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休假管理规定JDP1HR0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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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休假管理规定JDP1HR006

经典建设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编号

JD-P1-HR006

目录简述

1.目的

2.适用范围

3.管理职责

4.作息时间

5.假期管理

6.假期薪酬发放标准

7.请假管理

8.考勤管理

9.考勤统计

10.处罚规定

11.附则

修改时间

修改页码

修改状态

修改人

审批人

编制人:

黄莺

日期:

2010-10-26

审核人:

李宇晶

日期:

2010-10-26

批准:

吕福杰

日期:

2010-10-29

版本号:

2010-01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经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和所属管理的各项目部。

3.管理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司考勤休假进行统筹管理,承担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和执行检查工作。

3.2人事行政部负责总部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并负责考勤结果的应用与处理。

3.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每月月底与人事行政部对接本项目部的考勤状况,未按时与人事行政部对接考勤或者上报错误造成考勤漏缺的,由项目部自负责任。

4.作息时间

4.1工作时间

4.1.1公司总部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

4.1.2公司实行目标管理,在确认各岗位薪酬标准时已充分考虑各岗位可能产生的工作负荷和工作时间。

工作日内因工作任务所需,应自动顺延工作时间至工作完成。

4.1.3总部特殊岗位(如秘书、司机岗位等)和项目部管理岗位因工作时间不能保持同总部一般员工一致的,可书面申请弹性工作时间。

具体出勤细则由所属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协商规定、批准后执行,但每周不得少于40小时,且每个工作日必须到岗。

4.2休息时间

4.2.1法定节日:

按照国家规定的休息天数为准(其中: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女员工在妇女节当天,根据工作安排酌情放假半天,但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放假的,应坚守岗位,遇休息日不顺延,具体休息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4.2.2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安排其它休息日。

5.假期管理

5.1年休假

5.1.1享受对象

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5.1.2年休假天数

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天数起点为5个工作日,最高休假天数为20个工作日。

(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年休假天数按照公历年度计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1.3取假原则

(1)员工在通过试用期转正后,入职当年年假天数的计算办法为:

起点年假天数×[(12-入职月数)÷12],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入职满12个月后,当年度取假。

(2)员工入职第二年度,享受5天起点年休假,次年取假。

(3)自第三年起,每年增加1天年休假,直至最高可休年假天数,次年取假。

(4)年休假原则上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计算。

因工作原因经申请获批后可延至次年农历元月三十日前取假。

(5)年休假可分段取假(或经本人申请抵折病、事假),最小取假单位为0.5个工作日。

(6)离职员工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在离职当月取假。

(7)强制员工休年假,不实行年休假补贴政策。

5.1.4年休假应提前一至两周申请,休假申请被批准后原则上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前或推后。

但如因工作需调整休假时间的,员工应以大局为重予以配合。

5.1.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年度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B、司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司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D、司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如在年休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

5.2加班与调休假

5.2.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员工加班,以保障员工劳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5.2.2因工作原因,13级(含)以下员工需要加班,需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加班有效。

1)根据加班情况每月可申请不超过三天的调休假,加班的调休假自加班日起的二个月内有效,超过二个月未调休的,不进行累计。

2)法定工作时间外连续工作3小时以上的情形,视为加班。

3小时(含)以上、5小时以下的,计为半天加班日;5小时(含)以上的,计为一天加班日。

3)如加班确不能调休解决的,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5.3婚假

5.3.1对依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给予婚假调整为7天,晚婚初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另加10天。

5.3.2婚假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凭结婚证一次性取假。

5.3.3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有薪体检假。

5.4生育假

5.4.1产前体检假

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有薪产检假。

5.4.2女员工产假(单位:

天)

生育

类别

常假

剖腹产

增加

领独生子

女证增加

含增加假期产假合计

剖腹产

领独生子女证

剖腹产+领独生子女证

一般

90

30

35

120

125

155

晚育

105

30

35

135

140

170

Ø备注1:

男26周岁、女24周岁及以上初育为晚育;

Ø备注2:

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计算。

5.4.3男员工护理假:

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一次性享有十天护理假。

5.4.4哺乳假:

孩子在一周岁以内的女员工,每天享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不含午餐时间)。

5.4.5计划生育假:

在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员工实行节育措施的,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公司按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给予计划生育假。

5.5丧假

如遇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可申请5天假期。

5.6工伤假

员工因工受伤(需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假期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规定的工伤医疗期执行。

5.7病假

5.7.1员工每月享有一天的全薪病假,如因病请假超过两天的需提交区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

5.7.2员工因非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仍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根据公司制度、《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规执行。

5.8事假

员工应尽量利用年休假及相关假期处理相关事务,员工请事假每年连续不得超过60天,累计不得超过90天,超过上述天数的原则上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6.假期薪酬发放标准

序号

假种

情况

基本月薪

通讯、交通/车辆补贴

绩效

工资

1

年假

------

100%

100%

按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

调休假

------

100%

100%

3

婚假(含婚前体检假)

------

100%

100%

4

生育假

产前体检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

100%

100%

产假

100%

0%

5

丧假

------

100%

100%

6

工伤假

------

按相关法规执行

7

病假

每月1天

100%

100%

六个月以内

60%

见备注

8

事假

------

0%

见备注

Ø备注1:

上述假期中10天(含)以内的病、事假,通讯及交通/车辆补贴照常发放,超过10天的则按比例扣减超过规定天数部分的相应补贴。

Ø备注2:

病假的待遇具体见薪酬管理规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Ø备注3:

餐补的发放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7.请假管理

7.1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7.1.1除公司统一发布的放假通知外,其他休假的申请必须事前履行请假审批流程。

7.1.2请假审批程序

(1)总经办成员、部门负责人请假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2)其他职员请假由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联合审核,总经理审批。

7.1.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最迟于上班前1小时内知会有权审批人和人事行政部。

如获同意可以推迟请假手续,并于上班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流程。

7.1.4员工请假后如要续假的应在原假期结束前两天提交续假审批流程。

如因特殊情况或在外地不能办理的,应事先知会有权审批人和人事行政部,如获同意可以推迟续假手续,并于上班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流程。

7.1.5员工请假须在网上流程中填写《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7.1.6员工申请加班时应填写《考勤更改单》。

7.2请假依据

员工请假所持证明如发现有假,公司除追索假期工资外,并给予严肃处理。

7.3休假知会

员工休假须在事前向直接上司、部门负责人及本部门人员发休假知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休假须向全体员工及其他业务对接人员发布休假知会。

7.4计算假期天数方法

假期天数除指明是以工作日计算外,均按自然天连续计算,遇节假日不顺延。

7.5试用期请假

试用期员工请假超过7天(含),试用期将顺延相应请假天数。

7.6销假

休假结束后,应于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至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7.7其他事项

7.7.1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的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7.2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会影响工作的,审批人可酌情提出不同意或缩短或延期休假的意见,员工应以工作大局为重予以配合。

7.7.3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拟休假员工在休假前做好工作委托。

如因未办理工作委托而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由休假者与部门负责人承担。

8.考勤管理

8.1考勤

8.1.1打卡记录是员工出勤的主要依据,13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否则做旷工处理。

特殊岗位可按出勤小时或公司特殊政策执行。

8.1.2员工若忘打卡或因工作需要未能打卡者,应在两天内填写《考勤更改单》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考勤员备案。

8.1.3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必须经直接上司同意,并做好外出登记。

8.1.4在公司办公场所加班工作的,必须打卡。

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不在办公场所加班而产生的加班,需于加班后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更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考勤员备案。

8.1.5出差期间的考勤以《出差申请单》为准,若要因公延长出差时间需事先电话请示或得到有权审批人的批准,并在出差返回后的两天内办理《考勤更改单》的审批和备案手续。

出差期间员工须自行调整工作时间一律不做加班处理。

8.1.6员工跨版调动的,考勤从调动之日起在调入公司计算,人事行政部负责向工资结算单位知会相应时间段内的考勤。

9.考勤统计

9.1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31日,考勤员负责核查当月各类表单,形成当月《考勤统计月报表》。

9.2员工当月若存在迟到、早退、事假、病(伤)假、旷工、等缺勤情况,人力部门须每月将此类考勤记录交由当事人签字。

9.3《考勤统计月报表》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用于核算员工月工资。

10.处罚规定

10.1旷工

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的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旷工一日扣发二日薪金,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本人自动辞职。

发生旷工现象,部门次日须报人事行政部,逾期不报给予部门负责人1000元以内的处罚。

10.2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5分钟(含)以内,月累计3次(含)以内免责,第4次起,每次迟到/早退15(含)分钟以内给予扣款50元的处罚;15至30分钟(含)以内给予扣款200元的处罚;30分钟至1小时(含)按旷工半天处理,1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

相关经济处罚由人事行政部从当月工资中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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