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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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
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
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
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出借方:
____
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__年4月10日起至__年4月9日止。
出借方将于__年4月1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
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
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_出借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1、甲方(借款人):
2、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3、丙方(抵押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提供房产抵押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贷款金额:
1.2贷款用途:
1.3贷款期限: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1.4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1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20日。
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14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14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贷款的发放
2.1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2.2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
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2.4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
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2.5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还款
3.1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
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利率_(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1]}_借款金额(注:
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
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
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
(2)等本还款法:
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_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3.2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供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
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3.3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
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3.4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5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3.6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3.7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
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
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
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__提前还款天数__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
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3.8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__60天__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抵押与保险
4.1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4.2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4.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4.4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5.1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5.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5.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
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5.4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5.5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5.6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5.7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8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
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5.10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5.11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5.12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
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
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5.13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
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
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
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违约条款
6.1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
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
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