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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课酬暂行规定……………..27

二十二、学院各项奖励细则…………………………………29

二十三、学院“十二五”规划………………………………32

前言

制度建设是提高学院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进程,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我们对以前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修订、补充和完善,每一项制度都经过了护理学院2010年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修改和表决通过。

现将规章制度编辑成册,便于各科室和广大师生员工学习、查阅和贯彻执行有关制度,用以指导、规范、监督学院的各项工作。

制度建设,着眼长远,贵在创新,重在落实。

望各科室充分认识,认真学习制度、牢记制度、遵守制度,狠抓落实,依靠制度和机制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学院工作水平,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

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按时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提出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委员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并检查其计划、决议和上级决定的执行情况。

4.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掌握和关心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经常与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情况,商量工作,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

6.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协调。

7.搞好本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抓好学习,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委员会的团结,带领“一班人”不断增强“创先争优”的意识。

8.负责学院科级干部的任、聘、免等工作;

协助院长抓好人事工作。

9.全面监督学院各项经费开支。

10.负责本单位的稳定、安全与计划生育工作。

11.负责干部的培养考察,并将聘免意见与同级主要负责人协商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1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

2011年4月26日

二、院长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的宏观管理工作。

2.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照国家和学校各时期的发展规划,制定本院教学、科研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主持院务会议及其他院内重要会议,研究、检查、处理、布置各项重大工作。

4.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政策与权限,拟定院内机构设置及其人事变动方案提交院务会讨论,协助党总支做好科级干部的任、聘、免等工作。

5.审定、签批以学院名义向上级机关呈报的各类报告、公函及对外的各类通知、简章、协议等文件。

6.主持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教学运行情况,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7.制定本院科研发展规划,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检查,科研成果的申报和推广,促使全院科研水平全面提高。

8.负责学院学术理论研究工作,积极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查、分析教学质量、改革教学内容、开展学术研究,不断提高学术研究水平。

9.抓好研究生培养教育工作。

10.有计划地抓好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11.审批本院各项经费开支。

12.负责本院对外交流和派出人员的计划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做好职工业绩考核及晋升工作。

13.执行大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主管教学工作。

2.及时检查各系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配合学校定期组织修订培养方案。

3.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4.抓好教学改革和教学成果申报工作。

5.抓好实验室建设,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

6.定期督促和参加教学听课并记录,检查课堂授课情况。

7.负责实习教学基地的联系工作,定期下实习基地检查,深入学生中了解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8.组织检查各项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9.组织召开开学前准备工作会议,每年对全院的教学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10.负责协调各系、室之间的工作。

对分管的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请示、有汇报。

对有关教学的请示、报告和意见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党政正职报告。

四、科研副院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主管科研工作。

2.协助院长主持全院的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3.负责落实、检查学科发展规划及科研计划的制定、执行与实施情况。

4.负责与科技主管部门协调,及时传递有关信息,积极组织科研课题和科研成果的申报。

5.负责牵头组织科研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及其他科研业务与学术活动。

6.负责研究生的培养教育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全院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8.对分管的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请示、有汇报。

对有关科研的请示、报告和意见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党政正职报告。

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任在院长及总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协调、组织全院的行政工作。

1.负责传达学校及学院领导的指示、决定、通知,并了解其贯彻执行情况,向学院领导汇报。

2.负责安排全院活动日程,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联系。

3.起草书写全院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材料。

4.协助院领导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各教研室对上级及院部决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问题与建议。

5.负责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领导因公来院的接待工作。

必要时认真做好接待记录,并进行处理,重大事情向院领导报告。

6.负责全院性上报材料的统计综合汇总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掌管和使用学院行政公章。

8.负责全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运转和执行。

9.负责保持好公章、公物,做好办公室用品的购发工作。

10.负责行政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全院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的考勤工作。

11.及时提供各种教学、科研的办公用品,当好教学、科研、行政工作的好后勤。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党总支组织干事工作职责

组织干事在总支书记及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协调、组织全院的党务工作。

1.保持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密切联系,及时上报我院党务方面的工作进展及相关报表。

2.总支组织干事属于总支委员之一,参与院总支会议,负责做好总支委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包括:

(1)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做好会议记录,联络列席人员及时到会、与会和退会,散会后检查会议室并妥善处置遗漏的材料和物品。

(2)根据会议决定,撰拟会议纪要或文件。

(3)做好会议记录的整理、会议材料的归档和保密工作。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会务工作。

3.出席院党政联席会议。

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会前材料的准备和会议形式的有关意见,按党政分工原则,分别由组织干事、院办主任协助有关领导落实。

会议记录和其它会议材料由组织干事负责整理归档。

4.出席学院书记办公会议。

负责书记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

协助主持人拟定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会同有关方面准备会议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按办文程序发出会议纪要,根据需要对有关工作进行催办,完成会议材料的归档等。

5.参加院中心组学习。

在院总支书记的领导下,拟定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作好会议记录,并在日常的工作中贯彻落实学习内容精神。

6.与支部书记一起,负责学院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并及时向总支书记汇报全院党员的基本情况及思想动向,为书记制定相应制度和计划提出参考意见。

7.负责学院的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外宣传我院的新闻和重大事件,扩大学院的影响。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学办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组织,负责管理本院日常教学的运转工作。

2.负责本院学生选课的安排与选课操作指导工作,负责维护选课秩序。

3.协助教学院长完成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4.在教务处、院领导组织下排课,根据开课计划排出各班级的课程表,并安排好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

5.协助组织课程考试、考查和重修、补考工作,并按规定期限催收、审阅记分册。

6.协助教学副院长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教学反馈意见。

7.及时收集各教研室所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检查执行情况,配合学校定期组织修订培养方案。

8.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9.抓好教学成果申报工作。

10.负责教学经费的分配、转拨工作。

11.定期参加教学听课并记录。

12.负责教学基地的联系工作,定期下实习基地检查,深入学生中了解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13.组织落实各项教学活动。

14.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半年或一年的教学总结书写工作。

15.负责各层次的教学管理工作。

八、科研办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科研信息(文件及网上通知等)的收集、传递与管理工作。

2.落实、检查科研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3.经常与科技处取得联系,及时传递有关信息,积极组织科研课题和科研成果的申报。

4.进行科研工作检查、考核和评估。

5.协助搞好研究生的培养教育工作。

6.负责科研档案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7.积极组织全院科技开发工作。

8.负责全院科研成果的年度统计工作。

9.负责全院科研工作量及科研基本津贴和科研效益津贴的核算与发放。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3.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1)抓好支部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2)开好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3)加强支部委员会的思想作风建设。

7.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9.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十、系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本系分阶段发展与建设规划。

2.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定本系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

3.组织本系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加强专业理论与实践研究。

4.组织系秘书做好本部门的文档材料,教学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

5.主持并做好本系教学规范化建设,包括教学计划与大纲的修订,教学质量的跟踪与考评等。

6.组织做好与本系专业有关的教材与图书资料征订和其它教学材料的审购工作。

7.主持经常性的系例会,研究决定本系重大问题,传达与沟通上级精神及反映教师意见与心声。

8.重视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具体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引进及培训等的工作。

9.负责对本系教职工的考核与考评工作。

10.建立健全系级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1.系副主任协助系主任完成系内各项工作,并听从系主任的工作安排。

12.做好学院领导布置的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十一、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

1.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应对实验人员的思想教育、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实验教学安排、实验人员上岗考核等方面工作负责。

2.负责实验器材的申报,固定资产的登记、上报工作。

3.组织实验技术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制定仪器设备性能和实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考核制度。

4.组织检查实验室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5.根据教学需要和仪器设备的发展情况,组织仪器改进和改造工作。

研究并提高实验室的投资效益。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7.负责协调各系之间对实验室的使用。

8.做好学院领导布置的其它教学工作。

十二、实验室人员工作职责

1.了解实验教学计划,会同各系制订实验计划。

2.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并会同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实验。

3.想方设法制作教具,配合教师开设第二课堂。

4.做好仪器入库、登记造册工作,借出、收回,都应入账入册。

5.熟悉仪器性能、使用及维修方法,熟悉实验室安全规则,及时处理好偶发事件。

6.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实验方法,创造最佳效果。

7.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十三、自考办主任工作职责

1.熟悉和掌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在书记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院承担的自学考试的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全科的自考统筹管理工作。

3.负责上报校自考办本专业开考计划、制定本专业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

4.负责本专业的命题管理工作及负责安排本专业的审题人员入围工作。

5.组织安排考试送考人员的工作。

6.负责每年两次考试的接卷、拆封及评卷工作。

7.负责与校自考办共同做好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8.负责组织本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及上报工作。

9.负责制定本院及联办助学班的学期授课大纲及计划。

10.负责对科内人员的考核,保证科内团结,做好科内工作人员思想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学院日常管理制度

1.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下(包括中级职称)教师及实验室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

因事外出应跟科室主任或同事说明去向,否则以旷工处理。

2.副教授及以上教师原则上不作坐班要求,但每周至少有两个半天以上在办公室工作,学院有紧急事务或会议必须按时到达。

3.系主任每星期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在办公室处理系内事务,并安排好系内值班。

4.所有教学人员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和从事一定的科研工作。

5.硕士生导师每年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含通讯作者)以上的教学或科研论文,三年必须申报一项课题,博士生导师两年必须发表1篇(含通讯作者)以上CSCD或SCI文章。

6.学院的有关信息或新闻,必须先由主管副院长审核,书记审批后才能挂在网上。

7.上报学院以外的各种相关材料(包括各种奖励、申请、报告、课题、项目等),必须先由主管副院长审核,院长或书记审批后才允许上报。

8.教职工请事假、病假、产育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及有关待遇严格按照中大人字[2003]51号文件《中南大学教职工休假制度及有关待遇的暂行办法》执行。

9.职工出差(省内)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或院长批准;

省外出差,须报计划按程序批准后进行;

工作紧急无法向院长或主管领导请假时,须在院长办公室备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10.凡经组织同意参加进修学习的人员(含国外学习),脱产3个月以下(含3个月),享受学院全年福利,脱产3~6个月(含6个月),享受学院全年福利的一半,脱产超过6个月以上,不享受学院本年度福利。

学校岗位津贴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11.新进学校毕业人员,3个月不享受学院福利,3个月至1年享受50%学院福利,1年转正后享受100%学院福利。

12.新调入已参加过工作的人员,前半年享受50%学院福利,半年以后享受100%。

13.上级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负责登记,再分送至相关领导并签收,重要文件由院长或书记阅批后分送给相关领导,签阅的文件原件留办公室归档,复印件交给相关领导。

十五、师资培养制度

1.各系室对中青年教师和新进人员应制订出短期(1—3年)和长期培养计划,与教学有关的计划交教学办,与科研有关的计划交科研办。

2.凡参加省内外专业学习进修、学术交流、学历教育等,学习前后应与系办联系,并将其成绩交系办备案。

学习结束后向科室作专题汇报。

3.没有工作经历的新进教师必须到临床进修6个月才允许上讲台。

4.为了不与临床教学脱节,学院专业教师,每年都要求进入临床进修学习,具体要求是:

(1)正高职称,每年最少有2周以上时间下临床或社区;

(2)副高职称,每年最少有4周以上时间下临床或社区;

(3)中级职称,每年最少有8周以上时间下临床或社区;

(4)有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每年最少有2周以上时间下临床或社区。

老师们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到教学办填写申请表,由教学办与医院取得联系,安排临床或社区进修学习,并由系主任和教学办监督备案。

没达到要求者,由院务会讨论从年终津贴中扣除一定经费。

5.出国进修人员在批准期内,除按学校规定外,科室对其本人和家属应关心和照顾,出国人员定期向科室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回国后向全系汇报,并作专题学术讲座。

6.各系室应对报考研究生的青年教师予以支持,有计划地选送,具体条件按学校规定执行。

十六、教学管理制度

1.院系及各教研室要积极抓教学,以教学为中心,凡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成教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均要按质按量完成,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根据学校安排,定期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

经常收集教研室的意见,协调各专业课的衔接,制订各专业课课表和教学周历。

3.按教务处计划,做好课程评估,评估内容按卫生部和教务处制定的评估标准。

成立课程评估检查小组,於学校评估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对参加学校评估的课程进行自评。

被评估课程要在学校评估检查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准备就绪,以便学校和学院检查评估小组检查。

对评估合格或优秀的课程,除学校奖励外,各系给予一定教学经费和奖金奖励。

4.每年对每门专业课进行一次教学检查,其内容包括:

教学档案、听大课(理论)、实验课、老师学生座谈会等。

教研室每年进行一次公开课。

5.院系领导每月听课1—2次,了解熟悉专业,以便加强教学管理。

教研室教师要定期参加本教研室老师听课,并进行讲评。

院系领导及院系办分管教学人员做到每两周正是教研室了解情况一次。

6.各教研室每学期结束时,应写出教学总结,交院一份存档(教学总结中应体现有试题分析、下学期的主要工作计划、落实计划的措施、教改计划等)。

每学期开学上课前一周将教学周历打印好,交院办5份。

7.每年进行一次教学总结,表彰先进教研室和先进个人。

8.组织好毕业实习及实习检查。

做好毕业实习安排,包括实习基地的选择落实,学生实习计划具体安排、实习动员、组织教学检查、实习成绩的收集、组织论文答辩和毕业考试。

各专业定期派人到实习基地检查了解实习情况,省外的基地原则上只教学检查一次,省内基地每季度一次。

9.教材编写由各系负责组织。

教材的选用及数量由教研室负责上报系办,系办审核后上报人民卫生出版社长沙发行站。

10.做好教学经费的下拨及使用督查工作。

根据各专业课的课时数,实验课及试剂的损耗等实际情况下拨教学经费,并负责检查教研室的使用情况。

11.组织好每学期开课前的教学准备会,解决教学准备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各教研室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电教仪器由系分管教学人员保管和维护。

12.组织期末考试,严格考场纪律,由监考组长宣布考场纪律,按教务处下发的《教师手册》的规定执行,选择责任心强的同志监考。

13.各教研室要负责编写修订教学大纲,交院审核存档,上交教务处。

14.院系和教研室对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整理,归类和补充,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15.组织申报教学研究课题并对课题实施进行督促和检查,鼓励撰写教学论文和教学成果的申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16.对各专业毕业学生,要进行信息反馈调查,以便了解我们的教学情况和用人单位的意见。

十七、科研管理制度

1.积极支持和鼓励教研室开展各项科研工作,使科研教学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2.积极配合科技处,组织教研室科研课题的申报。

3.每年度上半年,组织学术带头人对教研室申报课题进行讨论,选出较好课题给予重点扶持,为课题申报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4.积极筹措和妥善安排资金,为年轻教师科研工作提供条件。

5.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的作用,定期组织学术带头人讨论如何引导培养年轻教师开展科研。

6.对教研室开展的课题在经费、时间、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7.促进教研室之间开展科研协作,定期了解科研进展,帮助解决科研中有关的困难。

8.教研室及个人与外单位进行科研协作,须报学院备案,职务性的成果或业余时间利用公家的设备、场地取得的成果转让以及与外单位合作开发的产品必须逐级上报批准,同意后才能进行。

9.对科研工作开展得好的教研室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10.以科研为龙头抓好科技开发,促进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

11.督促检查各教研室科研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十八、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专业仪器设备,遵循大型仪器集中管理,共同使用的原则,以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为教学科研等工作服务。

2.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每年制定实验室建设项目报学院,由学院统一向教务处申报,平时自筹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及时进行登记,列入固定资产备案。

3.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须有专人负责,对其使用维修报废进行管理。

4.所有仪器设备都要进行登记,记录其使用情况,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操作不当损坏须负责赔偿、维修好。

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查。

5.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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