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服务流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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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辖区内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免费建立统一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并实行信息化治理。
首次建立个人档案的居民能够免费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腰围及臀围进行心肺等体格检查。
2、健康教育
为辖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月出版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每月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不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与义诊活动。
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差不多知识与技能(试行)》,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开展合理膳食、操纵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打算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免疫接种程序表
4、0~6岁儿童健康治理
免费为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并提供如下服务,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及第3年至少2次。
5、孕产妇健康治理
免费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建立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提供如下服务。
对辖区内孕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并开展至少5次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对产妇进行2次产后访视,了解产后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访视指导。
6、老年人健康治理
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免费健康治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推断。
)、空腹/随机血糖检测和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损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7、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治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
每年对治理的慢性病的人群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治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推断。
)、空腹/随机血糖检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
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和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用药、饮食运动、心理健康指导,登记治理的慢性病人每3个月至少提供一次面对面随访。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理
对辖区内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治理;
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
每年对治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自愿或家属配合下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治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推断。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在疾病预防操纵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及时发觉、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看者提供必要的差不多医疗和预防服务。
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紧密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操纵、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依照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治理工作。
10、卫生监督协管
及时发觉和报告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并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调查。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觉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觉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觉问题隐患及时报告;
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开展巡访,发觉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居民健康档案治理制度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
县疾控中心负责健康档案建立技术指导,县卫生药监局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治理。
2.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爱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单位,要注意爱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
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单位应保证居民同意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自动汇总到电子健康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纳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
5、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各类检查报告单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6、健康档案治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治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
7、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治理。
健康体检表的中医体质辨识内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医务人员或通过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填写。
8、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发、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
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应与新农合、城镇差不多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同意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许多于8学时。
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
2.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3.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4.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打算,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5.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明白,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
6.开通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7.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怀的健康问题。
8.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9.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调查,年度至少开展两次,依照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
10.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文件,并存档保存。
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11.
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宣传栏以及讲座、咨询活动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接种单位必须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治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治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治理,保证疫苗质量。
2.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学相关知识,并通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觉和治理。
4.依照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刻和预约服务的时刻,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5.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治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6.接种单位应将接种信息及时录入打算免疫治理系统。
0~6岁儿童健康治理工作制度
1.开展儿童健康治理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差不多设备和条件。
2.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从事儿童健康治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同意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治理。
3.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差不多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4.按照《国家差不多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提供0-6岁儿童保健,按照要求开展体格检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损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在6-8、18、30月龄时不开展一次血常规检测,对发觉有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
5.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6.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7.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觉的体弱儿,按照治理常规进行登记和治理。
8.掌握辖区内幼儿园的差不多情况,定期深入幼儿园进行打算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9.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缘故。
10.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11.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治理。
12.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自愿同意服务,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告知免费服务内容。
13.儿童健康治理服务在时刻上应与预防接种时刻相结合。
鼓舞在儿童每次同意免疫预防接种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及化验等检查工作,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14.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录入电子档案。
15.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孕产妇健康治理工作制度
1.开展孕产妇健康治理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人员、差不多设备和条件。
2.从事孕产妇健康治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同意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3.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4.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治理。
5.按照《国家差不多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孕产妇健康治理服务规范对孕产妇进行全程追踪与健康治理,及时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6.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随访记录上,并纳入健康档案治理。
7.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治理工作。
8.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9.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使更多的育龄妇女自愿同意服务,提高系统治理率。
10、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老年人健康治理工作制度
1.开展老年人健康治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差不多设备和条件。
2.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打算。
3.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情愿同意服务。
4.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差不多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5.通过各种方式,按照《国家差不多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老年人健康治理服务规范要求,每年组织辖区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包括血尿常规、血脂、肝肾功能、心电图等的检查。
6.对以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7.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治理,
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8.关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9.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损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10.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具体内容详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治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关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治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治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11.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高血压患者健康治理工作制度
1、高血压患者的健康治理由责任大夫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治理要求同意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治理的连续性。
2、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预约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首诊患者测血压制度,通过门诊服务、健康体检等途径筛查和发觉高血压患者。
并依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健康治理。
4、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治理服务。
5、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和居民情愿同意服务。
6、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录入电子档案。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治理工作制度
1.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治理由责任大夫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健康治理要求同意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治理的连续性。
2.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预约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通过本地区门诊服务、健康体检等途径筛查和发觉2型糖尿病患者,掌握辖区内居民2型糖尿病的患病情况,并依照《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对患者进行治理。
4.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糖尿病患者健康治理服务。
5.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情愿同意服务。
6.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及时录入电子档案。
重性精神疾病治理工作制度
1.成立辖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治理网络(乡镇、村、监护人),制定工作打算,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差不多情况,实行动态治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觉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觉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按照《国家差不多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治理规范要求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看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治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
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关心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制度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治理制度,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治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
4.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要保持相当的稳定,不得随意变换,确因工作缘故需要调整的要及时通知市疾病操纵中心传防科。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1.县卫生监督所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治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造良好的条件。
2.县卫生监督所要采纳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3、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4.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治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治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
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核算与治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实行专账治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资金治理。
3.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率要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
4.
建立健全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各单位要将专项资金的落实、治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要紧内容,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案。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差不多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6.定期向社会公示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意社会监督。
1.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照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
3.责任大夫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有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4.资料治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差不多猎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大夫,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
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接着交由责任大夫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5.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非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资料治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差不多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治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6.应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7.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颜色标识区分。
8.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9.孕产妇、儿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重性精神病病人健康档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动态治理。
10.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
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11.健康档案治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治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治理。
12.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防鼠咬,应妥善保存。
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1.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送工作应把握以下原则:
客观准确、动态及时、专人负责原则。
2.差不多公共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卫生部《国家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1年版)》的指标和内容进行统计报告。
3.差不多公共服务信息报送工作采取电子表格报告和纸质报告两种方式进行,二者指标一致,内容一致。
4.按照“属地化治理原则”进行统计,监测范围包括辖区所有人口及承担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室。
每月25日前完成数据报送。
5、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差不多公共服务信息报送承担要紧责任,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确认等工作。
6.杜绝逻辑错误和非正常数据出现。
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收集、报告、治理制度
1.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及培训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