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管教员精彩试题案列分析报告10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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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管教员精彩试题案列分析报告10题
六、案例分析(共10题)
一.罪犯区某2010年7月3日入监后,向专管警察反映自己在看守所期间有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的事实。
监狱根据区犯的反映,发函给看守所了解区犯反映的检举揭发情况。
一个月后,监狱收到看守所寄来的有关区犯在看守所期间检举揭发的事实证明材料。
问:
(1)看守所提供的区犯检举揭发材料应包括哪些?
(2)监狱应如何给予区犯奖励?
难度:
(一般)
答案:
(1)看守所应提供:
区犯的检举揭发材料,看守所对区犯所做的讯问笔录、公安监管场所违法犯罪线索转递函,公安机关有关区犯的检举情况说明函、被检举揭发人刑事判决书等。
(2)主要办理程序有:
①根据罪犯考核规定,认定区犯检举揭发行为属于立功还是重大立功;
②由两名监狱警察对区犯进行讯问,并做《讯问笔录》;
③将相关材料交监区,由监区召集考核小组成员进行集中讨论,并制作《罪犯立功(重大立功)审批表》报狱政科;
④狱政科召集监狱罪犯考核办公室成员集中进行讨论、审核,并《罪犯立功(重大立功)审批表》报监狱长审批(如属重大立功的报省局)。
二.某日,李某某到广州监狱会见室,要求会见罪犯王某。
会见管理警察受理了李某的会见请求,但在检查中发现李某是美国人,持有美国的护照和一本内地户口簿,并没有监狱发出的会见通知书,且罪犯王某的社会关系也没有等级李某是亲属。
难度:
(一般)
答案:
(1)会见管理警察是否应该受理李某的会见请求?
(2)如受理,该怎么办理李某的会见手续?
答:
(1)检查李某提供的户口簿,看户口簿中是否有记录罪犯王某与李某的亲属关系,如果有就应该受理。
(2)办理程序如下:
①将李某会见罪犯王犯的情况通知监区;
②监区接到通知后,立即讯问罪犯王犯,确认王某与李某关系后,填写《罪犯会见审批表》报狱政管理科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
③会见室根据审批情况,办理李某会见。
三、某日,监狱人民警察王某在带领部分罪犯劳动作业时,一名罪犯强行逃跑,王某立即发出警告,命令罪犯停止逃跑,罪犯不听制止,继续逃窜。
王某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射击,将逃跑罪犯击毙。
问:
(1)王某使用武器是否符合规定?
(2)使用武器后,王某应做哪些工作?
难度:
(一般)
答案:
(1)王某使用武器符合监狱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罪犯脱逃,经警告无效时,可以使用武器。
(2)使用武器后,王某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监狱机关。
四、李某私接高压电线在河中电鱼虽经他人劝阻,但李某置之不理,致使一名在河边洗衣服的妇女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
(1)李某行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犯罪?
(2)李某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难度:
(一般)
答案:
(1)李某行为是间接故意犯罪。
因为李某明知自己的电鱼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会导致死伤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符合间接故意犯罪的要求,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2)李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为李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且这种结果是李某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
五、罪犯刘某正在监狱服刑改造。
2008年夏季,刘某纠集10余名罪犯,围攻、殴打监狱人民警察,并威胁他犯参加,不允许其他罪犯参加正常的生产、学习及其他活动,造成狱内秩序非常混乱,影响极坏。
问:
(1)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2)对刘某的犯罪行为,监狱应如何处理?
难度:
(一般)
答案:
(1)刘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因为刘某的行为符合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2)对刘某的犯罪行为,监狱应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当地人民检察院处理。
六.某监狱,某监区接罪犯A的举报:
罪犯B多次在车间和监舍教唆罪犯C要“教训”罪犯A,并要求他联络罪犯D等老乡一起动手。
监区接报后立即对C进行了教育化解,C也保证不再找A的麻烦,等待警察处理。
第二天,罪犯B分别窜到同乡罪犯D等4人的劳动岗位,鼓动他们参与“教训”A的行动。
收工后,B等5名罪犯进入小院后,没有按规定进入大厅,集中在小院。
管理警察发出警告,要求他们进入就餐位置,上述几名罪犯不服从指挥,向正在小院搞卫生的罪犯A冲去并对其殴打。
后,应急警力进入,控制现场,救治伤者(罪犯A及4名上前制止殴打的罪犯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并分别对参与殴打的罪犯进行隔离审查。
一、你是监狱侦查科的侦查员,接上级指示接手该事件的处理,你计划如何处理,请简单阐述。
1、定性是否准确(破坏监管秩序罪);
2、办案程序是否准确全面;
3、组织的证据是否准确全面。
二、监狱侦查科介入侦审后,对罪犯A以破坏监管秩序罪立案侦查。
你是该监区的狱侦干事,接上级指示对罪犯D进行讯问,你将如何开展讯问,请简单阐述。
1、有否分析案情和所有在场人员的相关情况(包括已有的供诉);
2、讯问目的(D犯等的讯问笔录将作为该案的重要证据);
3、讯问地点、方式和程序;
七.罪犯廖某(1966年3月出生,汉族)因犯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入狱后,该犯改造表现差。
廖犯在生活中与另一新投犯陈某产生了矛盾,积怨颇深,一直伺机报复。
2000年8月29日中午,陈犯正和其他50多名新犯在监区一楼大厅睡觉,廖犯趁午休期间现场没有值班警察和其他罪犯不注意时,跑到大厅水房处拿了一块圆铁块(重约10公斤)悄悄走到陈犯睡觉处,举起铁块就向其头部砸了两下,然后马上跑到大门口处喊警察。
因事发突然,当时的值班罪犯没能及时制止。
值班警察发现后,陈犯被及时送到监狱医院抢救,后又马上转送某医院进行抢救。
当天下午3时10分,陈犯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问:
(1)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2)事发后监狱应如何进行处置?
(3)如何进行善后处理?
(4)试分析事件的原因。
难度:
(一般)
答案:
(1)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2)一是监区要立即向值班监狱领导、分管狱政管理的监狱领导、狱政科、侦查科报告;并通知陈犯家属尽快来监;同时保护现场,控制监狱罪犯并做好教育稳定工作;将廖犯带离现场,予以戴铐、戴镣,随后将其送禁闭室隔离审查,实行全天24小时监控。
二是监狱应立即报告省局、驻监检察室。
由狱政科、侦查科、驻监检察室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调查和组织监区警察警戒。
三是监狱马上对此事件进行立案,并向省局上报立案报告。
狱政科、侦查科、当事监区组成专案组,随机展开对廖犯的提审,询问有关人员包括值班警察、在场罪犯。
四是监狱在侦查终结后及时结案并起草起诉意见书,连同宗卷移交人民检察院。
(3)一是事件发生后,监狱应立即通知陈犯家属尽快来监处理,并妥善安全住宿。
二是监狱应认真、耐心做好陈犯家属的解释、引导、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家属予以一定金额的食宿、交通和困难补助。
三是监狱派警察全程陪同陈犯家属认尸、办理火化手续并负责相关费用。
(4)一是监区对重点物品管理不到位。
对重约10公斤的铁饼没有列为重点物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后也没有及时放入保管柜保管。
二是警察直接管理不到位。
午休现场50多名罪犯在睡觉,但值班警察没有按要求进行巡查,导致管理上出现漏洞。
三是对罪犯的思想摸查和教育不到位。
廖犯和陈犯之间发生的矛盾有很长一段时间,已经积怨颇深,对此,监区警察没有认真对罪犯的思想、行为动态进行分析研究,导致对罪犯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具体、不细致,不能及时掌握情况。
八.罪犯张某正在监狱复兴改造。
2010年4月,张某纠集本监区10余名罪犯,围攻、殴打监狱人民警察,并裹胁他犯参加,不允许其他罪犯参加正常的生产、学习及其他活动,造成狱内秩序非常混乱,影响极坏。
问:
(1)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2)对张某的犯罪行为,监狱应如何处置?
难度:
(一般)
答案:
(1)张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2)对张某的犯罪行为,监狱应立案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当地人民检察院处理。
九.某监狱罪犯莫某(抢劫罪,判12年,2009年4月18日入监)性格内向、孤僻,不喜与他犯交流,因缺乏正确的改造观,入监后不久便产生了严重的悲观厌世情绪,曾3次书写遗书并保管在自己的储物柜中。
2009年9月13日凌晨5时30分,莫犯因老婆提出离婚,对改造前途丧失了信息,用4股共2米长的灰白色塑料包装绳吊在监舍靠厕所位置窗口的铁枝上上吊自杀。
问:
(1)对罪犯发生自杀行为应如何进行处置?
(2)莫某的自杀行为反映出监狱在管理上存在什么问题?
难度:
(一般)
答案:
(1)一是马上进行现场抢救。
发现罪犯自杀后,要立即实施人工呼吸等,并及时送往监狱医院抢救。
二是及时报告。
在解救罪犯过程中同时向监区值班领导和狱政部门报告,报告要简明扼要,说明事件发生的事件、地点和事件的性质。
发现问题要做到边处理边报告。
三是保护现场。
如罪犯自杀既遂,已显示死亡特征,要对自杀现场采取保护措施,设置隔离带,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以便对事件处理和对责任的认定。
对要送医院抢救的人员,应当将自杀现场残留的药丸、杀虫剂、农药等物品小心收集好带到医院,以利后续的诊断治疗。
四是事后总结。
事后要作出事件报告,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如发现过程、处置方法、解决情况及有关部门的结论等。
五是对相关罪犯进行心里辅导。
监狱心理矫治部门要及时介入对受自杀影响的罪犯的心里干预,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已经发生的自杀事件,及早消除悲痛情绪,防止个别罪犯因负面心理反应过度而陷入绝望的境地。
(2)一是排查工作不到位。
对于莫犯入监以来的性格内向、不合群等异常现象重视不够,监区简单认为这只是性格所致,没有认真分析隐藏在这些异常现象后的深层次原因,导致对该犯流露出来的严重的悲观厌世情绪没有及时掌握,使其自杀行为得逞。
二是基础制度落实不到位。
监区对搜身、清仓等基础性的监管安全制度没有认真落实,导致莫犯能将包装绳带入监舍;莫犯保存在储物柜的多份遗书一直没有并清仓发现。
十.2008年2月14日上午10时,罪犯陈某(抢劫罪,判无期徒刑,2006年10月4日入监,专项工种罪犯)向值班警察报告,说要到公司办公室(与生产车间不在同一栋楼)交报表和拿生产单,取完生产单后,该犯以询问生产质量为由去仓库找厂方师傅,当时现场由一名女师傅和两名男师傅在清理货物。
陈犯在和师傅们对话时,突然冲到女师傅的面前,从腰间拿出一把用压棉梳磨制的(长约24.2cm、宽1.4cm、厚0.3cm)单刃尖刀顶住其咽喉,并将其挟持至仓库的小房内,关上铁闸门和玻璃门,拉上窗帘。
值班警察立即向监狱领导报告,监狱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指挥部。
这时,陈犯向站在铁闸门前的监区长说:
“我只有两个要求:
提供笔、信纸和手提电话给我,写完信、打几个电话后,就放掉女师傅,然后自杀;如果你们强行冲入,我就先杀掉人质,再自杀。
”为了稳定该犯的情绪,监区长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将笔、信纸和手机从门缝中递给了陈犯,并通过电话对该犯进行了政策前途教育,尽量拖延时间。
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谈话教育和劝解说服,最终使该犯放出人质,交出凶器,自行走出了仓库小房。
问:
(1)从上述案例中分析罪犯劫持人质的特点。
(2)处置罪犯劫持人质的一般性程序是什么?
难度:
(一般)
答案:
(1)一是犯罪的预谋性。
狱内劫持人质的主体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实施者本身是在监狱被看管的罪犯,人质大部分都是监狱警察、工作人员、同监罪犯等,外部人员很少,同时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在监管人员的监管之下进行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罪犯要想成功实施,必须在事前对工具、劫持的时间、地点及脱逃路线等要进行周密的计划。
二是目的的明确性。
许多罪犯在入监后不去积极地适应监狱环境,而产生脱逃的念头。
还有一些被判处重刑的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生存欲望非常强烈,但又不去积极地争取减刑,在认为自己获得自由的日子遥遥无期的情况下,便劫持人质要挟监狱满足自己的要求。
三是行为的残忍性、危害的严重性。
劫持人质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劫持者往往是一些思想走极端的罪犯,所以其行为带有一定的疯狂性,其行为手段极其残忍。
(2)一是控制包围。
发生劫持人质时,值班警察应立即隔离犯群,罪犯在箭射时应迅速将监舍门上锁,防止其他罪犯参与起哄。
如果罪犯在车间劳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集中全体罪犯之后再进行有序撤离,防止罪犯围观、哄闹,同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性质严重的应等待增援。
监狱警察在听到警报或收到信息后应迅速赶到事发地点,通常在罪犯隐藏位置的监区周边及监外适当位置分别设置包围圈。
二是攻心瓦解。
工薪瓦解的主要手段是谈判,可以争取时间,控制事态扩大,平缓劫持者紧张情绪,缓解心理压力。
还可以通过以法律、情感、政策为内容的攻心策略,减轻或消除罪犯的对抗、戒备心理,以达到和平解决的目的。
三是政策攻心不能平息事态的,应采取武力处置。
具体包括狙击、化妆袭击和强行突击等方式。
在实际处置劫持人质事件过程中,单纯用谈判或武力难以达到处置效果,必须各种方式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