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指南内部使用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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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指南内部使用Word文档格式.docx

含新批专业。

表7.1专业设置中有专业总数的合计,但7.1中可不填写新批未招生专业。

除新专业外,1.3和7.1中的专业数应相同。

全日制高职招生专业数(个)(不含方向):

按照当年的招生计划,根据各院校的实际招生情况填报。

现在实施大类招生的院校逐渐增加,由于不能确定当年招生专业的分流情况,所以每个大类专业可以按1个专业计算;

如果实行预分班,可按预分班情况填写。

Ø

补充说明1:

表7.1专业设置中有2010年是否招生(含方向)专业数的合计,由于7.1填报的是2010年是否招生(含方向),故两表中的招生专业数可不同。

补充说明2:

如每个大类专业按1个专业填报,会导致招生专业数与学院专业设置数差别较大,建议在表11.补充说明中对大类招生的专业情况进行说明。

全日制高职招生数(人):

由普通高中生、“三校生”单招、“3+2”招生、五年制高职第四年和其他五个数据合计得出。

“三校生”单招:

是指高等职业院校对中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单独招生的制度。

“3+2”招生:

是指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利用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但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的教育形式。

五年制高职第4学年:

是指“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中后两年中的第一年;

也即《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说明中的“五年制高职转入”。

其他:

其他招生形式,并在表11.补充说明中说明具体的招生形式。

1.42010年招生方式:

新增报表

1.52010年9月1日前在校生

折合在校生数(人):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全日制中职学生+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全日制在校生数(人):

全日制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全日制中职学生数

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人):

由高中起点、中职起点和其他三个数据合计得出。

补充说明:

要与7.1专业设置表中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合计数要保持一致。

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

自考、函授等方式的学生人数。

培训(人次):

社会:

学校为社会开展培训的人次。

表7.5产学合作中的“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是指专业为某合作企业年培训员工人次,表7.7专业总体情况中的与专业相关的社会技术培训总数(人次)是学院某一专业方向培训的与专业相关人次。

在校生:

学校为在校生开展培训的人次。

1.6机构设置:

填写学院部门设置情况,机构代码由学院自行编写。

2.院校领导

包括A2.1、A2.2两张表格。

注意校领导、专任教师、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学生管理人员、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专职督导人员、专职教学研究人员等各类人员身份的唯一性。

2.1基本状况

总人数按照教工号进行合计,对于有效数据行,教工号不可以为空。

工作经历简介:

建议从任同一层次任职如处级填起。

科研成果:

指省级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公开出版著作与公开发表论文等。

注意填写格式,例如:

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获技术专利(1项)、公开出版著作(1部)、公开发表论文(3篇)。

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反映的是校领导关注教学情况及关注学生情况,填写每位校领导在一个学年内的总次数。

校领导所做的其他工作,不在平台采集范围内。

可以直接填写数字,顺序必须和要求的项目一致。

要注意上报数据的合理性。

3.基本办学条件

包括A3.1、A3.2、A3.3.1、A3.3.2、A3.4、A3.5六张表格。

3.1占地、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等于产权建筑面积与非产权建筑面积之和。

产权建筑面积:

学校产权建筑面积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临时搭用的棚舍的建筑面积。

非产权建筑面积:

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提供给学校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学校租借用一年以上的建筑面积。

教学行政用房:

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应大于后面的“普通教室、一体化教室、图书馆、实践场所、图书馆、体育馆”之和。

表3.3.1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中的“多媒体教室”是计算在3.1的“普通教室”内还是计算在“一体化教室”内,应根据多媒体教室的功能和具体使用情况而定。

3.2馆藏图书资料

3.3.1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

阅览室座位数(个):

包括电子阅览室。

多媒体教室座位数(个):

指配备有计算机和投影仪的教室座位数。

语音室座位数(个):

对于单一功能的语音室,既不归入一体化教室,也不归入多媒体教室。

3.3.2机房

教学用计算机总数(台):

指除行政办公用途之外的教室、阅览室、教务部门等直接用于教学的计算机台数。

“公共机房”与“专业机房”的计算机台数之和应小于教学用计算机总数。

3.4校园网

校园网出口总带宽(Mbps):

指校园网对外出口带宽之和,包括电信出口、网通出口、教育网出口等。

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总量(GB):

学院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教学、科研、人事、学生、财务、设备、后勤服务等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量之和。

3.5固定资产(万元):

4.实践教学条件

包括A4.1、A4.2、A4.3三张表格。

4.1校内实践基地

该表容易犯的错误,一是格式二是单位。

如果一个实验室已经归入一个实践基地,就不能归入其他实践基地。

面向专业:

总数:

该基地面向的专业总数。

主要专业:

最多填写5个专业,格式要正确,专业名称全称(专业代码),如:

市场开发与营销(620402),专业之间用顿号分隔。

不能填“所有专业”。

被列为实践基地项目:

支持部门:

下拉选项:

国家级、省级、其它。

如果为中央或省级财政立项项目,填写国家级或省级,否则填写其它。

时间(年):

填写立项建设的年度,不填写月份。

设备值(万元):

设备值主要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的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的价值。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均为采集对象。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纳入采集范围。

设备总值:

当年新增设备值:

本学年购置的设备值。

社会(准)捐赠设备值:

只填写本学年的捐赠值。

设备总值一定大于后面的几个数值;

社会捐赠设备值应该反映到表9.3社会捐赠情况中。

原材料(耗材)费用(万元):

表5.2经费支出有实(验)训耗材一项,但两个数据不是同一期间。

专职管理人员(名):

1人负责多个实验(训)室时,注意选择其中一个实验室作为专职。

4.2校外学习实践基地

最多填写5个专业,格式要正确,专业名称全称(专业代码),专业之间用顿号分隔。

其中接受半年顶岗实习数(人):

同一企业的实习数应与表7.4顶岗实习和就业和表7.5产学合作中的实习数保持一致。

接收毕业生就业数(人):

同一企业的就业数应与表7.5产学合作中的就业数保持一致。

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建立单位:

级别:

国家、省、地市、校。

根据该证书的级别确定。

部门:

中央部委、省市部门、行业、企业、其他。

5.办学经费

包括5.1、5.2两张表格。

办学经费的有关数据按自然年度采集,即本学年第一学期所在日历年度,如2009/2010学年度,办学经费统计年度为2009年。

5.1经费收入中的社会(准)捐赠情况,是由表9.3社会(准)捐赠情况自动汇总而来,填报期间为学年。

5.1经费收入(万元)

学费收入

学生类别:

根据学费缴纳标准,每项标准填写一行。

标准:

单位为万元每学生,只填写数字即可,不填写单位。

社会(准)捐赠情况:

是汇总值,在点击表10的汇总按钮后,由表9.3社会(准)捐赠情况自动汇总得出。

表4.1校内实践基地表、表7.5产学合作中如有捐赠设备,应体现在表9.3社会(准)捐赠情况中。

9.3中的社会捐赠应大于等于4.1表中的数额。

5.2经费支出(万元)

日常教学经费:

聘请兼职教师经费:

不包括聘请兼课教师的费用。

6.师资队伍

包括A6.1.1、A6.1.2、A6.1.3、A6.2.1、A6.2.2、A6.2.3、A6.3.1、A6.3.2、A6.4.1、A6.4.2十张表格。

反映了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情况,是汇总表10.2师资队伍的数据来源,如填报有误,会造成汇总数据不平衡或其他错误,一定要规范填写。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该表反映的是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计算生师比时,校内专任教师即使没有承担教学任务,也全部计入教师总数。

与8表中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学生管理人员、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专职督导人员、专职教学研究人员,以及2表中的院校领导,注意每个人身份的唯一性,不能出现一个人几个身份的情况。

总人数按照教工号进行合计,对于有效数据行,教工号和姓名不可以为空,每位教师占一行。

教工号:

教工号没有统一的编码规则,建议与教育信息化标准一致,能够反映出教工的进入单位的年份等信息。

少数院校采用的是顺序号,建议规范起来。

学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专科、专科以下。

应按照提供的下拉选项进行选择,如自行输入,注意不要将“大学”输入成“本科”或“大本”,将“专科”输入称“大专”,以免造成表10.2师资队伍中的学历结构错误。

学位:

博士、硕士、学士,没有学位的应当为空。

专业领域:

指教师所从事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专业特长:

指教师在专业领域某一方面的优势和专长,最好不要空白。

行业、企业一线工作时间(天):

只填写当年的行业企业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最高):

等级:

高级、中级、初级。

应按获得的职称证书等级填写,不能填写人事管理聘用的级别,比如一级、二级。

10.2师资队伍中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是按照高级、中级、初级进行分类汇总的。

名称:

按照职称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发证单位:

按照职称证书上的公章填写。

获证时间(年月):

填写证书上的发证时间。

职业资格等级(最高):

包括裁判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在内。

应注意职业资格的有效期,一般的工程师职称、教师资格、普通话不属于职业资格,需要通过专门考试的网络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等属于职业资格。

是否为骨干教师:

是、否。

由学校确定。

是否为双师素质:

平台给出了双师的界定原则,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

(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

教育部颁发的“双师型”培训结业证书是该教师参与培训的证明,不表明参与培训的所有教师一定具有了双师素质。

具体到某位教师是否具备双师素质,由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教学名师: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

6.1.2校内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

授课教师总人数按照教工号进行合计,对于有效数据行,教工号和姓名不可以为空,每位教师占一行。

所授课程名称:

按照教师,将7.2开设课程中的课程名称全部列出来,课程名称之间用顿号分隔。

教学工作量(学时):

按各校有关教学工作量的规定计算。

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该表体现了学校对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视及教师的实力,可一人多行数据。

各栏目均没有内容的教师,可以不填本表。

对于有效数据行,教工号和姓名不可以为空。

培训进修:

包括学院举办的新教师培训及其他培训、在职研等。

项目名称:

写全称。

地点:

在宾馆举办的培训要写上城市名,比如石家庄燕春大厦。

挂职锻炼:

指受学校或上级部门委派,以提高某一方面能力为主要目的,脱产一段时间,到其他单位临时担任某一职务的情况。

社会兼职:

指教师在校外担任的职务,指实职。

单位名称:

填写兼职单位的全称。

时间(天):

建议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所占用的时间填报兼职天数。

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

获奖名称:

写全称,并注明奖项级别,比如“优秀教学奖”二等奖。

是否主持:

课件比赛和教学成果奖,只将第一人作为主持。

主持在研教学课改课题:

应该含专业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参与项目的人员均需要填写。

来源:

09版平台为来源及级别

完成人顺序: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以后,合计数只计第一的个数。

到款额度:

仅主持人填写,课题其他人员的经费到款额为零。

主持在研技术开发(攻关)课题:

包括纵向和横向课题。

横向课题一般指学校承接的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课题。

对高职院校说,多为非主管的行业、企业的技术开发攻关课题,参与项目的人员均需要填写。

公开出版著作与公开发表论文:

要统一格式,都加上书名号,或者都不加书名号。

出版或发表时间:

格式为年月。

不要填写成总第345期或2010年第5期的形式。

作者顺序:

下拉选项,独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以后。

合计数只统计独立和第一的个数。

6.2校内兼课教师

同表6.1的填写要求。

计算生师比时,校内兼课教师按照160课时折算1个人计算。

6.3校外兼职教师

校外兼职应是纳入教学计划的,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计算生师比时,校外兼职教师按照160课时折算1个人计算。

校外兼职教师的培训进修,应是学校提供的进修,体现的是学校对兼职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情况。

6.4校外兼课教师

来自其他院校的、承担教学任务的老师,属校外兼课教师。

校外兼课教师的培训进修,应是学校提供的进修。

7.专业

包括A7.1、A7.2、A7.3、A7.4、A7.5、A7.6.1、A7.6.2、A7.7八张表格。

7.1专业设置

本表填写的是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

对于“3+2”和五年制,只统计高职阶段。

本学年新增专业如未招生,可不填写。

对于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建议按照大类填报招生情况及生源结构,其他列项按照大类专业分流后的数据填报。

如大类专业实行预分班,可按照预分班情况填报招生情况及生源结构。

该表中,2010年招生专业数、专业总数、在校生数、本学年招生情况、本学年招生生源结构按照专业代码自动统计得出。

如果不填写代码,则该行数据不计入合计数。

重点专业合计数只统计省和国家两个级别。

特色专业合计数为“国家级”和“省级”的个数之和。

专业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教工号不能为空,否则不计入合计数。

2010年是否招生:

“3+2”和五年制专业进入高职阶段不算当年招生。

对于未招生专业,须在11.补充说明中解释未招生原因。

专业代码:

专业代码是高职高专目录中公布的标准专业代码,共6位数字。

如市场营销专业的代码为620401,大类专业可填报前4位代码。

如大类专业填写4位代码,会导致专业合计数增加,建议在11.补充说明中进行说明。

专业名称:

填写专业全称,不含方向。

专业方向代码:

“专业方向代码”命名规则:

专业代码+“_”+阿拉伯数字。

其中,阿拉伯数字由学校自编。

例如:

学前教育(幼儿保健)表示为:

660214_1。

没有方向的,填写专业代码即可。

专业方向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填写方法:

专业名称(方向名称),例如:

学前教育(幼儿保健)。

没有具体专业方向的,填写专业名称即可,例如:

学前教育。

批准设置时间(年月)、首次招生时间(年月):

注意格式要正确。

修业年限(年):

“3+2”和五年制只计高职阶段的修业年限,为2年。

2009年招生情况(人):

计划招生数、实际录取数、实际报到数:

实际录取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属于正常。

汇总表7.6.1及9.1表中计划招生数、“实际录取数”、“实际报到数”均从7.1表中汇总而来,要注意检查汇总是否正确。

在校生数(人):

填报完成后表头的一、二、三年级的合计数应与表1.5中的高职在校生数保持一致。

重点专业:

国家、省、校、无。

国家和省分别指国家示范校、省示范校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

合计数只统计省和国家两个级别。

特色专业: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校级。

指教育部质量工程中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各省或地市组织的特色专业以及学校自行决定的特色专业。

7.2开设课程

该表反映一学年的课程开设情况。

只填写在本学年高职阶段的课程,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但实际没开的课程,不必填写。

建议由承担教学任务的系部负责组织本部门课程信息及授课教师信息的采集,注意分专业、分班级(行政班)、分教师填写。

表头的4个合计数据——专业数、专业方向数、课程数、教师数,分别按照专业代码、专业方向代码、课程代码、教师代码进行合计,注意各代码不要有多余的空格,以免引起合计错误。

专业数和专业方向总数应与表7.1的专业数和专业方向数基本相符;

教师数应等于表6.1.2、6.2.2、6.3.2和6.4.2中的教师数之和。

填写标准高职高专6位代码。

特殊情况:

有的学校个别课程实行分级教学,体育实行选项教学,可以参照公选课的填报方式自行编写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可参考表1。

表1特殊课程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数学分级教学

555555

全校体育选项课

666666

同7.1专业设置。

课程名称:

要填写本学年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

注意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的对应关系,同样的课程代码应对应相同的课程名称。

班级代码:

学校自行编写班级代码。

班级名称:

行政班名称。

授课教师:

性质:

校内专任、校内兼课、校外兼职、校外兼课。

授课教师性质应与6表中的教师性质保持一致。

所属系部:

填写系部全称。

专任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所属系部应为教学任务下达的系部,校内兼课教师应填写本人所在部门。

课程类型:

下拉选项:

纯理论课、“理论+实践”课、纯实践课。

课程性质:

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是否合班上课:

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数:

按照每个行政班的教学计划数填写。

如果同一门课程的一个教学班由多名老师上课,分别按主讲和辅讲填写,课时数、实践课时比例根据每位教师实际授课时数填写。

实践课时比例(%):

与课程类型要保持对应,纯理论课的实践课时比例应为0,纯实践课的实践课时比例为100,二者不要有矛盾。

是否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根据课程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填写。

各系部历年校企合作开发的课程,在本表中均可填报为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但在表7.5产学合作中,只有本学年开发的课程才计入校企合作开发课程门数。

本表中的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数应大于等于7.5产学合作中的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数。

精品课程:

名称相同的精品课程,如因课时数不同而出现有多个代码,应选择其中的一个代码为精品课程,其他代码作为非精品课程,否则会导致汇总表10.3专业建设情况中的精品课程数大于实际精品课门数。

使用教材:

教材名称:

建议统一填报格式,都加上书名号或者都不加书名号。

版本时间(年):

是指教材最新版本时间,不填写月份。

出版社:

填写出版社全称。

第一作者:

注意只填写第一作者。

教材性质:

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行业部委统编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自编教材、讲义、其它

教材类型:

高职高专、本科及以上、中专、其他。

根据教材的针对情况填写。

汇总表10.3专业建设情况中有选用高职高专教材比(%)的汇总数据。

授课年级:

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

主要授课地点:

普通教室、一体化教室、图书馆、实践场所、体育馆、校外实训基地、其他。

主要授课方式:

要尽量体现高职教育特色。

表4是关于主要授课方式的填写方法,仅供参考。

表4主要授课方式参考

课程类型

主要授课方式

纯理论课

讲授+角色扮演;

讲授+小组学习;

讲授+案例分析等

(理论+实践)课

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案例分析、讲授、实训等;

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各种授课方法进行组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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