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江苏省高考报名工作备忘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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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中学组织集体网上报名的填报工作

B.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否则,必须办理借考手续。

②往届生和社会人员

A.在规定的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必须办理借考手续。

B.报名时除须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外,还要求交验同等学力证明或学历证书。

③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考生

A.在规定的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B.报名时须持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2008、2009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

④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

A.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B.报名时须出具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特别说明:

A.凡是参加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可以从报名系统中直接获知以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成绩;

如成绩有误,须立即向报名点提出,并由报名地的县(市、区)招办逐级上报核实。

B.由于往届生、社会人员、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以及具有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的电子档案尚未建立,所以报名过程也是建档过程。

在报名期间,未取得过考籍号的考生,由市、县(市、区)招办分配考籍号,然后由考生本人直接上网填报高考报名信息,并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确认高考报名信息。

5.关于借考问题

应届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

关于借考,强调两点:

(1)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2)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6.关于报考科类和考生编号

(1)报考科类: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微调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9]2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共设置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四种,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2)考生编号

每个考生仍然是三个编号:

考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其编号的长度、规则、作用都与09年相同。

①考籍号:

已参加过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时取得、未参加过学业水平测试的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在高考报名时取得。

考生参加历年的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时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

由12位数字字符组成,其中年度号表示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年度。

②考生号:

考生在体检、参加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和体育艺术专业加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考生号一经生成,任何人不得更改(即使改变报考科类也不得更改)。

由14位数字字符组成。

③准考证号:

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高考时使用,考生在试卷及答题卡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

由13位数字字符组成。

7.关于考生诚信考试教育。

高考报名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办要组织考生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摘要)等有关规定,加大对考生诚信报考的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使诚信考试工作不流于形式,使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切实落到实处。

报名组织工作与往年不同的要点在于:

●报名时间。

●报考科类。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直接获知。

二、关于远程网上报名的组织实施

1.组织管理

为进一步加快高考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考生信息管理,从2010年起我省实行远程网上高考报名,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办、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高考网上报名的组织指导、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并负责系统代码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办负责所辖县(市、区)的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的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4)各中学负责组织、指导考生集中在中学网上报名,在网上监控本中学所属所有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强调两点:

①各市、县(市、区)招办加大高考报名的宣传工作,防止考生漏报。

②应届生集中报名。

2.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查

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在高考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然后上网报名;

人数比较多的报名点如来不及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也可在确认信息时同步进行。

所有往届生在报名开始前,先审查资格,然后才能上网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的过程,也是确认报名点的过程,考生将二代身份证交管理员,通过身份证读卡器核对相关信息,核对无误由管理员进行报名点确认的操作。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须认真查阅我省的有关高考政策,学习《招生百问》(报名部分)(省考试院网上可下载),认真阅读《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结合本人学习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该表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下载。

填写完成后,考生须认真校核信息采集表上所填信息是否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并确认无误。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即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在高考报名期间,如密码遗失,考生凭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向所在高考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

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得补报。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或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符合省规定的高校录取时填报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或选择参加相应必修科目考试,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凭密码可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止(11月4日24时)。

(5)信息确认

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

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管理员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高考报名信息确认为11月1日到7日,考虑到时间比较紧张、任务比较重,对管理的信息确认操作持续开放到11月9日的17:

00时关闭。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对信息确认的时间统筹予以安排。

特别提醒:

A.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

B.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

C.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D.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6)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信息的修改

高考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的报名信息的修改将采取分时段、分权限的办法,我们把考生信息分成7类,不同类别的信息修改权限和修改时效不同,分别由报名点、县、市招办及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但目前软件还不能全部实现,有的功能待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再完善。

考生信息修改权限一览表

信息类别

信息栏目

名称

权限及时限

考生

报名点

县(市、区)

招办

市招办

省教育考试院

一类

考生号

二类

文化统考成绩(含学测)

报省教育考试院主要领导批准后修改

专业成绩

(含校考)

诚信考试

信息

特殊类型

三类

考籍号

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开始前

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开始后负责审核并向省教育考试院递交申请

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体检信息

4月30日前

5月30日前

四类

报考科类

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前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前

选修科目组

体育专业

全省统考

体育专业考试开始前

艺术专业

艺术类专业考试开始前

高校校考

五类

政治面貌

考场编排前

选考外语

语种

毕业中学

考生类别

毕业类别

户口所在地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个人简历

有何特长

六类

奖惩情况

12月30日前

综合素质

评价

考生评语

七类

民族中学

体育单招

残疾单招

职教师资

三、关于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1、关于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

根据08高考方案的微调办法规定,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四类,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1)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

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

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

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选修和必修科目。

(3)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算起三年有效。

2、对各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的要求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即使参加高考,也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

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2)往届生和社会考生

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必须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其必修科目测试(含技术科目)等级要求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中“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的规定,往届生2010年参加高考报名时如选择的选测科目组与09年不同,重新选择选测科目组的,其09年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成绩不能转换成相应的必测科目等级,还必须取得有关的必测科目考试。

(3)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8年度、2009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进行学测必测科目等级转换时,只转换为相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

因此,报考文科类或理科类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兼报文、理科类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有关的选修科目考试。

(4)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

按照前述①②条办理。

考生如不符合相应报考类别对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或考生对已取得的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须参加2010年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在2010年高考报名的同时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

3.关于综合素质评价

其相关规定和要求,与2009年相同。

第三部分归纳起来,其要点有五个方面:

①往届生和社会考生报名时须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含信息技术)成绩,其等级要求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含信息技术)。

如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在报名时还必须报名参加相应必修科目的考试。

②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8、2009年度的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的,无论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或社会考生,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含信息技术)。

③考生参加08、09年高考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取得的等级成绩不能转换成相应的必测科目等级。

④纯艺术、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考试,且D级不得超过三门。

缺考科目将不能取得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也不得视为D级

⑤今年在高考报名时,报名系统将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时进行逻辑检验,凡是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符合相应报考科类最低要求的,系统将予以严控,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相关的必修科目;

如个别考生执意不再参加相应必修科目考试的,报名点管理员可以在考生先填报必修科目后再予以删除。

四、关于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工作

1.报名信息采集

今年我省在报名信息采集表中仍将继续实行预先填报考生的报考科类,在报名信息采集表中仍然保留了体育专业统考、艺术专业统考和艺术专业校考的信息采集内容。

各市、县(市、区)招办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统一生成考生号,并分别根据考生选择的项目给其打印带考生号的《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确保在11月20日前发到考生手中,并告知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和参加专业统考或专业校考时须携带该专业考试通知书。

2.关于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1)统考专业范围

今年全省只对音乐、美术专业实行专业统考,其它艺术类专业考试由相关招生院校组织校考。

A.报考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省统考。

B.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由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是否要求参加省统考并“双合格”按学校要求办理。

C.报考31+11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省组织的专业统考,并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即“双合格”。

(2)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前到考点院校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办法。

参加音乐、美术省统考的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缴费的时间分别为:

音乐:

2009年11月21-22日;

美术:

2009年11月28-29日;

具体考试时间为:

音乐类专业统考时间2009年12月6日笔试,7日起开始面试,美术类专业统考时间为2009年12月12日。

(3)考点设置

与09年相同。

3、关于体育类专业省统考

(1)考试内容

体育类专业考试仍实行省统一考试。

为了高校更好地选拔体育专业人才,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实行新的考试方案,考试内容、分值、评分标准等作了调整。

调整后考试内容设身体素质和专项考试两个部分,分值由原来的100分调整为15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占100分,专项考试占50分。

身体素质设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等四项必测考试内容;

专项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新增)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

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每年考试前一个月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体育类专业考试确认专业考试信息时间:

2010年4月10日,

体育类专业考试统一考试时间为:

2010年4月26日。

仍然按专项设置考点,具体在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前公布。

4、关于外省艺术院校(专业)在我省设点考试

(1)可以在我省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

根据教育部2009年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11所高校以外,其他外省普通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如需在我省设点考试,必须经我院审核批准,方可在我省设点考试;

普通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如与省统考的专业相同或相似的,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

(2)外省院校在我省校考的考点设置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关于加强对外省院校艺术类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2010年将调整专业校考考点设置,并在校考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公布的考点原则上只接受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11所高校以及经我院批准可在我省设点考试的外省普通本科院校的设点考试。

(3)特别说明

凡报考在我省设点考试院校相关专业的我省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相关招生院校的专业校考,不得在院校所在地或其他省(市、区)参加院校的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近期下发相关文件。

有关市招办要参与省外高校在相关市设点考试的管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5、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外省艺术院校(专业),其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

(1)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11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在其公布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2)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如院校需要组织专业校考,考生可在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也可在院校公布的其他省外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3)普通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高职(专科)院校与我省统考相同的艺术类专业只能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我省未组织统考的其他专业,须经我省审核同意后,考生原则上只能到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

有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要求,如教育部2010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建议:

体育、艺术类考生尽可能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如专业录取有把握的、或必测科目等级不符合文科类或理科类报考要求而又不再参加相应必测科目考试的不需兼报,除此而外的其他体育、艺术类考生如果兼报会增加其录取的机会,以减少后期因为体育、艺术专业考试不合格而修改报考科类的考生人数。

与往年不同的要点:

●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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