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总结陈词范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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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辩友始终纠缠于“困苦或战乱这样的环境,是否有利于人的成长”将逆境局限于如此极端环境未免太过狭隘,不够客观。
而事实上,即使在这种极端环境下,所促成的人才也比比皆是:
越王勾践,杜甫,高尔基,张海迪哪一个不是在这样甚至更恶劣的逆境中成长成才的呢?
二,对方辩友大包大揽的告诉我们顺境就是好的营养、医疗、教育、关爱等等所有一切有利于人发展的方面,而逆境则是与之相对。
那么我们今天的辩题岂不是变成了,所有有利于人发展的方面更有利于人的发展,还是所有不利人发展的方面更有利于人的发展了么,这样定义是不是太绝对了呢?
三,对方辩友反反复复的告诉我们要有朋友两肋插刀;
要有优越的家庭;
要有优秀的导师。
可我又不禁想问了,朋友的帮忙,父母的资助,老师的提携,帮你解决了困难,可是你自己拥有这样的能力了吗?
如果说“好风凭借力”的飞翔会比依靠自己强壮翅膀的翱翔来的更稳固,更自由,更成功的话,我就不得不说对方辩友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
总结我方观点:
一,我们明道理,知道没有与病毒的斗争,就没有抗体的产生;
没有卧薪尝胆的努力,就没有越国的春秋霸业;
没有经历战乱,颠沛流离的`生活,就不会有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感慨;
因为逆境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更能丰富我们的阅历,更能激发我们的潜能。
二,我们重证据。
看出生官宦之家的苏轼,不愿随波逐流,一生仕途坎坷,才留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名句。
出生富裕家庭的巴尔扎克,拒绝父母为他安排好的法律职业,饱尝冷暖,才成为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出生大酋长家庭的曼德拉,没有选择安逸地继承大酋长的位置,历经27年牢狱斗争,才获得南非民族解放事业的成功。
这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无一不是证明了逆境使人的成长更有意义。
三,我们很清醒。
我们清醒地知道,没有逆境对自己的磨练,即使如阿斗一般继承王位,又有孔明辅佐,最终仍会是一个乐不思蜀的阶下囚。
我们清楚地明白,父母、老师,社会给予了我们关爱,教育和良好的条件,却并不希望我们以此满足,永远依赖他们,他们更希望我们去寻找自己人生的逆境,这样才能我们自己更成长!
今天不是演唱会,因为《真心英雄》已经演唱过“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
今天不是故事会,因为《西游记》已经讲述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取得真经”;
今天也不是赛诗会,因为《孟子》也已经吟诵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今天是辩论赛,需要我们来辩清道理。
然而无论多么巧舌如簧的辩才,在大量的例证面前都是显得那么孱弱,我方今天也正是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来证明着一个简单且明晰的道理:
逆境更有利于人的发展。
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
非常荣幸能够代表反方作最后的陈词。
刚才,双方辩友都围绕各自的主题展开了精彩激烈的辩论,但是在正方辩友的辩论中我方有两点感受:
1、正方观点过于___。
正方辩友列举了一系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未及时施行救助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但他们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现状,没有考虑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强行救助所带来的后果和风险。
2、错误地理解了我方本意。
我们双方的辩题中都有实行救助四个字,所不同的是实行救助的定语“应强行”和“不应强行”,正方错误地将我方不应强行施以救助的概念偷换成了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不施以救助,由于概念性的错误,使得对方的辩论显得南辕北辙。
反观我方,观念已经极为清楚,即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
这不是否认人性的关怀,而是立足于现实的考虑。
在这一点上,我方已经在法律层面和实际层面都占有了先机。
在此我想简要总结一下我方观点:
一、强行救助缺乏法律依据。
孙志刚事件发生以后,20XX年,___推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
标志着___废除了原来的强制救助收容遣送回原籍的救助制度,开始实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救助制度,这是一个中国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重大历史进步。
试想,如果再确定一个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知道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每一次强制是否都真的是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已经成年的孙志刚尚且死于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保证未成年的孙志刚能在强制救助中能幸免于难?
我方认为强制性救助制度是非常可怕的制度设计。
二、强行救助缺乏财力支撑。
众所周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救助是需要强大的财力保障的,无论是解决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还是管理、教育、医疗、遣送都需要钱,而现在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我们乡镇长班的学员最清楚,就是一个入不敷出的吃饭财政,乡镇政府仅用21%的财力却供养了占71%的财政供养人口,即使自愿的救助都显得力不从心,更不敢奢谈强行施以救助。
虽然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但总得先有玫瑰呀。
三、强行救助放大了政府的责任风险。
追述过往,政府曾经做过很多强行的事情,比如强行结扎,强行人流,强行拆迁等等,为此政府付出过惨重的代价,其中包括金钱和威信,如果对流浪儿童再强行救助,流浪儿童的监护责任也就自然地转移到了政府身上,如果在监护期间再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试问现在政府还有多少金钱和威信可以随意挥霍?
中国人口多,发展的积怨大,任何一起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都完全有可能酿成类似于“瓮安事件”的群体性事件!
四、强行救助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
强行是强制的同义词,我认为所有的强制都应该是针对一种非法行为,比如控制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那才是我们的强制对象。
强制必然带来一些必要的手段,这种手段可能会给孩子还来一种身心的伤害,这种伤害是隐形的,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往往是我们难以估计的。
采取强制的办法,也许从我们的眼睛里消失一个流浪儿童,但是他可能从内心滋生一种对社会的仇恨,这种强行救助比不救助更可怕。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
谢谢大家!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们,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我方的观点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首先我要感谢对方辩友在这场辩论赛中的激情澎湃,但我也想奉劝对方辩友一句:
有理不在声音高啊。
对方辩友虽然慷慨激昂振振有辞,但却丝毫不能掩饰其逻辑之模糊不清,其立论之苍白无力。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源于对方辩友在展开话题时的几个关键错误。
下面,请各位和我一起,把对方辩友今天的偏颇之处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吧。
第一,李代桃僵。
我方一辩在立论中已充分论述过小节与细节的巨大区别。
但对方辩友仍一直任意地将细节___嫁接到小节之上。
依对方辩友“小节可转化为细节,小节的价值等同于细节”的逻辑,那么我到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知道碳和钻石的化学成分相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难道我们就说黑乎乎碳和璀璨的钻石的价值相同吗?
那对不起了对方辩友,我买得起一公斤的碳,可惜我连一克拉的钻石也买不起呀!
第二,错误理解“拘”字定义。
刚才我方二辩已经提出,”拘小节”的“拘”的意思是“拘泥”,很明显拘并不等于重视。
“拘”是被动词,而重视是主动词。
对方辩友把主动词和被动词混为一谈,看来对方辩友显然是对“拘”字的定义造诣不深啊!
第三,偏离辩题。
我方三辩早已说明现在我们是在谈成大事者,而不是如何成大事。
而对方辩友却对此滔滔不绝,但只可惜前提提错了。
而对方辩友的立论明显偏离了辩题,在概念上又举棋不定。
同时又无法举出可证明您方观点成立的例子,甚至还在指不出我方论点有任何不合理的情况下,胡乱给我方___,可真是机关算尽,却又掷地无声啊!
华丽的言辞代替不了理性的思考,诗意的浪漫无助于情理的升华。
下面就由我来总结我方观点吧:
首先,提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并非好高骛远,而是让人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从整体的高度把握事情。
其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是人类本身的限制所决定。
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成大事者虽然拥有比一般人更卓越的思想和更超群的能力,但在成大事这样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中,怎能把有限的时间、精力拘泥于细枝末节呢?
最后,不拘小节能为想成大事者提供开拓思路,另辟蹊径的机会,意味着成大事者要与时俱进,不拘泥于固有的模式。
试想,如果刘备拘于小节,送还荆州,哪里有三分天下的汉室西蜀?
如果太宗拘于小节,严惩魏征,哪里有贞观之治的政治清明?
如果李白拘于小节,郁郁而终,哪里有笑傲五侯的诗酒风流!
相反,樊哙不拘小节,闻帐救主,得封列侯;
司马迁不拘小节,忍辱著书,名垂千古……正反两方面的例子都言之凿凿地向我们阐述这样一个颠簸不破的真理: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那么,最后,我将送大家一幅对联来结束我方陈词:
上联:
成大事,创伟业,注重每个细节
下联:
露锋芒,扬国威,不拘所有小节
横批:
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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