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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Word文件下载.docx

能适应较低交通量,专供汽车利用分离的车

道高速、可往返行驶的公路,车辆的出入受到严格控制,往返车道用隔离带分开,且整个道路不同任何其它主干道平面交叉。

z特征:

(1)交通限制;

(2)分割行驶;

(3)出

入控制;

(4)曲线标准;

(5)多配套设施;

(6)管理密集。

z分类:

两类,城市间、城市内高速公路。

2、交通事件

所称导致道路通行能力下降或交通需求不正常升高的非周期性发生的。

可预测事件、不可预测事件。

z影响:

事件的持续时间将导致数倍恶性事件的付通延误。

高速公路交通设施事件主干道管理系统第一节概述二、基本概念3、交通拥挤:

指交通需求已经超过某道路指的通行能力时,超过部分的滞留在道路上的交通现象。

4、交通事件管理:

通过有效地减少事件检测和确认的时间,采取恰当的事件响应措施,安全地清除事件,使受到影响的交通流直至恢复原有的通行能力,以此来提高高速公路成本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铁路暴力事件交通事件管理系统第一节概述二、基本概念4交通事件管理

z有效的事件管理:

各部门协作,减少事件带来的影响。

z交通事件行政管理的目的:

使得受到事件干扰的交通流恢复正常。

z~~目标:

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事件财务管理的各项活动,减少事件的影响。

信息管理系统高速公路交通事件管理系统

三、高速公路存在的道路网分析问题分析①交通拥挤常发性交通拥挤偶发性交通拥挤

特征:

出现的休息时间和地点均能完全准确预测特征:

出现的时间或地点无法预测。

产生原因:

交通资金需求超过通行能力、入口处匝道不受限制、出口匝道排队耐心等待、收费站收费。

因交通事件引起扩大供给控制需求建立高速公路事件确立管理系统交通拥挤会引发:

交通安全、环境、能源等问题z分类:

长发性和偶发性

(1)长发性交通拥挤:

某些特定位置或该时期经常发生的拥挤现象。

发生原因分析如下:

运行因素

1)交通需求超过通行能力;

2)入口匝道或高架道路出口匝道行经不畅;

3)收费站收费。

?

几何因素

各种因道路几何学形状不足设计不足,如车道减少、标志短缺等,引起的拥挤现象。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事件公路管理系统

(2)偶发性交通拥挤:

随机该事件造成的偶然发生的拥挤现象。

特点如下:

不可预测性?

严重性

不可避免性高速公路普遍性交通事件管理系统②交通安全

高速公路的事故率少于一般高速路高速公路,但是其造成的事故重大事故严重程度很高。

(原因:

错误判断、车辆故障、恶劣天气、交通拥挤)③环境问题

当年度车辆运行工况达不到最佳时(频繁起步/停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程度高。

(最重要的原因:

交通拥挤)

④能源问题

车辆运行工况达不到最佳时(频繁起步/停车),能源消耗多。

交通拥挤)高速公路交通事件基础架构管理系统z交通拥挤逐步解决策略

常发性交通拥挤:

扩大供给和控制融资需求?

偶发性交通拥挤:

关键是尽早发现事件、

篇二:

高速公路注脚交通事故例证分析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因为全封闭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运行条件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快速、安全、舒适、畅通的特点,促进了经济发展,减低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高速行驶所可能导致的巨大风险不容忽视,高速公路伤亡事故频繁发生,每次事故遭受重创,尽管加强主干道加强了维护管理,并注意应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但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仍然无法完全杜绝管理上的瑕疵,判别往往被法院判定应该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如何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防止事故发生随后的损失扩大,应该引起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或单位的高度重视。

案例1《儿童穿越高速公路被撞到》2021年8月22日下午1点左右,未満六岁的某刘某与另两名幼童一起在儿童高速公路附近玩耍。

他们发现路旁隔离的金属网有个破洞,就先后吹出破洞穿越路面,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奇瑞轿车驶过,将刘某撞成“闭合性重型颅脑损伤”。

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认定妨害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法源》第四条第一款“行人?

一律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负有全部责任。

后刘某父母向法院起诉,把环卫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法庭告上法庭。

一审时,法院认为除此之外除男童家长负主要责任外,判决路政部门赔偿其医疗费手术费的10%,即2600余元,高速公路公司没有责任。

原告和故仅路政部门均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高速公路设置隔离网实行封闭是为了防止行人、非机动车、牲畜等进入,隔离网的管理企业负责对该隔离网进行维护,发现脱落应及时修复,风险保障隔离网的防护功能。

案发当时,刘某等人进入高速公路之时,隔离网破损,已经丧失了防止行人进入的功能,说明管理人有过错。

改判涉案高速公路公司承担上述赔偿。

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以此为由判决高速公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

此举给主干道经营企业提了个醒,隔离网破损一定要及时重建,切不可掉以轻心。

案例2《少年进入遇车祸》2021年5月28日22时许,14岁的小伟随同学离开小学去西庄屯村,当他穿过破损的高速公路防护网,踏入某高速公路准备横穿过去的时候,一辆“别克”轿车刹车不及,小伟倒在车轮之下,不幸死亡。

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藁城大队曾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结论为:

小伟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

失去独生女的小伟父母就“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当事司机、车主、高速公路管理处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

法院认为,此案件车主应承担赔付责任,最终承担40%为宜;

高速公路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护网,而使李某顺利进入高速公路,承担20%责任为宜;

李某虽是罪犯,但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为发生的事故其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判定,高速公路管理处赔偿死者父母33000余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恤金5000元。

由于车主与死者父母互为执行人身损害赔偿,车主赔偿死者父母4000余元。

保险公司给付死者父母6万余元。

案例3《行人进入进入主干道被撞身亡》死者许辛(化名)是河北省农民。

2021年年底,许辛进入某高速路时被司机赵华(化名)驾驶的汽车撞出死亡。

交通管理机关对事故采取政府部门了处理,认为许辛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的

有关规定,是发生此事故的全部原因,而赵华没有与交通事故发生有关的毁谤交通事故行为,故最终确定弄清许辛为全部责任,赵华为无责任。

许辛的家人诉至法院,要求赵华和赵华车辆承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华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次性保险单,保险公司应在无责任死亡伤残寿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返还。

超出保险公司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部分,法院按照本案具体情况确定赵华应赔偿的。

案例4《三顽童掷飞石击致高速路司机身亡赔偿24万》2021年10月8日下午,成都3个八九岁的男孩在成南高速路天桥上玩耍,将一块重达5.5公斤的飞石从桥上扔下,砸烂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挡风玻璃,又砸中司机王某胸部,王某伤重身亡。

王某的家人伤痛之余,将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南高速)和丢石头的3个小孩的家长,一同告上武侯区法院,共计索赔57万元。

法院认定,成南高速无质量瑕疵,事故是由小军等人的故意伤害造成的,预知成南高速无法预见这一伤害后果。

据此,法院判决成南高速不承担补偿判决书责任,由林成芬、黄友仁等3位小孩家长分摊王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4.6979万元。

案例5《一个废轮胎引发快速路引发命案》2021年1月12日21时左右,死莫驾驶车牌号为闽CZ1910的小轿车,由漳州沿高速公路往泉州方向行驶,路上突遇一个丢弃的废轮胎,躲闪过程车辆失控撞到右护栏后翻车,小尤当场死亡。

该事故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武装警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厦门大队于今年1月31日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属意外事故。

死者父母尤某、林某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高速公路的未能对该障碍物及时发现并清除,即表明其运营管理上存在瑕疵。

法院最后判决高速公路公司赔偿死者家属损失共15.8267万元。

案例6《在高速公路行驶利皮扬卡因要遭遇障碍物发生事故,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11月20日,某公司车长孙某驾驶桑塔纳轿车,沿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突然发现前方路中有过往车辆失落正要的防雨布一块,因避让不及,车辆撞上护栏,造成车辆损坏,同乘坐人员一死二伤。

交通警察出具的宗乡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

司机孙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对前方道路中才的障碍物无法预见,发生事故时无违纪行为;

同乘人在发生事故时无违纪行为,该事故为意外事故。

某公司作为与此次事故中的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

2021年10月,某公司以高速公路管理处缴安全管理车辆通行费未履行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巨额财产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损失23万余元。

法院判决:

高速公路管理处因收费与某公司之间形成了关系使用公路的合同有偿。

高速公路管理处应保障车辆高速公路能够公共安全、畅通地转用该高速公路。

致某公司的车辆在正常转弯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路障,是应尽未履行其应尽职责与服务合同义务。

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当间接对这次事故给某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第三人对失落防雨布造成的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只有在高速公路管理处追查出第三妥善解决人以后才有条件解决。

在第三人没有被追查第二出的情况下,某公司根据合同相对性起诉高速公路管理处,主张由没有尽到保障公路完好、安

全、畅通义务的高速公路管理处先行赔偿,是合法的。

高速公路管理处先行赔偿赔偿损失后,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

案例7《高速公路调头酿祸,山东判公路服务局补充赔偿》2021年8月,郭某一辆车等人分乘坐一辆小轿车沿博(山)莱(芜)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时,一名货车司机跨越中央分隔带违章调头,与轿车相撞,造成郭某等5人受伤。

受害者认为,管理部门在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违规开设道口,堵路导致货车司机在此违章调头,酿成事端,应对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然而,莱芜市中级法院肇事司机赔偿受害者35万元,司机的雇主独自承担连带责任,公路管理部门免责。

原告不服,上诉至山东省高级法院。

省高院经审理后认定,管理部门将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的活动护栏长期处于开口状态,且没有加设明显的警示标志,为交通事故的发生留下交通事故了二次污染,故判决肇事司机赔偿39万余元,雇主承担连带责任,莱芜市公路管理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有关法律规定,在事故处理车辆和急救死亡事故抢险车辆通过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才可以将中央分隔带打开,布设并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案例8《高速路撞狗出车祸》2021年11月20日,闫先生驾驶奥拓车行驶至房山区京石出京方向40公里500米处时,高速路上突然蹿出一条狗。

闫导致先生避之不及造成车辆侧翻,又撞在护栏上。

闫先生受伤,车辆严重损坏。

事后,已构成一级伤残的闫先生将驳回上诉首发公司诉至法院索赔。

经审理法院认为,首发公司作为京石高速(北京段)的管理者,没有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上所的动物,存在管理瑕疵。

法院一审判决道路单位首发公司应赔偿闫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118万余元。

案例9《高速路上司机为躲狗毙命道路经营者被判赔27万》2021年1月25日14时,陈某驾驶高速行驶在南六环高速运行广顺桥下。

这时快速路数条上突然出现了一条狗,黄某驾车躲避不及与狗相撞。

车辆失去控制,撞上才了路边的隔离带,造成车上两名乘员受伤,黄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队认为周某负此事故的法律责任全部责任。

死者的父母认为不当高速路管理不善,将道路经营者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伊斯坦布尔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在此事故中,首发公司因对道路的管护不善,负事故主要责任。

死者黄某因超速超速和操作不当,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院一审判令首发父母亲公司赔偿死者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7万余元。

案例10《交警认定驾驶员应负全责,缘何高速公路也要赔偿》周先生来电:

2021年7月10日,某高速公路宁波段拓宽施工正在中。

当天凌晨4时35分许,王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到杭甬高速公路宁波往杭州方向92公里+600米处,车辆突然碰撞开挖到硬路肩上才设置的施工条石(水泥诱导块),公路由于该处正进行道路拓宽工程,并未设置防护栏,客车冲出路面后翻车,造成操作员刘某受伤,车辆受损,坐在副驾驶室的刘某当场死亡。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货车未能驾驶员刘某未按操作规范驾驶车辆,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过错,无事故责任。

责任应如何承担?

解答:

就高速公路公司而言,因其所属的蕨科瓶经营性的收费高速公路,应当承担与其收费相对应的安全保障等义务。

本案中高速公路公司对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但由于刘某与高速公路公司不存在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对损害后果不应承担不关联方,而是应当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刘某的行为是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害后果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赔

偿责任,高速公路公司也应对事故造成所的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就双方对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的比例,以刘某承担90%,高速公路公司承担10%为宜。

篇三: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铁路交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运管办法》是为了保障进出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十条的有关规定规定而制定的办法。

展开

第一条

为了保障保护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是指经国际机构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铁路符合国际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细化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第三条

凡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乘车人以及进行养护接线员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应当遵循《条例》的有关规定。

编辑本段第四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准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编辑本段第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忠告标志牌。

编辑本段第六条

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必须系操作员头枕。

编辑本段第七条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编辑本段第八条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固定的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凡是载人。

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许载人。

编辑本段第九条

机动车装载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载运和宽度超出车厢,高度超过《条例》规定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也须悬挂明显标志。

编辑本段第十条

高速公路以沿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

第三条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

编辑本段第十一条

以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

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

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

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有关规定。

编辑本段第十二条

机动车重回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

从匝道入口迈入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如上以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自主运动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客货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剧透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编辑本段第十四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上能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

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低于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行车线上行驶。

有数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

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的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摩托车在最右侧信号灯上行驶。

编辑本南段第十五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之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

正常情况下,当行驶速度一百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一百米以上;

时速七十公里时,行驶间距为七十米以上。

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编辑本段第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需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判定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信号灯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踏入的车道。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变道相接的车道。

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客货车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机动车道。

编辑本段第十七条

机动车在上用高速公路上正常高速行驶时,须要遵循下列规定:

(一)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减速带或者下坡;

(二)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三)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四)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界线但仅行驶;

(五)不准右侧超车;

(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状况等需要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七)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和路肩外,懒得在行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编辑本南段第十八条

机动车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先期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进入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路右侧路肩头。

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

机动车修复后需逃回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进入行车道后时,车严禁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编辑本段第十九条

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根本原因停车时,相机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警报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米处设置故障警告标志,导入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左臂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编辑本段第二十条

除执行紧急勤务执行的人民警察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上用拦截检查和车辆。

编辑本段第二十一条

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曳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路上所行驶。

救援、清障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

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须开启标志灯具和灯具可怕报警闪光灯。

编辑本段第二十二条

在高速公路上成功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按照交通部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交通控制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

夜间还须设置红色警笛(筒)。

作业人员应着安全管理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

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喷涂统一的机床标志颜色,行驶和作业时均拐弯应开启警灯。

主笔本段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设置广告、宣传标牌。

编辑本段第二十四条

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停顿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

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必须行人穿越以交通标志显示或者公告发布。

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须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共同发布公告实施。

主编本段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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