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所联网验收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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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湿度<
95%
(5)当识别失败和数据不符合及非集装箱运输车辆驶入时立即告警,提示人工干预,对经人工干预的做不可更改标记显示。
(6)要有6个月以上的过箱图片记录。
(7)要有符合海关技术要求的数据上传接口。
(8)读地磅重量,并合并箱号上传海关。
(9)需安装必要的防撞及防损坏措施。
3、系统技术指标
系统功能
达标要求
识别率
≥90%(光线充足,集装箱体箱号可识别的情况下,2000标箱连续识别)
单日白天识别率:
93%以上(分2个时段)
单日夜间识别率:
85%以上(分2个时段)
单月夜间达标率:
25天以上
单月白天达标率:
识别速度
平均时间≤15秒(从车辆进入识别区域到箱号识别完成)
识别集装箱号码
可识别一到两列的垂直箱号
可识别一到三行的水平箱号
可以识别低质量图象:
比如字体污损、颜色剥落、光照不匀等情况
识别集装箱上的ISO码
自动检测一个长箱或两个短箱
存储所有图片
PAL:
768x576象素
NTSC:
640x480象素
可在本地.MDB文件中存储货物过往记录
使用校验和检验箱号
视频索引
自动纠正
TCP/IP方式输出处理信息,用以二次开发和集成
查询以往处理记录
统计全部正确率
(二)、集装箱箱号系统验收标准及要求
1、企业向海关提供相关验收资料
验收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卡口平面图,标有:
A通口宽度;
B隔离岛宽度长度;
C岗亭作业窗口位置;
D设备立杆位置;
E抬杆位置;
F减速带位置。
(2)主要设备清单及型号、配置,如:
摄像机4套;
灯光4套;
控制系统1套;
触发定位装置4套;
监控和人工输入箱号界面。
(3)系统运行报告
A验收日期前一个月的卡口每条通道过箱及识别记录月汇总表(详见附表)。
B附月汇总表一张单卡口光盘,记录每天四个时段及整天时段
0.:
00~6:
00
6:
00~12:
12:
00~18:
18:
00~24:
0.:
每时段内必须附一张本时段内的集装箱截屏图。
2、
海关审查企业提供的验收资料
(1)
根据卡口平面图,审查各设施的相对位置是否满足识别条件。
(2)
根据主要表面设备清单,审核系统硬件设备是否完善。
(3)
根据一个月的运行报告,审查是否能达到对识别率的要求。
3、
海关到达卡口现场对设备进行核查
核查箱号识别率:
直接在卡口电脑控制机内读各时段数据及图片,是否与报送材料一致;
核查现场设备: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现场对设备数量、位置及安装情况进行核查。
(三)、日常维护管理
1、企业安排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定期做系统的校准、清洁等工作,并保证箱号识别系统识别率达到以下标准:
2、企业按月向海关报送箱号识别系统识别率报表,报表需包括月汇总、周汇总及日汇总。
(详见符表)
3、管理平台建立后,各卡口管理系统必须实现可自动远程核查各卡口识别率。
4、企业必须建立相关应急维修机制,已保证系统发生故障、损坏等突发时间后,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使用,系统最长修复时间应不超过48小时。
集装箱箱号自动识别系统识别率统计表
卡口位置/编号:
附页
日期
0:
00-6:
6:
00-12:
12:
00-18:
18:
00-24:
00合计
记录数
识别数
准确度
记录总数
识别总数
年月1日
年月2日
年月3日
年月4日
年月5日
年月6日
年月7日
年月8日
年月9日
年月10日
年月11日
年月12日
年月13日
年月14日
年月15日
年月16日
年月17日
年月18日
年月19日
年月20日
年月21日
年月22日
年月23日
年月24日
年月25日
年月26日
年月27日
年月28日
年月29日
年月30日
年月31日
合计
二、电子汽车衡(地磅)
(一)、电子汽车衡(地磅)系统建设标准
(5)系统采用的技术和手段,不能以任何形式危害海关后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其他系统的安全与效率。
(1)基本称重功能:
清零,去皮,清皮,毛重和净重状态自动零跟踪。
(2)称重仪表必须具有以太网接口及RS232/RS485串行接口,用于联网和数据传输,以保证称重数据能够上传至海关系统。
(3)称重仪表具有操作日志功能及分级管理功能,能够提供操作跟踪查询,防止作弊。
(4)键盘可设定、标正、线性调整。
(5)有自诊断功能。
(6)有时间、日期断电保护。
(7)自动打印记录。
(8)连续命令方式输出数据。
(9)动、静态称重数据可自动传输到计算机等设备。
(10)可键盘编程。
(11)环境适应能力强,能在严寒、潮湿地带、热带地区和粉尘大的场所正常称重。
环境温度-40
C---+65°
(12)称重具有防尘、防污、防滑功能,整个设备具有防电击措施。
(1)最小量程:
80吨
(2)台面尺寸:
3.4*18m
(3)精度:
OIMLIII级
(4)显示分度:
≤20kg
(5)允许通过的汽车轴载:
40吨
(6)最大安全过载:
≥125%FS
(7)传感器灵敏度:
≥±
0.002mv/v
(8)传感器复活性:
±
0.01%FS
(9)传感器滞后:
0.02%FS
(10)传感器非线性:
(11)传感器灵敏度温度系数:
≤0.002%FS/
(12)传感器安全过载:
150%FS
(13)传感器极限过载:
400%FS
4、外观和表面
(1)外形美观、结构合理、方便维修。
(2)表面涂漆光滑,不能有杂质和砂粒,也不能有凹凸不平。
(3)用料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抗过载、耐冲击、防腐蚀、耐磨损、防潮湿等指标要求。
(4)称台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保证使用寿命在10年以上,钢结构件设计制造符合GB50205—95国家标准。
(5)称体所用钢材在组焊前进行过除锈处理去氧化皮、灰尘、油污渍。
(6)结构组焊、主承载焊缝采用连续焊缝无气孔。
(7)结构件上的孔,螺孔光整,无毛刺和棱边,不得用气割方式成形。
(8)所用联结件螺栓、螺母、垫圈、销子符合国标规格。
(二)、电子汽车衡(地磅)系统验收流程
国家计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2、海关审查企业提供的验收资料
3、海关到达卡口现场对设备进行核查
(1)卡口车辆通过时仪表显示重量数据正常,并可与集装箱号数据集成上传至海关数据平台。
(2)根据上述功能要求、技术指标及外观表面对设备进行核查。
(三)、日常维护管理。
1、企业安排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维护,定期做系统的保养、清洁等工作。
2、企业按国家计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每年进行两次计量检定,将合格证及复印件一份提交海关核查,复印件留海关存档。
3、企业必须建立相关应急维修机制,保证系统发生故障、损坏等突发时间后,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使用,系统最长修复时间应不超过48小时。
三、视频监控系统
(一)监控前端摄像机
(1)监控前端摄像机应选用带云台的彩色摄像机。
摄像机可在水平360°
内连续旋转,垂直转动+2°
到+92°
内无盲区。
(2)镜头CCD尺寸不小于1/4″,有效像素大于40万,室外摄像机不小于22倍光学变倍,室内摄像机不小于18倍光学变倍。
(3)同时支持P制和N制,水平解析度不小于480线。
(4)正常工作所需照度应该小于0.1Lux。
(5)具有自动光圈功能。
(6)夜间照度低时,如无足够的照明装置,则摄像机须具有进行彩色/黑白自动转换的功能。
(7)手动操作的水平、垂直速度:
0.05°
~250°
/秒。
(8)亮度信噪比不小于50db。
(9)必须支持PALCO/D码控制协议。
(二)图像及控制信号传输方式
监控点到新港海关物流监控室距离小于700米时,在不影响视频信号和控制信号质量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视频缆和控制缆进行布线。
若大于700米应考虑:
(1)敷设单膜光纤光传输设备。
(2)通过VPN方式接入(此方式为光传输模式实现困难时的补充方式)。
(三)远程监控及视频录像存储设备
为与海关现有系统匹配,须选用海康威视产品,可根据监控点数量选用4路至16路及相应硬盘容量的硬盘录像机,并配有相应的控制码转换器。
2、企业必须建立相关应急维修机制,保证系统发生故障、损坏等突发时间后,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使用,系统最长修复时间应不超过48小时。
四、报文接入
1、企业向海关提交信息系统联网申请并进行备案。
2、企业系统能够采用互联网方式按照海关要求进行网络接入与报文传输,若互联网方式不能满足实际传输需要,企业应采用专线方式与海关联网。
3、企业系统报文合格率经测试应达到海关联网要求。
企业系统应能够在海关业务规定时效内完成数据采集和报文自动生成与传输,数据准确率符合业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