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措施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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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由安全部长兼任,负责劳动保护日常管理工作。
五、作业现场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的作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
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
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
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
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
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
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
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7、高原病:
高原病可分为急性高原病和慢性高原病。
通常指人体进入高原或由高原进入更高海拔地区的当时或数天内发生的因高原低氧环境引起的疾病。
六、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XX项目及所属工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护措施
1、项目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项目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将现场四周围起来。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
5、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
6、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7、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
密闭空间内进行防水、喷漆作业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如防护用具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至通风处,并通知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该场所进行通风;
若已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进行处理;
慢性中毒症状比较不易被发现,项目对从事此类作业的施工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体检,发现职业病症状将立即通知本人并调离岗位,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8、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电气焊作业易引发的职业病与第7条所列基本相似,参照第7条执行。
9、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
如因进行强噪音作业导致头晕、耳鸣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其他人员进行治疗,症状严重者报项目应急救援小组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10、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提升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
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把粉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
长期在高密度粉尘环境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发帽及其他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吸入有毒灰尘。
11、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12、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项目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三)、高原病防治措施
1、预防措施
1)、进驻高原前,应对拟进驻人员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功能测定;
对心、肺听诊和肝、脾、肾等主要脏器进行检查,并对心肺X透视、心电图检测。
通过全面体格检查,剔除高原病“易患者”,筛选出适应进驻高原的人员。
同时,应保留检查记录,以供查阅。
2)、进驻高原前,应对拟进驻人员进行心理训练。
使其正确认识不良环境影响,增强意志,减除心里负荷,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保持情绪稳定。
同时,应向人员讲解有关高原地理、气候等特点,以及环境对人体的影响和卫生防护原则,高原饮食、饮水、居住、营养卫生及进驻前适当和科学锻炼等知识。
3)、高原劳动应遵循的原则:
(1)初入高原勿做超负荷劳动;
(2)久居高原勿做持久的强体力劳动;
(3)非特殊情况勿做过长徒步行走;
(4)尽量避免长途乘车,以防长途颠簸过度疲劳;
(5)勿在气候突变情况下远离工地,到野外作业;
(6)避免精神刺激,尽量减少沉重的思想负担和过度悲伤。
4)、高原应注意的饮食卫生如下:
(1)精制细做多样化、饭菜可口易消化,不吃生冷与腐食,清洁卫生经常化;
(2)且忌暴饮暴食,晚餐不宜过饱;
(3)加强饮食卫生监督:
蔬菜等未经卫生处理不得生食,严禁食用变质食品。
5)、急性高原反映预防的原则是:
(1)正确认识高原。
初上高原者既不要抱有毫无准备和无所谓的态度,也不要有过分紧张的恐惧心理;
(2)保证能量供给和充足睡眠。
高原膳食宜高糖、高蛋白、高维生素;
大脑在保护性抑制状态下对低氧耐力增强。
因此,应保证人员有充足的睡眠;
(3)避免过度疲劳和烟酒过量。
劳累和剧烈运动会使耗氧量增加,加重心肺负担,是急性高原病的诱发因素之一。
吸烟会加重缺氧;
高原过量饮酒比平原危害更大,需消耗更多的氧,加重机体缺氧。
(4)重视药物预防。
预防急性高原病的药物多以中草药为主,如人参、西洋参、党参、丹参、沙参等,其中以西洋参效果较好。
6)、高原肺水肿发病诱因及主要急救措施
高原肺水肿的主要诱因多与寒冷、劳累、饥饿、呼吸道感染、酗酒有关。
2、主要急救措施有:
(1)吸氧(重症者宜高浓度加压吸氧,用量为6-8L/分钟;
病情缓解后或轻症者可2-3L/分钟维持或间断吸氧。
);
(2)绝对卧床可以降低耗氧,缓解病情;
7)、高原脑水肿发病诱因及主要治疗措施
高原脑水肿的主要诱因多与过度劳累、上呼吸道感染、急性高原反应加之晕车呕吐,摄食减少,能量不足,嗜睡等、饥饿、寒冷、恐惧、情绪激动等。
另外,高原脑水肿可发生于任何季节,但以冬、春季发病者较多,风雪天气、较晴朗天气发病者多。
高原脑水肿的主要治疗措施有:
(1)氧气疗法:
最好采用低浓度、低流量鼻管给氧,氧流量2-4L/分钟为宜。
(2)一般疗法:
绝对卧床休息;
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室温适宜(15-20℃);
保持病者呼吸道通畅;
涂抹眼药膏或滴入眼药水保护眼睛;
积极防控感染。
(3)低温疗法:
轻症病例一般以脱水治疗可逐渐好转,无需采用低温疗法。
一般病例为保护脑组织,头部放置冰袋即可。
七、安全检查措施
1、项目安全部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项目总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
4、尘肺病职业危害防治实施办法
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和健康保障群策群力,录取防范措施,消除和制止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
八、安全管控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件》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XX项目及所属工区应当加强管理,做好相关工作。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
2、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防止粉尘危害的有关规定,录取工艺改革,湿开式作业,密闭尘源,合理抽风等防尘措施,推广使用无尘或者低尘的技术、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禁止在没有防尘设施的作业环境中进行敞开式干式粉尘作业。
3、安排防尘经费,专款专用,进行技术改造,改主设备必须编入设备台帐,列入维修计划,保持正常运转。
4、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
5、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又没有进行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6、项目人事部负责对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察,负责职工健康监护,尘肺病诊断、治疗、疗养的监督
7、工程部负责对粉尘作业场所有关预防和治理粉尘危害的工程技术,组织管理措施及其效果改进进行监察。
8、综合办公室负责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群众性监督协助单位开展防尘工作,教育职工遵守防尘规章制度。
9、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和防尘工程技术及效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劳动、卫生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10、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从事电焊作业、工程施工的接尘的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已经确诊为尘肺病或者经体检发现为可疑尘肺病的接尘职工,每年负责一次。
11、人事部门必须加强用人管理患有下列职业禁忌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
(二)慢性肺部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疾病和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四)较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五)医学上认为不宜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
12、尘肺病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尘肺病诊断鉴定组集体诊断。
确诊为尘肺病的,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意见,记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根据尘肺病期和病情给予治疗和疗养。
13、认真执行本措施,在尘肺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4、XX项目所属工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处罚金。
(一)未对粉尘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的。
(二)安排职业禁忌症人员从事粉尘作业的。
(三)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的
(四)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的。
(五)擅自挪用防尘设施经费的。
(六)任意拆毁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加重的。
15、项目加大对未成年人工人管控力度,杜绝使用童工,不得安排未成年工进行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组织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6、加强对单位女职工管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
根据女职工生理及心理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并保障其应享受的待遇。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项目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