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规划评价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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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规划评价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
电力规划评价报告内容深度规定_DLT
ICS29.240.30K51备案号:
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xxxx-201x电力规划评价报告内容深度规定Regulationsforcontentanddepthofelectricpowerplanningevaluationreport(征求意见稿)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
DL/T
DL/T前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提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电力规划职责,建立规划实施检查、监督、评估、考核工作机制,保障电力规划的有效执行。
《电力规划管理办法》(国能电力〔2016〕139号)要求建立电力规划定期评估机制,规划实施两年后,国家能源局应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全国电力规划中期评估咨询,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省级电力规划中期评估咨询,形成《电力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五年规划结束后,形成《电力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为适应电力规划管理需要,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7]5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国内电力规划评价报告编写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9章。
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电力发展总体情况、重点任务实施情况、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进展、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经验总结与问题分析、结论与建议。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
北京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编:
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
参加单位:
主要起草人员:
主要审查人员:
DL/T
I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4电力发展总体情况.........................................................54.1面临的形势............................................................54.2电力发展现况..........................................................54.3规划目标完成情况......................................................55重点任务实施情况.........................................................65.1电源..................................................................65.2电网..................................................................75.3用电..................................................................75.4其他..................................................................86重大工程及示范项目进展...................................................96.1电源工程项目..........................................................96.2电网工程项目..........................................................96.3示范工程项目.........................................................107保障措施执行情况........................................................118经验总结与问题分析......................................................129结论与建议..............................................................13
11总则1.0.1电力规划评价工作是保障电力规划科学制定和顺利实施的必要环节。
为适应电力规划管理需要,规范电力规划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省级及以上电力规划评价报告的编写工作,电力规划评价报告的研究对象是五年期电力规划。
电力规划评价报告包括电力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和实施完成后评估报告。
1.0.3本标准对面临的形势、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规划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实施情况、重大工程和创新示范项目进展、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经验总结与问题分析、相关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2术语2.0.1电力规划electricpowerplanning电力规划是指导电力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指研究未来5-15年内电力系统发展和建设的方案,提出电力发展重点任务,确定对应的发、输、配、用电项目。
2.0.2电力规划评价electricPowerplanningevaluation电力规划评价是指电力规划中期以及规划期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的电力规划实施评估咨询工作。
2.0.3电力规划评估electricPowerplanningassessment电力规划评估是指电力规划上报审定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电力规划报告评估咨询工作。
2.0.4输电网transmissionnetwork输电网是将发电厂、变电所或变电所之间连接起来的送电网络,主要承担输送电能的任务。
其中,110kV~220kV为高压输电网,330kV~750kV超高压输电网,1000kV及以上为特高压输电网。
2.0.5配电网distributionnetwork配电网是从电源侧(输电网和各类发电设施)接受电能,并通过配电设施就地或逐级分配给各类用户的电力网络,原则上指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电网。
其中,110kV~35kV电网为高压配电网,10(20、6)kV电网为中压配电网,220/380V电网为低压配电网。
2.0.6容载比capacity-loadratio容载比一般用于评估某一供电区域内35kV及以上电网的容量裕度,是电网规划宏观控制各电压等级变电容量的重要指标。
容载比一般分电压等级计算,指某一供电区域、同一电压等级电网的公用变电设备容量与对应的供电负荷的比值。
2.0.7弃风率percentageofabandonedwindpower指受电网传输通道或安全运行需要等因素影响,风电场可发而未能发出的电量(弃风电量)与全部应发电量的比率。
2.0.8弃光率percentageofdiscardedphotovoltaic指受电网传输通道或安全运行需要等因素影响,太阳能发电站可发而未能发出的电量与全部发应电量的比率。
2.0.9弃水率percentageofabandonedhydroelectricpower水电站可发而未能发出的电量与全部发应电量的比率。
2.0.10电能替代powersubstitution是指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使用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等化石能源的消费方式。
32.0.11需求侧管理industrialdemandsidemanagement是指通过加强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调整用电结构和方式,在用电环节制止浪费、降低电耗、移峰填谷、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实现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的相关活动。
2.0.12大气污染物AtmosphericPollutant大气污染物,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排入大气的并对人和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物质,主要包括粉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等。
43基本规定3.0.1电力规划评价报告应在政府主管部门的主导下,充分发挥电力企业、行业协会及咨询机构等相关方的作用,在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提出。
3.0.2电力规划评价报告的编制目的是对电力规划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对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保障电力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3.0.3电力规划评价报告包括全国电力规划评价报告和省级电力规划评价报告。
下级规划评价报告作为上级规划评价报告的基础。
3.0.4必要时可针对影响电力规划的重大问题另列专题开展深入研究。
3.0.5电力规划评价报告应后附以下成果:
1评价对象规划文本或摘要;2电力规划评价报告摘要。
54电力发展总体情况4.1面临的形势4.1.1分析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电力供需形势、能源产业政策、节能环保、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和电力体制改革等影响电力发展的重要因素。
4.2电力发展现况4.2.1整理电力系统历史及现状数据,统计分析各年(或水平年)规划范围内全社会用电量、人均用电量、分产业及居民用电量、全口径和统调口径的最大负荷及负荷分布情况。
如有必要,应统计经济区域、行政区域或供电分区的用电情况。
4.2.2统计分析各年(或水平年)的负荷特性,如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最大峰谷差、日最小负荷率等。
4.2.3统计电源发展现状,包括但不限于:
1电源装机规模、结构和布局;2各类电源发电量、利用小时数;3发电机组关停、退役规模;4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5火电机组能耗水平,二氧化碳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4.2.4统计电网发展现状,包括但不限于:
1输电网和配电网的发展规模;2跨区域送电通道规模及送电能力;3输电网网架结构;4城乡配电网改造升级、供电可靠性等。
4.2.5分析各年(或水平年)区域间电力、电量交换情况。
4.2.6论述规划期内电力体制改革进展。
4.3规划目标完成情况4.3.1从预期性和约束性两个方面,列表说明电力规划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供应能力、电力结构、电网发展、调峰能力、联络通道、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普遍服务、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目标。
如没有完成规划目标,应进行必要的分析。
65重点任务实施情况5.1电源5.1.1评价电力供需总体形势,包括但不限于:
1电力供应总体态势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2电力供应存在错峰限电或严重过剩的风险;3对电力受入为主省份,评价电力供应对外依存度情况;4比较预测值与实际值差别,并分析原因;5电力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应提出电源规划调整建议。
5.1.2评价电源建设和退役实施情况,如不符合规划安排应分析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电源建设规模、进度和分布;2电源退役安排执行情况。
5.1.3评价电源结构调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分析电源清洁化程度,包括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等指标变化情况;2分析电源结构调整符合规划预期情况,符合国家宏观政策情况,分析偏差原因(如有),必要时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5.1.4评价电源运行指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火电电源节能减排情况,包括供电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水平,与规划预期的符合情况,分析偏差原因;2非水可再生电源运行情况,包括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占比、弃水率、弃风率、弃光率等指标,与规划预期的符合情况,分析偏差原因;3分析火电机组由于燃料不足或燃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出力受限情况;4电源可靠运行情况,分析大机组故障(机组跳闸次数、平均跳闸次数)指标。
5.1.5评价规划中提出的电源侧调峰措施实施情况,分析对系统调节能力的提升效果,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电源侧调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储能(含抽蓄)电站建设;2火电灵活性改造;3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75.2电网5.2.1评价跨省(区)的送电通道建设、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送电通道的开工建设投产情况、投资情况、输电能力提升情况,对比分析评价年电力流方向、规模与规划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原因,分析是否达到了预期的送(受)电目标;2如有必要,对于有电力交换的省(区),应根据省(区)间相关框架协议评价电力交换的协议完成情况,包括各年(或水平年)与外区的交换电力、电量规模、与外区交换电力的调峰能力。
3电力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应提出跨省(区)的送电通道规划调整建议。
5.2.2评价输电网建设、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对评价年输电网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分析规划区内主网架结构、规划区内分区域重要断面电力流向特点等;2对经济性指标进行评价,对比规划目标,分析与规划目标的差异;3对电网运行主要特性和指标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负荷特性、供电可靠性、大面积停电事故等;4对电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建设规模、变电站座数、主变台数、变电容量及线路长度等,评价电网建设进度和投产时间与规划的一致性,并分析原因。
5电力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应提出输电网规划调整建议。
5.2.3评价配电网规划实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对城市配电网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城网投资和建设规模、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规划成效等进行评价;2对农村配电网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农网投资和建设规模、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规划成效等进行评价,重点分析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配电网规划实施情况。
3对电网智能化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建成智能变电站,配电自动化、用电信息采集、营销服务数字化等进行评价。
4电力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应提出配电网规划调整建议。
5.3用电5.3.1评价规划期内供电质量,包括但不限于:
1评价各年(或水平年)中心城市(区)、城镇地区和乡村地区的供电可靠率;2评价用户平均停电时间、用户平均停电次数及系统停电等效小时数等指标;3评价地区电能质量情况,包括电压合理率、频率合格率等指标。
5.3.2结合地区用电特点,综合考虑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关产业政策、节能环保要求,评价规划期内用电绿色发展水平,包括但不限于:
81评价电能在电供暖、工业锅炉、机井通电、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等领域替代化石能源的工作开展情况,统计电能替代规模及替代容量;2评价为促进电能终端利用,规划期内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3评价各年(或水平年)地区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比重、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等指标;4评价各年(或水平年)地区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统计需求侧节约电量及节约能耗情况。
5.4其他5.4.1评价规划期内在技术创新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包括但不限于:
1评价电源技术创新及应用情况,包括清洁高效煤电技术、新能源发电技术、先进核电技术和储能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发展及应用情况,阐述装备制造、前沿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2评价在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中的技术创新及新技术应用情况,包括电网装备制造、电网智能信息化、电网安全灵活性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5.4.2评价电源、电网、负荷以及与其他规划之间的协调性水平,包括但不限于:
1评价电源与电网的协调性,包括电源建设与配套送出工程及输电通道建设协调性,电源项目对电网安全性、稳定性、运行灵活性的影响;2评价电源规划与电力负荷的协调性,包括电源布局与负荷分布的协调性,电源结构与负荷特性的协调性;3评价输电网与配电网规划的协调性;4评价电力规划与国民经济规划、市政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5.4.3评价在电力国际合作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包括但不限于:
1评价在电力装备、技术标准、规划研究和工程服务等方面开展的国际合作;2评价在推动跨境电力交易、跨境电网互联互通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5.4.4评价在保障民生用电和电力普遍服务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5.4.5评价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市场建设、输配电价改革和配售电侧改革等。
96重大工程及示范项目进展6.1电源工程项目6.1.1评价重大水电项目(含水电基地及抽蓄电站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规划项目的方案论证过程、建设条件、送出规划等,分析对生态保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2核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计划,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3规划期内投运电站的运行情况,包括年发电量、弃水等指标,分析偏差原因。
6.1.2评价重大火电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规划项目的方案论证过程、建设条件等,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情况,分析项目对生态环保、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2核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计划,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3规划期内投运火电项目的运行情况,包括发电量、利用小时数等指标,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6.1.3评价重大光伏、风电和光热等新能源项目(含基地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规划项目的方案论证过程、建设条件、电力消纳及送出规划等;2核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计划,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3规划期内投运电站的运行情况,包括年发电量、利用小时数、弃风弃光等指标,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6.1.4评价重大核电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规划项目的方案论证过程、建设条件、送出规划等,符合国家宏观战略情况,分析对生态保护、社会稳定等的影响;2核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计划,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3规划期内投运电站的运行情况,包括发电量,利用小时数等指标,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6.2电网工程项目6.2.1评价重大跨省(区)输电通道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规划跨省(区)输电通道项目的研究论证过程及结论,包括送端电源组织情况,受端电力市场空间情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资源优化配置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经济性;2核准跨省(区)输电通道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运计划,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3规划期内投运跨省(区)输电通道项目的运行情况,包括通道年利用小时数、外送能力、新能源电量占比等指标,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6.2.2评价重大主网架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01规划主网架项目的研究论证结论,包括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情况,优化系统调峰能力情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资源优化配置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经济性;2核准主网架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运计划,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3规划期内投运主网架项目的运行情况,包括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输电能力等指标,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6.3示范工程项目6.3.1评价重点电能替代项目的推进情况,应包括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比重及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指标情况,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6.3.2评价重点多能互补项目的推进情况,应包括多能互补项目主体、实施过程、建设进度、投资规模及示范效果、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6.3.3评价重点增量配电网项目的推进情况,应包括增量配电项目主体、实施过程、建设进度、投资规模及示范效果、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6.3.4评价重点储能示范项目的推进情况,应包括示范项目的建设意义、项目主体、实施过程、建设进度、投资规模及示范效果、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6.3.5评价其他类型示范项目的推进情况,应包括示范项目的建设意义、项目主体、实施过程、建设进度、投资规模及示范效果、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符合规划预期情况,分析偏差原因。
117保障措施执行情况7.0.1对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统筹协调机制;2.运行调控机制;3.行业标准;4法律法规;5.资金支持政策。
128经验总结与问题分析8.0.1梳理提炼电力规划工作在研究与准备、编制与衔接、审定与发布、实施与调整、评估与监督等环节有宜的经验做法。
8.0.2梳理分析规划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需求预测偏差与电力供应保障;2电源燃料供应、质量与价格;3火电和核电利用率;4可再生能源消纳;5电力系统调峰能力;6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利用情况;7电网网架结构安全性与供电可靠性;8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实施情况;9电力体制改革进展;10支撑电力项目建设和运维配套资金;11行业体制和配套政策。
139结论与建议9.0.1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需求发展与规划预测水平的对比;2各类电源发展水平及电源结构;3电网项目实施情况及资源配置能力;4电力体制改革重点领域进展。
9.0.2研究提出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电源、电网、用电、科技创新和配套政策等方面相关建议。
9.0.3对于电力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还应视情况提出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配套政策等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