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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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组织授课与考核,考核必须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4.专业外语:
以医学论文写作和专业英语学习为主,通过临床导师指定专业外语经典著作书目、期刊、杂志,以学生自学为主,辅以专题讲座、讨论、辅导等方式进行,由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组织授课与考核,考核必须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4.专业选修课:
各专业根据需要开设与本专业相关的选修课程,由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安排教学并组织考核,考核必须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5.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参加学术讲座每学年不低于2次。
研究生参加或进行学术报告,每次应有不少于500字的总结,并经导师签字后留存,达到要求后,按规定时间交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存档,获得相应学分并作为研究生申请答辩的必备材料。
(三)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课终考核相结合,灵活选用开卷笔试、闭卷笔试、读书报告、论文撰写、实践操作、答辩考核等多种考核形式。
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学位课程须达到75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为合格。
全日制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公共学位课
(14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1
社会科学部
学校统一安排
2.自然辩证法
16
3.公共英语
3
48
外国语学院
4.医学统计学
公共卫生学院
5.临床流行病学与循证医学
1
6.医学文献检索
图书馆
专业基础课
(4学分)
1.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2.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
3.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
4.医学法律法规
专业课
1.精神病学
2.专业外语
专业选修课
1.精神药理学
2.儿童精神病学
临床能力训练(8学分)
临床技能实践
6
33个月
1~6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临床教学实践
必修环节
(5学分)
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5
发表学术论文
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
2
四、轮转安排
认真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规范书写病历,采取在精神科和相关科室轮转的方式进行,通过管理病人、参加门、急诊工作和各种教学活动,完成规定的临床技能量化指标和指定的自学内容。
规范书写病历;
低年资住院医师参与见习/实习医生的精神科临床教学工作,高年资医师指导低年资医师。
相关轮转科室主要包括:
心血管内科、急诊科或ICU、神经内科等。
精神科轮转包括:
重症病房(以重性精神病性障碍为主)、轻症病房或临床心理科(神经症性障碍为主)、其他精神科病房(如老年科,儿童科等)、精神科门诊或急诊等。
总轮转时间为33个月。
轮转科室及时间安排如下:
阶 段
轮转科室
时间(月)
第1阶段
(共9个月)
神经内科(有条件可包括神经内科重症监护)
4
急诊科和(或)重症监护病房
心血管内科
第2~3阶段
(共24个月)
精神科重症病房
12
精神科轻症病房或临床心理科
其他临床病房或门急诊等
合计
33
五、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神经内科(病房3个月、门诊/急诊/神经内科ICU等1个月,共计4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
神经系统查体;
临床常见的神经内科疾病(脑血管疾病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的表现、诊断、治疗原则和方法;
神经内科门急诊以及NICU常见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熟悉:
腰椎穿刺的基本技能、神经内科疾病的脑影像学检查与诊断的基本知识。
2.基本要求
病 种
最低例数
病 种
脑血管疾病
周围神经疾病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其他(脑肿瘤、癫痫等,也可包括上述病种)
脑变性疾病
(1)病种及例数要求(病房):
(2)基本技能要求:
管理床位不少于4张,新收病人不少于10例;
当日完成住院病历;
书写规范大住院病历3份。
管理病人至少20人次,达到质量要求并完成基本训练。
门(急)诊或NICU学习期间,看病人日均不少于20人次。
除以上病种外,重点学习癫痫、帕金森病、各类脑血管疾病恢复期或后遗症的处理等。
临床操作技术要求如下:
操作技术名称
系统的神经系统查体
20
腰椎穿刺(实习或见习)
在指导下阅读头颅CT或MRI并书写读片报告
30
在指导下阅读脑电图并书写阅读报告
10
3.外语要求:
熟悉临床常用的神经内科专业词汇。
(二)急诊科(3个月)
心肺复苏的基本技术,常见急诊疾病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急诊处理基本流程,其他临床常见的急诊病种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1)病种及例数要求:
心脏及心血管症状急诊
急性发热
急性中毒(含药物、毒品、酒精中毒等)
其他急诊(如休克等,可包含上述急诊病种)
15
胃肠道症状急诊
呼吸系统症状急诊
在上级医生带领下急诊值班(含夜班)不少于15次;
掌握心肺复苏的基本技术,参与实际操作并有上级医生签字的记录不少于6例;
专门学习心肺复苏及急诊抢救培训并有相关组织者签字的记录不少于3次;
参与心电监护实际操作并有上级医生签字的记录不少于10例;
参与洗胃术实际操作并有上级医生签字的记录不少于3例;
掌握惊恐发作、自杀及中毒患者的紧急处理原则和实际步骤;
掌握昏迷的主要鉴别诊断;
熟悉常用的急诊抢救药物的使用;
了解常用抢救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三)心血管内科(2个月)
心脏体征检查的基本技能;
常见心脏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
常见心脏疾病的心电图诊断及影像学诊断的基本知识。
高血压病
冠心病
心律失常、心力衰竭
其他(可含以上病种)
(2)基本技能要求:
管病床数不少于4张;
新收治病人至少15人;
书写规范大病历2份;
管理病人至少20人次;
心电图检查操作不少于20例;
阅读心电图不少于60例;
心脏疾病的影像学检查阅片不少于20例。
3.外语要求
熟悉临床常用的心血管专业外语词汇。
(四)普通精神科(24个月)
此阶段侧重于精神科普通病房日常工作,兼顾门诊和康复工作。
通过培训达到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所必需的最基本要求:
即独立准确地收集病史,进行精神检查,提出治疗方案;
独立正确处理精神科临床常见问题的能力;
评估和防范风险的基本意识和能力。
精神病学基本理论知识;
临床晤谈和沟通技能,采集病史和精神检查技能,资料分析和总结技能,病历书写技能;
精神障碍的临床诊断及分析思维方法与原则;
精神科主要药物治疗、一般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技能;
精神病科急症常见问题的处理;
精神科伦理准则和相关法律规定。
精神科临床常用的量化评估技术;
物理治疗技能;
精神科文献查阅方法和国内外主要专业杂志;
2~3种主要特殊心理治疗的原则。
了解:
精神病学最新理论和技术进展。
最低例数(管理/新收)
器质性精神障碍
2/2
精神分裂症及妄想性障碍
35/30
心境障碍
15/13
神经症性障碍及分离(转换)障碍
10/8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应激相关障碍
1/1
其他(可含以上任意病种)
5/4
轮转病房管床数不少于6张;
管理病人总数不少于70人次,其中新收病人不少于60人次;
完成不少于60份大病历,当日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病历;
甲级病历合格率95%以上。
轮转门(急)诊时,每天接诊不少于15人次。
急诊病种不做特殊要求,但是必须有详细的急诊记录,内容包括时间、病情摘要、诊断印象或诊断、当时处理等。
在各科轮转过程中应当掌握基本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技能并参与院内外相关培训,达到能够胜任一般心理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经验。
系统的精神检查
60
改良电抽搐治疗实习
汉密尔顿焦虑量表检查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检查
UKU或TESS量表检查
PANSS量表或BPRS量表检查
其他症状量表检查(含Young躁狂量表)
3.其他培训要求
(1)精神科轮转的前3月参加医院安排的精神科基本理论与知识强化课程(不少于30学时,重点内容是精神症状学、伦理与法律、精神检查与病历书写、临床思维、临床工作流程与规范等)。
(2)精神科轮转第1年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度。
(3)精神科轮转第1年的前6个月在一线值班医生带领下实习值班,6个月后独立承担一线值班,包括急诊值班(需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4)在内科及内科急诊科的值班参照该科住院医师培训的相关要求执行。
(5)业余时间学习外语,借助字典较熟练地阅读精神病学英文文献和书刊。
(6)精神科轮转期间其他学习指标如下:
指标名称
每例有连续5次以上心理治疗的学习记录
含综述的临床诊治病例报告
临床伦理和法律案例报告或学习心得
(注:
以上指标均需指导老师签字认可)
六、科研与教学培训
(一)临床科研能力训练。
研究生应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病例观察、医学统计、循证医学等科学研究方法。
能够熟练地搜集和处理资料,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科学分析和总结,研究解决问题,探索有价值的临床现象和规律。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济宁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及以上。
(二)教学实践。
研究生应参加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会、专题讲座、小讲课等教学工作;
能够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
临床教学累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2学时。
七、学位论文与答辩
在导师指导下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须按要求修完所有规定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环节,通过毕业综合能力考核,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一)申请条件
1.完成学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培养环节,取得相应学分,考试、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生个人申请,导师、附属医院、研究生处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