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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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行政南楼240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瞿老师

采购单位不接受邮寄、快递等投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律不予退回。

六、开标有关信息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标书时另行通知。

七、缴纳费用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时缴纳100元标书费,1000元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为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或现金。

不接受转账、转账支票或其它形式的保证金。

户名:

南京邮电大学

账号:

7531

开户行:

工行南京察哈尔路支行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唐老师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10046

邮箱:

zbb@

2017年1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l、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构成

6.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前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l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南京邮电大学”网站上公布,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为使投标人编写标书有充分时间对标书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投标文件目录;

10.2投标函:

须含投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

10.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须查验原件);

(5)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及行业优势)简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上述文件均应加盖公章。

10.4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地填写开标一览表。

(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报价,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和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供货期等;

每项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2)报价采取总承包方式,包括所投产品、安装调试、服务、运输、税金及其它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产设备以人民币报价。

(3)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中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并单独装在小信封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5投标人参照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准确描述,并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定型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带有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书;

加工定制及配套装置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性能指标、实施方案,其中主要部件为定型产品的,则须提供与采购文件相一致的带有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书;

10.6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中商务条款提供交货安装、工期保证等方案以及产品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并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0.7投标人的业绩情况;

10.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10.9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分别装订成册。

11、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单位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壹仟元(1000元)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2.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或中国注册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或汇票形式提交。

12.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予以退还,但不计利息。

12.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规定签订合同;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30)天内有效。

如果采购人在有效期之内,可向投标人提出缩短或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l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法人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4.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时,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5.2文件袋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正、副本、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6、投标截止日期

16.1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回。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

18.2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可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l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址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公开开标。

如有必要可以让投标人有一定时间的陈述,或接收评标工作组成员的提问后退场。

19.2开标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0、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0.l公开开标后,直至通知投标人中标为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0.2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标被废弃。

21、投标的澄清

21.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工作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1.2接到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要求做出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1.3接到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2.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2.2废标条款:

(1)一次公告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达开标现场;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3除采购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项目首次采购废标后,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应重新采购。

重新采购未能成立的,由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监督小组与项目承办单位会商决定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

23、确定中标单位

23.1评标工作组首先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按评标办法的进行打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向采购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终由采购小组根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3.2中标人名单将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期为三日。

23.3本项目收取中标人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

23.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工作组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它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项目采购监督小组批准,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4、质疑处理

24.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非书面形式、3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4.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4.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4.4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

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4.5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七、授予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在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若因中标人延误签订合同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5.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它相关服务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6、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和减少

26.1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它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追加量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

26.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中标时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项目使用单位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南京邮电大学合同

发包人:

南京邮电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

电话: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承包内容:

(具体工作量见采购文件)。

3、承包方式:

4、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5、工程质量:

合格。

6、质保期:

7、合同价款:

人民币,¥:

8、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乙方交纳人民币合同价的5%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二、双方工作:

甲方工作

1、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各项手续,协助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3、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如确实需要拆除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临时堆放指定点等工作。

乙方工作

1、提交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双方确认的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事宜。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限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规定,妥善保护好现场的设施、设备管线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清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费用乙方承担。

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照价赔偿。

三、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的千分之一。

2.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外的工程项目,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给予办理签证,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费用增加按相关规定。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且承担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

4.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若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5.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增加。

四、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中间验收项目:

3)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施工所用材料按照建筑见证抽检要求进行复试,乙方应提供材料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检测结果如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每道工序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当工程已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乙方自检,并于24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及甲方审计人员参加。

验收合格,甲方监理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未经验收,一律被视为上道工序未完成,必须重做。

甲方或甲方代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视为甲方已经认可。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6)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部分,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五、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结算采用第2种

(1)固定总价。

(2)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

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

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扣除审计费的95%,余款在质保期到后全额无息付清,须提供正规发票,审计费按校审计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必须在竣工10天内办理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竣工结算。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未发生违约情形的,乙方凭竣工验收文件提出全部退还保证金申请,甲方予以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六、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后果及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给甲方造成相关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如实际损失大于合同总价款的,则按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拖延工程款部分按中国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乙方需继续履行合同,除非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乙方因保证工程所用材料应为符合本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凡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中途退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两天内撤离现场(包括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自动放弃,不向甲方索要已完成的工程量款,作为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工程量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

八、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起算。

九、其他

1、乙方要时刻注意施工安全,同时尽量避免在校园内产生很大的噪声,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人身安全。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工程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其与施工人员发生的一切劳资争议、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诉。

4、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若由甲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可从合同款中先期扣除,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补足。

一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采用诉讼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生效时间为年月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移交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十二、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时间:

时间:

第四章项目需求

项目地点:

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

采购内容:

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智慧教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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