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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柴草垛、柈子堆和农业生产机械用油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管理,杜绝柴草、木柈大量进村屯现象,严禁无证运输、超量储存、违章使用农业生产机械用油等现象;

二是加强对木材、粮食、秸秆等可燃材料加工、储存企业的管理检查,配齐配足灭火工具和器材;

三是加强检查农村地区、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电气线路、烟囱等用火用电部位,防止因线路短路、烟囱飞火等原因造成大风天火灾;

四是抓好连体式建筑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清理阻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五是落实好对老、弱、病、残、幼等消防弱势人员的看护措施,防止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要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在冬防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中,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决不能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决不能擦边走样、违规变通。

对“清剿火患”战役中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跟踪督改,决不放过;

对堵塞通道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决不手软;

对威胁公共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铲除,决不姑息;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权限,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

对违法人员,该处罚的要给予处罚,该拘留的坚决依法拘留,始终保持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处置的高压态势。

三要在宣传培训上下功夫。

冬防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迅速掀起宣传攻势,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新闻媒体要加大跟踪采访,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为冬防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助威造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对单位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培训,推动消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119”宣传主题日和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以及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大力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要抓好其他方面安全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力推动其他方面安全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切实加强对驾驶员和各种车辆的安全管理,重点是送子车、四轮车等车辆的季节管理,依法严厉惩处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以房屋建筑和城镇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保障水平。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准入制度,把好安全审查关。

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关闭和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证照不全的非煤矿山,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冬防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准确把握火灾规律,科学研判火灾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为全面完成冬防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奠定坚实基础。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冬季防火和“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按照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亲自过问,加大保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冬防工作重大问题。

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排查不漏单位、单位不漏部位、部位不漏隐患”,发现问题,一抓到底。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冬防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级人员责任,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此期间,凡发生连营火灾事故的,乡镇、单位主管领导要向县政府做出专项汇报;

凡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较大火灾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形成工作合力。

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督促隐患整改等工作职责。

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散、小、边、远”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失控漏管。

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强化日常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前置审批规定,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

安监、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牵头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工作向纵深开展。

同志们,抓好冬防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事关全局,责任重大。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冬防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获得全胜,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9月26日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29日全省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暨“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会议及10月11日下午康军市长主持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分析今年消防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打好“清剿火患”攻坚战役,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刚才,市公安局郭建军副局长通报了1—10月全市消防工作及“五大”活动开展情况,消防支队金建国支队长宣读了《酒泉市“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同时,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同市政府签订了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工程目标责任书。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切实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市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火灾事故多发、高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社会基础还比较薄弱,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另一方面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还很淡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仍屡禁不止。

具体来说,一是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单位对开展“五大”活动不够重视,工作仍然浮在表面,导致工作进展迟缓,效率低下。

二是宣传氛围不浓厚。

部分县(市、区)开展“五大”活动的声势不大,氛围不浓,没有把火灾防控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

三是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健全。

部分县(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单打一”的局面没有得到彻底改观。

四是执法不到位。

少数县(市、区)监督不力,执法不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力度不大、范围不广、效果不佳。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把“清剿火患”战役作为当前消防安全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火灾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着力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多方动员,坚决打赢“清剿火患”战役

  一是政府要发动,排查要见底。

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检查、群众积极参与,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作用,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严打高压、严查重处,形成“全民除患”的强大攻势。

  二是行业要排查,台账要完善。

要结合“清剿火患”战役,落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在本行业、本系统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建立检查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是工作要合力,执法要严格。

消防、安监、工商、建设、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严格把关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对检查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四是全民要参与,宣传要有效。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清剿火患”战役进度,曝光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通报一批典型火灾案例,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切实增强公众对消防宣传的感知率。

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通过在媒体和网络公布举报电话及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发动群众查找火灾隐患,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明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工作职责,将工作责任细化到每个阶段、每个环节,进行全程督导和严格问责,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强化统筹兼顾。

要在强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的同时,兼顾好年初《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中重点工作的落实,尤其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等工作,做到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整体推进。

  三要强化工作奖惩。

市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纳入各级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年终责任状考评范围,拟于11月中旬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同志们,消防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市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到遏制火灾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行动起来,用足法律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扎扎实实落实下去,实现全面稳控火灾形势的目标任务。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推进暨消安委联席会议,这次会议是市政府在“清剿火患”战役打响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深化工作落实,推进“清剿火患”百日攻坚战役深入开展。

刚才,市消防支队姚伟标支队长明确了市级各有关部门“清剿火患”战役职责和任务;

省消防联席会议督导组组长、省消防总队副政委邵裕桥通报了对我市“清剿火患”战役督导有关情况。

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全省“清剿火患”战役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迅速响应、立即行动,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清剿整治。

特别是常山“10.16”爆炸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事故现场会,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清剿火患”战役为契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扭转火灾防控被动局面。

前一阶段,各地各部门在“清剿火患”战役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刚才省督查组通报的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部门、单位工作浮于表面,进展迟缓;

二是联动机制还不健全,部门合力还未真正形成,公安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三是整治力度还不大,火灾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市政府挂牌的1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仍有1家(衢江区杨建光塑料玩具厂)到期未整改到位。

另外,衢江区凯美瑞制衣厂、开化县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还有6处隐患未整改。

市政府要求的督改期限为10月30日,仍有一家单位未采取任何措施。

对已排查的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请相关部门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常山“10.16”爆炸事故教训已经十分深刻,希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到安全生产,特别是“清剿火患”战役中来。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是公安部、省政府针对当前火灾特点,为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务必保持步调高度一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此,我再次提醒大家,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绝不能有半点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凡是因为工作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决不姑息。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消防安全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尤其是在座的各个部门,都是市消安委成员单位,肩上担负着各自的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积极主动参与“清剿火患”战役更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清剿火患”战役光靠消防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只有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才能取得战役的全面胜利。

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隐患排查整治合力,共同开展好“清剿火患”战役。

刚才,省督查组在通报督查情况时所指出的一些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检查和整治。

蝴蝶路58号综合楼的火灾隐患,请消防部门牵头,工商、民政部门协助;

体育馆的火灾隐患,请市体育局抓紧做好落实整改。

上午,市消安委已经召开了部门联络员会议,对部门排查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对如何填写检查记录、上报检查情况等也专门制作了样本。

希望各位领导回去后要多多重视、多多关注,切实督促并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同时,各部门还要建立火灾隐患抄告及信息互通机制,消防部门要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行政审批、专项整治等信息通报相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也要将本部门涉及消防安全执法、消防工作推进等情况及时告知消防部门。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实行审批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要严格审查把关。

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一律不得核发经营许可证;

对未通过消防安全检查的场所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消防安全隐患的滋生。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清剿火患”战役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消除隐患,但前期有不少单位存在发现隐患后没有跟踪督改,处罚后默认带患经营的现象。

前期市安委办对11家市级挂牌整治隐患单位进行验收,也发现个别单位业主思想不重视,隐患久拖不改,督办部门未跟踪督改,隐患整改进度不掌握。

这些行为,属于严重的不作为,必须坚决予以扭转。

对市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和公安部、省市政府部署的“清剿火患”战役,各地各部门必须动真格,严格按分工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一是要摸清底数。

掌握本部门、行业系统直属及下属单位究竟有多少;

二是要落实责任。

这里讲的责任是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要建立责任链,网格化分解任务,做到谁检查谁负责;

三是要抓整改落实。

“清剿火患”战役行动中,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措施,坚决予以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格执法,绝不姑息迁就。

各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整改难度大的,由消安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整改。

要落实消防执法“零容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单位、场所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隐患,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要求,管理混乱的小场所,一律予以取缔,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违法行为处罚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对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彻底整改。

四是要加强工作监督。

对以上“四个一律”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该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执法。

市监察部门也要加强对部门执法工作的督导,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督办、通报。

四、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形成群防群治局面

一是要深入宣传贯彻中宣部、公安部等八部局下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在主流媒体上建立专栏、专版、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是要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组织“记者进警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采取基层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消防宣传真正做到进村入户。

要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将消防排查整治的宣传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

三是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工种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社会单位抓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社会群众的消防安全技能。

四是要切实抓好“清剿火患”战役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清剿火患”战役成果,曝光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浓厚氛围。

“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将战役开展情况定期汇总、上报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也要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势,及时将“清剿火患”战役的工作要求和有关动态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

同志们,“清剿火患”百日攻坚战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真抓实干,通力配合,力争取得可喜战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刚才,孝国支队长通报了责任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时哲副局长宣读了冬防方案,对冬防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

下面,就做好今年的冬季防火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正确研判形势,端正工作态度,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消防安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

年初以来,全州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火灾四项指标稳中有降,这与州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分不开的。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们面临的消防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是冬季天寒气燥,居民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加之冬季里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相对集中,是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使用的旺季,引发火灾事故的不安定因素明显增加。

做好冬防工作,既关系全年火灾形势的整体稳定,又影响明年消防工作的开局。

尤其是各级“两会”即将召开,绝不允许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是公安部结合全国火灾形势,统一部署了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决定从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社会形成严格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冬防期间既是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收官阶段,也是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的重要时期,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对火灾事故也格外敏感。

因此,我们务必要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形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冬防工作,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懈怠、投入上不削减。

通过各项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州政府已于10月9日下发了《延边州“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刚才时哲副局长又宣读了《全州2011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下一阶段全州的消防工作思路及要求已经非常明确,工作重点要放在如何落实上。

为做好此项工作,州政府决定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全州工作的开展,各县(市)政府及防火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此次会议的具体部署,统筹兼顾抓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

省、州两级政府近期还将对年初签订的《消防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各县(市)要认真对照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必须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是各县(市)要立即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及时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措施。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全面掀起“清剿火患”战役新高潮。

消防部门要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检查和验收,创新运用各种监督指导手段,确保年底前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公安机关要领导派出所在辖区内严密排查社区、乡村的出租房屋,“九小”场所,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同时,派出所要指导街道、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好隐患自查自改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在监督执法中要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最大程度地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遇有拒不整改隐患的,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该责令停产停业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二是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落实消防监管责任,摒除侥幸心理,杜绝推诿塞责。

冬防期间,民政、教育、文化、卫生、住建、商务、旅游、民委、工商、安监、交通等主管部门要在本行业系统进行广泛动员和部署,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适时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活动。

对管理有交叉的重点区域和单位,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防失控漏管现象。

对消防安全不合格,应当取缔的场所,消防、工商等行政部门要依法暂扣或吊销经营许可。

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全力开展冬防工作督察指导。

各街道、社区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社区、农村消防宣传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各类消防宣传等活动。

对凡因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州政府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违规发放施工、验收、开业等手续的部门,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新闻宣传等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推进“五大”活动,全力“清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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