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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环境保护局Word文档格式.docx

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煤矿及煤化工分布区水污染调查和辐射放射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生行业更新调查,摸清了污染底数,为环境保护决策获取了大量基础性数据。

二是以“治水、治气、治渣”为重点,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启动《贵州三峡库区上游区及影响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15年)》、《毕节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年)》实施,争取到位资金7368万元开展重点流域污染整治。

在三岔河、乌江、赤水河流域推行“河长制”管理,加大辖区内主要河流控断面水质考核,在赤水河、乌江流域建成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断面水质实施全天候监控。

加快工业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屠宰、酿酒行业废水治理,实现所有投产煤矿全部建成投运废水治理设施,完成1家化工企业废水深度治理。

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

对倒天河水库、利民水库等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完成《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毕节市中期评估工作。

全面启动以县为单位小康创建环境质量指数监测,将饮用水源监测延伸至乡镇所在地。

争取到位资金1032.4万元、投入资金3585.3万元,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取缔了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和餐饮业。

完成了12个示范小城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成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毕节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毕节市施工工地及道路运输扬尘管理办法》、《毕节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实施,完成城市建成区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督促完成了水泥、火电等重点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建成空气自动站14个,对各县(区)实行空气质量月度排名。

全市14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成投运,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100%;

完成154家加油站的油气污染治理;

淘汰老旧车、黄标车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机动车9867辆;

停用燃煤锅炉142台,报废锅炉53台,拆除锅炉94台。

固废污染防治方面,启动了黔西县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和大方县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实施,推动了50个标准化渣场建设,建成投运渣场、尾矿库18个。

对原炼锌区重金属污染较严重的4个县(区)35个乡镇进行重点防控,七星关区、赫章县、威宁县纳入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争取到位资金1.17亿元,实施七星关区、赫章县炼锌废渣集中治理和环保部门重金属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建成投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个。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全市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19家,规范化转移处置废矿物油、废旧铅酸蓄电池、危险化学品共计1576.74吨,规范化转移处置废旧电瓶1558只。

噪音污染防治方面,完成各县(区)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定和调整,完善噪声敏感区管理措施,以中高考、公务员考试期间和夜间为重点,加强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切实改善了全市声环境质量。

通过努力,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

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AQI(评价指标为六项)优良天数比例为91.4%,其余县城环境空气质量API(评价指标为三项)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

中心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

全市6条主要河流15个监测断面达标率为93.3%,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

其中,7个省控断面中除保河断面未达功能区划要求外,其余断面均达要求。

省、市、县交界断面8个,均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固体废物环境、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三)环保服务科学发展作用逐步凸显。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全面取消咨询服务登记表,除环境风险较大和省级明文规定不能再次下放的10余项审批权限外,陆续将市级权限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区)环保局审批,对涉及水利、农林牧渔等8个行业共96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系列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实行环评办理情况月调度,安排专人跟进对接,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通过“跑部”、“到省”协调,毕节飞雄机场、织金电厂、华润电力大方电厂、华润电力黔西电厂、夹岩水利枢纽工程等1000余个省、市级重点项目环评获得批复,杜绝了因环评审批办理滞后影响工程落地情况发生。

同时,严格环境准入,从选址、环评审批全过程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布局不合理和无成熟可靠治污技术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定,对简单低水平重复建设、“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设置“防火墙”。

“十二五”以来,全市共批复项目环评4850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714个。

退回、暂缓审批和否决项目177个,总投资154.65亿元。

(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深化。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十二五”期间,争取到中央资金2335万元、省级资金1019万元对83个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划拨市级资金1200万元对85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了项目村生产、生活环境。

二是扎实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指导11个乡镇、119个村开展省级生态乡镇(村)创建,赫章县平山乡获得省级生态乡镇,金沙县西洛乡申家街村、桂花乡回龙村等23个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七星关区清水铺镇东山村、织金县官寨乡麻窝村等16个村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工作。

完成毕节市炼硫区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织金县桂果镇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赫章县铅锌废渣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申报。

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会同畜牧部门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开展畜禽养殖企业全面排查。

会同农委部门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争取项目资金67998.67万元,开展农村沼气建设。

完成饮用水源地、主要农产品产地以及蔬菜基地等80个农村地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会同农委部门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完成10784个布设普查点位土壤样采集。

(五)环保执法监管合力明显增强。

一是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加强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梳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监管合力不断提升。

与川滇两省签订了《川滇黔三省交界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协议》,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

会同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监察局建立了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多管齐下,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环境执法监管格局。

三是监管方式不断优化。

将全市划分为229个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具体监管人员职责。

同时,将67家企业纳入在线监控管理,实现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全天候监控。

四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持续深入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六个一律”环保“利剑”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9703人(次),采取突击检查、不定期巡查、联合执法、夜间暗查等方式,对辖区内11538家(次)企业进行检查。

责令停产整改16家,关停企业127家,挂牌督办14家,限期整改企业81家,追缴47家企业排污费595.2万,查处环境违法企业407家,共处罚金1102.108万元,涉及环境犯罪案件1件,移送处理1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环境信访得到有效处置。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570件,处置1570件,办结率为100%。

六是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解缴入库排污费3.79亿元,市级分享7580万元,结合历年结余,纳入预算9760万元,使用6338.7万元。

(六)环境应急和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环境应急管理措施有力。

市级、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相继成立了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组建了环境应急专家库,修订完善了《毕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下发了《毕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别在七星关区、黔西县建立了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与市应急办、公安消防支队、气象局等部门实行应急联动,3次成功举办应急联合演练,积极开展辖区污染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提高了市县两级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核与辐射管理更加严格。

督促19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完成了28枚放射源的送贮工作,成2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64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工作,完成350家医用Ⅲ类射线装置和Ⅳ、Ⅴ类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完成18个220Kv以下规模变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工作。

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年度评估、安全检查,完成年度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七)环境宣教氛围日益浓厚。

一是环境宣传形式多样。

以“六五”环境日为主要平台,开展“环保法律六进”、“小手拉大手”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

同时,在网络、媒体公开了环保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报告、空气质量周报、水质监测月报等环境质量信息,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十二五”期间,举办环保专题讲座15期,开展环保宣传、宣讲活动20个,制作发放资料2万余份。

二是“创绿”工作成效明显。

创建省级环保绿色学校19个,市级环保绿色学校8个。

三是环境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环保专网做到部、省、县(区)互联互通,实现了排污收费、污染减排、环境安全等数据直报,大气、水质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采集站点联网,为环保业务运行、数据传输、视频会商和应急指挥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环保培训力度加大。

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各中小学、党校课程,从学生、干部抓起,多向带动辐射,逐步营造全民关心环保、关注环境、参与保护的良好格局。

(八)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

一是基本实现污染治理设施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了环境保护12件实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378个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运,实现县县建空气自动监测站、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目标,建成跨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并联网运行,一批工业污染治理设施建成投运,初步形成“建、治、防、管”新格局。

二是环保基层基础地位得到巩固。

启动9个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基本解决了办公阵地问题。

10个环境监察队伍向标准化建设迈进,基本实行监测网络全覆盖,市中心站开展二级站建设,七星关、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赫章7个环境监测站基本形成29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

(九)其他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一是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质性起步。

二是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行和排污权交易试点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是环境监测按年度计划完成水、气、声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为环境决策提供了依据。

四是环境保护工作从全省挂末向中上游跃升,政府环境目标考核持续保持了全省前三的排名。

(十)党风廉政与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层层签订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建设滞后。

受经济下行影响,各级政府财政负担较重,尤其是县(区)政府负债较多,保运行、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压力巨大,环境保护投入相对趋缓,加之上级补助资金少,且未能及时拨付到位,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滞后。

(二)适应环境环境保护新常态困难较多。

一是减排压力大。

由于我市城镇人口增长过快,新增工业项目多,新增污水处理厂难以满足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形势严峻。

二是基层环保部门人员少、装备差、投入不足,还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新要,无法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环保基础设施欠账较大,企业环境违法屡禁不止。

三、“十三五”工作打算

(一)以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重点,加快推动减排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抓好建成重点减排项目监管。

重点加强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脱硝及水泥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二是督促纳入《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重点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除磷脱氮效率,力争“十三五”末建成投运乡镇污水处理厂92个、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厂5个。

三是深挖减排潜力,重点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排工作,力争一批项目得到国家认定减排量。

四是全面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严禁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污。

(二)以“治水、治气、治渣”为重点,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抓好《贵州省乌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015-2020年)》贯彻实施,坚持不懈地推进流域河长制管理,全面建成投运跨市(州)、县(区)主要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将水质断面增加至52个,实现全市水系监测断面全覆盖,强化断面水质考核。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

加快推进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监测、评估,推行饮用水源保护行政长官负责制。

三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四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强重污染行业水专项整治,坚决关停一批污染严重、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

加快推进园区水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

五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认真开展城市建成区水体排查,对黑臭水体实行限期治理,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六是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到2020年,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

大气方面,全面落实《大气十条》,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清洁燃料推广普及,加强城市扬尘管理和饮食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2016年,七星关区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7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其他县(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到2017年底,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基本淘汰“黄标车”。

固废方面,完成标准化渣场和黔西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按要求启动第二批县城生活垃圾处置项目。

编制实施《毕节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以赫章县、威宁县为重点,完成铅锌冶炼废渣治理。

抓好粉煤灰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三)以优化经济发展为重点,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一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对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及时跟进对接,坚决杜绝因环评审批办理滞后影响项目落地情况发生。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管理。

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深化环评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把好污染产生的关口。

(四)以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环保执法监管。

一是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探索创新环境监管体系。

二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衔接,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环境保护部门有为形象。

三是加强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五)以提升环境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力推进“创模”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创模”验收。

二是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和实施工作,力争完成100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三是抓好生态示范创建。

力争完成10个以上乡镇、30个村省级生态示范创建,完成20个以上乡镇、50个村市级生态示范创建任务。

四是继续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外来物种入侵调查,探索建立毕节市生物多样性数据库,积极探索建立毕节市生态补偿机制。

五是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六)以提升管理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环保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环境管理自身能力提升。

建立健全环境质量预警、监测质量考核体系,加快生态监测网建设,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全覆盖。

各县(区)环境监测站形成61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所有环境监察队伍新标准达标验收。

加快应急、辐射、宣教能力建设,落实人员编制、物资装备,实现达标验收。

二是加快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行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七)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环保系统自身建设。

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践行“三严三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不断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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