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弱电工程项目管理培训讲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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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弱电工程项目管理培训讲稿Word格式.docx

为项目业主服务、为承包商服务、联合承包工程、为贷款方服务、为项目融资服务。

参与工程咨询的主要成员是建筑师\工程师、工料测量师、CM经理、监理工程师、设计院。

⑤金融机构:

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

按其地位和功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货币当局,也叫中央银行,既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是银行,包括政策型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类是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4)建筑工程常见的管理模式:

①传统(通用)的工程管理模式(DBB):

多年来我国建筑工程的管理多采用这种管理模式,由业主(或建设单位)组建基建办、筹建处、指挥部进行管理。

业主代表为业主履行全面的业主的项目管理职能。

业主分别与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签订专业的服务合同,与设计勘察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与工程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实行施工总承包方式。

这种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是工程项目的实施按顺序进行,既只有前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Traditional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传统模式的优点是:

由于长期地、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都对有关程序熟悉;

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进行控制;

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

在招投标之前,设计图纸己经完成,业主对项目的费用已心中有数。

其缺点:

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

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

由于承包人无法参与设计阶段的工作,设计的“可施工性”较差,当出现重大的工程变更时往往会降低施工的效率,使进度拖延;

此外,设计单位和承包人之间的争端,其结果往往会是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协调已作为一种专业独立出来,往往由参与项目前期策划(项目研究)或设计管理的专业管理公司承担,以确保项目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国外在工地现场多采取管理公司派出驻地工程师方式,国内则为委托施工监理方式。

由于国外多基于扩大初步设计深度的招标图进行施工招标并由承包商在驻地工程师指导下进行施工图设计,而承包商在安排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时,可根据计划进度的要求分轻重缓急依次进行,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运用了快速路径法,缩短了项目建造周期,弱化了该模式的缺陷。

国内可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割出来做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缩短整体设计及工程的周期。

②设计—采购—建造(EPC)交钥匙模式

EPC是英语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ng的缩写,也被称为交钥匙工程模式,业主与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只签订一份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单一的合同责任。

该合同为总价合同。

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固定总价合同或可调总价方式,由总承包商(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该模式减少了设计与施工方在合同上的工作界面,从而解除了承包商因招标图纸出现错误进行索赔的权力,同时排除了承包商在进度管理上与业主及咨询公司可能产生的纠纷,因而在包干总费用及总工期上非常确定。

这种模式有利于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的合理交叉与融合,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但总承包商要承担大部分风险。

工程项目管理的几个模式各有优势,各有不足。

对于不同的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的侧重点不同,会左右模式的选择。

当然,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还需要不断地健全法制,完善市场竞争制度,规范项目各方的行为。

这样,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才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5)我国建筑工程的主要管理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目前我国大多数建筑工程采用的是工程总承包制度,勘察设计发包给设计院,施工发包给建筑企业,实行施工总承包方式。

个别部门思想观念落后,国际通行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得不到普遍认同。

部分项目的建设由于部门权力和利益的驱使等原因,仍然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项目由指挥部、筹建处或建设单位自己来组织实施,直接掌握资金使用、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管理的权利,对较为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不予执行。

1.2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

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始于1988年,作为改革开放催生的四大建筑制度之一,与项目业主负责制、投标承包制和合同管理制一起载入了建筑业改革创新的史册。

监理制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缩短建设周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监理单位受聘于业主,为业主提供技术服务,对承包商则依据业主的授权进行监督管理,同时监理单位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商三者之间以经济为纽带,以合同为依据,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构成建设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建筑工程管理结构图:

2智能化工程在建筑工程中得位置

智能化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部分,其施工单位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属于分包方,由于智能化建筑工程技术要求高,功能要求高,很多项目采取业主直接分包的方式,但在项目管理上仍属于总承包管理。

智能化分包方在组织机构上既从属于总承包方,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智能化分包方在工程进度、设备安装和其他与土建、安装有关联的问题上,应主动与总承包方和其他有关联的分包方取得联系,并按时提供本工程范围内的各系统有关的预埋管线施工图及其他技术资料,同样总承包方和其他有关联的分包方也要和智能化分包方及时沟通,以便双方协调共同保证进度和质量。

智能化分包方在配合总承包方进行预埋管线、箱、盒、支架、基础等的施工方面,应结合消化建施、电施、水施等有关图对智能化系统做出深化设计,发现与土建和安装在结构、预埋和基础等方面有不一致的地方,应及时配合土建。

装修和安装专业进行协调。

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加以解决,以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智能化分包方应在施工现场组建项目部,以协调解决土建、安装、装修、智能化等方面的施工问题。

按时参加由业主和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

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由书面形式向总承包方、监理、业主提出,总承包方、监理、业主将按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

同样也要求业主、监理、总承包方及相关分包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和问题,智能化分包方也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给予回复。

安全和文明施工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作业者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意识、素质的培训与提高,强化作业者的行为控制,,既是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和完成智能系统工程施工的重要条件,智能化分包方应权利予以配合。

对于和总承包方及相关分包方的配合及施工界面的划分、分包的管理方案的内容等要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约定不明确,则要本着友好协商,为业主着想的原则全力解决。

参见各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相互配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

对于各自承包的工程项目在工程进度、施工工序、工程质量成品保护、预(结)算、隐蔽验收等方面应接受业主和监理的统一管理。

总承包方在智能化分包方进场施工时,为其提供施工临时水、电及相应的施工辅助设施、进行安全交底、对已完成的预埋管盒及桥架向智能化分包方提供相关图纸并在现场进行交接,发现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以便双方及时做出处理。

管线及隐蔽完成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业主及监理统一报验,工程完工后向总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3项目施工成本控制

施工成本管理就是要在工期和质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利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把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并进一步寻求最大程度的成本节约。

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包括:

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3.1施工成本预测

(1)施工成本预测是根据成本信息和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运用一定的专门方法,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可能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估(预)算,其实质就是在施工前对工程成本或工程造价进行估(预)算。

预测时通常是根据国家、省市或企业有关定额对施工项目计划工期内影响其成本变化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比照近期已完成或将要完成的施工项目的成本(单位成本),预测这些因素对工程成本(造价)中有关项目(成本项目)的影响程度,预测出工程的单位成本或总成本(造价)。

目前在国内取得工程的承包任务,基本上都是通过招投标进行竞标取得,竞标的关键部分就是报价,即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项目的施工成本、费用、利润等进行预测报价,报价的高低往往决定竞标的成败,因此对承包商项目成本预测具有较高要求,承包商必须非常了解投标项目施工成本的社会平均水平及本企业对施工成本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才能在建筑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2)施工成本的构成:

(建标[2003]206号)

施工成本是工程造价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而工程费用中的直接费和间接费则构成了施工成本。

①直接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费用,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而措施费则是施工过程但未形成工程实体的费用,如:

脚手架费用、模板费用、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

②间接费:

是指虽不直接由施工的工艺过程所引起,但却伴随工程施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如:

施工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总承包管理费、依法向相关政府部门交纳的各项规费等。

③利润:

是指承包商完成所承包工程所获得的盈利。

④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3)施工成本预测的方法和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五条规定:

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

其编制可以采用以下计价方法:

工料单价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

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

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综合单价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我国目前仍处于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使用双规制并行的计价形式,即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

①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定额计价实际上是通过颁布统一的计价定额或指标,对工程项目投资进行有计划的管理。

工程建设定额的概念和分类:

工程建设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必然也是生产的消费过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

工程建设定额就是对这些消耗量的数量规定,即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在工程建设中单位产品上人工、材料、机械、资金消耗的规定额度,这种数量关系体现出在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产品下各种生产要素消耗的社会平均合理水平。

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构造复杂、产品规模宏大、种类繁多、生产周期长等技术经济特点,造成了工程建设产品外延的不确定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工程建设定额的多种类、多层次。

工程建设定额是工程建设中各类定额的总称。

按生产要素定额可分为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以上三种定额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消耗定额,各省以国家统一消耗定额为基础制定计价定额。

目前河南省现行的计价定额是《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08综合单价》的专业划分:

依据《计价规范》的规定分设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E园林绿化工程共五个专业。

其中C安装工程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C.4炉窑砌筑工程、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C.6工业管道安装工业、C.7消防工程、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9通风空调工程、C.10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C.11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C.1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Y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和YC.15施工措施项目共十四分册。

《08综合单价》中子目基价的组成内容:

综合单价子目(包括技术措施费子目)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组成。

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不分专业、工种和技术等级,统一取定为43元,2011年3月1日后调整为53元,调整的人工费价差计入税前造价。

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

《08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格均采用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的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可根据市场情况按实进行调整,调整的材料价差计入税前造价。

机械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08综合单价》中的机械费是综合考虑的,一般不能调整,但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和电的价格均可以调整,其价差计入税前造价。

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费用。

《08综合单价》管理费计取系数较综合费用适当调整。

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08综合单价》利润进入子目基价,取消工程类别的差别利润率,实行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差别利润率,利润水平略有下降。

《08综合单价》中子目内消耗量的确定:

人工工日消耗量:

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和定额工日表示,综合工日由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中的工日组成,包括基本用功和其他用工。

其他用工包括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幅度差包括以下内容:

工序交叉、搭接停歇的时间损失

机械临时维修、小修、移动等不可避免的时间损失

工程检验影响的时间

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移动影响的

工程完工、工作面转移造成的时间损失

材料消耗量:

材料消耗量依据材料使用的重要程度分为半成品、主要材料和其他材料,半成品、主要材料均以消耗量表示,周转性材料为一次使用的摊销量。

其他材料包括辅助材料和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以金额“元”表示。

材料消耗量均包含额定的材料施工损耗,其他材料已适当考虑价格可能上涨的因素。

机械台班消耗量:

包括机械幅度差,机械幅度差包括以下内容:

配套机械相互影响的时间损失

工程开工或结尾工作量不能饱满施工的损失时间

临时停水停电的影响时间

检查工程质量影响的时间

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故障排除、维修及工序间交叉影响的时间间歇

《08综合单价》子目价格以外的费用:

规费:

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工程定额测定费已取消)

安全文明施工费:

属措施费范畴,但规定为不可竞争费用。

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各专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础统一为“综合工日*34”

其他费用:

未设置措施费子目的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总承包管理费、风险费、非承包方原因所发生的检测费等。

税金:

最新的税率标准为

纳税人在市区的,按不含税工程造价的3.477%计取

纳税人在县、镇的,按不含税工程造价的3.413%计取

纳税人不在上述范围的、按不含税工程造价的3.284%计取

《08综合单价》将所有专业的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统一为综合工日,即缩小了差别,避开了物价因素影响,使之更合理、更直观、更客观。

《08综合单价》明确了检测费的处理原则,明确非承包方原因所发生的检测费应由业主承担的原则,为竣工结算提供了依据。

《08综合单价》明确了发承包双方共但市场风险原则,明确了业主、总包方与分包方的责任,维护各方的利益,结合当前同一工程由多家单位交叉施工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业主、总包方与分包方的责任,为工程造价的合理结算提出了原则处理意见。

具体规定了材料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和检测费的计算方法,有利于解决材料供应方式变化引起的纠纷。

材料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应按照不同的采购供应方式分别确定,明确了甲方供应材料或指定厂商供应材料时采购保管费的计算方法。

《08综合单价》规定费用的组成内容和计价标准程序,以保证工程造价计价程序的统一性。

依据建标[2003]206号文,设置表4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表。

依据国标《计价规范》,设置表5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计价标准程序表。

两表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采用非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时,可按照表4的方法计价。

表4:

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公式

备注

1

定额直接费:

1)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

2

2)定额材料费

分部分项材料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

3

3)定额机械费

分部分项机械费

4

定额直接费小计

1)定额人工费+2)定额材料费+3)定额机械费

5

综合工日

综合工日合计+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工日合计

6

措施费:

1)技术措施费

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材料费+技术措施项目机械费

7

2)安全文明措施费

[5]*34元/工日*费率

不可竞争费

8

3)二次搬运费

[5]*费率

9

4)夜间施工措施费

10

5)冬雨季施工措施费

11

6)其他

 

12

措施费小计

1)技术措施费+2)安全文明措施费+3)二次搬运费+4)夜间施工措施费+5)冬雨季施工措施费+6)其他

13

调整:

1)人工费差价

人工价差

14

2)材料费差价

材料价差

15

3)机械费差价

机械价差

16

4)其他

17

调整小计

1)人工费差价+2)材料费差价+3)机械费差价+4)其他

18

直接费小计

定额直接费小计+措施费小计+调整小计

19

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分部分项管理费+技术措施项目管理费

20

2)规费:

①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1

②工程定额测定费

综合工日*0.27

该项费用已取消

22

③社会保障费

综合工日*7.48

23

④住房公积金

综合工日*1.70

24

⑤意外伤害保险

综合工日*0.60

25

间接费小计

1)企业管理费+①工程排污费+②工程定额测定费+③社会保障费+④住房公积金+⑤意外伤害保险

26

工程成本

直接费小计+间接费小计

27

利润

分部分项利润+技术措施项目利润

28

1)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

29

2)零星工作项目费

零星工作项目费

30

3)优质优价奖励费

优质优价奖励费

31

4)检测费

检测费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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