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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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技术复核工作制度
1、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工序实施技术复核,是为了避免发生重大差错,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合同规定要求。
2、技术复核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技术复核工作应在本工序已完成且班组自检查合格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
(2)复核检查前主管工长应认真填写好技术复核记录的有关栏目,通知项目质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为使工程进度不受影响,检查时间从接到工长通知时起,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重要工序(如建筑物定位、放线等)的技术复核,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工长等有关人员,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共同进行检查。
(4)一般工序的技术复核,由工长、质量检查员等有关人员,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共同进行检查。
(5)检查结束后,项目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结果填写在技术复核结果的意见栏内,建设单位代表,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工长分别在签名的栏内签名认可。
(6)经检查合格的工序可通知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待整改好后再进行检查,直到合格或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
3、技术复核记录
1)技术复核的内容:
(1)建筑物位置线:
标准水准点,标准轴线柱并应附平面示意图。
(2)基础:
基础轴线,断面尺寸,标高,桩位,扩孔桩尺寸。
(3)模板:
包括几何尺寸、轴线、标高、予埋件、予留孔位置,模板的牢固性和清理情况等。
(4)墙体:
包括各层墙身轴线,门窗洞口线及皮数杆,楼层标高。
(以伸缩缝划分,分层填写)
(5)放样尺寸检查。
(6)各种予制构件的安装位置、标高、型号、类别、坐标、垫块、或出场(脱模)强度。
(7)屋面:
找平层做法、平整度、坡度、泛水等。
(8)设备基础:
检查设备基础的位置、标高、几何尺寸、予留孔、予埋件等。
(9)电气:
变配电位置、高低档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送电方向。
(10)水、暖、卫管道:
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防锈、防腐等。
(11)通风管道:
位置、标高、断面尺寸等。
(12)设备安装:
位置、标高、平整、型号规格等。
(13)锅炉:
在保温前检查涨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
(14)结构吊装:
检查构件位置、型号、规格:
支承长度、标高、焊接质量。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工序实施隐蔽工程检查,是为了避免被下道工序所掩盖,而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发生重大差错,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合同规定要求。
2、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及要求:
1)隐蔽工程检查工作应在本工序已完成且班组自检合格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
2)隐蔽验收前,主管工长应认真填写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有关栏目,通知项目质量检查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检查合格后,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参加共同检查,检查时间从接到工长通知时起,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检查结束后,项目质量检查员负责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隐蔽工程记录的检查意见栏内,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质检员等有关人员分别在签名栏内签名盖章。
4)经检查合格后的工序可通知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待整改好后再进行检查,直到合格或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隐蔽验收内容
(1)地基:
验槽记录应填写槽底土质情况或地基允许承载力复查情况,开挖尺寸等,并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签证、结论意见,必要时,勘探部门参加签字。
(2)基础:
垫层,砌体,砌体配筋,防水保护墙,基础防潮层,地下钢筋砼连续墙,沉井、沉箱;池底、池壁、平壁隐墙,地下设备基础,变形缝以及其它被各主要结构掩盖和埋入地下的分项工程及结构成品。
(3)主体结构:
砌体拉结筋,钢筋砼结构配筋,被下道工序隐蔽的结构构件,予埋件。
(4)吊装工程:
各种予制柱、梁、板、珩架等以及工业建筑中各类联系梁、吊车梁、天窗架、垂直或水平支承杆件。
架吊装的焊接、支承长度、灌缝等。
(5)屋面及顶棚:
各种油毡防水保温屋面、隔热屋面、刚性屋面、瓦屋面的各层作法以及不能上人检查的顶棚,吊杆、龙骨。
(6)其它重要部位:
各种地基加回处理,钢筋及结构钢材焊接,地下室厕所、浴室部位,有防水要求的基础上等。
(7)地沟的标高、坡度、位置等。
2)填写要求:
(1)部位名称:
填写分项工程、楼层、轴线及具体名称、隐蔽范围。
(2)隐蔽内容应如实填写。
如钢筋工程要求填写钢号、规格、数量、予埋件、绑扎方法、位置尺寸、搭接长度,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钢筋复试单、编号注意项等。
(3)签章必须齐全,一个分项工程量过大,可分批、分阶段验收,分别作出阶段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制度
1、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必须在具有完整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当一个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总工主持组织,由技术员、工长、质检员、有关班组长或兼职质检员参加进行。
2、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严格检查所属各分项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并对能进行的有关分项进行实测实量,按规定评定质量等级。
由项目质检员填写部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列入技术档案。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1、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6日内由项目部整理好技术资料和质量评定资料,中间检查资料,由项目部技术员填报单位工程技术档桉和质量评定汇总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齐全程度评分表、优良(优质)工程质量观感评分表等报验资料,一并上报公司质检科,接受验收。
2、分公司在接到报验资料的2日内,由分公司技术经理组织主持,有质检、生产科、项目部技术副经理、工长质检员参加,进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3、公司接到分公司报验资料5日内,由总工程师主持,组织质监部、技术部参加验收、评定。
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资料,分部分项质量检验评定资料,中间检查资料,现场是进行必要的实测时抽查综合进行,按规定评定质量等级。
定期巡回质量大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旬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
由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副经理主持,有技术员、质检员、工长、材料员、试验工,有关生产组长参加,组成检查小组。
检查对象:
本项目正在施工的所有单位工程。
检查内容:
技术资料、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班组自检记录,实测实量,施工工艺,施工操作规程,成品保护等。
并整理出检查资料,于次月4日前报分公司质检科。
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总结贯彻。
中间检查制度
1、检查的范围:
所有施工的单位工程都应按基础、主体、收尾三个阶段进行中间检查。
每一个阶段的检查均应包括对其中几个分项工程的实测实量。
2、检查的内容:
当时应该具备的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及时、准确,主要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不合格的分项。
检查部位实测实量。
3、检查方法和权限:
由分公司质检科组织检查,公司质检部抽查或分公司一同检查相结合。
分公司应掌握每个单位工程进度,做到施工到一个阶段,检查到一个阶段,检查结果列入技术档案,不得遗漏,并于次月七日前向公司填报“中间检查情况月报”。
凡公司的不定期抽查或对建工程的重点抽查时,发现较严重的问题,当即提出整改,若再次检查仍未纠正,有关人员必须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