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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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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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注:

根据颜色和字体粗细分别代表重要性哦,但是这些一定一定都要记住的!

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也可以,但是斜体的一定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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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1.法律关系是一定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

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是

  1)自然人:

需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

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其他组织: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客体:

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是:

  1)物:

如施工合同的客体

  2)行为:

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

  3)智力成果

  内容:

权利和义务

  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代理:

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5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种类

  1)委托代理:

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2)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

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5.无权代理:

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情况: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限

  3)代理权终止

  6.代理权终止的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7.担保的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8.保证:

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不做特殊说明时均按连带责任保证处理保证人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不可作保证人的有: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作保

  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保证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9.抵押:

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

  不得抵押的: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的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

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交通工具,林木

  抵押权实现的顺序1)非必须登记的,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全办理登记的,按等级的时间先后受偿,全未办理登记的,按合同规定顺序受偿

  3)需登记而未登记的,不生效,已登记按先后和比例受偿

  10.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者将其动产或权力移交债权人所有,用以担保债券履行的担保

  11.留置:

以债权人合法占有对方财产为前提,一般加工承揽、保管、仓储、运输可做留置

  12.定金:

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条件:

1)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2)要采用书面方式,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3)给付一方不履行,定金不退,收受方一方不履行,退还双倍定金

  13.合同公证:

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

  合同鉴证:

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时是人双方的申请对其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督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

  相同点:

  1)自愿申请

  2)内容和范围相同

  3)目的是为了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同点:

性质不同、效力不同、适用范围不同

  第二部分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合同签订的程序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

  3.要约相当于投标,生效采用到达主义,生效前可撤回,生效后可撤销

  要约是希望和他们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相当于发出招标公告,不是必需的步骤

  常见的要约邀请的情况:

寄送价目表、发布招标公告或商业广告、发出招股说明书等

  5.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1)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过了准备工作

  6.承诺相当于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得撤销只能撤回

  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需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一致4)承诺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7.格式条款: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合同成立时未与对方协商即采用的合同条款

  8.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9.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过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

  10.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1.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5)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12表见代理:

实质是无权代理,但表现出的行为让别人相信其有代理权

  成立条件:

  1)表见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书面明确授权,是无权代理

  2)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13.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1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15.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前提:

欠缺生效条件

  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趁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16.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7.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双方都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对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包括:

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约定了履行顺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化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

  可使用的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8.合同终止的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19.违约责任:

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该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原则:

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

  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偿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罚则20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裁决并附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做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

  第三部分

  1.强制招标的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的项目有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定》规定的项目有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建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

  另外,即使前三项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也必须进行招标

  2.可以不招标的范围: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

  3)利用扶贫基

  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

  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设计或施工

  6)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7)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人招标能力的要求:

  1)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管理人员

  2)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4.投标联合体:

在投标过程中,几个独立的法人通过签订联合体协议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行为,成立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方式

  A:

公开招标:

面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优点:

选择范围大,竞争激烈,报价有竞争力缺点:

评标工作量大,需设资格预审,花费时间长,费用高

  B:

邀请招标:

面向特定的潜在投标人优点:

不需发布招标公告和设置资格预审,时间段,费用低,因为对投标人了解,减少风险

  缺点:

选择范围小,排斥了某些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竞争程度差

  区别:

  1)对象不同

  2)激烈程度不同

  3)时间费用不同

  4)程序不同,公开招标需发布招标公告,设资格预审邀请招标不需要,但是要发送投标邀请书,进行资格后审

  6.招标程序

  一)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1)选择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审查

  二)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发布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现场勘查

  5)书面解答投标人疑问此处应注意,要书面解答,而且要发送给每一个投标人解答结果

  三)决标成交阶段的工作内容:

开标、评标、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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