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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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成型钢筋
fabricatedsteelbar
采纳专用设备,按规定尺寸、形状预先加工成型的一般钢筋制品。
2.0.9施工缝
constructionjoint
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10后浇带
post-caststrip
考虑环境温度改变、混凝土收缩、结构不均匀沉降等因素,将梁、板〔包含根底底板〕、墙划分为假设干局部,经过肯定时间后再浇筑的具有肯定宽度的混凝土带。
承担混凝土结构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治理体系、施工质量掌握和检验制度。
3.1.2施工工程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应满足混凝土结构施工治理的需要。
施工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应具备各自岗位需要的根底知识和技能水平。
3.1.3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
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
3.1.4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
施工工程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全过程的资料编制、搜集、整理和审核,并应准时存档、备案。
3.1.5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制订具体的施工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3.1.6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危害、灾害和突发事件制订应急方案。
应急方案应进行交底和培训,必要时应进行演练。
3.2.1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依据结构类型、特点和施工条件,确定施工工艺,并应做好各项打算工作。
3.2.2对体形复杂、体量庞大或层数较多、跨度较大、地基情形复杂及施工环境条件格外的混凝土结构,宜进行施工过程监测,并应准时调整施工掌握措施。
3.2.3混凝土结构施工中采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第—次采纳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订特意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核准。
3.2.4混凝土结构施工中采纳的专利技术,不应违反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3.2.5混凝土结构施工应采取有效的环境爱护措施。
3.3施工质量和平安
3.3.1混凝土结构工程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
3.3.2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准时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其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的有关规定。
对检查中觉察的质量问题,应准时处理。
3.3.3在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应作出详细记录,同时宜留存图像资料。
3.3.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规定。
3.3.5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号、外观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对X稳定且连续检验合格,或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场时可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放宽检验。
3.3.6材料进场后,应按种类、规格、批次分开贮存和堆放,并应标识明晰。
贮存和堆放条件不应影响材料品质。
3.3.7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订检测和试验打算,并应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监理〔建设〕单位应依据检测和试验打算制定见证打算。
3.3.8施工中为各种检验目的所制作的试件应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全部试件均应准时进行唯—性标识;
2混凝土试件的抽样方法、抽样地点、抽样数量、养护条件、试验龄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X50107的规定;
其制作要求、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X50081等的规定;
3钢筋试件、预应力筋试件的抽样方法、抽样数量、制作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9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平面和高程掌握点作为确定结构位置的依据,其精度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并应预防扰动。
3.3.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的平安措施、劳动爱护、防火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一样规定
5.1.1钢筋工程宜采纳高强钢筋。
5.1.2在运输、存放及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幸免钢筋混淆的措施。
5.1.3当需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材料
钢筋的规格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常用钢筋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纳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和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和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5.2.3钢筋在运输和存放时,不得损坏包装和标志,并应按牌号、规格、炉批分别堆放。
室外堆放时,应采纳幸免钢筋锈蚀的措施。
5.2.4当觉察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3钢筋加工
5.3.1钢筋加工宜在专业化加工厂进行。
5.3.2钢筋的外表应清洁、无损害,油渍、漆污和铁锈应在加工前去除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钢筋除锈后如有严峻的外表缺陷,应重新检验该批钢筋的力学性能及其他相关性能指标。
5.3.3钢筋加工宜在常温状态下进行,加工过程中不应加热钢筋。
钢筋弯折应一次完成,不得反复弯折。
5.3.4钢筋宜采纳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纳冷拉方法调直。
当采纳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钢筋调直过程中不应损害带肋钢筋的横肋。
调直后的钢筋应平直,不应有局部弯折。
受力钢筋的弯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光圆钢筋末端应作180°
弯钩,弯钩的弯后平直局部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作受压钢筋使用时,光圆钢筋末端可不作弯钩;
2光圆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
3335MPa级、400MPa级带肋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4直径为28mm以下的500MPa级带肋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6倍,直径为28mm及以上的500MPa级带肋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7倍;
5框架结构的顶层端节点,对梁上部纵向钢筋、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弯折处,当钢筋直径为28mm以下时,弯弧内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2倍,钢筋直径为28mm及以上时,弯弧内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6倍;
6箍筋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
除焊接封闭箍筋外,箍筋、拉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作弯钩。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箍筋、拉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本标准第5.3.5条的规定;
2对一样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
,弯折后平直局部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
对有抗震设防及设计有特意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
,弯折后平直局部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和75mm的较大值;
3圆柱箍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的锚固长度,两末端均应作135°
弯钩,弯折后平直局部长度对一样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4
拉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不应小于135°
,弯折后平直局部长度不应小于拉筋直径的10倍。
5.3.7焊接封闭箍筋宜采纳闪光对焊,也可采纳气压焊或单面搭接焊,并宜采纳专用设备进行焊接。
焊接封闭箍筋下料长度和端头加工应按不同焊接工艺确定。
多边形焊接封闭箍筋的焊点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每个箍筋的焊点数量应为1个,焊点宜位于多边形箍筋中的某边中部,且距箍筋弯折处的位置不宜小于100mm;
矩形柱箍筋焊点宜设在柱短边,等边多边形柱箍筋焊点可设在任一边;
不等边多边形柱箍筋应加工成焊点位于不同边上的两种类型;
梁箍筋焊点应设置在顶边或底边。
5.4钢筋连接和安装
5.4.1钢筋连接方法应依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选用。
5.4.2当钢筋采纳机械锚固措施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50010等的有关规定。
5.4.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公称直径的10倍。
5.4.4钢筋机械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机械连接接头的混凝土爱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50010中受力钢筋最小爱护层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15mm;
接头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5.4.5钢筋焊接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
5.4.6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纳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每层柱第—个钢筋接头位置距楼地面高度不宜小于500mm、柱高的1/6及柱截面长边〔或直径〕的较大值;
连续梁、板的上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跨中1/3跨度范围内,下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梁端1/3跨度范围内。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应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和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连接处可依据实际情形适当放宽;
受压接头可不受限制;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超过50%。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纳焊接接头;
当采纳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超过50%。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s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为1.3
〔
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和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梁、板类构件不宜超过25%,根底筏板不宜超过50%;
柱类构件,不宜超过50%;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
对其他构件,可依据实际情形适当放宽。
5.4.8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受拉搭接区段,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受压搭接区段,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二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5.4.9钢筋绑扎的细部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应在接头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2墙、柱、梁钢筋骨架中各垂直面钢筋网交叉点应全部扎牢;
板上部钢筋网的交叉点应全部扎牢,底部钢筋网除边缘部格外可间隔交错扎牢;
3梁、柱的箍筋弯钩及焊接封闭箍筋的对焊点应沿纵向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构件同一外表,焊接封闭箍筋的对焊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超过50%;
4填充墙构造柱纵向钢筋宜和框架梁钢筋共同绑扎;
5梁及柱中箍筋、墙中水平分布钢筋及暗柱箍筋、板中钢筋距构件边缘的距离宜为50mm。
5.4.10构件交接处的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优先保证主要受力构件和构件中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位置。
框架节点处梁纵向受力钢筋宜置于柱纵向钢筋内侧;
次梁钢筋宜放在主梁钢筋内侧;
剪力墙中水平分布钢筋宜放在外部,并在墙边弯折锚固。
5.4.11钢筋安装应采纳定位件固定钢筋的位置,并宜采纳专用定位件。
定位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定位件的数量、间距和固定方法应能保证钢筋的位置偏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框架梁、柱爱护层内,不宜采纳金属定位件。
5.4.12钢筋安装过程中,设计未同意的部位不宜焊接。
如因施工操作原因需对钢筋进行焊接时,焊接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
5.4.13采纳复合箍筋时,箍筋外围应封闭。
梁类构件复合箍筋内部宜选用封闭箍筋,单数肢也可采纳拉筋;
柱类构件复合箍筋内部可局部采纳拉筋。
当拉筋设置在复合箍筋内部不对称的一边时,沿纵向受力钢筋方向的相邻复合箍筋应交错安排。
5.4.14钢筋安装应采取可靠措施预防钢筋受模板、模具内外表的脱模剂污染。
5.5质量检查
钢筋进场时应按以下规定检查性能及重量:
应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及钢筋的质量证明书;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及单位长度重量偏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2.1和5.2.2条的有关规定,单位长度重量偏差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钢筋,其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
在同一工程工程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
钢筋的外表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当无法X推断钢筋品种、牌号时,应增加化学成分、晶粒度等检验工程。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检查成型钢筋的质量证明书及成型钢筋所用材料的检验合格汇报,并应抽样检验成型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
检验批量可由合约约定,且同一工程、同一原材料X、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应大于100t。
盘卷供货的钢筋调直后应抽样检验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其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断后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的有关规定。
5.5.4钢筋的加工尺寸偏差和安装位置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等的有关规定。
5.5.5在施工现场,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1一样规定
6.1.1预应力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必要时,专业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深化设计。
6.1.2当工程所处环境温度低于-15°
C时,不宜进行预应力筋张拉;
当工程所处环境温度高于35°
C或连续5日环境日平均温度低于5°
C时,不宜进行灌浆施工。
冬期灌浆施工时,应对预应力构件采取保温措施或采纳抗冻水泥浆。
6.2材料
6.2.1预应力工程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2.2预应力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肯定符合设计要求。
当预应力筋需要代换时,应进行特意计算,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6.2.3预应力工程材料在运输、存放过程中,应采取预防其损害、锈蚀或污染的爱护措施
6.3制作和安装
6.3.1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应经计算确定,并应采纳砂轮锯或切断机等机械方法切断。
预应力筋制作或安装时,应幸免焊渣或接地电火花损害预应力筋。
6.3.2无粘结预应力筋在现场搬运和铺设过程中,不应损害其塑料护套。
当显现轻微破损时,应准时封闭。
6.3.3钢绞线挤压锚具应采纳配套的挤压机制作,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采纳的摩擦衬套应沿挤压套筒全长均匀分布;
挤压完成后,预应力筋外端应露出挤压套筒不少于1mm。
6.3.4钢绞线压花锚具应采纳专用的压花机制作成型,梨形头尺寸和直线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6.3.5钢丝镦头及下料长度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镦头的头型直径应为钢丝直径的1.4倍~1.5倍,高度应为钢丝直径的0.95倍~1.05倍;
2镦头不应显现横向裂纹;
3当钢丝束两端均采纳镦头锚具时,同一束中各根钢丝长度的极差不应大于钢丝长度的1/5000,且不应大于5mm。
当成组张拉长度不大于10m的钢丝时,同组钢丝长度的极差不得大于2mm。
6.3.6孔道成型用管道的连接应密封,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圆形金属波纹管接长时,可采纳大一规格的同波型波纹管作为接头管,接头管长度可取其直径的3倍,且不宜小于200mm,两端旋入长度宜相等,且两端应采纳防水胶带密封;
塑料波纹管接长时,可采纳塑料焊接机热熔焊接或采纳专用连接管;
钢管连接可采纳焊接连接或套筒连接。
6.3.7预应力筋或成孔管道的定位应符合以下规定:
预应力筋或成孔管道应和定位钢筋绑扎牢固,定位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1.2m,板中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定位间距可适当放宽,扁形管道、塑料波纹管或预应力筋曲线曲率较大处的定位间距宜适当缩小;
凡施工时需要预先起拱的构件,预应力筋或成孔管道宜随构件同时起拱;
预应力筋或成孔管道竖向位置偏差应符合表6.3.7的规定。
6.3.8预应力筋和预应力孔道的间距和爱护层厚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先张法预应力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预应力筋的公称直径或等效直径的2.5倍和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的1.25倍,且对预应力钢丝、三股钢绞线和七股钢绞线分别不应小于15mm、20mm和25mm。
当混凝土振捣密实性有可靠保证时,净间距可放宽至粗骨料最大粒径的1.0倍;
2
对后张法预制构件,孔道之间的水平净间距不宜小于50mm,且不宜小于粗骨料最大粒径的1.25倍;
孔道至构件边缘的净间距不宜小于30mm,且不宜小于孔道外径的1/2;
3
在现浇混凝土梁中,曲线孔道在竖直方向的净间距不应小于孔道外径,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宜小于孔道外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粗骨料最大粒径的1.25倍;
从孔道外壁至构件边缘的净间距,梁底不宜小于50mm,梁侧不宜小于40mm;
裂缝掌握等级为三级的梁,从孔道外壁至构件边缘的净间距,梁底不宜小于70mm,梁侧不宜小于50mm;
当混凝土振捣密实性有可靠保证时,预应力筋孔道可水平并列贴紧安排,但并列的数量不应超过2束;
板中单根无粘结预应力筋的间距不宜大于板厚的6倍,且不宜大于1m;
带状束的无粘结预应力筋根数不宜多于5根,束间距不宜大于板厚的12倍,且不宜大于2.4m;
6梁中集束安排的无粘结预应力筋,束的水平净间距不宜小于50mm,束至构件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40mm。
6.3.9预应力孔道应依据工程特点设置排气孔、泌水孔及灌浆孔,排气孔可兼作泌水孔或灌浆孔,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曲线孔道波峰和波谷的高差大于300mm时,应在孔道波峰设置排气孔,排气孔间距不宜大于30m;
2当排气孔兼作泌水孔时,其外接管道伸出构件顶面长度不宜小于300mm。
6.3.10锚垫板和连接器的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其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锚垫板的承压面应和预应力筋或孔道曲线末端的切线垂直。
预应力筋曲线起始点和张拉锚固点之间的直线段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采纳连接器接长预应力筋时,应全面检查连接器的全部零件,并应按产品技术手册要求操作;
内埋式固定端锚垫板不应重叠,锚具和锚垫板应贴紧。
6.3.11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穿入孔道及其防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对采纳蒸汽养护的预制构件,预应力筋应在蒸汽养护终止后穿入孔道;
预应力筋穿入孔道后至灌浆的时间间隔:
当环境相对湿度大于60%或近海环境时,不宜超过14d;
当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60%时,不宜超过28d;
当不能满足本条第2款的规定时,宜对预应力筋采取防锈措施。
6.3.12预应力筋等安装完成后,应做好成品爱护工作。
6.3.13当采纳减摩材料降低孔道摩擦阻力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减摩材料不应对预应力筋、管道及混凝土产生不利的影响;
灌浆前应将减摩材料去除干净。
6.4张拉和放张
6.4.1预应力筋张拉前,应进行以下打算工作:
计算张拉力和张拉伸长值,依据张拉设备标定结果确定油泵压力表读数;
搭设平安可靠的张拉作业平台;
清理锚垫板和张拉端预应力筋,检查锚垫板后混凝土的密实性。
6.4.2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及油压表应定期维护和标定。
张拉设备和油压表应配套标定和使用,标定期限不应超过半年。
当使用过程中显现反常现象或张拉设备检修后,应重新标定。
注:
1压力表的量程应大于张拉工作压力读值。
压力表的X度等级不应低于1.6级;
2标定张拉设备用的试验机或测力计的测力示值不确定度不应大于0.5%;
3张拉设备标定时,千斤顶活塞的运行方向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