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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工会在以下几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有权提前终止CBA:
?
发生某种欺骗勾结行为;
NBA球员的平均工资低于NFL(美国职业橄榄球大联盟),NHL(美国职业冰球大联盟)或者MLB(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
某些CBA条款被法庭裁决无效(如果这个情况发生,球队老板同样有权终止CBA)。
问题6:
为什么达成现行的劳资条款经历了那么多困难?
劳资双方主要的分歧在于球员能够分配到联盟总收入的多少。
以前的劳资条款设定了工资结构,但是没有定义这个百分比,在原来的劳资条款里包含了一个“中止”条款——如果球员工资超过了联盟总收入的53%,联盟就有权中止旧的劳资条款。
当球员收入超过这一界限时联盟果然这样做了(当时达到58%)。
联盟尝试加入更严格的工资限制,而球员一方强烈反对。
就在赛季完全报销期限的几天前,两边达成了折衷方案,制定了新的劳资条款。
这也是缩水赛季的由来。
问题7:
球员分到了多少联盟收入?
工资帽是怎么设定的?
球员收入分配比例受到两个数字控制:
工资帽和契约税门槛(译注:
原文为escrowtaxthreshold)。
下面是这几年的几组数字(BRI=篮球相关事业收入):
赛季
原定工资帽
实际工资帽
契约税
98-99
3000万
无
99-00
3400万
00-01
48.04%BRI(参见附注)
3550万(参见附注)
01-02
48.04%BRI*
4250万
55%BRI
02-03
4027.1万
03-04
4384万
04-05
57%BRI
*从BRI百分比中,减去分红(在99-00赛季,大约是7100万),再除以球队数目,就得到工资帽。
注意,这里使用预测的BRI和红利来计算工资帽。
注:
如果99-00赛季的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BRI的55%,那么,00-01赛季就要引用一个特别规定来降低工资帽,超过的部分将在工资帽中减去。
当时的工资和红利总额的确超过了BRI的55%--实际上,根据联盟财务报告,这个数字达到了61.14%。
因此,这个差额(大约有1.385亿,每队480万)从48.04%BRI的中被减去了。
这样计算出来的工资帽低于联盟承诺的最低值:
3550万,于是00-01赛季的工资帽最终被设定为3550万。
契约税系统,其实为了使球队工资总额不超过联盟总收入某个指定百分比。
请参见问题14。
另一方面,有一个概念叫球队底薪,被设定为球队工资帽的75%。
任何一个队伍,如果舍不得花钱,球队薪金总额没有达到这个值,就会在该赛季末被处以罚款,罚款的钱将返还给球员。
实际上,大多数球队的工资都比工资帽要高。
问题8:
有两种工资限制,一个是对球员,一个是对球队的?
对,有球员,球队两种工资限制。
球员的顶薪为了避免花费和收入脱节。
球队的工资帽则是为了保证竞争平衡。
问题9:
球员工资有什么限制?
球员工资有底薪和顶薪的限制,两者都是建立在球员的NBA球龄的基础上。
球龄越长,底薪越高。
下边是底薪表:
NBA球龄
98-99
99-00
00-01
01-02
02-03
03-04
04-05
0
$287,500
$301,875
$316,969
$332,817
$349,458
$366,931
$385,277
1
$350,000
$385,000
$423,500
$465,850
$512,435
$563,679
$620,046
2
$425,000
$460,000
$498,500
$540,850
$587,435
$638,679
$695,046
3
$450,000
$485,000
$523,500
$565,850
$612,435
$663,679
$720,046
4
$475,000
$510,000
$548,500
$590,850
$637,435
$688,679
$745,046
5
$537,500
$572,500
$611,000
$653,350
$699,935
$751,179
$807,546
6
$600,000
$635,000
$673,500
$715,850
$762,435
$813,679
$870,046
7
$662,500
$697,500
$736,000
$778,350
$824,935
$876,179
$932,546
8
$725,000
$760,000
$798,500
$840,850
$887,435
$938,679
$995,046
9
$850,000
$885,000
$923,500
$965,850
$1,000,000
10+
$1,030,000
$1,070,000
$1,100,000
这是顶薪表:
顶薪定义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25%中较高的一个
$9,000,000
$9,658,000
$10,625,000
$10,067,750
$10,960,000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30%中较高的一个
$11,000,000
$11,589,000
$12,750,000
$12,081,300
$13,152,000
900万和球队工资帽的35%中较高的一个
$14,000,000
$14,875,000
$14,094,850
$15,344,000
注意:
在00-01赛季工资帽下调了,这是因为99-00赛季的球员工资超过了BRI的55%(参见问题7)。
而顶薪却没有受到这个调整的影响,仍是在调整前的工资帽的25%,30%和35%的基础上(见上表)设定的。
另外,球队可以推迟支付球员薪资的最多30%,被推迟的薪资将被算在收入的赛季的球队工资总额当中,而不是支付的赛季(比如说:
00-01赛季,这笔钱该被支付给某球员,但是被推迟到01-02赛季支付,那么,这笔钱应该算在00-01赛季的球队工资中,而不是01-02赛季。
)
关于底薪合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对于一些特定的球员,联盟办公室会负责支付他的一部分工资。
这种情况发生在当一个球员在联盟效力了5年或5年以上,而且同球队签定了一份一年,或者10天,或者剩余赛季的底薪合同时。
这种情况下,球队支付给这个球员的工资是按四年球龄的球员的工资水平来计算的,联盟支付剩下的部分。
举例来说:
99-00赛季,一个4年球龄的球员的最低工资是51万。
这时候如果有一名十年球龄的球员,签了一份100万的底薪合同,那么球队将支付其中的51万,联盟负责剩下的49万,而且仅仅只有51万被算进球队工资总额中。
这样做的原因是使得球队不会因为老球员身价较贵而不和他们签约。
第一轮的新秀,按照他们被选中的顺位,遵循更为严格的工资规定
问题10:
关于球员顶薪有些什么特例?
有。
在多年期合同中,只有第一个赛季的工资受顶薪的限制(但是之后每年工资涨幅是另有限制的)。
而且,前一个赛季的工资高于顶薪的自由球员,他们新合同的工资可以最高达到前一个赛季工资的105%。
按照这个规则,如果MichaelJordan在98-99赛季之前没有退役,他可以在98-99赛季签一个3150万(97-98赛季工资3000万的105%)的新合同。
一个自由球员不留在原球队,也可以获得这个105%的特例。
和他签约的球队最终也得遵守工资帽限制,跟签其他的自由球员没什么分别。
问题11:
什么是球队工资帽?
是什么时候由谁设定的?
是不是每个赛季都在变化?
令人吃惊的是,NBA早在成立的第一个赛季(46-47)就有了工资帽。
那时候的工资帽是5万5000美元,而大多数球员的年薪是4000-5000美元(大球星JoeFulks收入8000块,而TomKing赚得最多,16500块,因为他是底特律猎鹰队的球员兼公关主管和业务经理)。
现代的NBA工资帽从84-85赛季开始实行,当时是360万元。
每年稳定递增大约1到2百万,94-95赛季达到1596万。
同NBC签了巨额的电视转播合同之后,工资帽在95-96赛季陡增到2300万,97-98赛季是2690万,这是上一届劳资条款的最后一年(十三年内工资帽上升了747%)。
ABC/ESPN的电视转播合同在02-03赛季生效,在六年内带来46亿的收入,但是在02-03赛季比NBC在01-02赛季要支付得少一些。
所以,工资帽在02-03赛季第一次走低。
如果问题7中详述的,现行CBA根据如下表格定义工资帽(BRI=篮球相关收入):
3000万
3400万
48.04%BRI(但不低于3550万)
计划BRI的48.04%
从计划BRI的48.04%中减去红利再除以29(NBA球队数目),最后得到工资帽的数额。
工资帽在每个赛季的七月冻结期后的第一天被计算出来。
问题12:
篮球相关收入(BRI)中包含了些什么?
篮球相关收入(BRI)包含:
∙常规赛门票收入
∙广播权销售收入
∙表演赛收益
∙季后赛门票收入
∙在球场半径75英里内的授权商店中销售的特许商品等
∙停车费
∙球队赞助商的资助
∙球队宣传收益
∙球馆俱乐部收益
∙夏季训练营收益
∙非NBA篮球巡回赛收益
∙球队吉祥物和拉拉队表演收益
∙饮料销售权的收益
∙40%的场馆签约收益
∙40%的豪华包厢收益
∙所有权收益,包括国际电视转播费,赞助,从NBA娱乐公司得到的收入,全明星赛,麦当劳公开赛和其他NBA特别活动的收入。
NBA和球员联盟在试图制定一个用于取代BRI的新收入定义,叫做“核心篮球收益”。
问题13:
究竟有哪些花费计算在球队总工资当中?
计算球队工资的时候(比如在计算球队是不是已经超过工资帽的时候),将包含下列内容:
∙所有现役球员和伤病名单上的球员的工资,以及潜在的奖金;
∙付给或者可能会付给被放弃的球员的工资,减去所有补偿金额(参见问题52,问题58和问题90);
∙退休球员正在领取的工资(参见问题51);
∙还未宣布放弃的自由球员的一部分工资(参见问题28);
∙邀请合同上的工资(参见问题34);
∙给未签约的首轮新秀的既定工资(参见问题41)。
球队一旦选中球员,这笔金额就开始生效。
请注意这和选秀权的交易价值完全不同(参见问题70);
∙当球员总数少于11人时,球队得到的“缺勤罚款”(参见问题33);
∙当球队在工资帽以下时,其有权使用的(参见问题18)中产阶级特例,一百万特例,残废球员特例(参见问题17),或者转会球员特例(参见问题68)将统统记入球队工资(球队可以宣布放弃这些特例,这样就不再计入队伍工资)。
如果赛季中有转会发生,则该球队得到的所有球员工资将计入球队工资总额,转出的球员从账面上抹销。
这些问题中有一些关于球队工资计算的补充信息:
问题29,问题30,问题31,问题46,问题47,问题54,问题55,问题56,问题59,问题60,问题73,问题83,问题85,问题87。
问题14:
契约税系统是怎么工作的?
它的目的是什么?
导致1998年停摆的最大因素是球员薪金在联盟总收入中的比例之争。
球队老板们不愿意工资超过BRI的53%,但是在97-98赛季时,这个值超过了58%,就激发了“中止”条款,使得老板们有权终止上一个CBA。
在新的协议中,老板们加入了契约税系统,以确保工资和红利不超过一个指定的BRI百分比。
正像在问题7中描述的一样,工资和红利占BRI的上限百分比如下表:
指定的百分比
01-02*
BRI的55%
BRI的57%
*01-02赛季之前没有契约税。
为了使得工资和红利不高于这个指定百分比,从01-02赛季开始,球员工资将被扣留一部分,存入到一个契约税帐户中。
每个赛季结束的时候,用联盟总工资和BRI的指定百分比相比较,看是否有超出。
如果没有超出,那么所有契约税中的钱都会被退还给球员。
如果超出了,那么超出部分将返还给老板(这使得工资总额重新等于指定百分比),然后球员拿回剩下的部分。
扣留的部分是预计可能超过的数额,不得超过工资和红利总额的10%。
这里我们对过去几年的联盟收支情况作一个假设分析,从01-02赛季开始:
BRI
26.67亿
26.62亿
指定的百分比(BRI的55%)
14.67亿
14.64亿
工资和红利
15.98亿
17.44亿
存放在契约税中的数额(预计的超出额,不超过工资和红利的10%)
1.53亿
1.744亿
超出额(工资和红利超过指定百分比的数额)
1.31亿
2.8亿
返还给老板的数额(超出额)
返还给球员的数额(契约税中剩下的部分)
0.22亿
在01-02赛季,因为1.31亿返还给了老板,最后的效果就是将工资和红利总额降低到了14.67亿,也就是BRI的55%。
换句话说就是,契约税足够填补这个超出额。
但是在02-03赛季就不一样了。
由于最高只能拿出10%的球员工资放到契约税中,当这笔钱不够填补BRI超出额的时候(像02-03赛季),某些球队就得付一笔税。
问题15将详述这种税,这就是传说中的“奢侈税”。
注意,在这里描述的契约税过程只是一个定义,实际操作的时候要更加复杂。
举例来说,工资通过契约税系统扣除后,实际上降低了球队的账面盈利。
这样,契约税本身的数额也将随之降低。
02-03赛季,球员实际上付了1.656亿契约税,而不是1.744亿。
退还给球队的契约税并不是平均分配的,问题16将详述如何分配这笔钱。
问题15:
什么是“奢侈税”?
为什么要有奢侈税?
它是怎么确定的?
谁来付税?
像在问题14中详述的一样,契约税系统的作用是帮助确保工资总额不超过BRI的指定百分比。
如果支付给球员的工资超过了这个百分比,那么他们的部分工资(不超过10%)将会返还给球队老板。
尽管如此,如今的球员们工资还是高得很,契约税不足以把联盟工资总额压制在那个百分比之下,这时候,有些球队就中招了--交税吧!
传说中的“奢侈税(luxurytax)”闪亮登场。
其实CBA中只是简单的称为“税(tax)”或者“球队付款(teampayment)”。
当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大约BRI的61.1%(理论上讲是循环小数61.111...%=55%/(1-10%),04-05赛季是63.333...%=57%/(1-10%))时,奢侈税就被触发。
如果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少于这个数,那么没有球队需要支付奢侈税,不管他们工资有多高。
如果奢侈税被触发,那么所有工资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在CBA中叫做“球队契约上限(teamescrowlimit)”)的球队都将支付奢侈税,支付的金额为球队工资超过奢侈税触发线的部分(见下表)。
在01-02赛季,工资和红利大约是BRI的59.8%(契约税足够用于使实际工资降低到BRI的55%),所以奢侈税没有被触发。
在02-03赛季,工资和红利是65.5%,所以联盟开始征收奢侈税:
工资+红利
17.44亿(BRI的65.5%)
BRI是26.62亿,它的指定百分比(55%)的就是14.64亿,所以超过的部分(工资和红利总额减去指定百分比数额)是2.8亿,而契约税最大只能是工资和红利总额的10%,也就是1.744亿。
这就是当契约税不够用于降低工资水平到指定百分比时,奢侈税将被触发的场景。
于是所有的契约税--1.744亿全部返还给了球队,而且,工资总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付了税。
基本思路是这样的:
高消费的球队应该承担使得工资水平提高的最大责任,他们应当在这方面作出补偿。
奢侈税触发线(球队契约上限)等于BRI的61.1%减去红利,除以球队数目。
02-03赛季的红利是9340万,于是02-03赛季的奢侈税触发线就是5288万。
球队工资(基于球队在常规赛最后一天的工资,参见问题13)超过了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支付跟超过部分等额的税。
这样,一支工资在6000万的球队将要支付712万的税。
工资低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将不需要付税。
重申:
不管一支球队的工资有多高,只要联盟奢侈税没有被触发,它都不需要付奢侈税。
举例来说,01-02赛季,纽约尼克斯的工资总额达到了大约8550万,但是,该赛季的奢侈税没有被触发,他们一分钱税都没有付。
有些老板希望把在新的CBA出台之前(97-98赛季或者更早)签的合约刨除在球队税的计算之外。
最后老板们决定,所有合约都将被计入,不管是什么时候签的。
联盟规定:
永久伤病名单上的球员的工资,在奢侈税计算时可以获得豁免,在球员受伤病之后有一个一年的等待期。
豁免的金额用伤病球员特例来计算(球员工资的一半,或者平均工资,两者中较小的那个--参见问题22中“平均工资”的定义),从球队需要支付的奢侈税中减去。
这个规定遵守了一罪不两罚(doublejeopardy)的原则,否则球队就得既为伤病球员的工资付税,又要为他的替代者的工资付税。
有趣的是,如果这个伤病球员在他被列入永久性伤病名单之前被交易,那么,交易双方都不能获得这个豁免。
这个豁免只在02-03赛季有效,不过,很可能在03-04赛季也继续生效。
奢侈税最后落入谁的腰包?
且听问题16分解。
问题16:
最终谁得到了契约税和奢侈税?
像在问题14所说的,如果工资和红利超出了那个赛季BRI的指定百分比,那么球员的部分工资就返还给球队。
同样,像在问题15中描述的那样,如果工资和红利足够高,那么某些球队就要付给联盟额外的一笔钱,这就是“奢侈税”。
CBA中没有规定这些钱怎么分配给各个球队,只是简单的说这是属于NBA的财产,联盟将独立的考量其用途和分配。
NBA董事会在02-03赛季期间开会决定了这笔钱的分配规则。
注意,这些细节是从一些可靠的消息来源得到,但并不完全准确。
另外,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