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类质量保证协议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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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器类质量保证协议版Word格式.docx

合同效力………………………………………12

第一章总则

1.1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并作为年度合作协议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甲乙双方郑重承诺:

认可本协议中的所有内容并切实予以履行。

第二章产品质量总体要求

2.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须满足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要求,包含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等内容;

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企业抽样标准为依据。

2.2乙方所供甲方物料的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及不合格(缺陷)分类按甲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

2.3乙方所供物料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方面应符合甲方所提供图纸、菲林、签样、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等要求。

2.4乙方在首次批量供应物料前应向甲方提交乙方实际有能力进行的产品常规检验项目和型式试验项目、主要关键仪器(设备)型号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测量精度、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所用材料性能测试报告。

2.5甲方对乙方产品实现过程有要求时,乙方应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执行。

2.6对于涉食、涉水类物料,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并通过相关的质量及安全认证、批文等;

乙方所供应的物料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所规定的食品容器/工具等,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物料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3.1乙方在变更加工工艺、关键生产设备或零组件等时,必须事先进行相关试验验证,提供相关试验验证报告,并书面向甲方相应部门进行申请,经甲方书面回复同意及送样和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够正式供货。

对于所有零部件材料、结构、生产工艺、模具的更改,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正式下发的图纸等技术文件时才能进行更改;

不接受甲方任何部门业务人员的口头、邮件变更通知及未经甲方盖章确认的技术文件变更通知,否则视为私自变更,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3.2当乙方的产品变化会影响产品认证一致性时,须提前书面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继续供货,若因该变化造成甲方产品认证不符合要求时,将根据情节严重度进行处罚,必要时取消该乙方供应商资格。

3.3乙方对原材料应定点采购/加工,并进行充分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建立关键原材料/部件的供应商清单。

对于甲方指定乙方需报备二级供应商名录的物料/部件,乙方在对其二级供应商进行变更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书面同意(必要时进行重新确认)后方可配套供货。

否则作为私自变更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4若甲方对乙方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物料型号、等级、供应商、生产技术工艺、检验测试等方面有明确要求时,乙方须严格按以上要求执行;

无明确要求的则按照相应国家、地区、行业标准执行,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5对于有环保指令要求的产品,乙方必须将批量生产并且满足甲方产品及零部件绿色设计要求的二级供应商清单提供给甲方,并且提供其所供零件成份表或测试报告或保函,不得更改。

如确有必要更改,须事先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提供变更后的二级供应商资料及相应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经甲方重新确认后方可配套供货。

对于出现私自变更导致的环保类品质不良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责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3.6甲方的客户检验到由乙方提供的物料不符合环保指令时,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该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甲方的相关市场风险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索赔及进一步责任追究。

3.7对于乙方物料不符合相关环保指定要求导致不良的判定,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甲方认可的第三方理化测试结果)。

3.8乙方应对甲方的现场评审、突击质量稽查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隐瞒。

3.9甲方提出派员到乙方处利用乙方的资源检验所供产品时,乙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在乙方处检验合格,并不排除甲方在收货时再次进行进货检验。

3.10乙方为购销型供应商(产品为非自己生产,而是从其他公司采购的供应商)须提前向甲方申报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文件,否则视为产销型供应商。

乙方为产销型供应商的,则其所供物料必须为本厂生产,不得在没有生产能力的情况下违规包揽业务,不得私自外发业务(获甲方供应链部门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章进货检验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4.1乙方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甲方有权实行退货,对属于不可返工或其它规定项目的不合格物料,甲方有权做现场销毁后退货。

4.2对于列入关键零部件全检的物料,当批次不良率或月度累计不良率超过相应目标值时,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物料按采购单价加权考核。

4.3对列入甲方认可进货的物料,甲方可随机确定对物料质量的抽查频次,若发现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依据抽查结果确认是否保持和恢复乙方认可进货资格。

第五章甲方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5.1生产过程中因物料本身不合格造成停产、转产、挑选处理等,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产能损失费等由乙方承担。

5.2乙方物料在成品检验时被发现批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产品拆装、返工、材料等一切费用和支出。

第六章市场质量责任

6.1乙方所供物料(说明书、纸箱除外)在市场上发生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或索赔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此项规定的乙方责任存续期至永久)。

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含和解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甲方因此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损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一切损失。

6.2本协议对责任事故的处理具有溯及力,对本协议执行期间和本协议期满后发现的问题,双方仍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七章其他质量责任

7.1型式试验

甲方对乙方所供物料每年在每一系列中抽取至少一种有代表性的规格进行两次型式试验,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因乙方产品质量有波动或有质疑可追加进行的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所涉及的项目可以由不同单位完成,甲方认可以下三种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性:

(1)经甲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型式试验;

(3)在甲方监控状态下利用甲方认可的乙方或第三方检测设备进行的型式试验。

7.2质量整改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评审、稽查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货检验和生产过程发生的不合格项,乙方应积极组织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乙方的质量整改有关内容将作为甲方对乙方质量评价的内容纳入乙方月度及季度的质量评价,并以此作为供货比例调整及淘汰处理的依据。

7.3区分标识

甲方为区别物料的生产厂家而对物料生产厂家及其他标识做出要求时,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对所供物料进行标识。

7.4品质证明

乙方所供物料属甲方关键物料时,原则上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品质证明资料,主要包括:

主要零部件及原材料的名称、二级供应商、规格型号、材质、检验报告(包括具体测试数据),以便甲方实施质量管控。

7.5免费样品

乙方需免费提供合理数量的下列样件:

(1)甲方为申请各类认证所需的样件;

(2)定期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的样件;

(3)甲方要经破坏性抽样验证方可判定送货是否合格时的抽检件;

7.6产品认证

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涉及认证时,乙方须确保物料的技术状态、原材料生产厂家与申请认证时的状态保持一致;

若需变动,乙方需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在获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做相应变更,并且在取得变更后认证证书一周内知会并将新的证书传递给甲方。

若甲方发现乙方认证过期且未及时更新,将即刻停止采购乙方物料,并且封存所有认证过期物料;

期间由乙方承担所有因认证过期导致甲方客户验货不通过、停产、市场缺货等一切经济损失。

7.7质量风险保证金

除辅料(如:

石油气、氮气、液氧、氦气、油墨、乙炔、柴油、汽油、挥发油、制冷类助焊剂、包装木底座等)和海外供应商,甲方按乙方上一年度供货货值,从货款中扣留质量风险保证金,每年年终根据上一年度的货值进行调整,扣留新年度的质量风险保证金,返还旧年度的质量风险保证金,依此类推。

保证金扣留标准为:

上年年度供货金额

质量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10万以下(不含)

1

1000万以上(含)

30

50万以下(不含)

3

2000万以上(含)

40

50万以上(含)

5

3000万以上(含)

50

100万以上(含)

10

4000万以上(含)

60

400万以上(含)

15

5000万以上(含)

80

600万以上(含)

20

1亿以上(含)

100

800万以上(含)

25

2亿以上(含)

300

注:

1)年度内的新供应商,每年7月进行1次梳理,按以上标准扣留保证金。

2)当甲乙双方中止合作时,质量风险保证金1年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返还方式为:

正式退出4个月后返还40%,一年后返还剩余60%。

若期间乙方物料在甲方制程或市场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损失从质量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若质量风险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质量违约金,除质量风险保证金全部扣留,甲方还将向乙方追究差额部分。

7.8诚信经营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在甲方生产制造、售前与售后过程中被发现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行为时,乙方除要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外(损失由甲方核算),还须支付不低于20万元/次的质量违约金,并给予红牌淘汰,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未取得相应生产资质,弄虚作假欺骗甲方;

(2)乙方产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3)乙方擅自更换或出售甲方提供的原材料;

(4)乙方以任何形式贿赂、内外勾结等损坏甲方利益的行为;

(5)乙方私自将甲方退回的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及停用物料,再次送货给甲方或甲方的配套供应商。

如查实非乙方主观故意导致,处以5万元/次予质量违约考核,并给予质量警告。

7.9工程变更

(1)乙方需要改变产品的设计状态,如改变技术参数、改变设计方法、改变产品成分及配方、复制模具等时,必须进行相关实验验证,保证产品满足甲方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书面向甲方提出更该申请,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甲方同意后送样和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够正式供货;

(2)乙方对供给甲方产品的关键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等发生重大更改时,乙方必须先进行相关实验验证,提供相关实验验证报告,并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送样和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够正式供货;

(3)乙方必须对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二级供方进行严格的认定,在认定的二级供方范围内实施采购,并对原材料、零部件进行严格的检验。

乙方所使用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二级供方须向甲方备案,乙方如需更改或增加,须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配套供货;

(4)当乙方需要把产品一些重要的、关键的生产工序或零件委外加工时,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实施;

(5)当乙方产品的生产厂址发生变更或异地办厂时,需在发生变更前一个月内书面知会甲方,并发承诺函说明产品品质不受生产厂址变更的影响。

甲方将对新的生产地进行重新评估,若乙方未通过甲方评审,新的生产场地则不具备供货资格;

(6)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所用的原材料的型号、材料等级等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严格遵守;

(7)乙方违反以上任一条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损失由甲方核算),情节严重的直接给予红牌淘汰,取消供货资格(详细考核条款见8.1)。

第八章品质违约处理

8.1常规违约考核条款:

序号

评价分类

评估指标

违规项目

考核细则

备注

来料

质量

检验

来料检验A类质量缺陷

≥1000违约金

考核金额不低于退货值的5%,不低于1000元

来料检验B类质量缺陷

≥300违约金

考核金额不低于退货值的2%,不低于300元

来料检验C类质量缺陷

50~2000违约金

考核金额占退货值的1%

来料检验D类质量缺陷

30~800违约金

考核金额占退货值的0.5%

来料检验不合格考核,以供应商当日供货批次考核。

筛选

月度下线率超出目标值

质量警告+违约金

1、乙方物料在进货检验筛选中出现A类质量缺陷,不受下线率指标限制:

(单件考核)3000元/件

2、乙方物料在进货检验筛选中出现B、C类质量缺陷不合格下线等于或超过月度下线率指标:

B类不合格(月度考核)下线产品价值5倍,C类不合格(月度考核)下线产品价值3倍

型式

实验

型式实验A类不合格

3万违约金

 

型式实验B类不合格

2万违约金

环保、食品

安全

首次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黄牌+违约金20万+暂停供货

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

12个月内第二次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红牌+违约金60万

塑料类物料首次违反环保

质量警告+违约金30万

包括但不限于RoHS指令、PAHs指令、REACH法规、电池指令、包装指令

塑料类物料12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环保

黄牌+违约金60万

(塑料类除外)首次违反环保

质量警告+违约金20万

(塑料类除外)12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环保

黄牌+违约金40万

2

制造

过程

品质

T类过程质量事故

质量警告+违约金≥20万

因批量事故造成产品报废或返修数量达到3万台以上

A类过程质量事故

违约金≥10万

因批量事故造成产品报废或返修数量达到1万台以上

B类过程批量质量事故

违约金≥5万

因批量事故造成产品报废或返修数量达到5000~1万台

C类过程批量质量事故

违约金≥5000

制造过程一次性零部件质量问题数量≥4000件,整机质量问题数量≥2000台

D类过程批量质量事故

违约金≥1000

制造过程一次性零部件质量问题数量≥1000件,整机质量问题数量在≥1000台

停产

按停产损失值、滞柜费用与市场缺货损失之和承担违约责任

停产损失=停产时间*工时单价*停工人数

缺货损失=缺货台数*单台利润

滞柜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计算

返修或报废

按返工损失值承担违约责任

返工损失=返工工时费用+物料费用

返工工时费用=返工工时*工时单价*返工人数

物料费用=物料数量*物料单价

二次料使用

第1次二次料使用超标;

5万违约金

第2次二次料使用超标

红牌+违约金10万

违规

操作

擅自发外

10万违约金

未经我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发外生产

擅自发外,情节严重

未经我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发外生产,造成我司严重损失(损失超过10万元)

采购我司红牌或黑名单中供应商的物料

以我司正式的邮件或书面正式通知为准

不按我司要求作业(与产品质量直接相关)

1万违约金

以我司正式的书面技术要求或者通知为准

市场

批量

T类市场批量质量事故(内/外销)

1、造成市场批量报废、维修、退换货、扣款等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以上的(包含在处理过程中承担的报废损失、维修费、鉴定费、运输费、直接补偿、退换货等各项费用损失),下同。

2、因批量事故造成产品报废或返修数量达到3万台以上

3、因PL事件、合规性问题造成消费者、客户、政府、第三方机构重大投诉与索赔,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以上的,包含经济罚款(赔款)以及处理投诉事件所产生的鉴定、差旅等各项费用,下同。

4、致人死亡的PL事件。

市场发生的返修批量事故,以通报为准。

A类市场批量质量事故(内/外销)

1、因质量问题造成市场批量报废、维修、退换货、扣款等直接经济损失30~120万元的。

2、因批量事故造成产品报废或返修数量达到1万台以上

3、因PL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120万元的。

4、致人六级以上伤残的PL事件(以相关单位评定的伤残鉴定报告为依据)。

B类市场批量质量事故

1、因质量问题造成市场批量报废、维修、退换货、扣款等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

2、因批量事故造成产品报废或返修数量达到5000~1万台

3、因PL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

4、因质量问题(含危机事件,下同)造成消费者、客户、政府、第三方机构重大投诉与索赔,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

C类市场批量质量事故

10000元违约金

1、PL事件损失在1~10万元。

2、市场因公司的产品质量、维修、物流等服务问题导致市场损失1~10万元。

3、市场整机质量问题数量500~5000台。

D类市场批量质量事故

5000元违约金

1、危机事件损失≤1万元。

2、市场因公司的产品质量、维修、物流等服务问题导致市场损失1万元以下。

3、市场整机质量问题数量50~500台。

索赔

T类海外市场索赔

T类海外市场索赔:

120万以上

A类海外市场索赔

A类海外市场索赔:

30~120万

B类海外市场索赔

B类海外市场索赔:

5~30万

C类海外市场索赔

1~5万

零星

异常

低级自错(高质量风险)导致的市场异常反馈单

有品牌质量风险(如混有其他品牌物料);

有危机事件或重大质量事故风险;

违反认证、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不良;

市场反馈的普通异常单(除低级自错外)

500元违约金

能对应上供应商的,500/单

4

反馈

整改

提供整改报告后,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三个月内)

1万元违约金

无正当理由在约定时间内未提交整改报告

第一次通报,第二次考核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司质量稽查发现的问题整改;

服务

品质重大会议无故缺席

以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品质项目推进未有效及时反馈

未及时登陆美的相关信息系统(SRM、供应商信息平台、QMS等)影响美的整体工作进展

接到我司通知(电话、邮件)后,未于4小时内至甲方现场确认(特殊情况除外),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临时措施及书面回复报告并制定长期改善措施

1000元违约金

未按我司要求临时处理物料质量异常,延时超过2小时或未处理

其他

诚信

经营

诚信经营(主观违反)

红牌+违约金20万

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合格物料再次送货、偷工减料、私自变更等涉及诚信的主观故意违规行为

非主观违反诚信经营

质量警告+违约金5万

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不合格物料再次送货、弄虚作假等涉及诚信的非主观故意违规行为

工程

变更

Ⅰ类工程变更

I类工程变更:

发现变更,供应商未口头告知且未提交正式的书面变更文件。

Ⅱ类工程变更

II类工程变更:

发现变更,供应商有口头通知,但未提交正式的书面变更文件

Ⅲ类工程变更

Ⅲ类工程变更:

供应商已正式书面通知,未得到美的认可;

认证

因供方未及时取得认证对我司造成损失(20万/次/编码)

20万违约金

稽查

拒绝质量稽查,并且性质恶劣

QSA年度审查不合格且复审也不合格

红牌

QPA年度审查不合格且复审也不合格

黄牌

品质稽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不符合项,具有严重质量风险(已通报为准)

质量警告

拒绝或不配合质量稽查

除以上考核外,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索赔按实际发生计算

PL事件:

由于产品责任引起起火、爆炸、漏电、漏水(油)等导致消费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引发的投诉、索赔的事件

考核、违约金指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合格所产生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返修材料费、报废损失、返工费用、甲方处理质量事故的员工工资、水电费、运输费、专家或质量部门鉴定费、赔偿用户损失、降价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产品的直接损失、市场利润的间接损失和“美的”品牌损失等相关一切损失。

以产品的某类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的严重程度将不合格分为A类不合格(造成安全事故和丧失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B类不合格(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寿命的缺陷)、C类不合格(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及寿命影响不大的外观类缺陷)。

8.2低级自错考核原则及管理要求

不良分类

考核分类

考核要求

考核金额

安规类

不良数:

1~10件

按照不良件数进行考核

100元/件

>10件

按照批量进行考核

3000元/单

性能类

50元/件

>10件&

不良占比<5%

1000元/单

不良占比≥5%

2000元/单

混装类

错/漏/安装不到位类

(1)不良占比是指当天完成的作业工单数发生不良数占比。

(2)供应商内部追责处罚金额不小于甲方考核金额的10%

低级自错考核供应商内部管理要求:

(1)当乙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二批次低级自错,则乙方需派员至甲方执行全检,当全检10批无低级自错时方可转为正常送货检验模式;

(2)针对甲方过程品质异常数据各乙方需开展内部单单考核追责;

(3)乙方需将内部考核追责通报发甲方生活电器用户与品质乙方与OEM品质处进行备案;

(4)如乙方未按以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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