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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5

11.4加大生态保护力度15

11.5加强舆论宣传、社会监督15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

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镇实际,东庄镇人民政府对《东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东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范围为东庄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共9161.50公顷,辖45个行政村。

现将乡级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阐明如下。

1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镇域概况

1.1.1自然条件

东庄镇地处安阳市东部,行政区划隶属于内黄县,是以瓜果种植销售、工程机械等为主的工贸型城镇,在内黄县城镇体系中属一般城镇。

本镇西邻高堤乡,南与亳城乡接壤,北与张龙乡、豆公乡、石盘屯乡为邻。

土地总面积9161.4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8.00%。

东庄镇所在地区境内大部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起伏较小,地面高度一般在海拔50—70米,总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东沙西碱。

内黄县东庄镇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少雨,冷暖多变风沙多;

夏季雨量集中天炎热;

秋季温和凉爽,气候宜人;

冬季干冷少雪。

多年平均气温13.5℃,一月平均气温-2.2℃,极端最低气温-21.3℃(1971年12月27日);

7月平均气温27.1℃,极端最高气温42.8℃(1966年7月19日)。

平均气温年较差29.3℃。

生长期年平均209天,无霜期年平均209.3天,最长247天,最短189天。

年平均日照时数2518.2小时,年多辐射123.6千卡/平方厘米。

0℃以上持续期273天(一般为2月28日—12月6日)。

年平均降水量596.2毫米,极端年最大降水量1027.1毫米(1963年),极端年最少年降水量243毫米(1965年)。

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冰雹、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

近50年没有发生过大面积的雹灾,只有局部性的轻灾或重灾。

近30年来,由于植被提高、毁灭性的风灾已不多见,但每到夏季小满—芒种之间,带有干热风出现,造成小麦减产。

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给农业大棚造成损失。

1.1.2经济社会条件

东庄镇辖45个行政村,6.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5人,城镇化率40.37%。

东庄镇坚持科技兴农,发展“一村一品”,调优产业结构,温棚瓜菜实现区域化布局、基地化发展,形成优势支柱产业,种植面积连年翻倍,简称16个百亩园、6个千亩方、2个万亩区,总规模3万亩。

先后取得省级无公害基地和国家农业部无公害产品认证,“东发”牌西瓜被省农业厅命名为“河南省名牌农产品”5000亩优质黄金梨取得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认证。

东庄农业结构调整名列安阳榜首,享有“小寿光”之美誉。

1.1.32014年土地利用情况

2014年东庄镇土地总面积9161.50公顷,其中农用地7301.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70%;

建设用地1323.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4%;

其他土地536.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6%。

农用地中,耕地6093.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51%;

园地6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9%;

林地75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8%;

其他农用地386.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2%。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24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4%,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46.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8%;

农村居民点用地89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1%;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78.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5%。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112.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

自然保留地面积423.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3%。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为6093.44公顷比《规划目标》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6186.89公顷)少了93.45顷。

全镇耕地保有量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主要是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使耕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居民点的拆旧复垦任务没有落实;

还有就是近几年设施农业发展迅速,也占用了大量的耕地,使得耕地面积减少。

1.2.2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14年底,东庄镇基本农田面积5273.23公顷,与《现行规划》中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5273.23公顷相一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了落实。

1.2.3建设用地利用情况

建设用地总规模:

截止至2014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量为1323.24公顷;

《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17.38公顷,超出目标205.86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94.89公顷,截止至2014年底,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245.22公顷,相比规划目标超出了250.335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截止至2014年底,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346.12公顷;

《现行规划》确定的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76.94公顷,相比规划目标超出169.18公顷。

详见附表2。

2规划目标

2.1调整原则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应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原则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2规划目标

2.2.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东庄镇的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6083.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5223.00公顷,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全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达到6083.3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223.00公顷以上,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2.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307.22公顷(约束性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1218.10公顷(约束性指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突破352.4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861.92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93.00公顷。

2.2.3补充耕地和土地整治目标

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任务不低于90.19公顷。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农用地面积为7301.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70%;

2020年调整为7319.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89%;

与2014年相比,2020年农用地比重增加了0.19%,面积增加14.47公顷。

3.1.1严格保护耕地

2014年末全镇耕地面积为6093.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51%;

2020年调整为6118.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79%;

与2014年相比,2020年耕地比重增加了0.28%,面积增加25.11公顷。

2014年至2020年全镇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10.199公顷,建设占用耕地85.07公顷,耕地面积增加25.12公顷。

3.1.2适当调整园地

2014年全镇园地面积为6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9%;

2020年调整为63.101公顷,规划期内不发生变化。

3.1.3林地调整

2014年全镇林地面积为75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8%;

2020年调整为755.69公顷,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减少2.78公顷,占土地面积的比例降低0.03个百分点。

3.1.4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86.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22%;

2020年调整为381.71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减少4.86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比例降低0.05个百分点。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323.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4%,2020年调整为1306.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4.26%,与2014年相比,规划期间建设用地总面积减少16.91公顷。

3.2.1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24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9%,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214.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25%。

其中2014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46.12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52.41公顷,比2014增加6.29公顷。

其中城镇用地增加0.02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增加6.27公顷。

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居民点面积89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1%,规划期末楚旺镇农村居民点规模减少了37.18公顷。

3.2.2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68.71公顷,占土地面积的0.75%。

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77.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5%。

规划期内交通水利用地增加8.79公顷。

3.2.3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9.31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14.50公顷,规划期内增加5.19公顷,全部为特殊用地。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其他土地总面积为536.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6%,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536.12公顷。

其中水域减少0.03公顷,自然保留地减少0.53公顷。

详见附表4。

4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4.1耕地保护

《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为6186.89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护目标为5933.32公顷,耕地保护目标减少了253.57公顷。

此次规划调整到2020年耕地落实了6118.55公顷,比2014年增加了66.79公顷。

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85.07公顷;

通过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规划期间共计补充耕地110.19公顷,主要通过土地整理补充,主要集中在西故县村、小晁村村委会、董庄村村委会等行政村。

详见附表5。

4.2基本农田保护

原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5273.23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5218.0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减少55.18公顷。

在已有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全镇共划出基本农田188.33公顷,划入137.83公顷,本次划定后全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5222.92公顷,较目标多划4.87公顷。

划定面积达到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布局调整符合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的要求。

全镇已有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6.3等,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6.3等,划定前后平均质量等别没有发生变化。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1城镇用地

东庄镇位于县城西部,是以瓜果种植销售、工程机械等为主的工贸型城镇。

2014年城镇规模136.12公顷,镇区人口1.35万人,人均用地101平方米;

本次调整新增弹性空间7.79公顷,2020年城镇规模控制在143.91公顷,镇区人口1.49万人,人均用地97平方米。

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3.09公顷。

《现行规划》确定的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76.94公顷,截止至2014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346.12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东庄镇新增城镇工矿用地6.29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面积到达352.41公顷。

5.2农村居民点用地

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必须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并根据镇域内各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点现状的实际情况差别化对待。

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战略部署,遵照节约和集约用地,有利生活、改善农村面貌的基本原则,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要用地。

力争到2020年控制在861.90公顷以内。

本次规划调整用于农村自求平衡的建新规模为72.38公顷,拆旧规模为109.58公顷。

建新区主要集中在韩庄村、西街村等行政村,拆旧区主要集中在西故县村、小晁村等行政村。

详见附表8。

5.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3.98公顷,主要用于满足东庄镇境内交通水利用地的需求。

调整后规划至2020年,全域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达92.00公顷。

详见附表7。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是规划的优先安排用地项目。

6.1合理规划和建设国土生态屏障

国土生态屏障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是:

依托便利的交通、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自然条件,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加快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辖区建成产业带上具有生态结构功能良好、生态环境整体良性循环的区域,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6.2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对策

1、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林地绿地覆盖率

首先,科学设计道路、河道两侧绿化布局;

加打营造护村林建设力度,科学设置农田防护林网,减少机动车辆对农田村镇居民点的污染,保障居民舒适的生活环境;

其次,在建设用地、农用地利用过程中,确定绿地最低覆盖标准。

2、农田整理中重视防护林建设

遵循自然规律,农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中,强化防护林建设;

适当保留坑塘等农田生态调节地块,为农田生物提供充足的栖息地、迁移通道。

或者整体系统设计农田防护林系统,使农田昆虫、动物迁徙、繁殖、生存有足够的空间。

3、保护饮用水源地

为了保证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在主要的地下水源、地表水源区饮水源保护区,禁止各类建设工程,切实保护水源免受污染。

对区内农田利用采用绿色管理,注重水源的涵养、保护和补充,禁止使用有污染的农药化肥等,并对环境状况及时监测监督管制。

4、严格保护现有河道湿地

河流湿地是水生和陆生(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也是过滤地表污染,保护河流水体的主要屏障。

规划期间将维系以硝河为主线的水网自然形态,通过河道治理与水利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自然水体的生态功能,规划期末,全镇保留水域面积105.12公顷。

5、推广可持续土地利用与管理方式

倡导绿色农业,开展无污染、无公害等土地利用技术,积极开展污染防止与治理,减缓对水、土、气等环境的污染,保护优良舒适的人居环境、生产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程度。

7土地整治任务

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结合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进行。

农村居民点整理则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做到边拆旧边复垦,并以周边农用地整理相结合,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期内,通过耕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10.19公顷,这些区域主要集中在西故县村、董庄村等行政村。

8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8.1土地用途分区

本次规划调整东庄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5418.3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5222.92公顷,占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的96.39%。

一般农地区1106.68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12.08%。

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326.32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3.56%。

村镇建设用地区875.03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9.55%。

独立工矿区面积28.66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0.31%。

林业用地区面积782.87公顷,占全域土地面积的8.55%。

其他用地区面积为623.48公顷,占全域土地总面积的6.81%。

详见附表9。

8.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次规划调整根据内黄县下达的各类用地指标规模,并结合东庄镇的各类用地分布特点,划定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区用地边界,从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东庄镇允许建设区面积1300.5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4.20%。

有条件建设区土地总面积103.75公顷,占东庄镇土地总面积的1.13%。

限制建设区总面积7757.18公顷,占东庄镇土地总面积的84.67%。

详见附表10。

9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根据内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东庄镇在“十三五”期间将要实施的重点项目达13个,其中能源项目3个,扶贫项目8个,健康养老项目1个,基础设施项目1个。

全镇规划期内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13.98公顷。

详见附表11。

10村土地利用控制

在对各行政村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土地资源现状和利用潜力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照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对各行政村建设用地安排、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分别制定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林地等预期性指标,强化村域内的土地利用调控,为发展镇域及各村经济,实现小康目标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规划至2020年东庄镇的耕地保有量为6118.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222.9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06.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1214.33公顷。

东庄镇辖区内的个行政村指标控制详见附表12。

11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1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规划管理

充分利用遥感等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好国土管理“一张图”工程,对全县土地利用变动情况进行及时的监测。

及时进行日常地籍变更。

利用好规划数据库,将规划数据库与地籍变更数据结合起来,及时发现违反规划的行为,为规划执法检查和查处提供技术支撑。

11.2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借鉴外地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

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11.3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

加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

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林地等生态用地。

11.4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各项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水林田湖,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半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11.5加强舆论宣传、社会监督

规划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及时依法公告。

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对规划调整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严肃性的认识。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减少或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附表1

东庄镇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地类

面积(公顷)

占总面积

比例(%)

农用地

耕地

6093.44

66.51

园地

63.1

0.69

林地

758.47

8.28

其他农用地

386.57

4.22

合计

7301.58

79.70

建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324.23

3.54

农村居民点

899.1

9.81

采矿用地

21.89

0.2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小计

1245.22

13.59

交通水利

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68.67

0.75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用地

0.04

0.00

68.71

其他建设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9.31

0.10

1323.24

14.44

其他

土地

水域

112.85

1.23

自然保留地

423.83

4.63

536.68

5.86

土地总面积

9161.5

100.00

附表2

东庄镇《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指标

2009年

2020年

2014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6144.03

6186.89

6093.44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5273.23

园地面积

63.49

63.1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763.77

761.36

758.47

建设用地总规模

1151.57

1117.38

1323.24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073.55

994.89

1245.22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79.86

176.94

346.12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893.69

817.95

899.10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78.02

122.5

78.02

增量指标(单位: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41.55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38.73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33.64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0.00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98.00

101.00

附表3

东庄镇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调整前)

(调整后)

6186.89

6083.3

5273.23

5223

63.49

7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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