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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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9.建筑节能设计是否有各单体建筑的各朝向窗墙比、主要外围护结构的节能构造方案、主要外围护结构材料选型说明,所采取的节能措施能否满足相关节能标准规定性指标情况的说明,对不满足规定性指标时采取的权衡措施。
10.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所采用的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1.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应包含下列内容:
(1)区域位置图(分期建设时应有分期区域图)。
(2)总平面图(应表示已建、本期、规划等内容)。
(3)交通组织图(表达项目的人、车流组织、消防车道及火灾扑救场地的交通组织)。
(4)需要表示的其他总图内容(竖向、绿化、管线等)。
2.平面图
(1)是否有地下室总平面图、地下室关系图及总防火分区示意图。
(2)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合理,防火分区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消防扑救面设置的长度、宽度及位置的合理性,人员安全疏散楼梯分布、疏散距离、疏散宽度、防火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其他有关消防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主要功能房间名称标注是否清晰,平面尺寸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门窗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楼梯、电梯、扶梯等垂直交通设施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辅助用房的配置是否合理,卫生间的位置和器具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6)各专业设备用房和管井位置是否合理、尺寸是否满足设备安装要求。
3.立剖面图
(1)楼层净高尺寸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建筑物立面高度尺寸是否满足规划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建筑突出物及建筑高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划规定和建筑方案批复要求。
4.建筑物的功能中是否有特殊的无障碍设计要求,室外与建筑物入口的无障碍通达性是否合理,建筑物公共部分垂直交通是否满足无障碍需要,有残疾人到达的区域是否设置无障碍专用厕位或无障碍卫生间。
有无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5.项目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6.初步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三)初步设计审查不通过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视为初步设计审查不通过:
1.违反规划批文,造成设计必须进行修改的。
2.设计深度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差距较大的。
3.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导致设计重大修改的。
4.按规定应进行绿色建筑设计而设计文件无相关内容的。
三、结构专业
1.工程概况及设计依据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设计安全标准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结构耐久性等级、抗震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建筑物构件耐火极限、人防地下室设防类别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主要荷载取值
(1)楼、屋面活荷载及自重以外的附加恒载取值是否符合荷载规范和相关规定,特殊荷载选取依据是否充分。
(2)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风载体型系数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风洞试验报告。
(3)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特征周期、地震影响系数、结构阻尼比等取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如有安评报告,应与规范比较后确定工程采用的地震动参数取值。
(4)考虑温度作用,升(降)温度和有关参数取值是否正确。
4.地基基础设计
(1)地基基础设计方案的选择是否安全、经济、合理,必要时应提供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
(2)是否正确使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
是否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方面的建议进行分析及采取相应措施。
当设计采用的基础方案与地勘建议不一致时,其措施是否恰当。
(3)采用人工挖孔桩是否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号)的有关规定。
(4)抗浮设计水位是否正确,采取的抗浮措施是否合理、可靠。
(5)基础选型及埋深、天然地基持力层、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及整体稳定要求。
(6)必要时应说明对已建相邻建筑地基基础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5.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1)是否合理设置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温度区段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是否有减少混凝土收缩、开裂的加强措施,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
(2)超限工程判断及对超限审查意见的答复
1)是否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
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580号),对建筑体型、平面和竖向规则性进行分析判断,判断是否准确。
属于需要进行超限专项审查的工程,应先进行超限审查。
2)已通过超限审查的工程,是否对审查意见逐条答复,答复及修改是否到位。
(3)结构体系选择
1)多层、高层结构:
采用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是否合理。
当存在结构不规则情况时,有否采取有针对性的加强措施,对重要构件、薄弱层及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满足安全要求。
2)钢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
所采用的结构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稳定设计要求,支撑系统及主要节点和支座形式是否合理、可行;
如采用新型结构形式,是否有合理的传力路径和计算分析论证。
3)幕墙结构:
对超规范适用高度的幕墙是否有结构设计说明,选取的结构形式是否合理、安全;
设计参数(如风荷载、温度荷载取值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当幕墙结构由专业公司设计时,是否计入幕墙对主体结构的荷载作用。
(4)大体积混凝土结构与超长结构的处理措施是否合理。
6.结构计算及分析
(1)所使用的软件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并适用现行规范。
(2)所采用软件的计算假定和力学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
结构分析主要参数是否符合规范和软件计算的要求。
(3)复杂结构是否按规范要求采用了不少于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的程序进行计算,并对其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
(4)需进行时程分析时,地震动参数(加速度峰值、持时等)的取值是否正确。
(5)薄弱层和薄弱部位的判别是否正确。
转换层上下部结构和转换层结构的计算模型和所采用的软件是否正确,层间位移及层间侧向刚度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程序计算的主要控制性指标,包括周期、位移、扭转位移比、剪重比等应列表说明,并分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7.主要材料选用
1)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墙体材料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材及焊条牌号、特殊材料或产品(成品拉索、锚具、阻尼器等)的选材是否正确合理。
2)幕墙结构材料选用是否完整、合理。
3)是否有钢结构的涂装说明和防火材料说明。
8.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
在结构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是否经过论证,是否恰当。
9.施工特殊要求
对特殊工程应补充施工方法论述,提出施工特殊要求,所提出的方法和要求是否合理。
10.结构体系、结构材料的选择是否满足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1.是否提供基础平面图,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是否完整。
2.是否提供主要楼层的结构平面布置图、竖向构件布置图及主要构件截面尺寸是否完整。
3.是否提供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支座示意图。
4.平面图中是否已表示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
1.设计深度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差距较大的。
2.需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而未进行审查,或未按专项审查意见回复调整的。
3.不能保证结构总体安全性,结构设计方案很不合理的。
四、给排水专业
1.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范围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给水、排水和热水等各系统设计是否合理,设计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是否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火栓、自动喷水、气体消防等系统和设施;
消防水量水压、蓄水池和高位水箱容积等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消防系统是否合理。
4.供水设备、水处理设备、水加热设备、消防设施等选型是否符合安全、节能、环保及系统设计要求。
5.给水系统
(1)水源及市政给水管网现状:
由市政或小区管网供水时,是否说明供水干管的接口位置、管径、能提供的水压和进水管的管径和数量;
当建自备水源时,是否说明水源的水质、水文状况、供水量及净化水处理工艺等。
(2)用水量:
采用的用水量标准、用水人数(或单位数)、用水时间、小时变化系数、用水项目等指标是否正确,并符合规范要求。
(3)给水管网设计是否满足最大用水量的要求。
(4)给水系统的组成是否合理,是否充分利用城市给水管网直接供水,并符合规范要求。
(5)供水设备的选型是否正确并符合规范要求。
(6)高层建筑的供水分区和供水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水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生活储水池的有效容积和高位水箱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给水管的管材选用、接口及敷设方式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10)选用的卫生洁具是否为节水型产品并符合规范要求。
6.热水系统
(1)采用的供水水温、用水量标准、小时变化系数、用水人数等设计参数是否正确,并符合规范要求。
(2)热源及加热设备的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热水系统的供水方式、供水分区、系统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与给水分区相匹配。
热水加压及加热设备的容量是否正确,位置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4)热水管的管材选用、接口、敷设方式及保温、防腐的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7.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
(1)主要设计参数的选用是否正确。
(2)水处理工艺流程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8.排水系统
(1)排水设计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
(2)污水排水量:
污水量的计算是否正确且符合规范要求。
(3)雨水排水量:
采用的降雨强度、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和雨水量的计算是否正确且符合规范要求。
(4)排水系统:
1)排水是否采用污水与雨水分流制,并符合规范要求。
2)排水方式是否明确,排水管网的设计是否满足最大排水量的要求。
3)排水管的管材选用、接口及敷设方式是否合理且符合规范要求。
4)污废水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规范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9.中水及雨水利用系统
(1)中水系统:
采用的水质指标、处理水量等设计参数是否正确,水处理流程和设备选型是否合理;
并符合规范要求。
(2)雨水利用系统:
采用的水质指标、设计重现期、日降雨量、可回用水量等设计参数是否正确,水处理流程和设备选型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中对应等级的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要求。
11.其他
(1)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2)是否使用有关部门明令淘汰或禁止的设备及材料。
1.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1)给排水管线和站房及附属设施是否表达清楚,干管管径、水流方向、市政接口位置和控制标高是否标注齐全;
管道布置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2)给水系统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水质污染措施并符合规范要求。
(3)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是否满足保护半径要求并符合规范要求。
2.建筑单体平面图及系统原理图
(1)是否提供给排水及消防的底层、标准层、管道和设备复杂层的平面布置图,并标注室内外接管位置、管径、水流方向等。
(2)是否提供机房(水池、水泵房、热交换间、水箱间、水处理间、游泳池、水景、冷却塔等)平面布置图。
(3)是否提供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热水系统、中水系统等系统原理图,并标注管径、水流方向、设备设置标高、建筑楼层编号及标高。
(4)水处理工艺是否合理,流程图表述是否清晰。
(5)给水系统中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水质污染措施并符合规范要求。
(6)室内消火栓是否布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主要设备表:
是否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参数、数量,并满足设计要求。
2.系统设计不合理的。
五、电气专业
1.应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和设计范围。
工程概况的描述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设计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标准是否适用、完整,本专业设计内容以及与其它相关专业的分工及界面说明是否清晰。
2.变、配、发电系统
(1)负荷分级是否正确。
(2)负荷指标选择、负荷计算及变压器容量的选择及配置是否正确、经济合理,有无提供详细的负荷计算表。
(3)供电电源电压等级、回路数及容量选择是否正确、经济合理。
(4)高低压配电系统主结线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以及变压器之间的联络和切换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是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5)继电保护装置设置及操作电源选择是否正确。
(6)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形式、容量和性能指标选择是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满足需求。
(7)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型式等是否合理。
(8)电能计量方式是否符合供电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是否满足运营管理的要求,用电分项计量装置设置是否合理。
(9)无功补偿容量选择是否合理,补偿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要求;
确定可能产生大量谐波的设备,所采用的谐波治理措施是否适当、合理。
(10)电气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选择是否合理。
(11)配电及控制线路选型和敷设方式是否合理和满足规范要求。
(12)电动机的启动和控制方式选择是否正确、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
3.照明系统
(1)照明光源、灯具、照度标准和相应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光源显色指数、统一眩光值或眩光值等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规范要求。
(2)照明控制方式是否合理和满足使用要求。
(3)应急照明光源和灯具选型、设置部位、照度标准、电源型式、配电和控制方式、供电持续时间、线路选型和敷设方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规范要求。
4.建筑物防雷及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
(1)建筑物防雷类别及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等级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防雷措施是否与被保护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的防雷要求相适应。
(3)重要及特殊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有相关特殊防雷措施。
(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接地系统
(1)接地系统型式及接地电阻值是否满足要求。
(2)总等电位连接、局部等电位连接的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特殊场所(如医院洁净手术部等)的接地措施有无说明,是否满足要求。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系统保护等级的确定是否正确。
(2)系统设计功能(系统组成和配置、探测器和控制器等设备选择、报警与联动控制的逻辑关系、应急广播及消防通信、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等)是否满足保护等级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规定以及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是否适当、经济合理。
(4)消防控制中心选址、主备电源及接地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弱电系统
(1)设计合同涵盖的各子系统的设置是否与建筑功能相适应,是否经济合理和满足用户需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系统设计描述是否完整(包括:
系统组成、网络结构、控制功能、设备选择及设置部位、性能参数、机房位置、导线选择及敷设方式、供电方式、防雷与接地措施等),系统配置是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3)弱电机房位置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内光纤到户通信管道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8.电气节能和环保
(1)拟采用的节能和环保措施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节能产品的应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9.景观照明
(1)景观照明是否符合《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
(2)供电电压等级、光源及电器选择是否合理,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3)选用三遥控制方式,是否设置独立的用电计量。
(4)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保护接地方式等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10.按照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所采用的措施是否满足绿色建筑设计目标的要求。
1.总平面图
(1)强、弱电管线布置和敷设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变配电房、发电机房、通讯网络接入机房位置及编号是否标注,变压器、发电机台数和容量是否标注。
(3)图例符号是否清晰注明。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中参数标注是否完善(如:
开关柜编号、型号及回路编号、设备型号及技术参数、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规格、用户名称等)。
(2)变配电房、发电机房大小尺寸是否满足要求,发电机进出风口设置是否合理,电气设备布置是否合理,设备布置图中主要尺寸是否标注,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变配电房、发电机房设备布置与高低压配电系统图是否一致。
(4)是否绘制竖向干线系统图及主要干线平面布置图。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是否绘制系统图,系统图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设计要求是否标注清楚;
大型复杂项目(多个建筑单体或多个消防控制室)是否绘制消防总系统图及各消防分控制室(或建筑单体)系统图,消防主控制室和消防分控制室间的联络、控制和主从关系是否明确。
(2)是否绘制消防控制中心的平面布置图,设备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是否绘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面图(不连线),各种设备(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扬声器、消防电话、控制器等)布置的安装部位和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弱电系统
(1)有无设计合同涵盖的各子系统的系统图,系统图中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标注,系统组成和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说明的要求。
(2)有无弱电机房的设备布置图,设备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主要设备表:
有无主要强、弱电系统设备表,是否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表中设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系统设计不合理,严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可能造成建筑方案或电气系统方案重大修改的。
六、空调通风专业
1.是否包括工程建设地点,规模,使用功能,建筑面积,采暖总面积,空调总面积,层数,建筑高度等情况。
2.设计范围(设置的系统及其承担的区域)是否明确。
3.设计计算参数(室外和室内)选取是否正确。
4.采暖、空调总冷、热负荷是否正确。
5.采暖、空调冷、热源及其参数是否正确。
6.采暖系统形式及管道敷设方式、室外管线及系统补水定压方式是否合理。
7.采暖热计量及室温控制、系统平衡调节手段是否合理。
8.采暖设备、散热器选型是否合理。
9.各空调区域的空调方式、空调风系统设置、气流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其说明是否完整。
10.空调水系统设备配置形式、水系统制式及系统平衡调节手段是否合理。
11.洁净空调的净化级别是否合理。
12.设置通风的区域、通风系统形式、换气次数及通风系统设备选择是否合理。
13.防排烟系统的设计
(1)防火措施(防火阀的设置、风管及保温材料要求等)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2)防烟措施(机械防烟系统、自然排烟面积)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3)排烟措施(机械排烟系统、自然排烟面积)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14.监测与控制措施是否合理。
15.采暖、空调、通风系统的管道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是否合理。
16.节能措施
(1)节能产品的选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是否满足要求。
(3)风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是否满足要求。
(4)空调风管保温层热阻是否满足要求。
(5)其它节能技术设计是否合理。
(6)自控、冷热计量系统是否满足要求。
17.按照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所采用的措施是否满足绿色建筑设计目标的要求。
18.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二)设计图纸(图例、系统流程图、主要平面图、主要设备表)
1.图例是否规范、明晰。
2.系统流程图是否包括冷(热)源系统图、采暖系统图、空调风系统图、空调水系统图、防排烟系统图及通风系统图。
3.平面图是否绘出散热器位置,采暖干管入口、走向及系统编号;
是否绘出通风、空调、防排烟设备位置,风(管)道走向及主要水管立管位置,风口位置。
大型复杂工程是否标注主要干管控制标高和管径,管道交叉复杂处是否绘制局部剖面;
是否有主要机房平面布置图,绘制冷(热)源机房主要设备位置、管道走向,标注设备名称或设备编号。
4.主要设备表:
是否包括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并应标注用能设备的能源效率或能效等级等指标。
七、概算专业
(一)概算文件总体要求
1.概算编制说明书、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