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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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日后一天始,至甲、乙双方共同对本项目涵盖的空压机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厨房节能改造等三个项目实施改造并且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施工期为90天,验收期为15天,二期项目独立施工、验收、计算、分享收益。
1.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项目通过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次月1日,效益分享期共为36个月(每月1期)。
第二节节能服务内容及要求
2.1服务的地点:
。
2.2服务的内容:
对甲方拥有的空压机、照明和厨房等(具体项目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进行节能改造。
2.3服务的方式:
由乙方投资并进行设备节能改造、承担维护及售后服务。
第三节验收标准
3.1验收测试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一般采用甲方测试,乙方见证的模式。
3.2验收期为自产品安装完毕能正常使用,至验收完成总时间不超过15天。
甲乙双方应将验收意见在测试验收报告文件(见附件《空压机节能改造验收表》、《照明验收表》、《电磁厨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如实反映。
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验收义务,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四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本项目(共分两期实施技改)乙方需投资人民币¥568600.00元(大写:
伍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可在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取得技改后节省的固定总效¥801630.00元(大写:
捌拾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含税)。
4.2本项目改造除第一期技改项目外,第二期技改项目的节能效益以每年甲方实际工作量计算,但每年不能低于3300小时工作量。
改造设备清单及合同总额参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
4.3甲方支付分享效益方式如下:
项目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测试、乙方见证的方式共同确认验收合格后次月起,甲方按约定(即约定金额=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7276.50(大写:
柒仟贰佰柒拾陆元伍角),第二期每月实际计算出分享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月节能效益款项,并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节能效益款项,总共支付36个月。
(每月甲方付给乙方的收益额参见《节能技改项目年收益计算方法》)(第二期改造项目若乙方收益额提前收完,则该第二期改造项目的收益期提前结束,但不影响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的如常继续收取直至36个月分享期届满为止。
)
其中第二期技改项目中涉及改造设备每月工作小时数,由电表读数为准,甲、乙双方共同见证并在每月15日确定上月工作小时数。
工作小时数由每月15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周期计算。
若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确认工作小时数,则以乙方在设备电表处获取的小时数为准。
4.4若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广东立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计未能收到¥801630.00元总固定收益时,则收益期顺延二个月,并在顺延的二个月内将余款平均每月收回,直到收齐本合同的总固定受益金额:
¥801630.00元(大写:
4.5发票:
乙方在效益分享期内的每月20日前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
乙方延期开具或拒不开具相应发票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4.6每期技改工程节省效益分享比例见《》。
4.7甲方付款采取转账方式。
第五节甲方的权利义务
5.1提供改造机器必要的资料。
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项目进程表安排机器停机时间,配合乙方开展设备改造。
如因甲方原因(如甲方订单饱满等)无法按事先确定的项目进程表,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安装时间完成安装调试,在达到约定建设期(90天)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对已经安装调试完成的机器进行验收,并在甲方验收合格完成之后一个月,参照本合同第四节内容并经双方协商进行相应调整后对已完成的部分项目实施节能效益分享。
5.2争取在乙方提出项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节能量测量和项目验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并在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3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5.4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5节能效益分享期间,一旦发生设备故障或损坏,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5.6如企业经营不善所致停产或倒闭,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保障乙方优先拆回乙方所安装的节能设备,乙方已收到的分享效益无需退回甲方,后续款项甲方不需再支付。
第六节乙方的权利义务
6.1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标的设备的节能改造,并负责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若乙方的设备设施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害、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6.2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
6.3在接到甲方设备故障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
乙方保修人员逾期不至的,甲方可另行指派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6.4每月对甲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上门巡检服务。
6.5如项目经甲方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在45天内自行拆回乙方改造所投入的设备,并恢复甲方系统原工况;
6.6由乙方将本合同所需材料、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因此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7乙方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内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6.8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的费用,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与甲方无关;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9因乙方负责的项目导致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等)的,乙方应予赔偿。
6.10因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手续由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办妥。
乙方不办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恢复甲方厂房、设备的原状,自行拆回乙方的设备设施。
第七节产品保修
7.1灯具的保修期限为3年,保期期自灯具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厨房设备的保修期也为3年,保期期自厨房设备骏工及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2160kw空压机置换成110kw空压机(神钢)的保修由甲方联系神钢代理商进行保修,乙方给予全力协助。
甲方保证此机保修期必须确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
7.3在保修期内若设备发生非人为故障,所有维修费用或需更换零部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的设备或零件须是国家认证的设备或零件。
7.4保修期满后,终身有偿维修。
7.5相关技改项目,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乙方立即无偿提供5只28w的T5节能灯做为易损件给甲方备用。
第八节项目设备所有权
8.1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项目验收交付甲方后,设备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在合同期内出现失窃、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为损坏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产品保修期内由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维修。
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后,乙方应保证该项目财产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财产的所有权自动归甲方无偿所有。
8.2乙方保证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没有任何权利瑕疵,甲方不受任何追索权、债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及其他权利的影响和约束,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
8.3甲方提前获得项目所有权应按照以下约定:
一次性支付后续应付款项或甲方提前付清乙方各期相应收益。
8.4甲方不得以形成添附为由主张乙方设备或设施的所有权。
第九节违约责任
9.1如果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根据以下方式处理:
(a)付款延期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无需支付滞纳金;
(b)付款延期在10天至30天以内,则按超过的时间(按本合同4.2条款约定日起计算)每天支付到期欠款万分之二点一的滞纳金;
(c)甲方在约定的时间超过30天未支付合同款项,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自行拆回已投入的设备,已收到的分享效益无需退回甲方,要求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并按照本合同第9.1条第(b)项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9.2乙方在约定的安装时间内无法完成安装调试,根据以下方式处理:
(a)施工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在7天以内(含7天)的,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b)施工完成时间延期在8天至30天内,则按超过的时间(按本合同1.2条款约定日起计算)每天扣除4.1条款约定的乙方所分享的节约效益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甲方可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c)施工完成时间延期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恢复甲方厂房、设备的原状,自行拆回乙方安装的设备。
(d)因甲方原因(如甲方订单饱满等)无法按事先确定的项目进程表,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安装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3设备异常情况处理:
(a)在合同期内,乙方产权的设备故障,乙方应该在接到甲方报告后2天内处理完毕。
处理时间超过2天的,乙方按超出天数每天赔偿甲方500元,甲方可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节能分享效益中直接扣除,并向乙方出具扣款原因说明文件。
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b)如超过7天仍未使设备正常运转,甲方应通知乙方此异常状况,并可拒付当期应付款,直至设备恢复正常,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第十节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一方对本合同如有修改、补充的建议,可向另一方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0.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节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1.1甲方在转让本项目中甲方的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时,应协调购买方承接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购买方未按原合同与乙方重新签定合同,则甲方需将尚未支付完的节能效益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直到乙方收到全部的合同款¥801630.00元(大写:
捌拾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含税)为止。
11.2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乙方同意。
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合同项下的义务都是无效的。
11.3乙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合同项下的义务都是无效的。
第十二节保密条款
12.1甲乙双方均有为涉及对方技术机密的资料进行保密的责任。
12.2如故意泄露、复制对方的产品、资料用于牟利或其他用途,受损方可要求侵权方赔款乃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2.3甲方不得协助第三者对本合同项下所涉之产品及其相关文件做出侵权行为,否则,甲方应与第三者承担共同侵权之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节不可抗力
13.1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和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等社会事件属于不可抗力。
13.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履行有关合同条款、终止合同。
13.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一方迟延或无法履行合同,对方不应要求其承担违约或损害赔偿的责任。
第十四节争议的解决
14.1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4.2如不能协商解决,任意一方均应向本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节合同其他内容
15.1《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空压机节能改造验收表》、《照明验收表》、《节能技改项目收益计算方法》、《电磁厨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作为本合同有效部分。
15.2各项目验收标准以双方认可的附件《节能技改项目收益计算方法》,并由乙方负责购买、安装双方认可的电表,双方对技改前后数据进行读取,以便进行验收及计算收益。
第十六节合同的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文本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4份。
甲方:
单位地址: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空压机节能改造验收表
机台编号
机台型号
模具编号
改前产品周期
改前产品合格率
改后产品周期
改后产品合格率
改造前
改造后
日期/时间
电表读数
耗电量
改造前汇总
改造后汇总
总时间
总耗电
每小时耗电
每小时节电
节电率
抄表人
甲方验收人
乙方验收人
甲方验收意见
日期:
签名:
(公司盖章)
乙方验收意见
注:
A、上述比较要求生产同种产品的数据对比;
B、要求改造前后正常生产各记录2天的用电数据,每2小时记录一次,共记录4天数据进行对比。
C、节电率=(改造前每小时用电量—改造后每小时用电量)÷
改造前每小时用电量×
100%
照明验收表
测试参数
灯类型及数量
额定功率
实测功率
实测电压
实测电流
实测功率因素
测试人员
测试日期
1、节电率=(改造前实测功率—改造后实测功率)÷
改造前实测功率×
100%;
2、上表中的测试数据均为多次测试取平均值;
3、若照明改造中涉及多种类型的灯,需在上表中一一列出。
电磁厨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施工单位
项目实施内容
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意见
1、电磁厨具设备能正常稳定运行,并完成相关操作培训,已满足验收条件。
签名:
日期:
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意见
经验收,合同有关工作内容已经按照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同意验收。
日期:
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品牌及规格
数量
灯具设备
200W无极灯
奥特龙
25支
150W无极灯
26支
T528W
黎明之光
255支
电磁厨具设备
电磁大锅灶(锅径0.8米)
美的
3台
高背矮汤炉
1台
空压机
110kw空压机
神钢变频水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