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安全交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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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质量例会制度。
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所属部门每周不少于一次。
例会主要议题是:
学习有关安质文件、通知通报、措施要求等;
回顾分析前阶段安
全质量工作,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
并结合下步施工情况和工作重点,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细化措施。
要求责任到人到岗,并明确落实和检查责任人及完
成时限。
安质例会必须定期召开,由行政第一管理者亲自主持,副职、总工、各部门负
责人、安检、质检、技术主管及各工点、各作业队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
有关监
理人员可列席。
并作好会议记录,同时要形成纪要或行文下发执行。
3、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完善检查制度,将定期检查、季节性检
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及日常巡查有机结合。
a、定期检查:
项目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所属部门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定期
安质检查必须由行政第一管理者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全面综合检查。
b、季节性检查:
主要是针对季节特点进行的检查,如夏季、雨季、台风前后
等。
c、专业性检查:
主要是针对专业性强、技术性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或
工艺。
如施工爆破、开挖、脚手架、支摸、防火防爆等。
季节和专业检查,要由行政第一管理者或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及总工亲自组织
进行。
d、日常检查和日常巡查:
主要是指各级管理层的各岗位、各业务部门的人员,
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三同时”,即检查、布置、总结生产的同时,要同时检查、
布置、总结安全工作。
按照各自岗位安全职责,把好安全关。
并要建立有关记录台
账,以备有据可查。
安质检查人员要认真执行巡查制度,及时查处“三违”行为
(违章、违纪、违规)。
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要重点检查施工方案、措施要求的落
实执行情况。
严禁盲目蛮干、野蛮施工。
对所有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安质贯标
要求进行闭合。
三、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
1、施工单位编制的隧道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将安全生产、危险源识别评价与
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等作为重要内容,尤其在编制穿越断层破碎带、岩溶、岩爆、
瓦斯、软岩变形等不良地质专项施工方案时,必须将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作为重要内
容。
隧道施工应按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法组织实施,确需调整的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组
织设计、施工单位研究后报建设单位批准,隧道重大施工方案调整须报总监理工程
师、建设单位批准。
不良地质、特殊岩土隧道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技术负
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共同组织编制,报施工企业主管领导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后实施,并由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安全措施制定,必须全面详细,并要针对现场实际,可操作性强,对特殊
情况,特殊环境要有具体、明确的要求。
季节性、雨雪、台风期施工和新技术、新
工艺、新设备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项目,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同时,要认真
组织做好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施工负责人要组织技术、安质等有关人员,将安
全措施、操作规程、技术标准、作业程序、质量要求等,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
术交底,使作业人员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清楚,搞好安全预防。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交接必须双方签认。
3、建立完善风险预防预报工作。
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分析预测,查
找危险源。
对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要进一步编制完善应急预案。
四、强化隧道施工安全
1、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⑴科学制定超前地质预报方案。
应参照《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结合
隧道工程地质条件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超前地质预报方案。
超前地质预报方
案要明确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方法、预报内容、预报频次、实施计划,提出仪器设
备配置和操作要求、信息判释、数据采集与处理、预报成果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
应采用综合超前地质预报技术和方法,形成各种预报方法互为补充和验证的预报系
统。
⑵落实超前地质预报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能够胜任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技
术人员,按照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编制实施细则,对超前地质预报成果及数据的真实
性负责。
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地质、物探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能力,设
备类型及数量,超前地质预报的实施和数据采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⑶认真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与信息化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是一个有机整体,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落实责任、相互配合、认真实
施,做到预报信息真实准确、传递顺畅、反馈及时、决策迅速、处理及时。
施工单
位应将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纳入工序管理,严格按超前地质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实施,
超前地质预报显示地质条件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报监理、
设计、建设单位。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迅速研究提出处理方案。
2、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施工单位是隧道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加强隧道
施工过程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对于不良地质、特殊岩
土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地质灾害等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依据专项评估
意见完善施工技术方案,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及防范风险的具体技术措施,选择适
宜的施工工艺,制订风险防范及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请设计单位做好施工风
险防范配合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做出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制订风险防
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3、加强监控量测工作。
监控量测是确定围岩变形、调整支护参数、设计参数
的重要依据。
施工单位必须将监控量测纳入施工工序,配备监控量测专业人员;
要
制定详细的监控量测方案,并根据地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要建立最大日变形量和
累计变形量的风险预警机制;
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布点量测,量测要按照规定频率
进行,施工循环中要为监控量测专门留出时间,确保监控量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要及时对量测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调整支护参数,并及时将量测数据和分
析结果反馈给设计、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验证后应及时根据量测数据调整设计参数,
施工单位按变更设计进行施工。
4、加强施工安全培训。
施工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工作,进一
步提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知识,这些都是确保施工安全、
提高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保证建设工期的重要措施。
隧道开挖、喷锚支护、
衬砌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
5、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配备相关人员,积极采用
“架子队”模式管理劳务人员,掌子面主要操作人员必须是参加过隧道施工的企业
职工或合同制工人;
要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配置安全设备,瓦斯隧道必须按规
定配置符合要求的设备;
要做好施工和安全防护现场交底工作,严格工序管理,规
范作业流程;
要加强对进入隧道人员的管理,建立出入隧道登记制度;
要加强对火
工品的管理。
对纳入合同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现场施工安全,不得挪作他用。
6、严格施工作业标准。
隧道岩石爆破应采用光爆方法,尽量减少对围岩的扰
动,控制变形。
较破碎岩石隧道、水平层岩石隧道,每循环爆破进尺不宜过大,并
严格控制光面爆破的参数,优化施工工艺,控制线性超挖量。
隧道初期支护应紧跟
开挖面及时施做,尽快封闭;
软弱及不良地质隧道仰拱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
宜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洞口段、浅埋段、断层破碎带,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变被
动施工为主动应对,以减少塌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
对围岩情况、支护方法要有准确的认识。
如加强支护后仍不能抑制变形的,应
及早采取措施,不应在隧道围岩变形难以抑制时才被动的加强支护,采取临时措施,
给后续施工带来隐患。
7、严格和及时履行变更程序。
施工过程中,如果地质条件与原设计不符,需
要改变或调整设计时应提请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现场
共同对围岩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确需变更的应及时确定方案,采取措施,完善手续。
涉及到隧道施工安全的Ⅱ类变更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
位现场研究确定,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后实施,实施后按程序完善手续。
涉及到隧道
施工安全的Ⅰ类变更设计,以及安全突发事件引起的需要立即处理的Ⅰ类变更设计,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专家论证,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后实施,及
时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五、爆炸物品管理
(一)爆炸物品仓库
1、施工需要使用爆炸物品,但又无专门储存爆炸物品仓库的,必须在开工前
选址建立仓库(储存室)。
2、准备建立爆炸物品仓库前,应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
地点、时间、设计图纸、保卫措施、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报
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之后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设计标准建库。
建
库完工后须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同时还应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
建立临时仓库(储存室)时,也需经当地派出所批准。
3、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应符合有关建筑规范的要求,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
防爆性能。
⑴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
30
米,同时应在库区设
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
⑵库房墙体应为
24
厘米以上的砖混水泥结构;
库顶应采用混凝土浇注或抹厚
10
厘米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
房檐距地面不小于2米;
库内应为水泥或木质地面;
库房门的宽度不小于1米;
窗内应安装防盗铁栏杆或金属防护网;
实行双门、双锁
(即里层为外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
门锁应为防撬暗锁;
库房应设置通
风口、防护网。
⑶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应低于
2
米;
库房墙外应设防洪排水
沟,不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⑷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其接地电阻应不小于
欧姆;
应安
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库内须装防爆灯)及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
库房周围应设置警
戒隔离区和明显的警戒标志。
⑸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易燃物。
⑹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及将火种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
区。
⑺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适于扑灭爆破器材火灾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对消
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日期进行检查。
(二)爆破器材的储存
1、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专门(正式或临建)仓
库,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
2、严禁随意存放爆破器材;
严禁非法设立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
确因工作需
要设立的,应由使用单位将存放地点、存放时间、存放数量、安全措施、主管负责
人等书面报铁路公安机关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
用量。
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
3、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
收存、发放应按制
度进行登记、签字。
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晰,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4、爆炸物品要按其性质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
炸药库的库存
量必须与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相符。
5、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
45%—70%范围
内,温度控制在
15—30℃范围内。
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6、爆炸物品在库房内堆放时,堆垛高度要防止倒塌;
堆垛之间留有通道;
堆
垛距离库墙不小于
0.2
底部应垫高
0.2—0.3
米。
7、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应当设置明显的标牌。
堆放时,硝铵炸药垛高不应超
过
1.8
胶质炸药不应超过
1.5
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码放整齐,
不准超量。
(三)爆破器材的管理
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
度。
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等问题。
2、储存和加工爆炸物品的仓库、车间应制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
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3、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
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
每个爆炸物品仓库应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负守库任务,保证
小时有人
在岗值班、巡守。
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
4、爆炸物品库房应当安装报警器或采取养犬等技防、物防措施,并配备通讯
联络工具。
5、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于当日清点登记,退回原库。
严
禁带回工棚、宿舍或随意存放。
严禁私藏、私用、赠送他人。
6、对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
应认真清点登记,
由单位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起上报,经单位主管领
导审核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实施。
销毁工作
应在批准地点进行。
销毁时,应有施工单位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作
好现场销毁记录。
7、不准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或代为保管爆炸物品(配属施工的单位除外)。
8、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施工单位使用的民工队保管、使用。
9、工程项目在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库和撤库。
撤库后,由保管员将原
始台帐资料移交所在公安机关存档。
(四)爆破器材的使用
1、爆炸物品的使用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
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2、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备爆破工。
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
合格后取得“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3、施工单位对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考察。
发现不合格人员,应立即停止
其作业,收回爆破作业证。
当爆破作业人员工作变动和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爆
破人员安全作业证”收回。
4、使用爆炸物品时,应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日使用的申请计划,物资部门
审核后,开具发料单,经现场负责人或公安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
取。
库房发料后,要填写“爆炸物品每日消耗登记表”,并由领取人员签字。
5、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2人以上
共同领取。
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
6、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标。
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
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
时,应当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
爆破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确
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7、对当日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炸物品,应清点后由爆破工及时退库并登记造册。
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
六、其他安全管理
1、加强预防预报。
对隧道沉降、路基沉降、模架预压等施工项目的量测过程,
要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在此过程中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严格按程序作业,详
细记录全过程实测数据。
由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签认,检查核实
有关数值,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要知道具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
业,并及时分析,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场所及驻地,要由专职电工按规定安装用电设施
及线路,严禁其他人员乱拉、乱接、乱用,施工用电要按规定标准配备使用配电箱、
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
落实分级分线控制,
隧道施工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并有专职电工现场值班。
电工要建立、落实
“周检”制度,并建立安装、巡查、检修记录。
确保用电安全。
3、强化高处作业管理。
高处作业必须按照要求,正确安装、使用安全网、安
全帽、安全带。
施工人员上下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符合要求的通道。
深基坑施工,
要完善防护、支护方案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
4、要加强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
在作业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并经施工单位项目部集体讨论审核签认后报总监批准。
实施前必须先对作业人员进
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负责人、总工或技术主管、专职安
检人员必须跟班盯岗。
七、有关具体要求
1、各施工单位要按照以上监控重点要求,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制定可操作性
强、有效的安全卡控细化制度。
第一管理者要确保安全体系有效运转。
同时,要健
全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分清责任,明确处罚标准。
从重从严从快追究“三违”有
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外协施工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包脱
管、擅自施工。
各项施工作业必须指派员工代班盯岗,技术性强、工艺复杂、危险
性大的施工项目,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跟班盯岗。
3、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对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存
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或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
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总监。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报告。
4、监理人员要严格督促检查施工情况,强化过程控制。
严格监控施工方案和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坚决消除“三违”行为。
即:
违章、违纪、违规,凡发现“三
违”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
对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及拒不
整改落实的要暂停报验转序,并立即报请总监责令其暂停施工等处理。
5、各单位人员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第一责任人汇报,第一
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险。
并同时通知专业监理。
监理人员必须立
即向安全监理和总监报告。
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向监理、业主汇报。
6、对以上要求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各监理分站要认真组织监理人
员学习本交底,领会熟知其卡控要点,在日常检查中认真监控把关。
对未按以上要
求落实的单位,要上报总监,并暂停施工作业报验转序工作。
交底单位:
×
接受交底单位:
负责人签字:
交底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