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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毒物的危害等级

毒物名称

危害等级

容许浓度

汞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致癌的无机化合物、氯乙烯、铬酸盐及重铬酸盐、黄磷、铍及其化合物、对硫酸、羰基镍、八氟异丁烯、氯甲醚、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氰化物

一级(极度危害)人体致癌物

在车间或作业场空气最高容许浓度应小于0.1mg/m3

三硝基甲苯、铅及其化合物、二硫化碳、氯、丙烯晴、四氯化碳、硫化氢、甲醛、苯胺、氟化氢、五氯分及其钠盐、镉及其化合物敌百虫、氯丙烯、钒及其化合物、溴甲烷、硫磺二甲酯、环氧氯丙烷、砷化氢、甲苯二异氰酸酯、金属镍、敌敌畏、光气、氯丁二烯、一氧化碳、硝基苯

二级(高度危害)可疑人体致癌物

在车间或作业所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0.1mg/m3

苯乙烯、甲醇、硝酸、硫酸、盐酸、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六氟丙烯、苯酚、氮氧化物

三级(中度危害)动物致癌物

在车间或作业所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

液剂汽油、丙酮、氢氧化钠、四氯乙烯、氨

四级(轻度危害)无致癌性

在车间或作业所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

注:

本表内容引自《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析》(GB5044--85)

表2

工业企业的粉尘最高容许程度

序号

粉尘名称

最高容许浓度

1

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石英、石英岩)

(1)

2

石棉粉尘及含有10%以上石棉粉尘

3

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滑石粉

4

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水泥粉尘

6

5

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煤尘

10

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

7

玻璃棉和矿渣棉粉尘

8

烟草及茶叶粉尘

9

其它粉尘

(2)

(1)含有8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生产性粉尘,不宜超过1mg/m3。

(2)其它粉尘系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下,不含有毒物质性和动、植物性粉尘。

表3:

常见有害气体对人体危害程度

名称

空气中含量(mg/m3)

危害情况

一氧化碳

(CO)

30

工业卫生容许浓度

50

一小时后就会发生中毒症状

100

半小时后就会发生中毒症状

200

15-20分钟后就会发生中毒症状

硫化氢

(H2S)

危险浓度

200-300

会使人流泪、头痛、呼吸困难

>

300

如抢救不及时,会使人立即死亡

(NH3)

0.5-1

人会嗅到氨气味

有刺激作用

使人感觉不适

对眼睛有强烈刺激

本表是参照TJ36-79标准编制的。

表4

氧气浓度对人体的影响

氧含量%(体积)

影响程度

21以上

使人兴奋、愉快

19-21

正常

17-18

心跳、发闷

13-16

突然昏倒

13以下

死亡

二十一、本定额不包括配合负荷和无负荷联合试车费,若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计,且应在合同中明确。

二十二、执行本定额,按"

以主代次"

的原则,统一规定综合按主体册系数计算。

二十三、在定额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建筑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执行,其费用计取也按相应配套定额执行。

二十四、本定额中凡采用"

XX以内"

或"

XX以下"

字样者,均包括XX本身;

凡采用"

XX以外"

XX以上"

字样者,则不包括XX本身。

工程量计算规则

1、为同意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安装工程》(SGD3-2004)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的基础。

3、安装工程除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安装工程》(SGD-2004)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算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

m3、m2、m以下取两位:

t以下取三位:

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5、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C.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C.A.1切削设备安装说明

一、 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台式及仪表机床:

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车床:

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3.立式车床:

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4.钻床:

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5.镗床:

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

6.磨床:

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7.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

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

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

8.刨、插、拉床:

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9.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

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10.其他机床:

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木工机械:

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12.跑车木工带锯机;

13.其他木工设备:

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护罩。

二、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机体安装:

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滑管道安装;

2.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3.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三、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及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

2.润滑、液压系统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3.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四、本章所列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

一、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定额项目。

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定额项目。

二、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定额项目。

C.A.2锻压设备安装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

1.机械压力机:

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

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2.液压机:

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3.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

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工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4.空气锤;

5.模锻锤:

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6.自由锻锤及蒸汽锤:

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

7.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

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

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

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8.水压机。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3.水压机本体安装:

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润滑管道安装,缓冲器、

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

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

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

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

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

安装、试压、刷漆;

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

高低压管道的酸洗;

公称直径

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沙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

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

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

一、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落锤重量(kg以内或t以内)分列定额项目。

二、[HT5SS]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定额项目。

C.A.3铸造设备安装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砂处理设备:

包括混砂机、碾砂机、烘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2.造型及造芯设备:

包括震压式造型机、震实式造型机、震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等;

3.落砂及清理设备:

包括震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型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4.抛丸清理室:

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5.金属型铸造设备:

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

6.材料准备设备:

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砂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等;

7.铸铁平台。

二、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地轨安装;

2.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三、抛丸清理室安装的单位为“每1室”,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

设备重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使用估价表时,按总重量计算。

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

一、铸造设备中的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以室所含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的总重量。

二、铸铁平台安装以“10t”为计量单位,按方型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定额项目。

C.A.4起重设备安装

说明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本章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

使用本章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可按下表增加脚手架拆费用。

应增加的脚手架搭拆费用表

起重机主钩起重量(t)

5~30

50~100

150~400

应增加手架费用

728.95

1379.53

1640.10

其中

人工费

212.00

393.5

477.00

材料费

481.07

901.99

1082.40

机械使用费

35.88

68.30

80.70

人工工日数

8.48

15.74

19.08

(1)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起重量计算;

(2)上表中人工费可按当地的规定调整人工单价,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不作调整。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定额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项目。

C.A.5起重机轨道安装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2.车档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3.脚手架的搭拆。

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

其中搭拆脚手架的材料和机械台班费,不作调整。

一、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长度每“10m”为计量单位,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形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定额项目。

二、车档制作按图示,以“t”为计量单位。

车档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

按每个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C.A.6输送设备安装

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板式(裙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悬挂输送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

皮带接头胶接。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敷设及接头。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3.电动机安装;

四、刮板输送机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

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

(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项目,再以组数乘以该项目的基价,即得其费用。

例如:

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

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420mm宽以内;

80m/组以内”的项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项目的基价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一、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定额项目。

二、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双驱动装置组数及槽宽分列定额项目。

三、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定额项目。

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五、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拉紧装置和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六、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七、卸矿车及皮带称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分列定额项目。

C.A.7电梯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等电梯的机械部分安装。

项目划分和名称是以原机械工业部颁布的系列型谱表为依据的(见下表):

《电梯系列型谱》JB/Z110-74

类别

交流半自动

交流自动

直流自动快速

直流自动高速

小型

拖动系统

交流双速

直流

交流单速

操纵方法

手柄操纵或按扭控制

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可控硅励磁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轿外按钮控制(无司机)

类型

客、货、病床梯

客梯

杂货梯

起重量

5t以内

3t以内

1.5t以内

0.2t以内

起重速度

1m/s

1.0~2.0m/s

2.5m/s以上

1.0m/s以内

1.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导架、导轨、缓冲器等安装;

2.组装轿厢、对重及厅门安装;

3.安装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5.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6.电梯的电气装置安装,但不包括自动扶梯和观光电梯。

7.电梯的电器装置安装工作内容包括:

(1)、开箱、检察、清点、电器设备安装、管线敷设、挂电缆、接线、接地、摇测绝缘。

(2)、配管接线、装指层灯、招唤按钮、门锁开关;

1.各种支架的制作;

2.电气工程部分;

3.脚手架的搭拆;

4.电梯喷漆。

四、注意事项:

1.电梯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

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和轿厢门”的相应子目计算;

2.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3.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

30层以内增加7个工日,50层以内增加9个工日,80层以内增加11个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个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个工日;

4.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子目计算;

5.本章是以室内地坪±

0.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按当地搬运定额另行计算;

6.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吨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2时,人工乘以系数\{1.2\}。

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子目执行;

7.本估价表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

五、电梯电器装置中注意事项:

1.电梯是按每层一门为准,增或减时,另按增(减)厅门相应项目计算;

2.电梯安装的楼层高度,是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的,如平均层高超过4m时,其超过部分可另按提升高度子目计算;

3.两部或两部以上并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项目分别乘以系数1.2;

4.本章是以室内地坪±

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有“区间电梯”(基站不在首层),下缓冲地坑设在中间层时,则基站以下部分楼层的垂直搬运应另行计算;

5.电梯安装材料、电线管及线槽、金属软管、管子配件、紧固件、电缆、电线、接线箱(盒)、荧光灯及其他附件、备件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6.小型杂物电梯是以载重量在200kg以内,轿厢内不载人为准。

重量大于200kg的轿厢内有司机操作的杂物电梯,执行客货电梯的相应项目。

六、电梯电器装置中已经包括程控调试。

七、电梯电器装置中电梯电器装置中不包括下列各项工作:

1.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安装;

2.电动发电机组的安装;

3.基础型钢和钢支架制作;

4.接地极与接地干线敷设;

5.电气调试;

6.电梯的喷漆;

7.轿厢内的空调、冷热风机、闭路电视、步话机、音响设备;

8.群控集中监视系统以及模拟装置。

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定额项目。

厅门,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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