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掘进综合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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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掘进综合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

得分85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

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品。

工区单个迎头:

月度检查验收中评为优良品,奖励区长、分管区长各600元,其他工区管理人员400元/人,该迎头工资总额上调5%。

月度检查验收中评为合格品,对工区管理不奖不罚,该迎头工资总额下调3%。

月度检查验收中评为不合格品,罚区长和分管区长各600元,其他工区管理人员400元/人,该迎头工资总额下调5%。

2.文明施工:

每月由生产科组织进行三次检查,对掘进迎头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综合打分,分为两个等级,即:

90分(含90分)以上达标、90分以下不达标。

每个迎头三旬检查均为“达标”等级,对区长和分管区长各奖励800元,其他管理人员600元/人,每出现一次“不达标”等级,对分管区长罚款400元,其他管理人员罚款200元/人,依此累加。

出现不达标时,每少一分扣该迎头工资总额1%,依此累加(基数为90,按三旬的最低分考核)。

3.生产任务:

(1)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按矿定额标准进行结算,超计划5%以上,该头进尺延米单价提高5%,超计划10%以上,该头进尺延米单价提高10%;

完不成生产任务的下调延米单价,其中欠产在10%(含10%)以内,延米单价下调5%,欠计划在10%以上的,延米单价下调10%。

(2)月度生产任务与工区管理人员收入挂钩,完成月度生产任务不奖不罚,超计划的,每超5%(不足5%不予奖励),奖励工区区长和分管区长各400元,其他管理人员300元/人,以此类推;

欠计划10%以内(含10%),罚工区区长和分管区长各500元,其他管理人员400元/人,欠计划10%以上,罚工区区长和分管区长各800元,其他管理人员600元/人。

4.月度验收中,在本旬施工巷道长度内,因巷道底鼓造成巷道高度不够的,在当月结算中扣除卧底工程量,取消评优资格,本月之外其它范围内的卧底工程给予验收。

5.安监员考核

在月度工程质量考核中,月底评为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300元/人,合格品时对跟班安监员不奖不罚,若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300元/人。

每个迎头三旬检查均为“达标”等级,对安监员奖励300元/人,每出现一次“不达标”等级,对安监员罚款150元/人,依此累加。

施工单位变更施工地点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将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并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贯通的地点在贯通当日,由生产科组织地测科、机电科、劳资科、调度室、安监处等协调尾工处理。

对尾工处理不及时的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

(三)施工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终身制: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直至工程报废为止。

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维修费用由原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砌碹巷道顶部未浇筑密实,喷浆巷道后部有孔洞等),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0元并进行整改,由其承担全部巷修费用。

2.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1)工前包工定价制度

零星工程原则上分为两大类:

生产类和机电类。

生产类零星工程由生产科牵头,组织劳资科和相关工区负责人工前确定工程量和技术标准,由劳资科工前核定价格共同签字。

机电类零星工程由机电科牵头,组织劳资科和相关工区负责人工前确定工程量和技术标准,由劳资科工前核定价格共同签字。

(2)开工制度

各工区技术负责人编写零星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施工过程中出现变化的,工区技术负责人及时进行变更并签字。

措施审批完成后施工单位要连同施工人员学习签字报送生产科、安监处。

无措施施工的,每次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3)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后由对应生产业务科室和劳资科对施工地点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不予验收,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次,并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方可验收结算。

3.井下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巷道的不同支护形式对照各自的验收标准严格执行。

验收种类分为:

锚网喷支护巷道、砌碹巷道、锚网巷道、混凝土支护工程、其它混凝土工程(井下设备基础、水沟、沟槽、台阶、固定道床)。

4.生产科、安监处等安全生产业务科室对各掘进工作面实行动态检查。

施工单位跟班区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安监员为现场兼职质检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并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若跟班区队长、安监员不负责任,对现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视而不见,或不盯在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的,一经发现,对其罚款200元/次。

工作面出现质量严重下滑等现象时,由生产科、安监处组织按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并对工区现场跟班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5.责任工区整改制度:

现场查出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通知跟班区队长进行整改。

升井后,由生产科汇总验收小组人员检查问题并填表,将检查表以OA的形式下发工区,并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小组人员配合生产科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复查,对查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成的,对工区负责人罚款300元/条。

工区整改完成后必须以OA形式进行反馈,如有不反馈的,对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特殊情况下未能完成的须申请延期,否则按未整改进行考核。

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现场施工过程中采取特殊加固措施(如地质构造的严重塌落、冒顶、片帮、底鼓,施工中发现断层、破碎带及出水等异常情况),隐蔽前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经生产科、劳资科组织验收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对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生产科、劳资科一律不予签证。

不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施工的,对施工单位一次罚款1000元;

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的7天内提交隐蔽工程记录,否则,每拖一天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7.规程措施审批制度:

隐蔽工程、特殊施工地点及现场施工过程中采取特殊加固措施(如贯通,地质构造的严重塌落、冒顶、片帮、底鼓,施工中发现断层、破碎带及出水等异常情况),在施工前,工区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各业务科室及矿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开竣工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前3天内施工单位要提交施工措施,要求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规程措施审批执行手续完备,经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批准。

规程措施审批完成后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考试、签字后报送生产科、安监处。

规程审批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至少每两个月复审一次。

措施学习完3天内将学习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报生产科、安监处,每拖一天罚技术负责人50元。

2.开停工报告审批:

开停工前3天施工单位报批开停工报告,由相关业务科室签字批复。

开停工前由生产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调度室、安监处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地点的安全状况、材料质量、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等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措施规定的不批复开停工报告。

未经批准私自开停工的,对工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五)技术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1.工区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工区技术负责人及时对技术资料分类归档。

2.生产科不定期对各工区技术档案进行抽查,对缺项、漏项、资料不全的对工区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3.每月上交资料包括:

施工质量原始记录、锚杆拉拔力预紧力检测记录、顶板隐患排查记录、作业规程复审记录、各迎头补充措施及措施学习人员成绩、签名、考试试卷及各设计变更、停复工申请、补充材料等资料。

4.工作面作业规程、补充措施及学习人员成绩、签名必须在措施审批后3天内报生产科;

施工质量原始记录,锚杆拉拔力预紧力检测记录,顶板隐患排查,于每月27日前报生产科。

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六)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供应管理:

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由生产科材料组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具有煤矿矿用产品使用安全标志,符合煤矿质量标准。

对所进材料要进行严格验收并建立专门的管理台账。

生产科不定期对各种支护材料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除做退货处理、赔偿损失外,对供应方惩罚性罚款10万元,对该批次验货人员罚款200元。

2.材料考核管理:

各工区根据生产科制定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制定本月材料计划,生产科材料组每月组织召开材料计划例会,对工区材料进行审查。

月底生产科根据生产任务对支护材料进行统计,汇总到材料组统一考核。

(七)文明施工管理

1.掘进工作面所有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挂牌管理,设备、材料上架,长短不一的材料要一头齐,弯管子、轨道要及时整直备用,工具箱、材料箱要放置整齐,严禁材料混放。

所有材料必须集中整齐摆放于巷道的一侧,外沿成一条直线,材料牌板悬挂高度一致,成一条直线,牌板填写内容要求准确齐全,牌面清洁,无喷浆回弹料、灰尘等;

备用轨道、钢管分层摆放,中间加垫木(垫木规格统一),锚杆托盘、道夹板等小型材料入箱放置,任何材料上不得存有喷浆回弹料、粉尘等。

2.管线吊挂整齐,成直线,卫生清洁。

综掘机或耙装机后风水管路及各种电缆要上钩,吊挂整齐,分段取直,不得落地,不得交叉盘绕,备用的各种软管和电缆要盘放整齐,风水管吊挂跨巷道、绞车房等,必须设置龙门架,风水管拐弯时,必须有弯头,要求刷漆编号,风水管闸阀进行编号管理,风水管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严禁用铁丝代替“U”型卡。

井下掘进巷道实现六条线管理,即轨道(单轨吊梁)一条线、电缆一条线、皮带一条线、风筒一条线、风水管路一条线、照明灯一条线。

3.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掉挂钩统一为“S”型,编号管理,风筒上无积尘、无破口漏风。

4.临时轨道铺设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

50mm;

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的偏差为±

50mm,坡度误差50m内不超过1/1000,即50m内高差不超过50mm(包括倾斜巷道的绞车道)。

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2mm,不应有硬弯。

直线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曲线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

半径50m以上时不超过2mm,半径为50m以下时不超过3mm。

轨面前后高低采用目视平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倾斜车道不超过15mm(设计变坡点不在此限)。

轨距符合设计,允许偏差:

直线段+5mm、-2mm;

曲线段加宽后+5mm、-2mm。

直线段两股钢轨应水平,误差不大于5mm;

曲线加超高后误差不大于5mm。

钢轨接头缝隙不大于5mm,焊缝无裂纹。

轨枕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轨枕无失效。

钢轨接头应采用悬接:

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

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大于2m。

鱼尾板、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

道钉规格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2mm;

混凝土轨枕螺栓、压板紧固齐全,浮离不大于2mm。

轨枕间距要符合设计,误差±

50mm。

道碴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轨底与轨枕间隙大于2mm者为吊板)。

道碴材质和粒度符合标准;

道碴厚度不小于100mm,道床整洁,道碴不埋没轨枕面,无积水、淤泥。

水沟排水畅通,水面应低于路基,井底车场及行人巷道水沟盖板应齐全、牢固。

托绳轮数量齐全,转动灵活,钢丝绳不磨轨枕及扣件。

5.刮板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构件齐全,机头、机尾固定牢固可靠,溜槽两边安设挡煤板,链子无迈步现象,设备面貌卫生干净,无积煤、积矸。

6.胶带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机头、机尾固定牢固可靠,皮带不跑偏,托辊齐全有效,里外无杂物、积煤,不同规格的架管、三联辊不能混用,皮带尾无积煤浮矸,进行编号管理。

7.巷道内综掘机(耙装机)5m后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50mm),无大块矸石或煤块(直径不超过300mm),综掘机各部件齐全完好,保持机身清洁卫生,各保护、防护设施灵敏可靠。

8.作业场所应悬挂规范的巷道平面布置图、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断面截割轨迹图)、正规循环作业图和避灾路线图等,要求图板悬挂标准、高度一致、整洁规范。

在零星工程施工现场,要有指导现场施工的牌板,要求图文并茂,表达清楚、详细,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开工前必须悬挂,每拖后一天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9.对所有施工巷道开门后100m必须悬挂巷道里程牌,每50m悬挂一个,并要保证牌板完好、整洁、清晰、准确、规范,未及时或不按要求悬挂的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10.采用锚网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板显示,读数周期不得超过3天,当月记录月底送交生产科矿压组分析存档。

顶板离层仪安装不合格的或不按规定时间读数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八)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1.打眼、装药、爆破

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技术、巷道周边眼距控制在300±

50mm以内,确保巷道成形,岩石巷道必须实现光面爆破,炮眼间距、装药结构、装药方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违反此规定的,每发现一个炮眼间距超规定罚责任人50元。

2.机掘

采用机掘的巷道,每次开机前必须用白漆标出巷道轮廓线,截割出的巷道必须墙直拱圆滑,严禁欠挖,超挖部分不准超过200mm。

墙体必须垂直,伸腿部分自巷道拱基线向下垂一条线,凸出部分不得超过100mm,违反此规定,每处罚款100元。

3.巷道初喷(按规程措施要求)

(1)锚喷迎头放炮后及时进行初喷,封闭围岩,初喷滞后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300元,当班班长罚款200元,对工区罚款1000元。

(2)迎头施工中造成的超挖部分,初喷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喷至规定要求后方可打锚杆挂网。

4.临时支护(规程措施要求)

(1)所有巷道必须采用临时支护措施,使用不正常或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2)超前支护施工前,必须画好轮廓线后方可施工,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5.挂网、打锚杆

(1)临时支护合格后进行联网、打锚杆眼,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2)锚杆安装:

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即使用锚杆打眼机具连续完成打锚杆眼——搅拌树脂锚固剂——拧紧螺母并达到规定螺母预紧力的全过程。

所有树脂锚杆安装时必须边推进边搅拌将锚杆推至孔底,严禁先推进后搅拌,搅拌时间为15~20s,等待时间为30s,违反此规定的,发现一次罚锚杆钻机操作人员100元。

(3)锚杆施工成排成行,直线性强。

锚杆的角度与巷道轮廓线夹角不得小于75°

,外露丝长10~40mm,不允许加垫托盘。

锚固力不得小于120KN,预紧力不得小于300N·

m,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金属网搭接量、联网扣间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喷射混凝土

(1)为保证喷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6小时。

严禁使用过期或不符合规定标号的混凝土,否则,对当班队长及班长各罚款100元/车。

(2)喷浆前必须将放炮崩到巷壁上的岩(煤)碎屑处理干净,否则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3)初喷厚度不小于50mm,严禁采用针对性的重点喷浆来掩盖锚杆施工质量。

否则,对跟班队长和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4)复喷时必须按设计断面尺寸挂线(9条线)进行喷浆,以保证巷道表面平整度和巷道断面尺寸,巷道表面平整度要求1㎡范围内凹凸尺寸最大不超过50mm,未挂线喷浆的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5)洒水养护:

喷浆及砌碹工程按规定洒水养护,并建立台账,不按规定洒水养护的每次对跟班区长和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缺少养护记录罚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7.锚索的安装

(1)锚索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加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锚索预紧力达到作业规程规定,锚索张拉机具必须完好,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2)锚索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编号管理,并对锚索编号、施工人员、施工时间、锚索长度、外露长度、间排距及锚固力等作好记录,锚索紧固及时,并有安监员现场监督签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锚索支护距迎头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对顶板破碎不平位置,锚索间排距误差为±

200mm,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

8.锚固剂

(1)必须按设计要求的数量和型号使用锚固剂,否则,对施工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2)严禁使用过期锚固剂,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次。

(3)锚固剂不得截开使用,破损锚固剂不得使用,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次。

9.混凝土砌碹

(1)混凝土砌碹严格按要求的混凝土配比配料,搅拌均匀后浇筑,严禁浇筑干灰,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300元。

(2)巷道砌碹时必须使用震动棒振捣,时间应在20~30s,现场无振捣工具工程视为不合格,振捣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3)巷道施工顺序

开拓及准备巷道反底拱施工距离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60m;

开拓巷道二次支护施工距离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90m;

准备巷道二次支护施工距离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120m;

回采巷道底板支护施工距离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200m。

超出以上距离的进尺不予结算。

10.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

(1)严禁私截锚杆、锚索、钢带等支护材料,否则,对现场责任人、跟班队长、跟班区长各罚款500元,对工区罚款10000元,并按不合格工程进行处理。

(2)锚杆施工存在角度不合格、锚杆盘不贴紧岩面、丝帽未上紧、间排距超规定、扭矩不够、外露丝不符合规定等质量问题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若现场出现三根以上锚杆问题,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并重新补打。

(3)锚网巷道钢梯(钢带)使用时,必须与巷道轮廓线平行,严禁歪斜,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1.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施工单位负责中、腰线的日常管理,基础数据由地测科测量人员提供,中、腰线需调整时,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地测科到现场实测,并下达书面通知。

施工单位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施工错误,由施工单位承担修复费用,工区技术负责人不及时定、延中腰线或与地测科联系校核,对其罚款100元。

12.巷道成巷后两墙严禁出现鼓肚、赤脚或穿裙,风水管、电缆等后部喷浆要喷实,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九)精品工程创建活动

1.凡是能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确定为精品工程:

(1)通过月底验收被评为优良工程。

(2)完成当月矿下达的生产作业任务。

(3)月度文明施工检查每旬平均分不低于90分。

(4)掘进工作面实现安全生产。

(5)具有显著的闪光点、标杆工程,组织学习参观的示范工程。

2.奖励办法

(1)凡是被评为精品工程的掘进头,达到闪光点工程标准时,奖励该掘进头班组3万元,其中40%奖励工区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2)参加月度验收的施工单位,实行“区长挂帅,副区长包头”,对获得精品工程的单位负责人及包挂责任人各奖励1000元。

(3)当掘进迎头在矿业公司组织的月度验收中,被评为精品工程时,享受矿业公司和矿上的双重奖励。

(4)本月内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检查验收无不合格品,80%掘进头达到优良达标,完成当月生产计划,无轻伤及以上事故时,对验收小组成员奖励300元/人。

附:

表一锚网索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表二锚网喷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表三砌碹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分表

表四掘进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表

表五零星工程文明生产标准检查评分表

 

二〇一四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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