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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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洁净手术部用房分级(5)
4洁净手术部用房的技术指标(8)
5建筑(10)
5.1建筑环境(10)
5.2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10)
5.3建筑装饰(12)
6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14)
7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16)
7.1净化空调系统(16)
7.2气流组织(18)
7.3净化空调系统部件与材料(20)
8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23)
8.1医用气体(23)
8.2给水排水(25)
8.3配电(26)
9消防(28)
10施工验收(29)
10.1施工(29)
10.2工程验收(29)
10.3工程检验(30)
附录A医用气体装置验收要求(38)
本规范用词说明(40)
附:
条文说明(41)
1总则
1.0.1 为使医院洁净手术部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方面既符合卫生学的标准,又满足空气洁净技术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的洁净手术部(室)工程。
1.0.3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的法律、法规。
1.0.4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应注重空气净化处理这一关键,加强关键部位的保护措施。
在建筑上应以实用、经济为原则。
1.0.5 洁净手术部所用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试验证明,有有效期限的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所用设备和整机必须有专业生产合格证和铭牌;
属于新开发的产品、工艺,应有鉴定材料或试验证明材料。
1.0.6 医院洁净手术部的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术语
2.0.1 洁净度100级cleanlinessclass100
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大于350粒/m3(0.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粒/m3(3.5粒/L);
大于等于5μm的尘粒数为0。
2.0.2 洁净度1000级cleanlinessclass1000
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大于3500粒/m3(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0粒/m3(35粒/L);
大于等于5μm的尘粒数小于等于300粒/m3(0.3粒/L)。
2.0.3 洁净度10000级cleanlinessclass10000
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大于35000粒/m3(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00粒/m3(350粒/L);
大于等于5μm的尘粒数大于300粒/m3(0.3粒/L)到小于等于3000粒/m3(3粒/L)。
2.0.4 洁净度100000级cleanlinessclass100000
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大于350000粒/m3(350粒/L)到小于等于3500000粒/m3(3500粒/L);
大于等于5μm的尘粒数大于3000粒/m3(3粒/L)到小于等于30000粒/m3(30粒/L)。
2.0.5 洁净度300000级cleanlinessclass300000
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大于3500000粒/m3(3500粒/L)到小于等于10500000粒/m3(10500粒/L);
大于等于5μm的尘粒数大于30000粒/m3(30粒/L)到小于等于90000粒/m3(90粒/L)。
2.0.6 洁净手术部cleanoperatingdepartment
由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组成的自成体系的功能区域。
2.0.7 交竣状态洁净室(空态)as-builtcleanroom
已建成并准备运行的、具有净化空调的全部设施及功能,但室内没有设备和人员的洁净室。
2.0.8 待工状态洁净室(静态)at-restcleanroom
室内净化空调设施及功能齐备,如有工艺设备,工艺设备已安装并可运行,但无工作人员时的洁净室。
2.0.9 运行状态洁净室(动态)operationalcleanroom
正常运行、人员进行正常操作时的洁净室。
2.0.10 局部100级洁净区localcleanzonewithcleanlinessclass100
以单向流方式,在室内局部地区建立的洁净度级别为100级的区域。
2.0.11 级别上限upperclasslimit
级别含尘浓度的上限最大值。
2.0.12 浮游法细菌浓度airbornebacterialconcentration
简称浮游菌浓度。
在空气中随机采样,对采样培养基经过培养得出菌落数(CFU),代表空气中的浮游菌数,个/m3。
2.0.13 沉降法细菌浓度depositingbacterialconcentration
简称沉降菌浓度。
用直径90mm培养皿在空气中暴露30min,盖好培养皿后经过培养得出的菌落数(CFU),代表空气中可以沉降下来的细菌数,个/皿。
2.0.14 表面染菌密度densityofsurfacecontaminatedbacterial
用特定方法擦拭表面并按要求培养后得出的菌落数(CFU),代表该表面沾染的细菌数,个/cm2。
2.0.15 CFU(Colong-FormingUnits)
经培养所得菌簇形成单位的英文缩写。
2.0.16 自净时间clean-downcapability
在规定的换气次数条件下,洁净手术室从污染后(例如停机后或一台手术后)的低洁净度级别,恢复到固有静态高洁净度级别(例如开机后或另一台手术开始前要求的级别)的时间,min。
2.0.17 基本装备basicequipment
为洁净手术室配备的与手术室平面布置和建筑安装有关的基本设施,不包括专用的、移动的和临时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
2.0.18 竣工验收completedacceptance
建设方对经过施工方调试使净化空调基本参数达到合格后的洁净手术部的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查认可。
2.0.19 综合性能评定comprehensiveperformancejudgment
由第三方对已竣工验收的洁净手术部的等级指标和技术指标进行全面检测和评定。
2.0.20 手术区operatingzone
需要特别保护的手术台及其周围区域。
Ⅰ级手术室的手术区是指手术台两侧边至少各外推0.9m、两端至少各外推0.4m后(包括手术台)的区域;
Ⅱ级手术室的手术区是指手术台两侧边至少各外推0.6m、两端至少各外推0.4m后(包括手术台)的区域;
Ⅲ级手术室的手术区是指手术台四边至少各外推0.4m后(包括手术台)的区域。
Ⅳ级手术室不分手术区和周边区。
Ⅰ级眼科专用手术室手术区每边不小于1.2m。
2.0.21 周边区surroundingzone
洁净手术室内除去手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3 洁净手术部用房分级
3.0.1 洁净手术部用房分为四级,并以空气洁净度级别作为必要保障条件。
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度(沉降菌法浓度或浮游菌法浓度)和空气洁净度级别都必须符合划级标准。
3.0.2 洁净手术室的分级应符合表3.0.2-1的要求,洁净辅助用房的分级应符合表3.0.2-2的要求。
表3.0.2-1 洁净手术室分级
等级
手术室名称
手术切口类别
适用手术提示
Ⅰ
特别洁净手术室
关节置换手术、器官移植手术及脑外科、心脏外科和眼科等手术中的无菌手术
Ⅱ
标准洁净手术室
胸外科、整形外科、泌尿外科、肝胆胰外科、骨外科和普通外科中的一类切口无菌手术
Ⅲ
一般洁净手术室
普通外科(除去一类切口手术)、妇产科等手术
Ⅳ
准洁净手术室
肛肠外科及污染类等手术
表3.0.2-2 主要洁净辅助用房分级
用房名称
需要无菌操作的特殊实验室
体外循环灌注准备室
刷手间;
消毒准备室;
预麻室;
一次性物品、无菌敷料及器械与精密仪器的存放室;
护士站;
洁净走廊;
重症护理单元(ICU)
恢复(麻醉苏醒)室与更衣室(二更);
清洁走廊
3.0.3 洁净手术室的等级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0.3-1的要求,主要洁净辅助用房的等级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0.3-2的要求。
表3.0.3-1 洁净手术室的等级标准(空态或静态)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表面最大染菌密度(个/cm2)
空气洁净度级别
手术区
周边区
0.2个/30min·
φ90皿(5个/m3)
0.4个/30min·
φ90皿(10个/m3)
5
100级
1000级
0.75个/30min·
φ90皿(25个/m3)
1.5个/30min·
φ90皿(50个/m3)
10000级
2个/30min·
φ90皿(75个/m3)
4个/30min·
φ90皿(150个/m3)
100000级
5个/30min·
φ90皿(175个/m3)
300000级
注:
1.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
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2.Ⅰ级眼科专用手术室周边区按10000级要求。
表3.0.3-2 洁净辅助用房的等级标准(空态或静态)
局部:
其他区域0.4个/30min·
局部100级
其他区域1000级
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
3.0.4 根据需要与有关标准的规定,非洁净辅助用房应设置在洁净手术部的非洁净区。
3.0.5 当进行传染性疾病手术或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手术时,应遵循传染病管理办法,同时应建立负压洁净手术室,或采用正负压转换形式的洁净手术室。
4 洁净手术部用房的技术指标
4.0.1 洁净手术部的各类洁净用房除细菌浓度(沉降菌法浓度或浮游菌法浓度)和洁净度级别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要求外,主要技术指标还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4.0.2 洁净手术部各类洁净用房技术指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原则:
1相互连通的不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相对正压。
最大静压差不应大于30Pa,不应因压差而产生哨音。
2相互连通的相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应按要求或按保持由内向外的气流方向,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0的压差。
3为防止有害气体外溢,预麻醉室或有严重污染的房间对相通的相邻房间应保持负压。
4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
5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
6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含Ⅰ级洁净辅助用房局部100级区)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和洁净手术室换气次数,是保证要求的洁净度并在运行中不超过规定的自净时间,所必须满足的指标。
7眼科手术室的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比其他手术室宜降低1/3。
8与手术室直接连通房间的温湿度与手术室的要求相同。
9对技术指标的项目、数值、精度等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应按实际要求设计,但不应低于表4.0.1的标准。
10表4.0.1中未列出名称的房间可参照用途相近的房间确定其指标数值。
表4.0.1洁净手术部用房主要技术指标
名称
最小静压差(Pa)
换气次数
(次/h)
手术区手术台(或局部100级工作区)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m/s)
自净时间(min)
温度(℃)
相对湿度(%)
最小新风量
噪声dB(A)
最低照度(lx)
程度
对相邻低级别洁净室
(m3/h·
人)
特别洁净手术室、特殊实验室
++
+8
-
0.25~0.30
≤15
22~25
40~60
60
6
≤52
≥350
30~36
≤25
≤50
+
+5
18~22
≤30
35~60
4
12~15
≤40
体外循环灌注专用准备室
17~20
21~27
≤60
3
≥150
无菌敷料、器械、一次性物品室和精密仪器存放室
10~13
护士站
准备室(消毒处理)
30
≥200
预麻醉室
--
-8
30~60
≤55
刷手间
0~+
>0
≤65
洁净走廊
更衣室
8~10
恢复室
0~+5
1“0~+5”表示该范围内除“0”外任一数字均可。
2最小新风量还应符合7.1.6条的规定,产科手术室为全新风
5建筑
5.1建筑环境
5.1.1新建洁净手术部在医院内的位置,应远离污染源,并位于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最多风向的上风侧;
当有最多和接近最多的两个盛行风向时,则应在所有风向中具有最小风频风向(例如东风)的对面(则为西面)确定洁净手术部的位置。
5.1.2洁净手术部应自成一区,并宜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外科护理单元临近,宜与有关的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血库等路径短捷。
5.1.3洁净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和高层建筑的顶层。
5.2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
5.2.1洁净手术部必须分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必须设缓冲室或传递窗。
5.2.2洁净区内宜按对空气洁净度级别的不同要求分区,不同区之间宜设置分区隔断门。
5.2.3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和通道形式应符合便于疏散、功能流程短捷和洁污分明的原则,根据医院具体平面,在尽端布置、中心布置、侧向布置及环状布置等形式中选取洁净手术部的适宜布局;
在单通道、双通道和多通道等形式中按以下原则选取合适的通道形式:
1单通道布置应具备污物可就地消毒和包装的条件;
2多通道布置应具备对人和物均可分流的条件;
3洁、污双通道布置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4中间通道宜为洁净走廊,外廊宜为清洁走廊。
5.2.4Ⅰ、Ⅱ级洁净手术室应处于手术部内干扰最小的区域。
5.2.5洁净手术部的平面布置应对人员及物品(敷料、器械等)分别采取有效的净化流程(图5.2.5)。
净化程序应连续布置,不应被非洁净区中断。
图5.2.5洁净手术部人、物净化流程
5.2.6人、物用电梯不应设在洁净区。
当只能设在洁净区时,出口处必须设缓冲室。
5.2.7在人流通道上不应设空气吹淋室。
在换车处应设缓冲室。
5.2.8负压洁净手术室和产生严重污染的房间与其相邻区域之间必须设缓冲室。
5.2.9缓冲室应有洁净度级别,并与洁净度高的一侧同级,但不应高过1000级。
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m2。
5.2.10每2~4间洁净手术室应单独设立1间刷手间,刷手间不应设门;
刷手间也可设于洁净走廊内。
5.2.11应有专用的污物集中地点。
5.2.12洁净手术部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必须穿越时,应用止水带封闭。
地面应做防水层。
5.3建筑装饰
5.3.1洁净手术部的建筑装饰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5.3.2洁净手术部内地面应平整,采用耐磨、防滑、耐腐蚀、易清洗、不易起尘与不开裂的材料制作。
可采用现浇嵌铜条的水磨石地面,以浅底色为宜;
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有特殊性能的涂料地面。
5.3.3洁净手术部内墙面应使用不易开裂、阻燃、易清洗和耐碰撞的材料。
墙面必须平整、防潮防霉。
Ⅰ、Ⅱ级洁净室墙面可用整体或装配式壁板;
Ⅲ、Ⅳ级洁净室墙面也可用大块瓷砖或涂料。
缝隙均应抹平。
5.3.4洁净手术部内墙面下部的踢脚必须与墙面齐平或凹于墙面;
踢脚必须与地面成一整体;
踢脚与地面交界处的阴角必须做成R≥40mm的圆角。
其他墙体交界处的阴角宜做成小圆角。
5.3.5洁净手术部内墙体转角和门的竖向侧边的阳角应为圆角。
通道两侧及转角处墙上应设防撞板。
5.3.6洁净手术部内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
5.3.7洁净手术部如有技术夹层,应进行简易装修,其地面、墙面应平整耐磨,地面应做好防水,顶、墙应做涂刷处理。
5.3.8洁净手术部内严禁使用可持续挥发有机化学物质的材料和涂料。
5.3.9洁净手术室的净高宜为2.8~3.0m。
5.3.10洁净手术室的门,净宽不宜小于1.4m,并宜采用电动悬挂式自动推拉门,应设有自动延时关闭装置。
5.3.11洁净手术室应采用人工照明,不应设外窗。
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设外窗,但必须是双层密闭窗。
5.3.12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所有拼接缝必须平整严密。
5.3.13洁净手术室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3.14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必须设置的插座、开关、器械柜、观片灯等均应嵌入墙内,不突出墙面。
5.3.15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不应有明露管线。
5.3.16洁净手术室的吊顶及吊挂件,必须采取牢固的固定措施。
洁净手术室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
6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
6.0.1每间洁净手术室的基本装备应符合表6.0.1的要求。
表6.0.1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
装备名称
最低配置数量
无影灯
1套/每间
手术台
1台/每间
计时器
1只/每间
医用气源装置
2套/每间
麻醉气体排放装置
免提对讲电话
1部/每间
观片灯(嵌入式)
3联/小型每间、4联/中型每间、6联/大型每间
清洗消毒灭菌装置
1套/每2间
药品柜(嵌入式)
1个/每间
器械柜(嵌入式)
麻醉柜(嵌入式)
输液导轨或吊钩4个
记录板
1块/每间
6.0.2无影灯应根据手术室尺寸和手术要求进行配置,宜采用多头型;
调平板的位置应在送风面之上,距离送风面不应小于5cm。
6.0.3手术台长向应沿手术室长轴布置,台面中心点宜与手术室地面中心相对应。
6.0.4手术室计时器宜采用麻醉计时、手术计时和一般时钟计时兼有的计时器,手术室计时器应有时、分、秒的清楚标识,并配置计时控制器;
停电时能自动接通自备电池,自备电池供电时间不应低于10h。
计时器宜设在患者不易看到的墙面上方,距地高度2m。
6.0.5医用气源装置应分别设置在手术台病人头右侧顶棚和靠近麻醉机的墙面下部,距地高度为1.0~1.2m;
麻醉气体排放装置也应设置在手术台病人头侧。
6.0.6观片灯联数可按手术室大小类型配置,观片灯应设置在术者对面墙上。
6.0.7器械柜、药品柜宜嵌入病人脚侧墙内方便的位置;
麻醉柜应嵌入病人头侧墙内方便操作的位置。
6.0.8输液导轨(或吊钩)应位于手术台上方顶棚上,与手术台长边平行,长度应大于2.5m,轨道间距宜为1.2m。
6.0.9记录板为暗装翻板,小型记录板长500mm,宽400mm;
大型记录板长800mm,宽400mm。
记录板打开后离地1100mm,收折起来应和墙面齐平。
6.0.10清洗消毒灭菌装置如不能设置在手术室内,亦可集中设于手术室的准备间或消毒间中。
6.0.11如需设冷暖柜,应设在药品室内,冷柜温度为4±
2℃,暖柜温度为50±
2℃。
6.0.12嵌入墙内的设备,应与墙面齐平,缝隙涂胶;
或其正面四边应做不锈钢翻边。
7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
7.1净化空调系统
7.1.1净化空调系统宜使洁净手术部处于受控状态,应既能保证洁净手术部整体控制,又能使各洁净手术室灵活使用。
洁净手术室应与辅助用房分开设置净化空调系统;
Ⅰ、Ⅱ级洁净手术室应每间采用独立净化空调系统,Ⅲ、Ⅳ级洁净手术室可2~3间合用一个系统;
新风可采用集中系统。
各手术室应设独立排风系统。
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