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组部三会一课规定word范文模板 13页.docx
《最新中组部三会一课规定word范文模板 13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中组部三会一课规定word范文模板 13页.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中组部三会一课规定word范文模板 13页.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26/8bdf0bb7-6223-4a87-8711-db3f2731de3c/8bdf0bb7-6223-4a87-8711-db3f2731de3c1.gif)
最新中组部三会一课规定word范文模板1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中组部,三会一课,规定
篇一: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汇编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的程序:
(1)要求入党的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在准备发展其入党时,必须填写《入党志愿书》;
(3)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介绍,并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上级党组织要派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5)接收新党员时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6)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接收新党员时,要召开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
(7)申请入党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进行入党宣誓。
2、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3、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有关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6)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4、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的手续: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报上级党委审批;
(7)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审批结果;
(8)支部书记要同新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提出新要求;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他们。
5、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5)支部大会决议要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6、私营企业主入党工作要把握以下几点:
(1)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注意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
还应把握以下具体要求:
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关心爱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品行良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2)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区委组织部门审查。
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批准。
(3)在私营企业主入党后,要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解决思想入党问题,使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制度
1、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要求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村、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必须全部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上(从业人数100人以上或从业人数为55人到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必须全部建立党组织,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劳务中介等行业的新社会组织必须全部建立党组织。
2、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情况
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可下设若干总支部或党支部;有党员5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总支部,可下设若干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集中建立综合支部。
3、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组建、审批程序
基层党组织设臵组建、审批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党组织设臵的申报、审批阶段;第二阶段为党的委员会选举及选举结果审批阶段。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
(1)抓好学习培训。
(2)加强实践锻炼。
(3)严格组织生活。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时间要求
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
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有的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
篇二: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1、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各项组织活动。
外出党员和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及时进行补课,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党员的组织关系各党委要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总支开具介绍信,基层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学院内各党委之间可以互相接转,外出或外来党员经学院组织部接转。
3、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党费。
支部应经常向党员公布党费缴纳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也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即: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
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
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
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