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docx
《排污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排污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排污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26/18bce909-ae55-47c6-98ee-e61ac1310019/18bce909-ae55-47c6-98ee-e61ac13100191.gif)
排污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
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
第一节指标解释
以下指标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为样本进行说明。
【报表封面】
1.[申报登记代码]:
为排污者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发给的申报登记代码,共18位。
前9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写,中间4位为行业代码,后5位由环境监察部门根据本地区工作需要编制。
2.[填报年度]:
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3.[行政区划代码]:
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4.[单位名称]:
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5.[法定代表人]:
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6.[填表法人代码]:
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向环保部门申报。
7.[填表人]:
由填写报表的人员签名。
8.[报出日期]:
填写报表报出日期。
【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1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地址2.中心经度3.中心纬度]:
是指填表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
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填表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地理坐标采用WGS84坐标系,北基准采用真北。
企业地理位置应在企业中心位置进行测定,称为中心经度、中心纬度。
排污口地理位置:
在排污口所在位置进行测定。
[4.单位环保机构名称5.专职环保人员数]:
指填表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名称和专职环保人员(从事环境管理、科研、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数,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数。
[6.联系人7.电话/传真8.电子邮件9.通讯地址10.邮政编码]:
填表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11.装机容量]:
指企业发电机组的装机容量。
[12.投产(开业)日期]:
指填表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一般填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月;合并或兼并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或最早开业时间)填写;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13.上年生产(经营)天数]:
指上年单位实际的生产(经营)的天数。
[14.年末职工人数]:
指上年末单位实际职工总数。
[15.企业规模]:
指按企业产品生产能力或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行的分类。
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见附件二)的规范填写代码。
目前划分生产规模采用两个标准:
(1)凡产品比较单一的行业,以产品生产能力作为划分大、中、小型的标准(生产多种产品的企业,以其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来划分);如电力、原煤、石油等。
(2)凡产品种类繁多,难以按生产能力划分的则以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价作为划分标准。
在划分规模时,企业应按国家统计局制发的《关于执行新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1992]337号文)确定规模并填写代码。
[16.单位类别]:
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见附件二)的规范填写代码。
[17.登记注册类型]: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见附件二)的规范填写代码。
[18.隶属关系]:
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12404-1997)的规范填写代码。
企业要根据单位的隶属关系将其对应的代码(见附件二)填入方格内。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及集团军办的国有单位,划分为中央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办的国有单位,划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办的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办的非国有单位,隶属关系明确的,按所隶属的关系填列,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填入“其他”项。
厂办集体企业以及学校和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的集体工业企业,填入“其他”项。
[19.行业类别]:
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分类。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
[20.开户行21.帐号]:
填写单位财务基本账户的信息。
[22.上年总产值23.上年利税金额]:
按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填写。
[24.上年“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指上年度利用“三废”(污水、废气、固废)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产值,已经销售或准备销售的,应计算产品产值。
[25.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指上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按上年度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填写。
[26.环保设施原值]:
指截止上年末用于防治污染、“三废”综合利用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装置、设备、构筑物和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的原值。
[27.污水治理设施数28.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29.上年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处理能力填设计能力。
[30.锅炉数31.锅炉总蒸吨数32.其中烟尘排放达标数33.其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数]:
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34.工业炉窑数35.其中烟尘排放达标数36.其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数]:
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37.废气治理设施数38.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39.上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废气治理设施指报告期末企业用于减少在燃料燃烧过程与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向大气的污染物或对污染物加以回收利用的废气治理设施总数。
附属于设施内的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
已报废的设施不统计在内。
锅炉中的除尘装置属于“三同时”设备,应统计在内。
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40.脱硫设施数41.脱硫设施脱硫能力]:
脱硫设施指在废气治理设施中有专用(或兼用)的脱硫设备(或系统),其脱硫效率要达到40%及以上,脱硫后不再释放出二氧化硫,比如使系统中有足够的碱性物质与二氧化硫反应,生成稳定的盐类物质或采用活性炭吸附制酸等方法进行脱硫的设施数。
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表内指标关系:
30≥32,30≥33,34≥35,34≥36,37≥40。
表1-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1.治理设施名称]:
填写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2.污染类别]:
分别填写“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3.处理方法]:
污水处理方法根据《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见附件二)按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组合工艺处理法等类别填写具体的处理方法。
[4.设计处理能力]:
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写。
[5.处理量]:
按实际进入治理设施的污染物介质量的情况填写(污水、废气按监测进入治理设施前的污水量、废气量计算处理量;固体废物量按实际情况填写)。
[6.排向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指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废气经某排放口排入环境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7.运行天数]:
按上年实际发生数填写。
[8.运行费用]:
指上年维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设施运行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9.投入使用日期]:
按治理设施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填写。
表1-3上年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年产(用)量
[1.主要产品名称]:
指在上年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主要产品名称。
[2.计量单位]:
本行业内通用的计量单位。
[3.设计年产量]:
指该产品设计年产量。
[4.年产量]:
指该产品的上年实际年产量。
[5.主要原辅材料名称]:
指该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三种主要原辅材料(如有原料煤应填入)。
[6.用(耗)量]:
指该原辅材料的上年用量或上年耗量。
[7.单位产品用水量]:
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用水量。
单位产品用水量=用水总量/产品产量。
[8.单位产品能耗量]:
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能源消耗量,折成标准煤计。
单位产品能耗(燃油耗)量=能耗(燃油耗)总量/产品产量。
[9.其中单位产品煤耗量]:
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煤炭消耗量,以原煤计。
单位产品煤耗量=耗煤总量/产品产量。
表1-4上年单位产品排污量
[1.主要产品名称]:
与表1-3中的主要产品名称对应。
[2.计量单位]:
与表1-3中的计量单位对应。
[3.单位产品污水排放量]:
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污水排放量。
单位产品污水排放量=污水排放总量/产品产量。
[4.单位产品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名称]:
指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三种主要水污染物名称。
[5.单位产品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指该污染物按计量单位的平均排放量。
单位产品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污水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浓度/产品产量。
[6.单位产品废气排放量]:
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废气排放量。
单位产品废气排放量=废气排放总量/产品产量。
[7.单位产品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名称]:
指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三种主要气污染物名称。
[8.单位产品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指该污染物按计量单位的平均排放量。
单位产品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废气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浓度/产品产量。
表1-5上年能源消耗情况
[1.煤炭合计]:
指上年度消耗的煤炭总量。
[2.燃料煤]: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燃料煤炭总量。
[3.原料煤]: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原料煤炭总量。
[4.其他固体燃料]: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除煤炭外其他固体燃料总量。
[5.油类燃料合计]: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油类燃料总量。
[6.重油]: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重油总量。
[7.柴油]: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柴油总量。
[8.其他油类燃料]: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除重油、柴油外其他油类燃料总量。
[9.其他液体燃料]: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除油类燃料外其他液体燃料总量。
[10.天然气]: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天然气总量。
[11.其他气体燃料]: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除天然气外其他气体燃料总量。
表内指标关系:
1=2+3,5=6+7+8。
表1-6上年用水情况
[1.用水总量]:
指填表上年度使用的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
[2.新鲜用水量合计]:
指填表上年度取用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其他水源(如雪水、雨水、中水、海水等)作为填表新鲜用水的总量。
一般情况下可参考供水部门或水利部门开具的用水收费单。
[3.自来水]:
指填表上年度消耗的自来水水量。
[4.地下水]:
指填表上年度抽取的地下水水量。
[5.地表水]:
指填表上年度直接从地表水(如湖泊、河流、水库)中抽取的地表水水量。
[6.其它水]:
指填表上年度使用的其他水源的水量(如雨水、雪水和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废水但可作为填表新鲜使用的水)。
不包括处理后回用水。
[7.重复用水量]:
指填表在上年度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用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8.重复用水率]:
指填表上年度对污水的循环利用效率。
重复用水率=重复用水量/用水总量×100%。
表内指标关系:
1=2+7,2=3+4+5+6,8=(7÷1)×100%。
表1-7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
[1.排放口数量]:
指填表污水排放口的总数量。
[2.污水排放量]:
指按所有污水排放口加总后的污水排放量(体积)。
它包括外排的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直接冷却水、矿井水等,不包括独立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