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玉米等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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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鼓励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资金分配原则。

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补贴范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范围:

水稻、小麦、玉米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

根据全县上年和今年水稻、小麦、玉米的种植面积,将良种补贴面积和资金分配到各乡镇。

(详见附表4《2010年中央水稻等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和资金分配表》)

(二)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2010年良种补贴的执行标准为小麦、玉米10元/亩;

水稻15元/亩。

(四)补贴方式:

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

补贴资金按核定的种植面积直接发放到种植户。

对土地承包人租赁土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种的,按谁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租赁人或代种人。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认真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各乡镇要认真结合本方案要求,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力量,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为主,在财政、统计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实事求是地按农户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摸底登记、张榜公示、统计上报。

(一)工作内容

(1)加强领导,精心实施。

良种补贴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规范操作程序,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精心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常抓不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确定业务精干的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

(2)严格落实种植面积。

各乡镇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

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

具体工作方法要按照“县指导、乡镇负责、村为主、组落实、户申报”的工作方法,严格执行“农户据实申报、乡镇村初核汇总、分组张榜公示,县级复核申报”的工作程序,限期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3)组织申报登记。

村组在登记申报农户良种补贴面积中,要深入农户摸底登记,认真核查农户种植作物实际面积,逐户填写《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户申报表》(乡镇存档),并让农户在申报表中签字,审核无误并由登记人员签字、村民委员会盖章。

同时根据农户申报表内容,填写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农户登记表,并逐户按村民小组汇总全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

(4)审核、公示与上报。

各乡镇政府对各村申报补贴登记表认真审核并汇总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各户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的内容、时间均要有记录、有照片或有录像。

 经公示、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各乡镇政府将附表3《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汇总统计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同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

(5)县级复核。

县农业局、财政局将组织力量,深入各乡镇和村委会,对各乡镇上报的补贴统计表进行抽查核实。

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每个村委会随机抽查3-5个村民小组,每个村了小组抽查3-5户农户。

主要抽查核实上报农户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和各乡镇和村委会在良种补贴工作中操作程序到位等情况,发现有违规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

(6)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兑现补贴。

各乡镇的良种补贴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经公示、核实、上报后,经县农业局复核后,县财政局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补贴资金以“一折通”的形式直接补助到户,严禁截留挪用和代扣收费,确保农民能直接领到补贴资金。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统一设计的《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2010年度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农户申报表》、《2010年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登记公示表》、《2010年大理州明水县(乡、镇)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汇总统计表》样表翻印相关表格,不得尚自变更表格内容。

(2)各镇要认真填写、登记附表1《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2010年度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农户申报表》(乡镇留底存档)、附表2《2010年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登记公示表》(乡镇留底存档)、附表3《2010年大理州明水县(乡、镇)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汇总统计表》(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

表格中每项内容在统计登记时要填写齐全,不能遗漏,要填写清楚。

附表1和附表2由各乡镇农综站汇总统计后存档,并将电子文档交给乡镇财政所作为兑付资金的依据。

各乡镇需同时上附表3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件、表格可在明水县农业信息网“农业资料库”中下载,网址:

(3)加强良种补贴档案建设。

要切实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良种补贴汇总统计表”,乡镇级有“良种补贴农户申报表”和“良种补贴汇总统计表”,村级有“良种补贴登记公示表”,使良种补贴工作有据可查。

五、时间安排

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面积表统计于2010年6月10日前登记、汇总结束,6月10日至6月16日各镇按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公示结束,6月20日前准时上报表格及总结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为了切实加强良种补贴工作的领导,确保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明水县2010年度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李子洪(明水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

杨灿华(明水县财政局副局长)

    段佑芝(明水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

吕云芬(明水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李宏斌(明水县农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夏利荣(明水县农业局会计)

高雄伟(明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各乡镇镇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工作,切实把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推动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和每月8日、18日、28日旬报表的上报工作,并及时填报“云南省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

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以及统一供种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良种补贴项目公示。

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 

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各乡镇要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县农业局良种补贴咨询监督电话6120252,县财政局良种补贴咨询监督电话:

6122684。

各乡镇请于6月10日前将本乡镇良种补贴办公室咨询监督电话和分管领导、联系人名单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良种补贴资金要切实按照国家良种补贴政策精神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严禁按农户承包面积平摊良种补贴面积,以及村组干部等名义上报补贴面积的违规行为。

县农业局、财政局对良补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对不按规定执行补贴政策和不及时上报的,将对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

(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县农业局种子执法人员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五)强化政策宣传。

县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要通过会议、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棉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表1.明水县2010年度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农户申报表

附表2.明水县2010年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登记公示表

附表3.2010年大理州明水县(乡、镇)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汇总统计表

附表4.2010年中央水稻等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和资金分配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表1

明水县2010年度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农户申报表

乡(镇)村组乡(镇)村组(乡镇存档)

姓名

人口

耕地(亩)

种植面积(亩)

补贴

金额

(元)

户主签名、按手印

水稻

玉米

小麦

登记人员签名:

登记日期:

年月日

附表2

明水县2010年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登记公示表

乡镇村村民小组(盖章)

补贴金额(元)

备注

填表人:

公示日期:

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第页共页

附表3

2010年大理州明水县(乡、镇)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汇总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主要领导审核意见:

填报日期:

县别

乡别

(数)

村别

组数

户数

耕地

(亩)

补贴金额

备注:

县统计到具体乡镇,乡镇统计到村。

与总结材料一起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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