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很全面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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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10条本章程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1条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2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3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4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5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6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7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
厂兴我荣、厂衰我贫'
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
淘金'
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8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9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10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
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11条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
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12条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
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13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14条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15条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
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
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16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
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17条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18条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19条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
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20条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均属刑事犯罪,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21条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22条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1
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使全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塑造“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形象。
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作息考勤制度
(一)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外出办事、开会学习、下乡工作等公务活动,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并作好记载。
局办公室每日对各股(室)人员进行考勤登记,每月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二)上班时,严禁上网闲聊、打游戏等活动,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
严禁吵架闹事等有损机关形象的事情。
(三)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或休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按照批假权限报批。
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外出或请假逾期不归的,一律作为旷工处理。
1.机关干部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2.机关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
3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天以上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3.科级领导干部年休假,由局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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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领导干部分别报县委办、政府办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副职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科级领导干部请病假、事假2天以上(含),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局长、书记,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签注同意后,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局分管领导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科级领导干部离开本县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培训,要按照批假权限和程序报告,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凡国家法定的假期,原则上当年一次性休完,不得跨年度补休,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分段享受。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或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单位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严格执行病假期政策。
机关干部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
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公务员连续病假1个月以上(含1个月),除按上述相关规定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外,病假期间只享受月发生活性补贴,不享受月发工作性津贴。
(六)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
机关干部职工被认定为上班迟—2—
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的,1个月内累计达15次以上的,只享受当月的生活性补贴,不享受当月的工作性津贴。
上班时上网聊天、打游戏,凡被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被上级督查部门查到一次的,扣发一个月的工作性津贴,并写出书面检查。
旷工1天以上,只享受当月的生活补贴,不享受当月的工作性津贴。
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的,进行诫勉教育。
无故缺勤连续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5天不足30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享受预留的年终考核工作性津贴。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的工作性津贴。
二、机关办事制度
(一)坚持局机关分工负责制
1.局长主管局机关全面工作,向县政府负责;
党委书记主管局党委工作,向县委负责;
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有关方面工作,向局长负责;
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
2.各股(室)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主动、积极地圆满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布臵工作任务应逐级进行,一般不越级布臵。
特殊情况下越级布臵任务,事后要及时与有关人员通气。
4.请示、报告工作应逐级进行,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越级请示、报告,事后要及时与有关人员通气。
同一问题不应多头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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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大问题必须经局领导相互通气,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分工合作,协同完成工作任务。
1.局长外出,由局长委托局分管领导主持工作。
发生重大问题,由主持工作的局领导与在家的其他局领导共同研究,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2.局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处理,涉及其他局领导分管的工作时,应相互通气、协商。
3.各股(室)要积极完成职责范围内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涉及其他股(室)的工作,主办股(室)应主动办理,有关股(室)要积极配合,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遵纪守法,严禁索贿受贿、挪用公款、弄权渎职、贪赃枉法的事件发生,违者要从严查处。
(二)严格纪律、节约开支,严禁用公款旅游,不违章购买专控商品。
(三)严禁以接待名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四)本单位人员到企业、基层单位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宴请及赠送的礼品、礼金、活动费等。
四、会议、学习制度
(一)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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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长书记办公会。
会议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凡单位内重大事项(人事、经费开支等)的决定,要互通重要情况,需要综合协调的内外部关系,以及临时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召开局长书记办公会研究。
局长书记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分管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
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整理,经局长审定后,分送有关股(室)承办,并做好督查督办、立卷归档。
2.职工会议。
每周一上午9点10分召开周前例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有关业务知识,通报经信系统主要工作情况,小结部署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局机关各股(室)及职工中存在问题的苗头和行为。
3.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
会议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适时召开。
局长、书记、副局长、有关股(室)负责人、相关部门局长或分管局长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必要时,请县分管领导参加。
会议由业务股室承办
会议议定事项由企业管理股、办公室负责整理,经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可用《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形式发送有关单位或报送上级有关领导。
4.系统企业工作协调会。
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适时召开。
局长、书记、分管副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直属企业厂(矿)长、经理和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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