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要求和示范表格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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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植物油料卫生标准
GB15197-1994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T17373-199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中未注释的术语和定义同GB/T22000中相关术语。
植物原油virginvegetableoil
以植物油料为原料抽取的原料油。
食用植物油
利用植物油料经加工生产出供人类食用的油脂。
溶剂
指在生产植物油或生产其他综合利用产品过程中所需要的6#大豆溶剂油以及国家允许使用的其他溶剂。
4人力资源
从事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在根据GB/T22000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时,应满足食用植物油生产所需的条件。
食品安全小组
食品安全小组应由多专业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卫生质量控制、生产加工、工艺制定、实验室检验、设备维护、原辅料采购、仓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人员能力、意识与培训
影响食品安全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能。
食品安全小组应理解HACCP原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
生产人员熟悉人员卫生要求,遵守前提方案的相关规范要求。
从事食用植物油操作的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上岗资格。
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
从事食品生产、检验和管理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关于从事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和健康检查的规定。
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不同卫生要求的区域或岗位的人员应穿戴不同颜色或标志的工作服、帽,以便区别。
不同区域人员不应串岗。
5前提方案
基础设施及维护
食用植物油生企业基础设施应满足GB8955-88的要求。
厂区
食用植物油食品生产企业应建在无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应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和物品。
厂区路面应平整、无积水、易于清洗;
厂区应适当绿化,无泥土裸露地面。
生产区域应与生活区域隔离。
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贮煤场等应当远离生产区域和主干道,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
废弃物暂存场地应远离生产车间。
应有防污染设施,定期清洗消毒。
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厂,暂存过程中不应对厂区环境造成污染。
需要时,应设有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
厂房
厂房应结构合理,牢固且维修良好,其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应有防止蚊、蝇、鼠、其他害虫以及烟、尘等环境污染物进入的设施。
生产车间
布局
车间面积应当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生产设施及设备布局合理,便于生产操作,应有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原辅材料、加工品、成品以及废弃物进出车间的通道应当分开。
基础设施
(1)车间地面、墙壁、天花板的覆盖材料应使用浅色、无毒、耐用、平整、易清洗的材料。
地面应有充足的坡度,不积水;
墙角、地角、顶角应接缝良好,光滑易清洗;
天花板应能防止结露和冷凝水滴落。
(2)车间的门窗应用浅色、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表面光滑而且防吸附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必要部位应有防蚊虫设施;
内窗台应当有倾斜度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3)必要时,应设置与车间相连的更衣室、卫生间及淋浴室;
其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需要。
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门窗不得直接开向车间,不得对生产车间的卫生构成污染。
(4)卫生间内应当设有洗手、消毒设施;
便池均应设置独立的冲水装置;
应设置排气通风设施和防蚊蝇虫设施。
(5)车间内设备、管道、动力照明线、电缆等必须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并便于维修。
(6)浸出、炼油、食用油制品车间的地面须稍有坡度,便于清洗。
(7)浸出车间的设备、管道必须密封良好。
(8)油料预处理车间必须安装防尘设施,以保证车间内外粉尘含量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
卫生设施
(1)车间入口处和车间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漂洗以及干手设施(必要时),配备有清洁剂和消毒液。
洗手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开关,必要时应当供应热水洗手。
(2)生产区域人员入口处应当设有鞋靴消毒池。
生产设施
所有食品加工用机器设备之设计和构造应能防止危害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尽可能拆卸),并容易检查。
应特别注意使用时,能防止润滑油、冷却剂、热媒、金属碎屑、污水或其它可能引起污染之物质混入食品之构造。
食品接触之表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以减少食品碎屑、污垢及有机物之聚积,使微生物之生长减至最低程度。
设计应简单,且为易排水,易于保持干燥之构造。
贮存、运送及制造系统(包括重力、气动、密闭及自动系统)之设计与制造,应使其能维持适当之卫生状况。
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之食品器具,应由不会产生毒素、无臭味或异味、非吸收性、耐腐蚀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之材料制造,同时应避免使用会发生接触腐蚀的不当材料。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可使用木质材料,除非可证明其不会成为污染源者方可使用。
生产设备之排列应有秩序,且有足够之空间,使生产作业顺畅进行,并避免引起交叉污染,而各个设备之产能,务须互相配合。
以机器导入食品或用于清洁食品接触面或设备之压缩空气或其它气体,应予适当处理,以防止造成间接污染。
灯具及照明
车间内的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照度满足操作要求,生产场所的照度在220lx以上,检验场所的照度在540lx以上;
温度控制
需要时,应控制车间的温度,按照设定的温度要求进行控制,定时记录。
排水
车间内应有畅通的排水系统,水流应当从高清洁区域流向低清洁区域;
排水沟底部为圆弧形,应有适当的坡度。
通风
车间应安装通风设备,保证加工区域空气清洁。
进风口设置空气清洁装置,车间内空气应由高清洁区向低清洁区流动
附属设施
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辅材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成品的储存等辅助设施。
动力能源
应确保充足的电力和热能供应。
维护保养
应制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保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
对于关键部件应制订强制保养和更换计划。
设备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装填设备宜采用自动机械装置,物料输送宜采用输送带或不锈钢管道,且排列有序,避免引起污染或交叉污染。
凡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器具和管道(包括容器内壁),应选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或涂料制造。
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栏、安全护罩、防滑设施等安全防护设施。
机械设备有操作规范和定期保养维护制度。
操作性前提方案
应制定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内容不少于以下几个方面:
接触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或与食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和冰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接触食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和安全。
不对包装(灌装)间的空气进行消毒。
紫外线照射法。
每10-15平方米安装一支30W紫外线灯,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臭氧消毒法,一般消毒1小时。
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
预处理、精炼、包装(灌装)分开。
人流、水流从高洁净区到低洁净区,物流可用时间、空间分开。
保证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洗手间设施的清洁。
使用非手动水龙头。
每次进入车间须洗手、消毒。
厕所的门不能直接朝向车间,有更衣、鞋设备。
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洗消毒用品、冷凝水及其它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
防止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食品所有接触表面被微生物、化学品及物理的污染物污染,例如清洁剂、润滑油、燃料、杀虫剂、冷凝物等。
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
工厂必须设置专用的危险品库,存放杀虫剂和一切有毒、有害物品。
这些物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有毒标记。
工厂应制定各种危险品的使用规则。
使用危险品须经专门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指定的专门人员的严格监督下使用,严禁污染食品。
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
凡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获有健康证者方能上岗。
生产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经卫生培训合格。
清除和预防鼠害、虫害。
制订防治计划和有效的防治措施。
包装、储运卫生控制,必要时应考虑温度。
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制品的包装容器,应采用无毒、耐油的材料制成。
应按食用植物油的品种、等级分别贮存,不得与非食用植物油混贮。
在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防晒、防爆措施。
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防洒、防污染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6关键过程控制
原辅材料
企业应编制文件化的原辅材料控制程序,明确原料标准要求、采购与验收,并形成记录,定期复核。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
加工食用植物油的油料有大豆、油菜籽、亚麻籽、棉籽、花生果、芝麻、葵花籽、米糠、米胚、玉米胚、小麦胚、油茶籽、红花籽、油橄榄、胡桃仁(核桃)、油莎豆、葡萄籽、棕榈果、棕榈仁、椰子、乌桕籽(皮)、可可豆等,食用油的油料必须符合《GB5植物油料卫生标准》。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简称为物料)的采购、验收、贮存、发放均应符合相关物料品种的国家或地方质量卫生标准,严格执行物料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有专人负责。
物料的内包装材料和生产操作中凡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周转桶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与供应物料的品种、来源、规格、质量的产品企业标准(或合同标准)相一致的有效检验合格报告单。
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其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内包装材料应满足包装食品的保存、贮运条件的要求,且符合食品卫生规定。
原(辅)料的运输工具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运输过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车或同一容器混装。
原(辅)料购进后应对其原产地、规格、包装情况进行初步检查,按验收标准的规定填写入库帐、卡,入库后应向企业质检部门申请取样检验。
各种物料应分批次编号与堆置,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相互影响风味的原辅料贮存在同一仓库,要分区存放,防止相互影响。
进口原料应将其名称,生产年度、生产地、数量及年月日等加以记录。
应充分去除原料中之异物、外来杂物等。
原料在贮藏过程应控制防鼠、防虫及防湿,并在夏季应控制因温度升高而引起变质。
原料水分含量高时,会影响制品的质量,在干燥时应注意温度,以免过热。
应制定原辅料的储存期,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对不合格或过期原料应加注标志并及时处理。
油料预处理工艺
预处理工艺含清理(筛选、磁选、风选、重力去石及除尘装置)、破碎、剥壳(含仁壳分离)、软化(含干燥)、轧坯、蒸炒等。
压榨(预榨)工艺
压榨(预榨)工艺含调节蒸炒、压榨(预榨)、毛油过滤。
处理量、温度、水分、时间、蒸汽压力和蒸汽流量都是调节蒸炒时应该关注的工艺要求。
浸出工艺
精炼
包装(灌装)
灌装油脂前的空瓶、瓶盖均应清洁干净。
工厂应制定清洁瓶、盖操作工艺规程,并定时检查清洁后的空瓶、盖。
清洁后的空瓶(罐)应有专人负责检瓶,并经过最短的距离输送到灌装机。
包装(灌装)用的玻璃瓶、金属罐(桶)、塑料容器以及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产品包装(灌装)应在专用的包装间进行,包装(灌装)间及其设施应满足不同产品,产品包装应严密,整齐,无破损。
应设专人检查封口的密闭性,灌装后的产品,其卫生指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包装前对生产车间、设备、工具、内包装材料等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的洁净度。
在包装(灌装)和调和油调理、加工、包装场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之工作衣帽,以防头发、头屑及外来杂物落入食品中,必要时需戴口罩。
7产品检测
食用植物油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内设检验机构和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
内设检验机构应具备检验工作所需要的标准资料、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
检验仪器应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
应详细制定原料及包装材料的品质规格、检验项目、验收标准、抽样计划(样品容器应适当标示)及检验方法等,并认真执行。
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性样品,按国家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出厂检验(查),凭检验合格报告入库和放行销售。
不合格者不得出厂,应以适当处理;
必要时,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研究所或检验机构代为检查本单位无法检测的项目。
成品均应留样,存放于专设的留样室内,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必要时,应做成品留样观察试验,以检验其保存期的品质稳定性。
应根据产品的保存期制定各项检验原始记录保存期,备查。
8产品追溯与撤回
要能够从最终成品追踪到所使用原料的来源。
包括产品的追溯和撤回。
应能够对产品的回收情况做出详细规定,必要时产品能够迅速回收。
同时在撤回程序中应规定定期演练的时间。
对反映产品卫生质量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制定其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的程序,并贯彻执行;
所有质量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冷冻产品的记录应至少保存2年。
附录
(资料性附录)
GB1535《大豆油》
GB1534《花生油》
GB1536《菜籽油》
GB1537《棉籽油》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10464《葵花籽油》
GB11765《油茶籽油》
GB19111《玉米油》
GB19112《米糠油》
GB/T8233《芝麻油》
GB/T8235《亚麻籽油》
GB/T15680《食用棕榈油》
GB/T18009《棕榈仁油》
SB/T10292《食用调和油》
NY/T230《椰子油》
LY/T1534《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及其检验》
附录:
食用油企业管理示范表格
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加快食用植物油加工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用植物油质量和食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粮食行业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一、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原则上适用于全国所有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
在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期间,首先在试点企业和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的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中试行。
二、基本框架和内容
1、示范文本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表格,第二部分是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基本规则。
2、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涵盖了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和采购、生产、销售与服务等各个方面,共分为4个环节、18个项目、31个要素、83项内容和要求。
3、示范文本的依据是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其中:
——国家法律法规8个。
包括:
《产品质量法》、《合同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计量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
——部门规章7个。
包括《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总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等;
——国家和行业标准17个。
包括《GB2715-81粮食卫生标准》、《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GB8955-88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91-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国家职业标准制油工》、《国家职业标准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粮油购销员》、《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等。
三、几点说明
1、示范文本是按照食用植物油加工工艺和管理流程,对涉及食用植物油加工业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整合,使之条理化、系统化,起到示范作用,便于企业操作。
2、示范文本的制定考虑到食用植物油加工业的总体水平和不同企业的特点,各项要求均属基本要求,企业均应该而且能够做到。
对于已通过HACCP、ISO9001、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的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应按相应的要求,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
3、示范文本对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控制。
每个环节均应建立档案文件,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并应建立文件的批准、分发、修改、存档、销毁程序。
与原料质量相关的文件及档案应保存至产品保质期后一年以上。
4、示范文本中的表格均为示范表格。
企业应建立更为详尽的档案。
企业使用自制表格,应涵盖示范表格相应的内容。
5、示范文本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组织有关单位起草。
示范表格
表1:
供方调查表
1
企业名称(章)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号码
生产许可证号码
卫生许可证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2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3
地址
邮编
4
电话
传真
5
开户银行
帐号
6
主要产品
7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人,工人:
人
8
年产量/年产值(万元)
9
生产能力(万吨)
10
样机/样品/样件生产日期
11
生产特点
成批生产□流水线大量生产□单台生产□
12
主要生产设备
齐全、良好□基本齐全、尚可□不齐全□
13
使用或依据的质量标准:
a.国际标准名称/编号:
b.国家标准名称/编号:
c.行业标准名称/编号:
d.企业标准名称/编号:
e.其他:
14
工艺文件
齐备□有一部分□没有□
15
检验机构及检测设备
有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检测设备良好□
只有兼职检测人员,检测设备一般□
无检测人员,检测设备短缺,需外协□
16
测试设备校准情况
有计量室□全部委托外部计量机构□
17
主要客户
(公司/行业):
18
新产品开发能力
能自行设计开发新产品□能开发简单产品□没有自行开发能力□
19
国际经贸经验
有进出口经营权□无进出口经营权□
有产品出口,有对外经验□产品未出口,无对外经验□
20
职工培训情况
经常、正规进行培训□不经常进行培训□
21
是否经过产品或质量体系认证:
是□否□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调查人签字:
报告填制时间:
注:
本表21项,如经过产品或质量体系认证,应具体列明何种产品得到认证,取得何种证书。
表2:
供方评价表
供方名称
企业类型
已认证何种产品
认证证书确认□未确认□
取得何种认证证书
未认证□
设备状况
齐备,运行良好□基本齐全,尚可□不配套□
生产能力
年产量:
月产量:
管理状况
生产和工作有章有序,管理有序□管理一般□管理较差□
质量检验
产前、产中、产后能自检控制产品质量□一般检验□全靠外检□
产品质量
一贯稳定、良好□发生问题较少□常发生问题□
服务质量
能提供满意的服务□服务尚可□服务不佳□
价格水平
公道合理□比较合理□价格偏高□
资信情况
守约守时、信誉可靠□信誉尚可□信誉欠佳□
履约情况
交货及时、品质保证□交货、质量尚可□交货、质量不保证□
不良记录
供
货
业
绩
年度
供货品名
供货数量
合格数量
拒收数量
合格率%
上年度
本年度
合计
采购部门意见:
签字:
生产部门意见:
品控部门意见: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产品管理部审核意见:
总经理(管代)意见:
表3:
供货商动态评分表
评分时间:
年月
品种
供货总量(10分)
供货质量业绩(50分)
合同履约及服务业绩(25)
价格业绩(15分)
总分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