一片喝彩声是必然的。

但是,《民法总则》的个别条款也引起了巨大争议,尤其是《民法总则草案》中原本没有,基于一些人大代表“保护英雄烈士”的建议而连夜增加的第185条,即“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在公众中尤其是法律界,遭到了严重的质疑。

  笔者对这些质疑声进行梳理后发现,有些质疑没有道理,有些似是而非,但有些声音值得重视。

  第一种质疑认为,第185条规定意味着,对一切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都不得有任何质疑,否则即会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请问,原为重庆“警察王”的王立军获得过全国警察的最高荣誉“一级英模”等称号,他算不算立法所称的“英雄”,对他的名誉、荣誉能否提出质疑?

  笔者认为,这种质疑站不住脚的原因应出在对“英雄烈士”一词的误解上。

因为第185条中“英雄烈士”是一个词,英雄和烈士之间没有顿号,强调的是已故的“烈士”,“英雄”不过是“烈士”前的修饰语。

烈士都是英雄,而英雄未必都是烈士,因为还有活着的英雄。

第185条显然不适用于活着的“英雄”。

  从法条使用“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而没有使用“英雄烈士等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语境,也能看出立法是针对已故的特定英雄即“烈士”。

因为已故者已不是权利主体,不享有人格权,不能再称“他的什么什么权”,但死者的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继续存在,且法律确有保护的必要,保护的目的主要是基于对死者近亲属的人格的影响和公序良俗的考虑。

  第二种质疑认为,第185条中的“英雄烈士”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内涵和外延难以把握,例如古代有没有“英烈”?

国民党军队在抗日中英勇牺牲的将领算不算“英烈”?

  乍一看,这种质疑似乎很有道理,“英雄烈士”到底是一个含义模糊的生活概念还是一个内涵清晰的法律概念,的确很重要。

但仔细研究发现,这些也还不成问题。

根据过去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和新版《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的概念其实很特定,只指“那些在过去革命斗争中和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为人民利益而壮烈牺牲,被新中国政府或军队评定为烈士并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或《烈士证书》予以确认的人员”。

可见,“烈士”一词也能算概念明确的法律术语,范围确定,古代英烈和民国英烈不在此列。

  第三种质疑认为,第185条仅仅强调了作为英雄烈士的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而没有强调对一般自然人的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违背了民法上人格平等原则;

再者,侵害死者人格利益造成损害,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就具备了承担民事责任的要件,再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要件纯属多余。

  这种质疑有严格的民法法理依据和现行司法实践依据,十分值得肯定。

  从法理上讲,民法的基本原则指导和制约着民法的具体规则。

《民法总则》第4至9条规定了六大民法基本原则。

其中第4条规定: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可见,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不仅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还是民法的首要原则,是一切民法规则的前提和基础。

那么,第8章“民事责任”规定侵犯死者人格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时,就应当体现第4条“平等原则”的要求,规定“所有死者的人格利益都受法律保护”,而不能只是侵犯“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才承担责任。

就是说,第185条规定确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之嫌。

  从司法实践上讲,平等保护死者人格利益已经形成了司法传统。

2001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侵害死者(当然包括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以及遗体和遗骨等人格利益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死者的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里确立的平等保护死者人格利益原则,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且已适用16年,效果不错,形成了我国的司法传统,值得肯定。

遗憾的是,民法总则没有将成熟的司法解释上升为一般立法,反而只规定侵害英烈人格利益才担责,让人产生侵犯一般死者的人格利益无须担责的错误认识。

这当然是不小的立法瑕疵。

  其实,英烈的人格利益应当保护是毋庸质疑的,但这种保护放在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一般保护立法中已足够。

若真说有必要特别规定,像雷锋这种没有近亲属的英烈,其人格利益遭受侵害,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规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即可,而不应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1997年刑法典草案的前两审稿一直没有规定嫖宿幼女罪,但三审时刑法草案突然出现该罪,且匆匆表决通过。

该罪因对幼女污名化为卖淫幼女且弱化了对强奸幼女的惩处力度等而广受诟病,于一片声讨中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才被废止。

现在民法典开篇立法,《民法总则》前三审稿一直没有第185条特别保护英烈人格利益的内容,四审稿突然出现该条规定,也匆匆表决通过了。

未经法学界充分研究而仓促出台的法条,立法质量尚有待评估。

  《民法总则》第185条的立法瑕疵何时才能得到纠正,根据废止嫖幼罪的经历,恐怕也不会轻松简单。

(刘昌松)

  2017-03-2009:

19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

  3月15日,人社部召开会议,要求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表示,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后备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

近年,技能人才缺口巨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屡提“工匠精神”,人社部专门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

未来几年,技能人才迎来利好,当属无疑。

(3月19日《人民日报》)

  欲求“工匠精神“,先得有一批名副其实的工匠。

不过,人才相对过剩的态势下,工匠则极其稀有。

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长期短板化,让整个蓝领阶层数量偏少、结构不优,难以适应制造产业发展的需要。

全国高级技工缺口近1000万,退求其次数量更为庞大。

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发达国家技工队伍的合理比例分别为35%、50%、15%。

发达国家高级技工占技工比例为20%—40%,而我国还不到4%,缺口上千万人。

  工匠精神缺失,制造大国就无法成为制造强国,甚至倒在“一支圆珠笔芯”上。

你造芯来我造笔,你造核来我造壳,你当老板我打工,你赚钱来我加工,则是中国制造业真实的现状。

代加工生产手机的厂商不计其数,不过数千元一部的手机,加工厂的利润其极微薄,为了维持运转和生产,即便赚几毛到几元钱,也有厂商不敢丝毫懈怠。

  我国每年生产几十亿支圆珠笔,但笔尖珠芯近90%来自进口,墨水80%进口或用进口设备制造。

缺乏核心技术,产量巨大、价低、利润薄,这便是被人称之的“圆珠笔现象”,也是国内制造业的真实处境——大而不强,低附加值,替人作嫁衣裳。

为什么日本马桶会被疯抢,何以连圆珠笔芯都造不出来,这个问题需要用“没有优质的技工人才”来回答。

  人才是最核心的资源要素和生产力。

近年来,人才的培养出现了严格的结构性失衡,一方面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屡创新高,“史上最难就业季”屡被突破;

另一方面,制造业所需要的高级技工严重短缺,比如据有关资料显示,在中国仅数控机床操作工的短缺量就高达60万人,有的企业为一些高级技工岗位开出年薪几十万的高价,就是招不到人,最后不得不聘请国外下岗的高级技工。

  不可否认,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歧视,是众多家长与学生,宁可挤普通高校这条独木桥,也不愿意选择读职校从事技工的原因。

然歧视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市场导向本身出现了问题。

如果整个国家对制造业都不重视,扶持制造业的所有政策都漂于空中,没有相对优越的经济待遇和政策红利,则无法产生极强的吸附力。

在此,有两个例子可以佐证,一是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润,可能还不及炒一两套房;

二是有新闻说,某地为了吸引人才而优待名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两年之后就可以成为副处级干部。

试想,若是技校生有此待遇,追求者岂能不趋之若鹜。

  发展职业教育,不能就事论事,而必须以重视制造业为前提和基础,让从业者拥有最强的动力源。

人都有驱利性,若是从来高级技工,不但拥有十分优厚的待遇,还拥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工匠成为受人尊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