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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11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

这些防护器具包括:

防尘面罩、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对某些特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下列情况应使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有害气体的性质不明;

*氧气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觉的有害气体;

*吸人的污染气体会立即对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

*紧急处理危险物质的事故时。

在有可能需要做复苏治疗的地方,应准备口对口I式复苏包或其它相关的通气装置。

1.12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3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

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

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4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5“工作环境

1.15.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

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毒和清洁。

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

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

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

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

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5.2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5.3外衣

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

“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5.4垃圾处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医院集中焚化。

1.15.5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5.6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5.7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

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

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喷洒消防设备的地方,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喷洒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间距。

1.15.8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

注意:

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时可用刀切开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每次换班前,用1:

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7离心机

1.17.1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7.3污染

装标本(血、尿、痰)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离心。

1.17.4传染性物品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1.17.5清洗

用1:

10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1.17.6平衡

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防火安全准则

2.1安装有警报系统。

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都与总警报系统连接。

实验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储藏室能听到警报系统的报警。

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设置,都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防火

2.2.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

研究的内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2.2.1.2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2.2.1.3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

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2.2.2.3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

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

冰箱应远离火源。

2.2.2.4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

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2.2.5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

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3火源隐患

2.2.3.1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2.2.3.2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2.2.3.3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3灭火

实验室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装置。

2.3.1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如纸、木材、塑料)引起的火灾。

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

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韦内。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3.2警报系统应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随时检修、维护的。

2.3.3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

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2.4消防训练

2.4.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4.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4.2.1拨打报警电话“119”。

2.4.2.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2.4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

(如果火情并非十分危险,可安排留下一人,向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介绍具体情况。

2.4.3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

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2.4.4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

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员)。

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

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

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

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

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

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3.2维修与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2.1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

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如手表和戒指),然后谨慎操作。

3.2.2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

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医院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

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

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1引言

临床化学实验室存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

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

目前,广泛应用配制好的试剂和试剂盒,致使有些化学危险物品不易被识别,对这些试剂和试剂盒的成份应予复审并给予适当标记。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工作人员介绍化学危险物品。

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

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2.1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

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SAEl020)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55t)的物质。

例如:

盐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2.3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

苯。

4.2.4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体(燃点低于38℃)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A级:

燃点低于22℃-12℃;

沸点低于18℃2

1B级:

沸点高于18℃

1C级:

燃点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体(燃点高于38℃低于60℃)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ⅢA级:

燃点高于60℃低于94℃

ⅢB级:

燃点高于94℃

4.2.5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

肼。

4.3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

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

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4腐蚀品的储存

4.4.1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4.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4.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4.4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4.4.5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学通风橱

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4.5易燃物的储存

4.5.1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

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

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

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6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

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

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

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

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

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7.1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7.2专职人员

实验室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4.7.3容器

化学废弃物放置在密闭、有盖的容器中。

4.7.4标签

化学废弃物的包装应有标签,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

*日期

*来源

*实验室来源

*成份

*物理性质(气体、液体等)

*体积

*危险性(易燃或易爆)

4.7.5运输

实验室由专责人员负责容器转运,并将其放置在指定的废弃物堆放场所。

5.实验室微生物安全准则

5.1引言

在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接触标本和操作过程中,可能被感染。

临床实验室可能接触的微生物可分为三类:

5.1.1病毒,如:

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乙型及丙型肝炎)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5.1.2细菌,包括:

细菌、分枝杆菌、真菌。

5.1.3其他具有高毒力的病原体,如出血热病毒和立克次体。

因为从病史和体检不能可靠地鉴定所有病人的病原体,所以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体液时,均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

5.2感染途径

5.2.1空气传播

在取下装有标本试管的塞子时、溶液洒落在坚硬的表面上、用未加塞子的试管进行离心或溶液(包括接种环内的溶液)加热太急时,具有传染性的溶液在上述各种情况下,可能形成气烟雾散布在空气中。

5.2.2经口传播

用口吸移液可能导致微生物人人体引起传染。

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

5.2.3直接接种

偶然的针刺、碎玻璃划伤和动物咬伤均可通过直接接种引起传染。

临床标本中的感染原也可通过被纸张轻微划伤的手指、很轻的擦伤或损伤的表皮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5.2.4粘膜接触

一些病原体,包括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能够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

所以在擦拭眼睛、更换隐形眼镜或使用化妆品前应彻底洗手。

5.3血源性病原体

5.3.1间接接触

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都面临着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可能性。

为了减低对乙型肝炎(以下简称乙肝HBV)、丙型肝炎(以下简称丙肝HCV),每个实验室都应制定“控制接触感染原的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方案的目的

*一般项目管理(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职责、年度总结和改进措施)

*感染风险的检查

*执行的方法(工程学控制、实际工作控制、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事务管理)

*乙肝疫苗接种

*接触病原体后的评估和随访,包括专业医务人员的处理和他们的书面意见,以及医学记录保存

*标签和标志

*资料和培训(课目、方法和记录保存)

5.3.2备注

所有的单位都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

另外,每个实验室都应确定每个职员工作岗位的潜接触的程度。

一旦确定有接触潜在感染原的可能,应采取硬件控制和操作过程控制,以减少或消除接触这些潜在感染原的可能。

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工作服、实验服、面罩、面具、护目镜、安全镜和鞋套等。

并讲解何时使用和如何使用。

5.3.3常规预防措施

*来自所有病人的血液和体液都被认为是具有传染性的。

所有血液和体液的标本都应放置于具有安全盖的结构优良的容器里,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

采集标本时应防止污染容器的外表或随标本的检验单。

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

包装袋)。

所有的标本应加上生物危害标签。

*所有处理血液和体液(例如:

取下真空试管的塞子)的工作人员都应戴上手套。

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的喷溅,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

*对于组织学和病理学检查、微生物培养之类的常规操作,并不需要在生物安全橱内进行。

但是,如果操作过程中会产生气烟雾或飞沫,则应使用生物安全橱(1类或Ⅲ类),这些操作包括混匀、超声雾化和剧烈搅拌。

*实验室应使用机械移液装置。

绝对禁止用口吸移液。

*使用注射器和针具时应防止受伤。

禁止用手将针套重新套在针头上、禁止故意将针头弯曲或折断、将针头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或对针头进行其它操作。

所有锐利物品在使用后都应放人贴有清晰标签、不会被刺破的容器内,然后运至处理场所。

废弃锐利物品的容器应就近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为防止装得过而满意外伤人,应在装满后尽快运走。

*血液或其他体液发生泄漏或工作结束后,均应使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

可使用新鲜配制的漂白粉溶液(次氯酸钠1:

10稀释液)和2.5%甲酚溶液或其它有效的溶液对所有的工作台进行消毒。

漂白剂溶液应至少作用15分钟,使用其它的消毒剂可参考其产品说明书。

*实验中用过的污染物品在重复使用前或装入容器中按传染性废弃物进行处理前,应先进行去污处理。

*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的设备在实验室内或外送商家进行维修之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

无法彻底消毒的设备必须贴上生物危害的标签。

*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

在实验工作结束后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在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脱下所有的个人防护装备。

*如果实验人员工作时有可能接触到血液、其它可能具传染性的物质、病人的粘膜或要损伤的皮肤、或在处理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时,都应戴上手套。

在进行血管穿刺时,包括静脉采血、手指或脚背穿刺,也应戴上手套。

如果手套破损、刺破、或失去其屏障功能,则应尽快更换。

清洗或消毒会损害一次性手套的质量,故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手套,在接触病员后应更换手套。

*工作区应使用吸收性强的纸张覆盖。

在移液、混合、振荡、搅拌或离心时,必须防止发生气烟雾。

*为尽量减少在紧急情况下采用口对口的复苏术,应在那些可能需要进行复苏术的地方,备有复苏包或其它通气装置。

*患有渗出性病变或湿疹的医务人员在痊愈前不得直接接触病人,也不得接触医疗设备。

5.3.4乙型肝炎病毒免疫接种接触后的随访,为可能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工作人员免费接种乙肝病毒疫苗。

工作人员可以拒绝接种,但应在表示拒绝的协议上签名。

各单位必须制定关于对接触血源性病原体者的紧急处理方案。

处理措施包括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的会诊和治疗,以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

5.3.5标签警告标志

必须采用通用的警告标志系统明确标识装有危险生物制品的容器或被其污染的物品,在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存放血液和其它有潜在传染性物品的冰箱、以及处理尖锐物品的容器上,所贴的标签应标明通用的生物危害标志。

用于存储、运输的容器应加上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并在存储、运输前将容器盖上。

如实验室用常规预防措施来处理所有标本,同时标本或容器又存放在实验室内,可不使用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

但如果离开实验室,就必须使用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

5.4.3标本运输

*运输前应将标本进行可靠包装。

禁止使用皮氏细菌培养平皿邮寄标本。

禁止将干冰放入密封的容器。

*严格遵守运输部门和国际空运协会的有关规定。

*运输用于诊断的标本时应根据需要标记上“易腐坏”、“干冰保存”、“冷冻生物制品”或“易碎”等标志。

5.4.4标本处理

*被高毒力微生物(如土拉巴斯德菌或粗球孢子菌等)污染的物品,处理前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包括用于隔离的设备和材料。

*培养分枝杆菌和两性真菌用的平皿和试管必须使用胶带密封,用压力蒸气灭菌后进行处理或焚化处理。

*普通标本和使用过的培养基应弃人结实的塑料袋中。

*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和污染的器具应置于装有次氯酸钠1:

10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剂的不锈钢容器内,然后进行高压灭菌、清洗和再次灭菌。

*对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应遵守有关法规。

5.4.5生物安全橱

生物安全橱是微生物实验室里控制生物危害的最好的方式之一。

实验室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使用和维修。

实验室应制定安全橱的维护规程,以确保安全橱内合适的气流流速,并适时更换滤器。

安全橱的放置应远离气流不稳定的地方,通风口的设置应根据产品说明书。

在维护、移动和/或处理安全橱之前必须对生物安全橱进行消毒。

5.4.6备注

下面是微生物实验室里的一些常规准则:

*不接收或处理严重污染的标本。

*涉及分枝杆菌的离心操作应使用有旋帽的离心斗,离心管也应塞紧(双重隔离)。

*针具和接种环应灭菌处理,并防止加热时液体发生飞溅。

5.4.7泄漏事故

(1)立即清洗发生泄漏污染的区域。

通知主管和主任。

如果培养物发生泄漏或其容器发生破损,应对该区域进行至少10分钟的清洗,直至气溶胶或飞沫已经沉降。

(2)吸净漏出的液体。

(3)清洗发生泄漏的区域。

(4)尽可能使用漂白剂、酒精或苯酚对工作台进行消毒。

并与安全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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