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厂疫情防控预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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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吊车倾覆
5
管道焊接、拆装
火灾、高空坠落、触电、坠物伤人
6
用电及动火作业
触电、灼伤、火灾
7
车辆运输
车辆伤害
8
食堂
食物中毒
9
其它(机械操作)
伤人、设备损坏
2安全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2.1起吊重物的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编制科学合理的吊装方案,并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吊装前进行技术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吊装前应事先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当阵风风速大于10m/s时,不得起吊作业。
●必须使用经测试合格的设备,决不使用已损坏有缺陷的起重设备。
●所有移动的起重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
●清理吊车旋转范围内现场,人员不得在此范围内站立工作。
●决不超负荷使用吊装滑轮和吊装绳索。
●调整好吊钩在重物上的起吊点,以免吊起时重物摆动。
●起重吊索不断股、不套扣、不缠绕,不在吊绳上打结来缩短绳长。
●所有吊耳及吊点必须经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吊车站位及行走路线地面需压实,必要时敷设路基。
●吊装时各岗位分工明确,指挥信号准确无误,严禁随意操作。
●吊装区域拉设警戒线,有专人监护,吊装区域内人员不得随意穿梭逗留。
2.2高处坠落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无忌高症。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对2m以上的作业安全带必须挂牢后方可作业,禁止安全带下挂上用。
●作业点下方设警戒区,并有警戒标志。
●现场塔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要求。
●垂直分层作业中应有隔离设施。
●梯子和绳梯应符合要求。
●攀登或作业时要手抓牢、脚登稳,避免滑跌,重心失稳。
●夜间高处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照明灯具。
●特别高处作业配备防爆通讯作业人员。
2.3坠物伤害的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作业区下方设围栏警戒区域,禁止区域内有人走动。
●现场设专人监护。
●作业人员佩戴好安全帽。
●施工人员配备工具袋,施工工具和工件有防滑措施。
●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作业人员不存在侥幸心理。
●严禁向下抛投杂物。
2.4火灾风险的控制与消减措施
●严格遵守业主有关施工现场的用火规定。
严格执行有关审批权限。
●施工现场四周设防火墙,同生产区域(包括道路)及其它施工区域离,防止火种窜动及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防火墙用脚手架及压型钢板制成。
●根据施工现场所处的位置,确定用火区域级别。
●禁止烟火的场所,严禁吸烟和用火。
●根据用火区域级别办理用火手续,防火监护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备置可靠的消防器具,做好监护工作,严禁监护人脱离动火现场。
●执行“三不动火”的安全规定。
用火区域内动火,风力超过四级,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动火区域内不得存留易燃、易爆物品。
氧气瓶和乙炔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和乙炔瓶与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氧气瓶不能爆晒。
●不了解动火周围的安全状况时不得动火。
●电器开关导线载流量要符合用电设备负载要求,避免过热引发火灾。
●经常进行消防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有检查者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下发给火灾隐患单位,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
2.5机械伤害的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资质合格证。
●工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保护接地等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启动。
●患有疾病有碍安全的人员,不得驾驶和操施工机械。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把机械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和操作。
●施工机械应由经过批准的机组人员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操作人员应遵守保养规定,认真做好各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每班应填写运转、维护修理情况记录。
●操作人员中应按规定时间对机械设备运转部件加注润滑剂,开动前、工作前、工作中、停工后,均应按规定项目对各部件进行检查,并应及时排除故障或提出修理意见。
●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如有异常响声,发热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或动力源后,方可进行检修、修理。
●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使用。
施工机械的外转动部位应加设安全防护罩。
防护罩应便于停车检查和加注润滑剂。
●固定式施工机械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
移动式施工机械在使用前应将移动轮子用垫块挡住或底座固定牢靠。
●新的施工机械或经过大改装和拆卸后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有关现行标准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
●运转中的施工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调整等工作。
夜晚或光线不足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
●机械开动前,应先检查地面或基础是否稳定,转动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启动。
●除规定座位外,不得在机械的其它部位坐立。
运转时,不得用手触摸转动和传动部位,严禁直接调整运转皮带。
●重型机械设备需要通过架空线路、交叉路口、管架管廊时,应先调查了解,取得可靠数据,并经主管部门确认批准,方可通过。
●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工具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要求,施工前应检查所用工具,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电动或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进行调整和修理。
停止使用时,不得将工具放置在机器或设备上。
●电动工具的转动部位应保持清洁,润滑,转动灵活,工作中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2.6触电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施工用电必须按规定手续申请临时用电票。
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施工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橡胶皮或塑料绝缘导线,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
●线路送电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严禁私自停送电。
●线路停电后,用电设备均应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严禁合闸”警告牌,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线路且有明显切断点,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停电检修应在电源侧方向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临时接地线的顺序是先装接地端,再装导线端,施工完毕拆除接地线顺序与安装时相反。
●配电板上的电源开关应根据电气设备容量而定,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闸多用(即2台或2台以上电动设备共用一台开关)。
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区施工,照明应采用安全行灯,电压不能超过直流24V。
●电气设备跳闸后,应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方能合闸送电,严禁盲目合闸。
●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在临时高压线路施工时,应设置防护栏,确保安全距离。
●线路架空或电缆埋地铺设应符合要求,电缆过路必须加穿钢管保护。
2.7受限空间作业和中毒窒息风险与消减措施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有限空间处需有专人监护,并规定内外互相联络方法和信号。
●有限空间出入口无障碍,保证畅通无阻。
●有限空间打开人孔后应自然通风两小时以上,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作业人员佩戴呼吸器。
●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工装和防护器具。
●作业人员必要时可采取轮班在容器内作业。
●作业后登记清点人员、工具、材料,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必要时有限空间外配备一定数量和应急救护用具和灭火器具。
2.8车辆伤害风险的控制与消减措施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车辆驾驶人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遵守交通规则,应严格执行业主有关车辆运输要求及相关规定。
●保持车辆性能完好,不准许车辆带病上路。
●车辆起动前要先检查轮胎的气是否充足,有无漏油,刹车、离合器及方向盘是否功能完好。
●车辆停靠后应将档板放空挡上,点火钥匙拔下,拉紧手刹车。
●严禁超载,严禁客货混装。
●不用车辆做与其功能不符的工作。
2.9食物中毒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个人卫生清洁,有高度责任心。
●采购员应采购新鲜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不得进行二次加工。
更不得让职工食用。
●炊事员注意调剂食谱,保证饭菜鲜美,不夹生,剩余饭菜应低温无菌保存。
但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食堂门窗应有隔蚊蝇和防鼠措施,食堂内应采取机械方法灭鼠,不得采用剧毒药物灭鼠。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食堂仓库和操作间。
●食堂向施工现场送饭应注意保温保洁,饭桶菜盆等容器应加盖。
3施工安全措施
针对现场的施工情况,特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3.1项目现场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按施工组成设计中规定的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包括施工机具、停车场、设备材料堆放和水、电、气的布置,暂设布置均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以及业主的规定和要求,遵守业主的安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票审批制度。
(2)施工现场四周设防火墙,同生产区域(包道路)及其它施工区域隔离,防火墙用脚手架及压型钢板制成。
(3)对作业区域内的坑、井、孔、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派专人负责,日夜守护。
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业主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4)按业主指定的通道进出,并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
(5)施工现场晚上加班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指派维护电工值班维护。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如汽油、柴油、油漆、酸等)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记。
(7)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工程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
对施工工地、器材库房、定居点、伙房要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栓和消防器材,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使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8)项目职工在进入工作区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业主的各项安全制度,并持有业主核发的“临时出入证”。
(9)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
(10)项目部每月制定一项安全管理重点目标及相应的保证措施,此目标应随着工程进展情况予以调整。
3.2施工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进入项目工地施工的所有机械设备应保持完好,必须采用防爆工具,进场后还应进行安全检查。
合格后方可使用。
机械操作工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按劳动部门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按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状态。
(3)各种施工机械及其传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装置。
起重机械、卷扬机等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5)施工机械启动前应检查地面基础是否稳固,转动部分的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必须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启动。
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施工用的临时用电必须在业主指定地点接线,电源线应采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并不得接触潮湿的地面。
电缆线最好用竹杆架高,如采用埋地时应作出明显的标记,过马路时应设钢管套保护。
(3)施工现场及有作业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固定牢靠,对线路还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4)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线路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特别是施工用电,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并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并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
(6)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还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除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时拿走标示牌或送电。
(7)装置施工照明统一考虑,专人负责管理,严禁现场乱拉电线接照明。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且行灯带有金属保护罩。
在潮湿地点、坑、井、沟道或容器设备内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禁止在金属脚手架上搭设临时电源线路,必要时应架设绝缘横栏,并加设绝缘胶带,以防止磨破电源线,导致脚手架带电。
脚手架应有牢固的接地。
(10)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或干木板上。
如在潮湿的地点或金属结构架上或金属容器、设备、贮罐内作业时,应穿绝缘鞋和带绝缘手套。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的电源线路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1)施工现场的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关,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12)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及工具房群体摆放,设棚保护。
做到单机设盖,并做到防雨、防雷、防潮、防水。
3.4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及使用安全管理
(1)工程施工时,搭设脚手架应全部采用金属双排架,载荷要满足270Kg/m2。
如需超载使用,首先经过核算并进行加固处理后,方可使用。
(2)搭设的脚手架除能承受一定的载荷以外,还要求具有稳定性、牢固性、可靠性、保证在施工期间不超载和气候变化的条件作用下能保证稳定坚固,使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变形、不倾斜、不发生晃动和倒塌现象,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3)脚手架的杆件应采用Φ48~51,δ=4mm左右的钢管,根据需要选用不同长度的杆件,对钢管有严重修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禁止使用。
(4)扣件用可锻铸件。
δ=2~3mm的钢跳板,长度为1.5~2mm。
宽度为230~250mm,两端应有连接装置。
跳板面应钻有防滑孔。
严禁使用有裂纹、扭曲的脚手板。
(5)脚手架的架体必须与钢结构、构架、框架有牢固的连接。
(6)脚手架的两端及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斜撑,并与地面夹角不大于60度,抛撑底端要埋入地下300~500m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抛撑时,每高4m水平7m设一连接杆将脚手架同平台或构架连接在一起。
(8)固定杆高度方面每隔4m设一根,以防止架子向外倾倒。
(9)脚手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应大于100mm,以防止架杆件滑脱。
(10)脚手架(含安全网)搭设人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脚手架搭设完后,交项目部主管安全的部门和使用单位联合检查验收。
经验收后,在脚手架的明显处挂上醒目的标记牌(规格尺寸为400mm×
300mm,材料为铝合金制品),符合规定的挂“脚手架合格可以使用”(标志牌为白底蓝字,上面应写作业承重量、限载极限、使用责任人、检查责任人等)后方可使用。
不符和规定的挂“脚手架不合格严禁使用”标牌(标志牌为白底红字,上面应写明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检查责任人等),并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重新检查验收,直至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11)脚手架搭设应从下往上,拆除应从上往下。
拆除时周围应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
(12)脚手架拆除时应设专人负责指挥,防止蛮干、防止违章造成架子坍塌事故。
3.5切割与焊接作业安全管理
(1)项目管理范围内金属切割与焊接作业时防火、防爆工作要严格按业主的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并对动火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应进行彻底清理干净。
如附近沟地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2)焊工应经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焊工操作时必须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绝缘鞋和防护手套。
(4)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注意设备漏电保护器和线路绝缘情况,砂轮片是否有破损或裂纹,打磨时要戴护目风镜和口罩。
(5)室内焊接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排烟措施,烟尘较大时要带口罩。
(6)高空施焊时应有高空劳动保护措施,如佩带安全带、安全帽。
小型工具(如跑锤、扁铲等)应摆放在可靠部位,以防从高空落下。
(7)在金属容器内或金属结构上焊接,必须将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脚下垫橡胶板或其它绝缘衬垫。
应有监护人员,以防安全。
(8)电弧焊必须做到:
——电焊机除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外,还应对电焊机外壳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应良好且易辨认。
——工作前应先检查焊机有无接地及接零装置,各接地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源的绝缘有无破损。
更换焊条时一定要戴焊工手套,禁止用手和身体随便接触焊机二次回路的导电体,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坐在焊件上工作。
——焊接工艺管道及钢结构等时,二次线不允许接入管架、构架上,应直接接入一次焊接点附近。
——下列操作应在切断电源开关后进行:
改变焊机接头,改接二次回路线,搬动焊机,更换保险丝,检修焊机。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应做到:
——焊接作业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活有效。
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氧气瓶、乙炔气瓶、压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气瓶不的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距明火点应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氧气、乙炔气、氩气、氮气设专人负责,以空瓶换实瓶。
——在高压电源线及管道底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高处切割时要系好安全带,并将之栓在牢靠的地点,高挂低用。
应防止割下的材料从高空坠落伤人。
3.6安全用火管理
(1)动火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没有防火措施不动火,没有监火人不动火。
(2)各用火单位均应委派了解工艺过程、责任心强的人为监火人,监火人必须时刻掌握用火现场的情况,检查防火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火用火,防止事故发生。
(3)业主有权随时检查用火,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用火有危险时可要求停止用火。
(4)易燃易爆物品处应设隔离设施,搭设标准按有关规定及业主的要求进行。
(5)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
在钢架上进行焊接需用防火帆布进行临时隔离。
3.7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1)凡±
0基础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作业的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GB3608-83的标准执行。
(2)凡超过15m(含15m)以上高空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之前工人应进行身体检查,确认是否能上高空作业。
(3)凡2m以上作业时,采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高除作业必须系安全防护绳索,使用的安全防护绳索应符合劳动部有关规定。
(5)高空作业严禁使吊篮。
(6)防护绳索挂钩应挂在构架、管架底部,标高离地面2m处还应设安全网保护,安全网设在构架、管架处伸出1m。
3.8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1)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以及单行道交道等禁止各种车停放,并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吊车吊装临时占道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电缆,应报业主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
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和行人来往频繁的道路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应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时,必须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占用。
(4)施工用的机动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年审,除发给的年审证外,还应持有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的司机上岗证,司机必须持“三证”上岗。
(5)项目工地内各种机动车辆限速行驶。
(6)机动车辆进出装置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行驶10-15km/h。
(7)运输危险品的机动车和进出装置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装危险品的车辆还须挂“危险品”标志牌。
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车速和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8)施工作业现场及机械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9)吊车在吊装作业时,360度旋转区域和吊车扒杆底下禁止站人。
3.9试压作业安全管理
(1)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2)试压上水前,应详细检查被试设备的盲板、法兰、压力表、放空管道的设置情况,在试压过程中要观察变形状况,具备升压条件方可升压。
(3)被试的设备和管理应设围绳和警告牌,升压和降压应缓慢进行。
(4)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计量部门核验合格,压力表在最高和最低处设置,并不少与两块,试压用的盲板应进行核算。
(5)在试压过程中,如发现泄漏现象,不得带压紧固螺栓及补焊和修理,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时,不得击打,不允许在有法兰、盲板的侧面和对面站人。
如试压过程中发生异常响声、压力下降等,应立即停车试验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后,继续试验,确保试压过程中的安全。
3.10安全会议、安全检查与奖惩管理
(1)安全检查是搞好工程安全施工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其基本任务是:
发现和查明现场各种危害安全施工的隐患,督促工地及时整改,监督工地对各项安全管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违章指挥。
(2)安全检查以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施工队班组每周组织一次。
(3)安全检查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
(4)专业检查分别由项目部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部门及施工队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
检查主要施工机具、机动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
(5)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内容,除专业检查的内容外,还包括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落实,安全员的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现场安全检查制的执行情况,每次检查的台帐和隐患整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电气设施、机械完好状况。
(6)施工队检查的内容:
——本队各施工班组安全活动日记、台帐。
——本队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隐患整改和违章人员的教育处理。
——日常检查分安全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检查等,安全员每天定点在工地、分片负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7)执行各施工班组每周一上午开展安全活动、项目部每周六下午安全例会制度。
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大会,旨在表扬先进,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并对下月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作具体要求。
(8)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由安全员及时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对没有按期整改的,根据其情况分别处以500元(人民币)以上的罚款。
(9)对在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防止事故扩大抢救有功者,以及在安全施工中做出特殊贡献者将给予表彰,并给于100元(人民币)的奖励(人/次)。
(10)对违反安全管理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处罚。
(11)项目部将实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