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的任务分解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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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
校主要领导每年给全校教职工党员上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党课
党办
党校、宣传部、纪委
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宣传部、组织部
开展以党纪政纪、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测试活动
7.各党总支(党委)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坚持学习教育制度。
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学习,每学期各单位中心组至少要学习一次,党支部组织党员至少要学习一次,教职工集体至少要学习一次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
积极参与配合学校开展的各项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并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8.积极开展对全校教职工廉洁教育
以多种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
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
制定廉政文化建设计划,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纪委、工会、团委
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遵纪守法意识
监察处
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每年集中活动一次
工会
宣传部、团委、妇委会
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每两年要有一次集中活动
妇委会
纪委、工会
9.各院(系)开展对教师廉洁教育
以多种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各党总支(党委)
各院(系)行政
10.加强对在校学生廉洁教育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把廉洁教育融入学生思想政治德育课
教务处
宣传部、两课中心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把廉洁教育纳入党校培训教育计划
组织部、宣传部
每年在大学生中开展一次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团委
学工处、纪委
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学工处
把廉洁教育融入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
积极在大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11.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拓宽和创新宣教工作平台
建立健全“大宣教”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大宣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统一规划,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有效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组织部、宣传部、党办、校办、工会、妇委会、团委等
开办廉政网站,宣传党和国家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反腐倡廉工作
纪委、监察处
宣传部、信息网络中心中心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开设有关反腐倡廉教育专栏
学报
《徐州师范大学报》开设有关反腐倡廉教育栏目
纪委、团委
闭路电视播放有关反腐倡廉电教片
在学校各宣传橱窗开办反腐倡廉宣传专栏
团委、学工处
二、健全制度,完善依法依纪管理机制
12.完善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规则和程序
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
组织部、党办
2006年
进一步修订、完善《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校办
研究制定《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
研究制定《徐州师范大学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纪委、组织部、人事处、计财处、计财处等
2006年至2007年
实行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13.发挥党代会代表的作用
探索我校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14.完善各党总支(党委)、院长办公会决策规则和程序
研究制定《基层党委会议事规则》
研究制定《院长(系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
各单位行政
研究制定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
各党总支(党委)、各单位行政
坚持实行党委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15.校务公开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徐州师范大学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校务公开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工作
完善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促进校务公开的落实
校办、工会
加强电子校务建设,构建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信息网络中心
16.各基层单位政务、院务公开
完善政务、院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政务、院务公开
各基层单位
17.完善招生管理制度
完善《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
完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招生录取工作
音乐系、美术系、体育学院
完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研究生处
完善《成人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成人招生录取工作
成教学院
完善《科文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科文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科文学院
修订、完善《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暂行办法》
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文学院、成教院
18.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制》及其实施细则
计财处
加强财务管理,研究制定徐州师范大学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徐州师范大学大额项目管理与大额经费支付审批规定》
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资金安全管理的若干管理意见》,完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进行股票、风险性债券以及其它违规对外投资
完善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完善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管理;
严格“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
监察处、审计处
研究制定《徐州师范大学有偿使用校内资源的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校内收费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听证会制度
后勤管理处
19.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计财处、设备处、后勤管理处
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全资和控股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规定》,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科技处
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关停和注销的有关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探索制定《关于国有资产置换的暂行规定》,规范国有资产置换程序
20.严格资源管理,坚决防止浪费现象,构建节约型校园
制定《关于勤俭办学、构建节约型校园的暂行规定》
研究制定《关于建设节约型实验室的意见》
设备处
研究制定《公用房屋使用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水电管理办法》
21.完善物资采购、工程和服务招标管理制度
完善《徐州师范大学大宗物资采购实施细则》
计财处、基建处、设备处、科技处、后勤管理处
完善《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学校招投标工作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监督办法》,明确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职责和权限范围
22.完善基建工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徐州师范大学基建工程归口管理制度》,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确认和归口管理
基建处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研究制定《徐州师范大学基建工程管理办法》,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规范修缮工程管理
完善《徐州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规范仪器设备的购入、使用、处置等管理
23.完善科研和学术管理制度,规范科研和学术行为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科研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规范科研行为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维护学校知识产权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销售合同管理办法》,维护学校利益
研究制定《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
学科办、教务处
研究制定《徐州师范大学科技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徐州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委托授权管理规定》
24.规范学校公职人员行为
制定学校公职人员公务行为具体规定
人事处
建立健全教职工申诉制度
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
25.校办企业、后勤社会化管理与改革
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促进校办产业规范化管理
计财处、监察处、审计处
深化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完善学校后勤集团管理办法
后勤处
后勤集团
加强后勤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26.完善审计制度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规范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处
修订完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审计的规定》,促进财务预算、决算管理
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规定》,加大对建设工程的审计力度
研究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和《审计结果反馈制度》,注重探索审计成果利用的途径,提高审计效益
27.加强学校管理制度建设
全面加强对学校管理行为制度建设
加强教学活动的制度建设
2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完善党委讨论任免处级干部前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坚持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的制度
完善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实行领导职务任职回避、领导干部任期制和辞职等制度
修订完善《徐州师范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条例》
29.完善人事制度改革
制定《关于教师聘任制改革的具体意见》、《关于职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意见》
组织部、教务处
推进学校工资制度改革
加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兼职、公务出国(境)等事项的管理
人事处、计财处、纪委
30.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教育改革发展规划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十一五”规划
31.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
修订、完善我校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2006年起
研究制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以及在经济实体中兼职的规定》
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的管理。
从严控制新购车辆,特别是新增小轿车。
研究出台部门现有车辆的使用管理规定,禁止处级及以上干部驾驶公车。
32.建立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研究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管理考核机制》
研究制定《教职工党员教育管理考核机制》
研究制定《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考核机制》
33.严格执行党纪
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出台我校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意见,重点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34.严肃校纪校规
研究制定《学校内部监察工作暂行规定》
研究制定《教职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3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36.校、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
校办、党办、纪委
认真落实《校、处级党员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部、纪委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约束
37.对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能
坚持每年进行《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抓好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完善校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落实“一把手”同班子成员谈话等制度
对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许”以及“六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8.对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坚持校党政主要领导同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按照科学配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完成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学校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分解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履行监督职能
切实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和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
完善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一把手”同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同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等制度
对处级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许”以及“六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党办、组织部、校办
认真执行《徐州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考核一次
39.各党总支(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坚持每年进行《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督促所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重点部门逐级签订
对党员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注意”、“五不许”以及“六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
41.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
加强对基建工程、大宗物资、教材图书和医药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基建处、设备处、图书馆、教务处、后勤集团
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工程”的实施
教务处、研究生处、成教处、科文学院
加强建设工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抓好基建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量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工作
基建处、审计处、计财处
学校基建全过程
加强对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人才引进、各类奖励的推荐、评审等程序监督
人事处、组织部
2006年起长期坚持
加强校办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的监督及制度建设
计财处、审计处、监察处
42.加强学校内部行政管理监督
完善学校内部监察工作体制,在重视廉政监察的同时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
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内容,对按归口所联系的部门、单位加强监管,发挥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
探索对各院(系)、各单位的上下级管理机制和权力系统之间的横向制约机制的建设
畅通申诉渠道,保证教职工申诉制度的落实
畅通申诉渠道,保证学生申诉制度的落实
43.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积极推进《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落实,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制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
44.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工会、教代会等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的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和教职工的监督作用
离退休管理中心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的监督作用
统战部
充分特邀监察员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
坚持完善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制度
45.注重审计成果的应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全面推行对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计财处、基建处
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审计结果反馈和使用,开展后续审计工作,保证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
审计处、组织部
46.整合协调监督资源
建立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党办、组织部、校办、工会、统战部
充分发挥各党总支(党委)纪检委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网络
各基层党委
47.党政负责人加强对监督工作领导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班子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党办、组织部、各党总支(党委)
进一步完善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48.查办校内违纪违法案件
健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制定《徐州师范大学2005—2007年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2006年起,长期坚持
查办本校干部、教职工违反政治纪律、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各有关单位
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各类办学过程,各种行政行为中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
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宣传部
加强与徐州市监察机关的沟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工作机制
49.提高依法执纪水平,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健全立案办案和案件审理程序,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为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是非
坚持《徐州师范大学关于对署实名举报实行承诺办理的暂行规定》,充分发挥群众的信访举报监督监督作用
建立完善“一案两报告一教育”制度,每查办一起大要案件,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警示教育。
健全案件通报制度,对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促进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
50.完善对违纪违法人员处理办法
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违纪违法人员和责任追究的办法
探索完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党纪政纪处理办法
学术委员会
五、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
51.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明确领导体制
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实施
党办、纪委
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52.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明确管理制度的机构,负责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和定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