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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元月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总结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我县建筑施工安全平稳运行,结合我我县实际,我局对全县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工程建设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情况。

2、在建项目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3、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处坠落等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高边坡、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外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塔吊及群塔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大部分塔吊验收情况。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

我局检查了5个在建项目工地,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左右,全属住宅项目。

各责任主体能够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面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施工现场管理手段逐步提高,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进一步明确且安全监理力度显著加大。

三、存在问题

各责任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虽作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仍然集中在高处坠落、施工用电、临边防护、脚手架搭设、深基坑开挖等薄弱环节,无根本性转变,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2、个别建设单位:

一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二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3、部分施工单位:

一是部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持“三类人员”考核证,或项目经理证书与中标单位不符;二是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不规范,审批人不是企业技术负责人,且针对性不强,招待不到位,甚至于无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三是施工现场安全机构,专职安全员未按工程规模配备,人员不足甚至未设专职安全人员;四是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接线不规范,未按TN—S系统,“三级用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原则设置。

二O一一年元月三十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为了保障春节后我县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在建工地实际情况,对各施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各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项目经理证书与中标单位不符。

3、重大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4、施工用电线路搭设不规范。

5、部分建设单位未完善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

6、施工塔吊未验收备案自行投入使用。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加大了对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督促力度,增加安全费用投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日期间,我局组织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对县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以下几方面:

1、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2、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

3、临边防护须加强。

4、安全防护网安装不完善。

5、个别建设单位:

一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二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10天整改完毕,已消除隐患。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期间,我局组织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对县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以下几方面:

1、临边防护须加强。

2、安全防护网安装不完善。

3、个别建设单位:

一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二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4、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5、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

6、个别建设单位:

一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二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7、临边防护须加强。

8、安全防护网安装不完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要求限期整改。

二O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五月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总结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五·一”黄金周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安监站全体人员对重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县直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实地详细检查,并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4月28日,安监站实地检查了红旗小区各在建工地、西大街农贸市场。

通过这次安全检查,部份工程项目存在以下不安全因素:

一、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不齐,安全防护网安装不规范。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欠健全完善。

三、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四、大部分施工工地临时通道搭设达不到规范要求。

五、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管理不规范。

六、施工现场未围场作业,安全网、防护网未按规范放置,且设施简陋。

七、有关部位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八、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

九、施工管理及监理的问题,通知了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并要求各项目经理对各工地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加强材料堆放和工地运输车辆管理,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的卫生整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品中毒,加强防火安全宣传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根据检查情况,我局安监站已向有关施工单位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各施工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7天内整改完毕,如不及时整改的将下停工整改通知。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六月份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总结

二O一一年六月,我局督查组对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下几方面:

一、脚手架搭设没有按有关要求搭设。

二、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

三、模板支撑不规范(如无水平拉杆连接等)。

四、有个别施工企业还使用扒杆吊。

五、也有个别在建工程施工图未送审,水泥、砂石、混泥土未试配及检验。

六、洞口临边部位无安全警示牌。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并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并将整改资料由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书面报我局安监站核查,符合要求后,经我局安监站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现整改完毕。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七月份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总结

检查的基本情况

七月份,我局安监站检查了6个在建项目工地,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左右,全属住宅项目。

存在问题

各责任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虽作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仍然集中在高处坠落、施工用电、临边防护、脚手架搭设、深基坑开挖等薄弱环节,无根本性转变,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①个别建设单位:

一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二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②部分施工单位:

一是部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持“三类人员”考核证,或项目经理证书与中标单位不符;二是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不规范,审批人不是企业技术负责人,且针对性不强,招待不到位,甚至于无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三是施工现场安全机构,专职安全员未按工程规模配备,人员不足甚至未设专职安全人员;四是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接线不规范,未按TN—S系统,“三级用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原则设置;五是脚手架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规范搭设,竹外架材质差,竹木混用,基础未硬化等。

③大部分监理单位:

一是监理单位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数量配备不足、项目总监到位率低、甚至不到位;二是大多数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审批不规范,审批人不具备资格、未盖法人公章,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不规范、审批不严格,流于形式,有的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或未审批;四是大部分监理不作为现场无安全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无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旁站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提出、不下发监理通知或长期不到施工现场;五是监理力度弱,对施工企业整改回复未实际核查或复查意见不明确。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月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黔建建通〔2011〕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安监站全体人员对廉租房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县直各建筑施工工地一起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实地详细检查,并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八月二十六日,安监站实地检查了廉租房、红旗小区各在建工地、西大街农贸市场、廉租房。

通过这次安全检查,部份工程项目存在以下不安全因素:

一、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不齐,安全防护网安装不规范。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欠健全完善。

三、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四、大部分施工工地临时通道搭设达不到规范要求。

五、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管理不规范。

六、施工现场未围场作业,安全网、防护网未按规范放置,且设施简陋。

七、有关部位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八、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

九、施工管理及监理的问题,通知了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并要求各项目经理对各工地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加强材料堆放和工地运输车辆管理,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的卫生整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品中毒,加强防火安全宣传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根据检查情况,我局安监站已向有关施工单位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各施工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7天内整改完毕,如不及时整改的将下停工整改通知。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九月一日至三月二十八日期间,我局组织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对县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以下几方面:

1、安全防护网安装不完善。

2、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3、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

4、临边防护须加强。

5、个别建设单位:

一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二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10天整改完毕,已消除隐患。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十月份,我局组织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对县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以下几方面:

1、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2、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

3、个别建设单位:

一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二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4、临边防护须加强。

5、安全防护网安装不完善。

6、临边防护须加强。

7、安全防护网安装不完善。

8、个别建设单位:

一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二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要求限期整改。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份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总结

二O一一年十一月,我局督查组对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下几方面:

一、洞口临边部位无安全警示牌。

二、脚手架搭设没有按有关要求搭设。

三、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

四、模板支撑不规范(如无水平拉杆连接等)。

五、有个别施工企业还使用扒杆吊。

六、也有个别在建工程施工图未送审,水泥、砂石、混泥土未试配及检验。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并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并将整改资料由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书面报我局安监站核查,符合要求后,经我局安监站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现整改完毕。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十二月份,我局组织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对县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以下几方面:

1、个别建设单位:

一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二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2、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3、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

4、临边防护须加强。

5、安全防护网安装不完善。

6、临边防护须加强。

7、安全防护网安装不完善。

8、个别建设单位:

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单位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9、红旗小区的模板支撑不到位,缺少扫地杆、横杆等。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要求限期整改。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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