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计划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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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富民兴渝、努力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目标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到20XX年,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我市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为实现"
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全市企业初步树立诚信理念,商务信用明显提升,恶意拖税、费等违法失信的突出问题基本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商业欺诈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交易秩序明显好转,投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基本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统分结合、互联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库,初步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适当的整合利用,构成市、区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层次、梯级式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平台,形成纵横结合的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网络。
企业信用中介机构有批量发展,开始形成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价和咨询服务活动日趋活跃的企业信用市场。
企业信用自律管理工作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企业信用自律组织或团体的自我管理和维权的能力与作用比较明显。
亟需的企业信用制度规范出台实施,基本适应企业信用自律、监管和中介服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要求。
三、基本任务
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架构为:
制定一批法规--出台一批亟需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建设一大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
发展一项产业--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业;
抓好一个基础--企业信用自律管理;
培育一种风气--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
建设一支队伍--培养造就一批信用监管和中介服务专门人才;
推行四项制度--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
整治突出问题--目前主要解决企业拖欠款问题。
实现这一构想的主要任务是:
制定亟需的企业信用法规规章在国家尚未出台信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律支撑,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着手制定企业信用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当前要抓紧制定《重庆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办法》、《重庆市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办法》等政府规章,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
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以企业"
入市"
的注册登记事项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和司法机关执法而发生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构成覆盖全部企业的信用管理网络体系,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调控和监督经济运行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有关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由下列3个子系统构成:
1.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记录系统。
按照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
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的指导方针,建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库为主体,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企业信用信息库为分支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记录系统,按照统一规范、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分别录入或传输有关企业信用信息;
主体库与分支库既相对独立又链接互通,主体库作为系统中枢负责整合分支库按规定传输的企业信用信息,将整合的有关信息反馈给分支库所在单位利用,并通过国际互联网为信用监管、查询、评价等利用需要提供服务。
征集记录企业信用信息,应以企业注册准入、存续经营、退出消亡的客观过程为主线,以经营信用为重点,全面记录企业从市场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息。
其内容包括:
一是企业身份信息,主要是企业的注册登记事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资质等级评定和其他身份信息;
二是企业经营信用信息,主要是反映其存续期间的经营业绩、融资信贷、履行合同、纳税缴费及获得的荣誉和违法、违章、违约等不良行为;
三是企业分立、合并、注销、吊销、破产等信息,以及与其信用相关的其他信息。
按照"
三步走"
的步骤,对政府有关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汇集整合:
先是全市800户左右的大中型企业;
再是除800户以外的规模以上的企业;
后是所有法人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
参加首批企业信用信息整合的工商、质监、药监、国土房管、劳动保障、建设、环保、外经贸、公安、国税、地税、物价、银行、电力、燃气、水务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企业信用信息整合计划的安排,首先对本部门、行业管理涉及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分库,按统一的信息目录、技术标准将数据汇总到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
2.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面向社会统分结合、各取所需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其查询方式及内容分为:
无偿自助查询,其信息内容为依法属于政府部门监管的社会公共和政务公开范畴的企业信用信息;
有偿档案查询,其信息内容为依法属于国家信息资源且可供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
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建立统一规范、统分结合、各司其职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企业的有关资信状况和商务信用事项,主要包括优良信誉、违法失信行为、警示信息3类。
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业要把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规范摆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加以扶持培育。
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建立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鼓励发展一批以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企业信用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规范性地自主经营运作。
要支持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从我国国情和我市企业特点出发,借鉴国内外的企业信用征集、评级的通行做法,研究开发比较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引导企业信用产品商品化。
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之初,政府支持组建企业信用征信服务机构,作为骨干带动我市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信用中介机构要建章立制和规范运作,以可靠的信息和良好的服务取信于广大市场主体,努力提高自身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监督管理信用中介机构及其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抓好企业信用自律管理1.组织教育培训,普及信用知识。
重点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全员信用意识,大力培育具有信用特质的企业文化。
2.以企业融资信贷信用、商品质量信用、交易合同信用、税解缴信用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客户资信管理,提高信用分析能力和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建立防范欺诈和承担风险的内部制约机制。
3.支持建立"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
的企业信用自律团体或行业组织。
逐步将仍由政府或其职能部门主持的具有信用特征的评优事项授权于相应的信用自律团体或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培育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1.加强诚实信用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信用文化,促进企业更新观念,树立诚信理念,明确企业信用的重要性,增强"
从我做起"
的责任感,提高"
从现在做起"
的自觉性。
2.表彰企业信用典范,树立诚信之风。
在全市企业中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讲诚信反欺诈活动,继续培育壮大诚信纳税、知名品牌、驰名商标、"
重合同守信用"
、"
诚信楼盘"
无虚假误导广告"
等商务信誉优良的企业队伍,宣扬其诚信经营事迹,发挥其诚信示范作用。
3.曝光失信案例,警示公众防范。
适时选择反映社会"
热点"
的典型违法失信案件,利用媒体公示,使失信者从财产到声誉上付出代价。
4.抓好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
注重舆论宣传与监督,利用宣传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让守信企业感到荣耀,使失信企业自惭形秽。
培养造就一支企业信用专门人才通过内掘、外引、送培、实践等途径和方式,以企业信用监管人才和征信评价人才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信用知识教育和征信评价专业技术培训,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适应的企业信用专门人才队伍。
推行四项制度
1.企业信用档案制度。
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
经济户口"
为户头,从工作需要出发,以各自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发生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分别建立分门别类的企业信用档案,记载企业诞生、存活、消亡全过程中涉及信用的资讯、事件、荣誉、处罚等信息,为其监督管理活动服务。
2.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
以金融机构现行的企业信贷信用评级和企业贷款证为基础,政府部门监管企业信用记录为内容,信用中介机构评价结果为依据,对企业信用实行评级颁证制度。
企业信用身份证可分为单项信用等级证和综合信用等级证两种;
先试行单项信用等级证,条件成熟时实行综合信用等级证。
3.企业信用担保制度。
在试行建立担保机构为商务信用有限的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信用度的基础上,支持发展担保公司,充分运用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交易信用服务。
4.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使企业以诚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诚信得实惠、失信受惩罚、无信被约束。
企业信用激励办法:
一是褒扬勉励;
二是增加融资授信额度;
三是资质、证、照年检和经营检查的适当豁免。
企业信用惩戒措施:
一是执法机关加大查处违法失信行为的力度,严厉打击商务欺诈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限制违法失信者"
、经营的规定;
三是建立政府各部门的企业信用投诉举报网络;
四是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予以公示曝光。
大力整治企业拖欠款项问题由市信用办总体协调和督办,在有关部门摸清企业各种拖欠总额的基础上,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商委、市建委、市外经贸委、市交委、重庆银监局等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做好企业的协调督促工作,采取行政措施和经济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在3年内初步解决企业信用缺失的5大问题。
1.由市建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提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拖欠工程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2.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委,提出解决企业欠税的方案;
由市经委牵头会同市国资委,提出解决企业拖欠电费、天然气费的方案;
由市水务集团牵头会同市国资委,提出解决企业拖欠水费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3.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地税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提出解决企业对职工的拖欠、不参加社会保险、欠缴社会保险费、不如实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等问题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4.由市国资委会同重庆银监局牵头,提出解决企业拖欠的不良贷款的措施,力争把银行不良贷款率降到10%以内。
5.支持法院提高司法判决执行兑现率。
四、实施步骤
推行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统一规范、各司其职,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思路,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制定方案,筹备启动。
时限:
20XX年。
主要工作:
1.制定方案;
2.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3.动员部署,落实任务;
4.开展调研,草拟规章;
5.开发软件,购置设备,筹建企业信用信息中心;
6.着手首批800户大中型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建库和整合利用。
第二阶段:
全面展开,深入推进。
20XX年至20XX年。
1.基本完成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开始联网运行,逐步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开展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3.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4.主导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及运作。
第三阶段:
调整充实,发展完善。
20XX年-20XX年。
把企业信用数据征集、企业信用评级和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工作推广到全市法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基本建立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建设有关法规规章。
鉴于上述3个阶段的工作相互联系,各有侧重,时间交叉,彼此依存,宜统筹安排,周密规划,协同配合,落实责任,工作到位,按计划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五、保障措施
建立领导机构。
建立以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外经贸委、市公安局、重庆海关、市环保局、市物价局、重庆银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电力、燃气、水务等职能部门为首批成员单位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由市工商局局长任协调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
实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协调小组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工作制度,由成员单位指定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承办有关工作。
实行责任制。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同步实施,落到实处。
为此,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指定1位领导干部负责日常领导工作,组建一个工作班子抓日常事务,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逐步投入的原则,以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中心为需求重点,编制投资计划,纳入财政预算。
加强团结协作。
强调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协同配合,见诸行动。
坚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职能职责相适应,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避免"
两张皮"
现象,反对政出多门,各行其是,消极掣肘。
纳入岗位目标考核。
要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时限,加强检查督促。
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有关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落实有关任务。
各项工作纳入政务考核,鼓励争先创优。
确保信息真实和系统安全。
注重依法办事确保信用系统安全,预防政务机密泄露和对企业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的侵害。
本方案实施中如涉及司法程序有关事宜,由市信用办及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衔接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