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传统村落规划说明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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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性保护原则
古民居分布集中,集中连片,根据现状实际情况,规划将古村区按照一个完整的历史地段的保护要求实施整体保护。
坦田古村保护是一个整体性的过程,规划不仅注重坦田古村人工造就的物质形态遗产的保护,更要关注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同时也要关注作为物质形态遗产源流的地方性历史文化传统的保护,以及地方性社会生产体系的保护。
古村遗产的保护必须作为整个规划政策的一部分,也是村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发展战略制定过程中所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2)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原则
规划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的完整性,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已有文物科学展示永续利用。
(3)坚持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规划坚持坦田古村的社会经济、人口与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古村在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的同时,将保护规划置于社会经济基本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通过对遗产的正确保护与合理利用,赋予及调整其在时代变迁期必须的适当功能,以强化坦田古村作为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地方性中心村职能。
在保护古村物质性历史文化景观遗产的同时,应充分研究古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清民建筑文化、民俗文化的内涵,并积极进行文化产业的挖掘;
对传统建筑进行积极有效的保护性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发掘历史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从而实现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4)坚持合理利用,注重传统生活的延续性
依据历史建筑不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现状不同的完好程度、古村空间的不同类型和环境景观特征,采用分类保护的方法,制订相应的保护规定和整治措施,保持历史风貌的多样性并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5、规划指导思想
(1)树立整体性思想,保护规划应纳入坦田村总体规划,成为坦田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2)树立分层次规划思想,突出重点保护,建立古村落环境风貌协调区、历史地段建设控制区、文物古迹核心保护区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3)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保护和继承古村历史文化特色。
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积极改善居住环境,以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规划研究的重点
《坦田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属村镇总体规划,以保护历史古村、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为目的,以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规划。
为了全面保护和发展坦田古村,规划应在以下方面加以重点研究:
(1)对古村历史进行分析研究;
(2)提出分级保护范围划定与保护要求,确定保护对象并提出具体保护措施;
(3)对资源利用潜力进行分析,明确优势和地位;
(4)提出古村的风貌景观保护以及建筑高度控制,恢复历史环境,重现古村风貌;
(5)古村土地利用与道路交通提出调整建议,合理安排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
(6)调整村内功能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绿地系统,改善古村环境,提高古村环境质量;
(7)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健全古村旅游功能。
五、上位规划
《双牌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年)》产业布局中属南部经济区,包括江村镇、理家坪、打鼓坪林场、上梧江4个乡镇。
林农业重点发展林木特产种植业和畜牧养殖业,工业适当发展小水电,依托潇水及上梧江瑶族文化风情,重点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
村镇等级结构中理家坪乡属一般集镇,职能为集贸、农业,预测规模为0.20万人。
第二章传统村落特征分析与价值评价
一、村域环境
坦田村依山临水而建,成山环水抱之势,后龙山郁郁葱葱,马山荟翠,坦水流祥,平畴沃野,阡陌纵横,村前村后古木参天,风景秀美,自然环境保持了历史风貌,古建筑群依山势亲水渊,是古村人追求“天人合一”理念的具体体现。
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一致。
自然环境要素一览表
自然环境要素
内容
位置
备注
水系
坦水河
村东
山体
狮子山
村西南
凤凰山
村西北
马山
村东北
二、传统村落选址与格局
坦田古村前临坦水,面对马鞍山,后倚后龙山,因地势自上而下而建,古建筑群虽然规模庞大,房屋众多,且构建不同历史时期,但整体布局上体现了“天人合一”的理念,而在规划中又反映了轴线对称,向中呼应的“中和”传统观念和哲理思维。
整体设计规划有律,布局完整,纵横有序,错落有致,依山傍水,新、老两大院落互为依倚,相映成辉。
三、传统建筑
1、岁圆楼——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岁圆楼位于双牌县理家坪乡国家传统村落坦田村境内,始建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建成于1840年。
由当地诂命奉政大夫何贤寿规划建设,属典型的湘南古民居建筑。
2006年5月被省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通过专家评审。
确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岁圆楼由岁圆楼,福清馆(迎宾楼),水塘,吊马桩,碾房等部分组成。
主体建筑是岁圆楼,岁圆楼面阔三栋,由“二润庄”、“六如第”、“四玉腾飞”三庭院组成,总进深三栋共9座房屋,面积约12亩。
国保单位岁圆楼本体一览表
文物名称
文物类别
保存现状
泗玉腾飞
古建筑
完好
二涧庄
六如第
福清馆(迎宾楼)
水塘
废弃
碾房
房屋毁坏,只剩碾槽
吊马桩(四对)
古石雕刻
两对断裂
由于历史原因,坦田古建筑群局部曾遭到一定程序的破坏。
1966至1970年代是古建筑群遭受破坏最为严重的时期。
其中,1966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破坏规模较大。
石雕、木雕及各种木匾遭受破坏并大量流失。
随着时间的久远,房屋部分破旧,急需维修。
2、历史建筑保存现状
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集中,融为一体。
其历史建筑与文物保护单位的面积比例占核心区总面积的90%以上。
古建筑物始建于北宋大中祥符初(1008年)经历元、明、清各朝,现存核心区为宋元时期老院子和明清时期新院子,总建筑面积达65000平方米,有220栋1000余间房宅是保存较完好的古建筑群,古村布局得体、错落有致。
目前仍保存着较为完整的大片整体风貌,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历史建筑现状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代
建筑面积(m2)
保存状况等级
简介及主要特色
1
宅院府第
宋-清
约64000
一类
整体风格基本一致,青砖黛瓦,翼角飞檐,装饰或古朴简洁或精美绝伦
2
戏台
明
120
砖木结构,古朴凝重,装饰精美
3
私塾
清
160
儒家文化气息浓厚
4
祠堂
180
砖木结构、气势恢宏、雕刻生动、形象逼真
5
门栋
106
高大气派,张扬大宗族的兴旺门风
6
福清馆
660
布局严谨、构造精致、装饰豪华、为古代接待贵宾之处
从总体而言,古建筑群目前的形制仍相当完整,并且大部分仍在作为居住使用。
但古建筑面临的最大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是部分房屋破旧,急需维修。
;
二是建设性的破坏。
其中,建设性破坏主要在于拆旧砖用于新房墙基,被拆砖墙则用新砖或土坯砖替补,或居民自行改造房屋,去除旧装修换成现代门窗,铺水泥地面等,对古建筑风貌破坏较大。
四、历史环境要素
坦田古村历史环境保存完整,至今遗存了大量宋明清时期的古迹遗物,它们数量繁多,姿容古老,加深了古村历史风貌的厚重感,有的至今仍为村民不可或缺的生产、生活设施。
村前村后,古木参天,与石墙、古寨、古渠、古井、古桥一起印证了坦田古村悠远的历史岁月。
历史构筑物现状情况一览表
环村石墙
宋
一级
环形青石建筑有6处出口
门楼
典型明代门楼构筑风格
马山古寨
青料石构筑,坚固牢实
园林
二级
布局合理,设计巧妙
河岸堤
青料石构筑,牢实坚固
拦河坝
古代农业灌溉设施,全石构筑
7
引水渠
古代农业灌溉设施
8
石拱桥
跨越坦水连贯古驿道(计2座)
9
古驿道
古代交通设施;
全石铺就
10
古井
泉水甘洌,青石构筑井台
11
古树
118棵,树龄300-500年不等
其中,坦田村古驿道以东西向四条中心街巷为主要纵线,它们连接村子前后村道,南北方向的小巷道则根据房屋排列的实际出入需要加以设计。
无论大小街巷一律用青石板铺就,其中弯折或台阶则依地势而定。
所有街巷侧都砌就了护坡,开掘了排水沟,沿屋墙街巷还留了灯窗,专用放置路灯。
这些街巷四通八达,村民出行方便自如。
古道一览表
长度(米)
形成年代
主要特点
老街巷
400
青石板
计2条,自西而东,石板铺成
新街巷
450
计2条,自西而东,曲折向北
积善巷
210
石板光滑平整南北向与街巷连接
玉润巷
石板铺砌精细,与村道相连
仁宗巷
石板铺成,弧形,绕村前入门楼
五、非物质文化
坦田村拥有特色的传统节目16个,传统手工艺多种,清康熙以来“家谱”四部,以农耕文化为主题的门联28副、匾3块,栓马刻石11对,广为流传的诗歌二首,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文化历史底蕴深厚。
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情况一览表
传统节日
手工织布
湘绣
竹编
门联
花灯
木偶戏
祁剧
耍龙舞狮
木雕
石雕
12
彩绘
其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处,包括祁剧、花灯、木偶戏、门联。
六、文献资料
文献资料仅有何氏族谱。
七、特征分析及价值评价
坦田村为“中国传统村落”,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
集建筑艺术、民俗文化、宗亲文化、耕读文化之大成,为典型的古代农业聚居村落。
清代的村镇建设、社会生活重要的史料和实物都有研究价值。
1、坦田村的传统村域环境,自然环境要素包括有狮子山、凤凰山、坦水河、马山以及成片的农田等,自然环境保持了历史风貌。
2、坦田村的村落选址和建筑群体格局,古建筑群依山势亲水渊,是古村人追求“天人合一”理念的具体体现,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一致。
反映出中国传统风水理论指导下的乡村聚落择址模式。
2、坦田村古建筑群独特的院落组合模式,体现了受中国传统血缘宗亲制度支配的家族聚居生活文化,具有重大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价值。
古建筑群记载了清代湘南的建筑技术和建筑工艺等建筑历史信息,反映了地方性建筑文化和建筑艺术成就,具有显著的地域建筑文化研究价值。
古建筑群特有的结构、布局方式和血缘关系纽带特征,对研究古代村落的民族、民俗、选址、布局、排水等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3、历史环境要素包括有古驿道、古桥、古井、古石墙、门楼等,非物质文化包括有石雕、木雕、彩绘、祁剧、门联、耍龙舞狮等,与自然环境、传统建筑浑然一体,记载了清代当地的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社会风尚等重要的湘南聚落文化历史信息。
4、坦田村古建筑群因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成为双牌县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文物、艺术、民俗等知识的教育场所,有益于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艺术鉴赏水平,是其社会价值的体现。
5、坦田村古建筑群及其整体环境的合理利用及充分展示,将对地方的文化、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将具有十分显著的社会价值体现。
第三章保护内容与保护范围
一、现状问题
1、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未引起充分重视,整体而言保存状况较差,人为干预、缺乏规范化要求和管理;
由于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不完善,加上部分人工作中的短视行为,一些极具保存价值的历史建筑不时被人为拆掉毁坏,改建成与历史建筑群极不协调的现代建筑,破坏了古村的整体建筑风格。
2、历史构筑物保存状况较差,随意丢弃堆放,日常维护工作缺乏规范性要求;
3、自然环境要素保存状况较好,山青水秀,山环水绕。
但生态资源与历史人文资源转为经济效益尚未见成效。
二、保护目标
1、保护规划总体目标
保护和传承坦田古村的历史文化,保护好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恢复古村自然人文特色和历史文化环境,促进古村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
充分挖掘古村文化内涵,成为以原生态状展示中国农耕社会诸多文明元素的重要物质遗存,解读中国传统乡村的活化石,湖南潇湘流域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历史文化古村。
2、近期目标
保护和抢救面临破坏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搬迁不合理占用文物古迹的机关和单位。
为古村保护总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3、中期目标
完善古村格局,适当整治古村风貌,形成古村特色,严格执行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使坦田古村保护与农村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4、远期目标
全面的整治改造,保护和恢复古村自然人文特色和历史文化环境,促进古村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
充分挖掘古村文化内涵,成为以原生态状展示中国农耕社会诸多文明元素的重要物质遗存,解读中国传统乡村的活化石,湖南潇湘流域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历史文化古村,中国传统村落。
三、保护内容
1、确定保护内容的原则
在概括提炼坦田古村环境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对古村风貌格局、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能够整体地保护和展示坦田古村的特质形态和文化内涵。
2、保护的主要内容
坦田古村的保护包括村域环境、古村落整体风貌、传统建筑、居住环境,古村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传统经济的发展等。
3、确定对应的保护方式
(1)、对古村落村域环境的保护
制定保护措施,加强古村山水格局的保护,提升古村文化内涵。
(2)、对古村落整体风貌的保护
重点对历史上形成并延续至今的古村功能布局,传统道路系统和街巷尺度、名称、走向、传统建筑风貌等要素进行整体保护。
(3)、对传统建筑的保护
划定保护与建设控制区,提出保护与控制要求。
根据历史建筑的保存状况,提出保护要求和分类整治措施。
保护历史村落现有格局,延续古村的历史结构,振兴古村历史文化。
(4)、对居住环境整治
改善古村落内居住环境、增加绿化用地,配套完善基础设施。
(5)、对传统文化及地方习俗以及传统经济的保护
进一步挖掘、收集整理名人、艺人及传统习俗、传统民间工艺资料,制定保护和利用计划,并使其展示及传承,再现坦田民风,同时为现代经济服务。
四、保护主题定位
保护坦田传统村落的内涵,通过保护框架主题即“湘南古民居建筑活化石”、“封建农耕社会历史风貌展示地”,体现名村特色,延续历史风貌。
主题一:
古民居展示地
·
保护现保存较好的岁圆楼、福清馆、祠堂等典型清代古旧民居群,保护坦田历史上各具特色、气势恢宏的历史建筑。
保护古村传统的古村落格局,如千年青石板古驿道、传统街巷空间。
保护文化遗址、古桥等,如来凤桥,环村石群等。
主题二:
封建农耕社会历史风貌展示地
保护匠心独具的各式雕刻、彩绘工艺。
保护历史上丰富的诗词歌赋,如门联、楣题横匾、家谱,《十条家训》、《百字劝》、《为人宜鉴》、《百字戒》等族规家训等。
保护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如传统节日、祁剧、木偶戏、花灯、耍龙舞狮等。
保护古村丰富多彩的土特物产以及多姿多彩的饮食文化。
五、保护范围划定
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其范围包括为保护文物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内部历史街道格局、传统民居群等代表古村完整风貌的全部地段及边界轮廓。
规划通过对现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构筑和遗产自然环境的调查和分析,综合考虑的建造年代、保存质量、建筑高度和风貌状况,划定坦田古村核心保护区范围,并且在核心保护外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
(一)、传统村落保护等级划定的原则
1、有较高价值的历史建筑或构筑物,有特殊保存价值的环境要素相对密集的区域。
2、为了有利于历史地段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划定的范围尽量成片。
3、为了保护坦田古村的历史文化的整体性,把各种类型的历史建筑和以历史街道为骨架的古村落结构肌理纳入到历史地段来。
(二)、核心保护区范围
1、保护范围
坦田古村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保护范围依据遗产价值、保存现状和相关地形环境等因素划分坦田村古建筑群和相关环境范围为核心保护区。
核心保护区包括以岁圆楼为核心的保护区与以何氏祠堂为中心的保护区,岁圆楼保护区包括古驿道范围,其四至边界为:
北至古驿道北,南至何氏祠堂周边古建筑,即狮子山山脚,西至岁圆楼西古建筑群围墙,东至古构筑物榨石油碾,包括现存质量较好的古建筑群,以何氏祠堂为中心的保护区以建筑后退30米划分,核心区面积共3.37公顷。
2、保护项目
(1)保护岁圆楼及周边历史建筑物等文物保护建筑群。
(2)保护古驿道等为主的保存完整、有代表性传统风貌格局。
(3)保护碾房、吊马桩、福清馆等周边文物。
(4)保护何氏祠堂及周边历史建筑。
(三)、建设控制区
1、定义:
指在历史保护区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应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的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的区域。
它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背景区域,所谓的背景不只是视觉上的背景,而是广义上包括了自然“背景”和历史“背景”。
主要是为了保护和协调文物古迹及古村主要风貌的完整所必须控制地段。
2、控制范围:
为保护坦田村历史环境格局的完整性、建筑风貌的延续性,本规划划核心保护区周边相关环境界域为建设控制地带,并将村后的狮子山、凤凰山与村前的坦水河一并纳入规划的控制范围。
四至边界为:
北至新农村建设区安置点北,东至马山,南至南部新农村建设安置点南、西至狮子山、凤凰山山脚,总面积124.26公顷。
3、保护项目:
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外部的空间格局天际轮廓,控制古建筑群周边的建设。
(四)、风貌协调区划定
在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划定以保护自然地形地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
2、范围:
四至界线以村界为标准,总面积511.40hm²
。
控制和引导村民建设活动,保护山、水、地形、地貌等环境。
第四章分区保护要求
一、核心保护区保护要求
(一)、保护内容
1、保护历史地段的整体景观风貌。
包括村庄轮廓线、河湖水系、建筑群体特征(建筑高度、屋顶及其平面格局)等。
2、保护巷道形成的历史空间结构和肌理。
3、保护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其它有价值的建筑或建筑局部(包括门头、彩绘、雕刻等)。
4、保护其它历史遗迹和历史文化内涵。
包括与传统生活方式有关的水井、街道铺装形式;
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变迁等的物质载体;
民俗风情等。
(二)、核心保护区的保护原则
1、尽量保护历史遗存的原物,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
历史遗留的原物是包涵着大量历史信息的,它的特别珍贵之处在于它可以不断地被研究、被解译,不断有所发现。
2、重点突出整体风貌特色的保护。
重点在保护外观,保护构成村落外观的各个因素。
3、保护和合理使用相结合。
在保存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应坚持利用政策调控历史地段的人口密度,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绿化率,控制建筑密度,优化社区环境,从而增加村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恢复活力,促进繁荣。
4、在保护工作中,提倡并鼓励村民参与。
保护规划的制定和管理方式应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式的结合。
强调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动广泛的村民参与,寻找历史保护和村民现实生活需求的结合。
5、保护工作应有重点、有目标,保护方式采用“微循环式”,分期分批,坚持不懈。
(三)、核心保护区的保护要求
1、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内的保护与更新应体现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续性。
2、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内建筑进行分级,分为保护、整修、改造、更新、拆迁五级。
3、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以1到2层为主。
4、调整不合理的土地使用功能。
5、完善市政设施。
6、古街巷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保护现有的传统街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