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概况表文档格式.docx
《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概况表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概况表文档格式.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以上内容工地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
建设单位:
年月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在建工程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表
项目名称
所在镇街
红线内宿舍
栋,合计㎡,可容纳人
红线外宿舍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健康检查、防疫消杀、信息登记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分工和责任。
监理单位审查预案,并督促落实。
配备充足的卫生防护物资
一次性医用口罩
测温枪
专业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84消毒剂、含氯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
落实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出入口进出,非参建人员及车辆要严格控制进出工地。
出入口应设置防控卡点,防控卡点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所有进入工地范围内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做好相关的信息登记,疫情日常管控中的重点人员(如工地保安、饭堂人员等)必须每周进行核酸检测。
设置体温检测点(必须在工地大门出入口、生活区出入口、隔离观察区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加强工地人员身体检查,建立全体人员体温测量登记册,每日至少对每人体温测量2次并登记)
坚持“戴口罩、不聚集、常通风、勤洗手”等疫情防控措施。
工地要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设置独立房间作为观察室,观察室要备齐体温计、洗手液、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
办公和生活区要保持空气流通,垃圾要及时清扫。
进一步加强对参建人员健康知识的教育(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网络教学等方式,及时向全体待返岗人员宣传培训疫情防控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在公告栏、宣传栏、各出入口,工作场所、工地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张贴疫情防控海报或警示标志)
教育引导参建人员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对居住在居民小区和城中村的参建人员要严格服从所在区域疫情防控要求。
新进外地工人必须按六个百分百要求监管。
工地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每周进行核酸检测;
应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餐具使用后进行消毒。
集体食堂按规定应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
积极接种,项目部要负起组织参建人员接种疫苗的主体责任。
要按照应接尽接,完成疫苗接种工作。
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一、100%实名扫码(亮码)登记,二、100%核查人员行程,三、100%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四、100%接种新冠疫苗,五、100%做好“双报告”,六、100%落实应急值守)
项目在岗人数(a)
本项目应接种人数(b)有禁忌症人数(c)只完成接种第一针人数(d)已完成两针人数(e)第一针完成率(f)第二针完成率(g)第三针完成率(h)
说明:
a=b+c;
f=(d+e)/b*100%;
g=e/b*100%
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疫情防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防控职责并加强监督管理
工地近期是否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粤人员:
(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粤人,
累计重点人员人,当日新增重点人员人。
)
其他情况:
处理情况:
□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进行整改及跟踪落实。
□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NO.),责令限期整改,建设单位复查后将整改情况报监督站。
□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NO.),责令暂时停止施工(暂时停止使用)。
□记分情况:
对施工企业记分,对监理企业记分,对项目管理人员共发出记分通知书份,共记分。
检查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风险主动报告
落实情况检查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
序号
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主动报告制度
2
是否有按要求填写《“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企业自查自纠用表)》
企业负责人、项目责任人是否有带班检查、带班生产。
是否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记录。
是否落实危大工程动工前主动报告制度
是否有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是否有制定专门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8
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是否在现场履职。
9
是否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并按照制度进行安全检查。
10
处理意见
□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及跟踪落实。
□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NO.),责令限期整改,监理单位复查后将整改情况报监督站。
检查人员签名: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监理单位代表签名:
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表
(起重机械:
塔吊、人货梯、井架)
工程名称
框架/层,平方米
机械名称
塔吊□、人货梯□、井架□、其它□
抽查部位
号楼层,号塔吊、号人货梯、井架
维护保养单位
项目
抽查内容
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情况
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编制的专项(安装、拆卸、维保)施工方案情况。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是否按要求对多塔作业制定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单位对专项方案的审批情况。
各方责任主体行为
各方责任主体(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人员到位情况。
安装、拆卸前应对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监理单位应填写《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旁站监理记录表》。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办理情况。
检测、使用登记情况。
地脚螺栓、高强螺栓、附墙架应有产品合格证或制造证明书。
各方责任主体应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验收、安装验收、附着顶升等验收。
起重机械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办理情况。
11
第三方维护保养单位是否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记录是否齐全有效。
12
应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3
使用单位每月应有定期自检表。
□基本符合□不符合
14
现场实施情况
司机、司索、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5
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机身周边应按要求设置防护栏和隔离措施。
16
其他情况
合计
符合项,占%;
基本符合项,占%;
不符合项,占%
□扣分情况:
对施工企业扣分,对监理企业扣分,对项目管理人员共发出扣分通知书份,共扣分。
检查时间:
其他单位:
(基坑工程)
基坑安全等级
基坑支护结构形式
基坑施工
进度
□开挖、□局部
使用、□使用
总承包单位
基坑施工单位
第三方监测单位
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情况
按相关规定编制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方案。
是否已组织专家对基坑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基坑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对基坑施工方案签字批准。
施工现场有较大变更出具设计变更及施工方案变更后或超出设计有效使用期限的基坑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调查、测绘或摄像,并作相关记录。
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基坑工程(分段)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基坑施工前,施工单位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应按方案要求对基坑进行监测并作记录。
应把深基坑工程作为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在工地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施工单位应编制基坑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基坑监测超出预警值或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超限变形的,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出具处理意见并落实相应处理措施。
第三方监测单位现场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第三方监测单位按方案要求对基坑进行监测并记录,及时将监测报告上报相关单位。
支护结构(包括支护桩、地下连续墙、锚索、锚杆、土钉等)及其原材料、混凝土试件、喷锚混凝土厚度等应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
基坑放坡比例、护坡措施应符合设计方案要求。
坑顶和坑底应按设计方案要求设置排水措施、防护拦杆、上下通道等。
17
基坑深度2倍范围内的临近工程有正在桩基施工、基坑开挖、边坡工程、盾构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深度2倍范围内有市政道路或施工道路的载重汽车通过的,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8
按方案要求设置出土通道及出土口的情况。
19
基坑边2米范围内不得有积土、料具堆放等,2米外应按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堆载。
20
第三方监测单位是否按监测方案进行现场布点监测,并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进行验收。
21
论证专家应按《佛山市南海区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南建设〔2015〕146号)在基坑实施过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形成检查文件放工地备查。
22
第三方监测单位:
(模板工程〈含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工程名称
支撑结构形式
□扣件式、□碗扣式、
□盘扣式、□其他
规模
号楼层:
部位
项目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
、专家论证情况
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高大模板工程是否已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是否经各方责任主体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进入后续工序施工。
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是否按规定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对梁底扣件进行100%检查。
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应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监测,并作记录。
施工单位应编制模板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是否把高大支模工程作为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在工地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后,办理拆除审批手续。
架体按方案要求设置剪刀撑、扫地杆、水平拉杆、抱柱、撑梁等情况。
架体主立杆、横杆间距是否满足方案要求。
立杆底部基底、垫板是否满足专项方案要求。
立杆顶部自由端(≤500mm)、架体顶托螺杆伸出长度(≤300mm)应符合技术规范规定。
应按方案和有关要求做好浇灌作业层的临边防护、安全网等措施。
外脚手架搭设应跟上并高出作业层高度。
施工单位:
其他单位:
(脚手架)
形式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
□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其它。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网、钢管、扣件等材料及构配件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及办理进场验收、抽样复试等。
架体搭设和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按规定检查、验收情况(如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的验收,达到设计高度的验收等),验收责任人应签字确认。
现场是否配置符合要求的扭力力矩检查工具,是否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检查记录。
是否编制脚手架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检查制度及执行情况(项目部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安全隐患处理及复查验收情况。
立杆基础是否经验收,是否设置纵、横扫地杆,排水措施应符合要求。
立杆、纵横水平杆、剪刀撑、挡脚板、脚手板设置应符合方案要求。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作业层脚手板下应设置安全平网或每隔10米设置安全平网封闭;
悬挑脚手架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方式或间距应符合要求。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杆,连墙杆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米。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
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当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使用期间严禁拆除:
1、主节点上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安全员
专业监理
安装单位
主体责任
搭设、提升、拆除附着式升降作业平台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安装单位、总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审核、审批。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作业平台工程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方案应包含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措施及主要受力构件、附着支座、附着处建筑结构影响、升降系统承载能力、防倾防坠能力等的计算过程)
安装单位应取得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签订安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
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应签订租赁合同。
监理单位应审查作业人员持有的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附着式升降作业平台建筑架子工证;
作业人员施工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两级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应包括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等)
附着式升降作业平台进场安装前相关资料应报监理审核验收(1.产品合格证;
2.制造或生产许可证;
3.产品说明书;
4.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5.附着支座及其采用的锚固螺栓出厂合格证明)。
附着式升降作业平台在工地项目安装完成后应有安装检测合格报告。
附着式升降作业平台应办理各阶段验收手续。
首次安装完成使用前按省统表GDAQ209020107检查验收;
提升、下降作业前参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表8.1.4检查;
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按《建筑施工用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JG/T546)表B.4检查;
日常定期巡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表B.9(至少每月一次,及停用超过1个月或遇6级及以上大风复工时)。
安装、升降、拆除时,总包、监理、安装应有安全管理人员到位监督巡视并形成记录台帐。
现场抽查
防坠装置与升降设备应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防坠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
每一升降点应设置不少于一个防坠装置且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起作用。
各类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作业平台各部位和结构构件相连,避免荷载传递到附着式升降作业平台。
架体构造尺寸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防护平台高度不得大于5倍层高,宽度不得大于1.2m。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得大于7m,非直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
在使用工况下,防护平台的悬臂高度不应大于平台高度的2/5,且不宜大于6m。
附着支撑结构应符合规范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