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漕河泾遵义分区产业项目用地及能耗指南Word格式.docx
《3漕河泾遵义分区产业项目用地及能耗指南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漕河泾遵义分区产业项目用地及能耗指南Word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土地产出率的控制标准取的是投资强度的1.3倍;
税收强度控制标准取的是土地产出率控制标准的6%)
表1制造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土地产出率、税收强度的
控制标准
代码
行业名称
投资强度(万元/亩)
容积率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税收强度(万元/亩)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62
1.2
211
13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0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30
169
10
21
家具制造业
151
196
12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0.9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16
281
17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0.7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324
421
25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173
225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8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59
337
20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67
477
29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表2物流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土地产出率、税收强度的控制标准
类别名称
1、通用仓储类
113
7
2、保温冷藏类
247
0.6
100
6
3、冷冻类
4、化学危险品类
133
120
5、城市配送类
220
15
6、农副产品类
140
47
3
表3标准厂房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土地产出率、税收强度的控制标准
投资强度
(万元/亩)
标准厂房项目
200
240
(二)建筑系数准入标准
工业项目建筑系数不低于40%(工艺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例外)。
(三)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准入标准
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
对于以研发、设计、总部等业态为主的标准厂房项目,经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四)绿地率准入标准
工业企业内部绿地率原则上应控制在20%以内。
对于安全、洁净度、防爆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可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规定适当放宽,但严格控制集中绿地。
开发区内总绿地率建议不超过35%。
四、产业能耗参考标准
在对产业项目准入的节能减排评估中,建议项目的能耗水耗应低于参考标准值,以体现遵义分区倡导节能减排的导向。
表4产业能耗参考标准值
产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产值水耗(立方米/万元)
增加值水耗(立方米/万元)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82
0.292
0.294
农副食品加工业
0.105
0.497
4.535
21.456
食品制造业
0.128
0.414
5.177
16.718
饮料制造业
0.149
0.425
10.281
29.435
烟草制品业
0.013
0.015
0.275
0.308
纺织业
0.263
0.999
10.302
39.182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0.080
0.231
4.488
13.003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0.070
0.246
4.341
15.172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124
0.448
3.812
13.728
家具制造业
0.058
0.224
2.304
8.950
造纸及纸制品业
0.321
1.382
5.015
21.595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0.133
0.416
3.229
10.096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0.094
0.429
3.626
16.477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102
12.013
0.632
6.889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0.519
2.167
4.187
17.495
医药制造业
0.178
0.514
7.670
22.148
化学纤维制造业
0.300
1.311
3.305
14.469
橡胶制品业
0.285
1.127
5.791
22.918
塑料制品业
0.222
0.868
3.393
13.23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453
1.597
5.599
19.744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954
3.547
0.875
3.251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130
0.804
2.108
13.022
金属制品业
0.115
0.451
3.274
12.809
通用设备制造业
0.085
0.332
2.014
7.837
专用设备制造业
0.232
2.285
7.598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0.065
0.255
1.815
7.147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056
0.241
1.506
6.475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042
1.300
9.656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0.127
1.436
4.33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0.062
0.256
3.220
13.394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0.063
0.227
1.735
6.257
(注:
表4的数据来源于《上海产业能耗指南2008》,由于两地产业有一定能级差,故选用2008年的数据作为参考,而目前上海方面已启用2014年版的能效指南)
五、指标解释
1、投资强度:
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反映单位土地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情况,是衡量土地投入水平的重要尺度。
计算公式:
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
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厂房和设备的投资额按照项目建成进入正常生产时的厂房建造成本和设备购置成本计算,地价款按照土地合同约定成交金额计算。
项目总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下同。
2、土地产出率:
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主营业务收入。
反映单位土地上项目的产出情况,是衡量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尺度。
土地产出率=项目主营业务收入÷
项目自达产后方可计算土地产出率。
3、税收强度:
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的税收产出。
反映单位土地上项目对地方财政贡献的程度,是衡量项目对地方经济贡献水平的重要指标。
税收强度=项目税收总额÷
项目自达产后方可计算税收强度。
4、容积率:
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建筑面积。
反映项目对土地的空间利用情况,是衡量土地空间利用程度的重要尺度。
容积率=项目总建筑面积÷
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对于符合工艺及规范设计要求的露天场地、堆场、容器装置、化学反应装置占地面积及室外管线垂直投影面积可作为容积率计算面积,高度超过8米的容器装置、化学反应装置等设施可加倍计算。
5、建筑系数:
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反映项目对土地在平面上的利用状况,是衡量土地平面利用程度的重要尺度。
建筑系数=(项目建筑物占地面积+项目构筑物占地面积+项目堆场用地面积)÷
项目总用地面积×
100%。
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项目用地范围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反映项目中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使用土地的情况。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7、绿地率:
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反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情况。
绿地率=总绿地面积÷
其中,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
8、产值能耗:
企业每万元工业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
产值能耗=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
工业总产值。
9、增加值能耗:
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所消耗的能源量。
增加值能耗=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
工业增加值。
10、产值水耗:
企业每万元工业产值所消耗的自来水用量。
产值水耗=企业自来水用量÷
11、增加值水耗:
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自来水用量。
增加值水耗=企业自来水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