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054492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1.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docx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修改版

 

天津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监制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 议 书

发包人:

(全称)天津市红桥区供热办公室

承包人:

(全称)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丁字沽供热站烟囱建造及烟道保温工程

工程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竹山路和本溪路交口

工程内容:

烟囱帷幕、烟囱桩基、烟囱主体施工、烟道内外保温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烟囱帷幕、烟囱桩基、烟囱主体施工、烟道内外保温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1年7月20日

竣工日期:

2011年11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8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玖佰陆拾贰万伍仟伍佰捌拾伍元(人民币)

    ¥:

9625585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1年7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住   所:

     住   所:

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9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天津分行河西支行

帐号:

帐号:

503-2212002332002125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00222

合同管理办公室意见:

 

(章)

年月日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5)图纸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不采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施工图纸所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约定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10天提供施工图纸4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约定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四控两管一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工程签证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袁秋囤 职务:

职权:

负责现场,协助全面质量安全期控制、工程款批付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刘国旺 职务:

分公司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011年7月20日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2011年7月20日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2011年7月20日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2011年7月20日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齐开工证或临时证明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书面形式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2011年7月21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8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约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约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进度计划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3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4款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5款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约定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7款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照三清六好做好文明施工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7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在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上报3天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约定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执行通用条款第13.1条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执行通用条款第17条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约定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到市建交委发布的建筑〔2011〕249号文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地下障碍物处理、重大设计变更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进行调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不采用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不采用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价款的10%为预付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约定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无约定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约定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无约定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约定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约定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无约定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无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第28.1条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竣工验收18天内提供竣工图贰套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约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24条,如违约由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三为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26.4款,如违约由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三为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33.3款,如违约由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三为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约定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14.2款,如违约由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三为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15.1款,如违约由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三为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约定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天津市合同管理部门调解。

调解不成时,采取第

(1)种方式解决:

(1)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约定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约定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第39条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约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约定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企业担保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企业担保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约定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肆份

47、补充条款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跨度

(米)

设备安装内容

工程造价(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烟囱

8053327

烟道保温

157225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