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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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支出预算明细表
5.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明细表
6.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7.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人员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13.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14.政府采购预算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16.三公经费情况表
17.单位基本情况表
18.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19.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火车站区域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查处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火车站区域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入禁行区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
3、负责火车站区域非法运营整治及查处工作,制止喊客、拉客等不文明行为;
4、负责火车站站前广场秩序管理,治理占道经营、无证游商等现象,查处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行为;
5、负责火车站广场区域商铺门匾、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
6、负责火车站广场区域社区秩序管理,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7、负责火车站广场区域卫生保洁和垃圾箱、隔离护栏、交通标线、指示牌、停车场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8、负责火车站广场区域交通流线、功能布局规划设置工作;
9、负责对接联系市特警支队、武警支队、郑州铁路公安处火车站派出所等单位,做好防恐防暴、安全保卫、信访稳定等工作。
(二)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2019年2月份成立,设督查室、综合室2个内部机构;
成立综合执法一队、二队、三队和四队,均为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派出机构。
(三)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人员构成情况
鹤壁市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人员共26人,全部属于借调人员,其中:
高铁办1人、市交通局8人、市公安局5人、区城管巡防8人、九州办2人、黎阳办2人。
(四)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火车站区域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对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秩序、出租车车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黑车、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占道行为、喊客拉客行为等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的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部门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总计740000元,支出总计740000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0000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
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无预算。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合计740000元,较上年增加740000元,增长100%。
其中:
财政拨款740000元,比上年增加740000元,增长100%;
非税收入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
其他收入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
部门结余结转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
收入变化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740000元,较上年增加740000元,增长100%,预算明细如下:
按功能分类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为740000元,较上年增加740000元,增长100%,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2011101行政单位医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2120104城管执法740000,较上年增加740000元,增加1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支出变化情况说明:
按经济分类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我单位基本支出为30000元,比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0000元,比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1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加0%。
安排项目支出为710000元,比上年增加710000元,增加100%,其中:
经常性项目支出250000元,比上年增加250000元,增加100%、专项类支出460000元,比上年增加460000元,增加100%、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其他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增长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100%。
办公费0元;
印刷费0元;
邮电费0元;
差旅费0元;
维护费0元;
租赁费0元,水电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4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0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000元,占100%;
教育支出0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占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元,占0%;
住房保障支出0元,占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00元,其中:
公用经费30000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
的通知》(财预〔2018〕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
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
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3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
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
我单位在2019至2020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30000元,原因是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三)公务接待费用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100%。
办公费0元;
邮电费0元;
差旅费0元;
维护费0元;
租赁费0元,水电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工会经费0元;
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共0项,较上年增加0个,2020年政府采购金额共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其中:
政府采购其他货物预算0元;
政府采购其他网络设备预算0元;
政府采购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预算0元;
政府采购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0元;
政府采购其他服务0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0年,我单位组织对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设定绩效目标,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拟与预算年度结算后,对0项目开展自评,对0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车辆0辆、老干部用车0辆;
房屋资产租赁胜隆集团五楼办公;
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3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
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
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鹤壁市火车站广场治理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