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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康庄项目(兴城丽源)定向安置房0607地块商业用房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2016年9月1日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部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b、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立杆项端应高出女儿墙1m,高出檐口上皮1.5m。

5)、连墙件

(1)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计算外,尚应符合表5-3的规定;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双排

≤50m

3h

3La

≤40

﹥50m

3h

3La

≤27

单排

≤24m

3h

3La

≤40

注:

h——步距La——纵距

(2)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b、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c、连墙件的布置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而后采用方形、矩形布置采用;

d、一字形、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大于4m(2步)。

(3)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4)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b、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有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钢筋。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6)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要求

(1)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和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5-4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

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b、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24米及以上脚手架必须连续设置剪刀撑。

c、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构造要求;

d、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设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门洞桁架的构造要求;

b、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7)斜道要求

(1)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a、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b、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2)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b、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道宜采用1:

6;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

3;

c、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d、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档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档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e、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要求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并按要求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3)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b、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c、人行斜道和动粗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8)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9)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10)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1)在脚手架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2)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3)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4)内立杆离结构间距大于150MM时,必须按垂直间距不大于三步架体的高度在内立杆与结构之间距离设置水平隔离。

三、施工现场各临边及洞口隐患排查标准

1、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2、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4、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0.6M,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5、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CM~70CM深。

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采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的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6、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适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7、四周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板与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8、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楼层预留洞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11、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色警示灯

1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上面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板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

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的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和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

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高1.2M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3、用于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蹐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14、用于攀登的梯脚底部应结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部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度正负5度为宜,蹐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15、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16、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7、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隐患排查标准

1、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2、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

边线之间的最小的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5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4、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底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表规定。

表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7、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I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8、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的绝缘多股铜线.

9、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0、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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