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试题及答案解析Word文档格式.docx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试题及答案解析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试题及答案解析Word文档格式.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
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服务大局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
B.服务大局是法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
C.服务大局是把法律作为解决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唯一手段
D.服务大局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
[参考答案]1.A2.C3.B4.C5D6.C7.C
7.某地公安、检察机关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平台“微博”、短信和QQ,提醒“微信”用户尤其是女性用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微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
关于执法机关的上述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执法机关通过网络对妇女和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均衡发展
B.执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C.执法机关采取利民措施,寓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执法机关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为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
8.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体现为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
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党中央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B.党的地方组织决定相关层级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
C.司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D.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推动决策实施
9.卡尔·
马克思说: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
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
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
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A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解析]本题比较简单,为对知识点“了解”层面的考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提出,有一个过程,凝聚着我们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大智慧和艰辛探索,因此它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故A项错误。
2.[参考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依法治国
[解析]考生需要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语境下理解依法治国、从中国语境下理解依法治。
依法治国要求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
因此C项表述存在问题,不存在“党委调解”这一说法,错误明显。
3.[参考答案]B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公平正义、法律渊源、法律价值
[解析]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就不符合公平正义要求。
具体而言,A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判例法制度,况且劳动监察部门为行政机关,不可能将《劳动法》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案件而形成判例;
C项的说法不能成立,应聘者的投诉具有法律根据,劳动监察部门不可能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项明显错误,我国劳动监察部门不可能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而B项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故符合题目要求。
4.[参考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公平正义
[解析]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
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平正义的实际内容及其实现方式和手段具有重要差异,人类社会不存在普适于一切国度、完全相同一致的公平正义的标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既借鉴了人类社会在追求公平正义实践中所形成的某些共同经验,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反映公平正义精神的内容确定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原则,同时又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与实际状况出发,对公平正义的含义作出自己的理解和诠释,体现了人类文明、理性与中国国情的高度统一,体现了个体特殊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高度统一,体现了社会价值追求过程中理想与现实的高度统一,A项、B项说法错误,C项正确。
我国法律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方面,但法律并不能覆盖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部内容。
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既要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要参考其他社会规范,同时适当考虑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情感,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D项说法“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错误。
5.[参考答案]D
[解析]依法治国要求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要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因此,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值得肯定。
本题中,A项、B项、C项正确,而D项“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说法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符,故本题的参考答案为D项。
6.[参考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服务大局
[解析]服务大局的核心内容为:
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事业都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各种具体实践活动都必须充分考虑和高度重视对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全局的影响。
服务大局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和态势的必要配合和积极回应,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
服务大局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
要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要求,组织和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根据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及时制定法律实施和适用的具体政策,突出法治实践活动的目的性。
因此,本题中,ABD说法正确,而C项表述过于绝对,明显不准确。
7.[参考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执法为民
[解析]执法为民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执法为民要求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与保护。
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主动、热情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活动的配合和尊重。
本题中,A项、B项、D项的说法联系实例不够紧密,针对性不强,不切合题意:
执法机关通过网络对妇女和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显然目的不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均衡发展;
从题目中看不出执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的信息;
题目也没有提供有关执法机关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为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方面的材料;
而C项表述针对题目提供的材料能够成立。
8.[参考答案]B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党的领导
[解析]ACD说法正确,党中央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司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推动决策实施;
而B项“党的地方组织决定相关层级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就明显错误。
9.[参考答案]B
[考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法治
[解析]马克思这段话主要表明在民主的国家里与在专制的国家里法律的地位是不同的,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但是没有“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这样的意思,故B项的说法是对马克思这段话的错误理解。
10.[参考答案]A
[考点]法的渊源、法律要素、法与政策、法律关系、司法
[解析]本题给出的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题目是问“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显然A项的说法“条文涉及法的渊源”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为本题的参考答案。
政策一般为非正式法的渊源,但是在这一规范中,“国家政策”为正式的法的渊源,为次于“法律”的正式的法的渊源。
而B项“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C项“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D项“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均与题目要求不合。
11.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
“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
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
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
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
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
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
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
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
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
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12.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二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13.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
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
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
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
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参考答案]8.B9.B10.A11.C12.C13.D14.B
14.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
“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
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
”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
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
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
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D.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15.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
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
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
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16.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17.《折狱龟鉴》载一案例:
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
云:
“夫暴卒。
”乃付吏穷治。
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
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
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
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
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
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
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A.《春秋》决狱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D.九卿会审
18.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19.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
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
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
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
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
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
20.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
B.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
C.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D.确立公民的“法律中心主义”意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
11.[参考答案]C
[考点]法律解释
[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与阐述。
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本例中,王某老伴与子女间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
这一争议中各方的说法为非正式解释,他们显然不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故A项错误。
主观目的解释,又被称为立法者的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或者说将对某个法律规定的解释建立在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的基础之上。
显然B项错误,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不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应当确立一个位序或位阶关系。
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
(1)语义学解释→
(2)体系解释→(3)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4)历史解释→(5)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
显然,D项“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的说法不能成立。
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是根据自己的意思、在自己有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情况下作出的,因此C项“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正确,符号题目要求,为参考答案。
12.[参考答案]C
[考点]法律制裁、法律责任、法律证成
[解析]法律制裁可依不同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
与上述法律责任的种类相对应,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本题中,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
这表明法院对被告没有实施法律制裁,故A项错误。
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
在这些场合,责任人应当向或主要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责任,法律将追究责任的决定权交给受害人和有关当事人。
本案中,法院对被告没有采取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故B项错误。
法律责任的归结,也叫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在我国,归责的原则主要可以概括为:
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本案中,法院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是考虑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考虑了小张的行为与小黄的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故D项错误。
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
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也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
本题中,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故C项正确,为本题的参考答案。
13.[参考答案]D
[考点]法的渊源、法律关系、司法、法的价值
[解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习惯法为补充性渊源;
在当今中国,习惯为法的非正式渊源。
本题中,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
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而非习惯法,故A项错误。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法律事实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本题中,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
张老太犯病并不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故B项错误。
法的价值包括秩序、平等、自由、效益等。
本案中,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
这表明法院判决时将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故C项错误。
本案中,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
而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
纠纷实际上是由于规范的理解有别:
张老太是按照习惯,马先生是按照国家制定法。
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D项正确。
14.[参考答案]B
[解析]法律解释包括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
”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法定学理解释权的宣称,而按照法律规定,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该商场不具有这种最终解释权。
因此,A项错误,不能成立。
本题中,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
于是发生纠纷。
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因此B项正确,为本题的参考答案。
其他两项都有问题。
C项不正确。
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显然不能等同于对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