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表精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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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履行项目决策程序
(已依法履行的程序的打“√”,
未依法履行的程序的打“×
”)
⑴
⑵
⑶
⑷
⑸
⑹
⑺
⑻
⑼
投诉件
(件)
核查数
核查问题(个)
查案(件)
问责数(人)
自查发现问题(个)
抽查发现问题(个)
建议整改问题(个)
落实整改问题(个)
书面审查(份)
实地抽查(次)
审查人
(1)
审查人
(2)
……
1
2
备注:
1、此表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本级专治办,一份报送环节治理牵头部门。
2、此表应用A3纸制作填报。
3、表中⑴-⑼分别指:
⑴是否有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⑵是否有初步设计的批复。
⑶是否进行施工图审查。
⑷是否进行施工图审查批复。
⑸是否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的环评报告。
⑹是否取得国土部门对项目的用地许可。
⑺是否取得林业部门对项目的使用林地审核许可。
⑻是否取得水利部门对项目防洪评价等有关许可。
⑼是否取得项目施工许可的批复。
附表1-2:
株洲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表(招投标行为)
工程招投标复查审核情况
履行招投标程序
⑽
⑾
⑿
⒀
3、表中⑴-⑿分别指:
⑴是否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制定媒介发布招标信息。
⑵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招投标。
⑶是否进行施工主体公开招标。
⑷邀请招标项目是否得到有关部门批准。
⑸是否按规定委托工程师监理。
⑹是否进行工程监理公开招投标。
⑺是否存在将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投标行为。
⑻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⑼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资质挂靠、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行为。
⑽评标活动是否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⑾中标后,投标人是否存在转包,非法分包行为。
⑿工程结算过程中是否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行为。
⒀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和工程结算的问题。
附表1-3:
株洲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复查审核情况
履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审批监督程序
3、表中⑴-⑻分别指:
⑴项目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⑵项目建设用地是否进行土地预审。
⑶新申请的项目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⑷项目建设用地是否依法依规征地拆迁和进行安置补偿。
⑸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或出让的规费、价款是否支付到位。
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依法依规进行。
⑺新申请矿业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宏观调控政策。
⑻已建矿山的矿业权处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
附表1-4:
株洲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
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复查审核情况
履行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审批和监督程序
⒁
3、表中⑴-⒁分别指:
⑴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⑵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⑶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法定手续。
⑷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指定劳务分包人。
⑸是否办理工程保险和人身、财产等意外伤害保险。
⑹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合同施工企业与实际施工人是否一致。
⑻施工企业与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有合法人事关系。
⑼施工现场设立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从业资格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⑽现场的技术资料、变更、洽商等来往文件是否由签订合同的施工企业签署。
⑾工程主体结构使用的主要材料是否交由分包单位采购。
⑿施工企业直接用工的,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等社会保险;
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具有资质,总承包企业是否对其进行了监督。
⒀工程监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监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工作流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⒁已交工、竣工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是否到达应有水平。
附表1-5:
株洲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表(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复查审核情况
履行安全生产审批和监督程序
3、表中⑴-⑺分别指:
⑴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
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得以落实。
⑶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取得,所承揽工程是否与其资质匹配。
⑷建设项目是否组织开展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安全投入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⑸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是否组织到位,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⑹施工过程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并执行到位。
⑺是否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⑻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
(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在备注中填写)
附表1-6:
株洲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表(城乡规划管理)
工程项目城乡规划管理复查审核情况
履行城乡规划审批和监督程序
建设用地是否有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行为
项目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
是否缴清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
附表1-7:
株洲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复查审核情况
履行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监督管理程序
3、表中⑴-⑾分别指:
⑴单价合同估算在20万以上的货物是否执行了政府采购。
⑵项目资金预算是否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规定审核下达。
⑶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国家确定的投向和范围。
⑷是否存在超概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增加建设内容问题。
⑸对没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已经概算明显偏高,不合理项目是否下达了项目资金预算。
⑹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工程进度需要。
⑺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是否存在执行偏慢或超量预拨。
⑻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是否存在截留建设资金问题。
⑼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
⑽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存在转移、侵占挪用问题。
⑾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是否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
⑿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制度管理是否规范。
附表1-8:
株洲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表(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复查审核情况
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建设项目是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行为
工程建设环评审批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拆分环评”及降低环评等级要求行为
是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
是否存在未检查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未经验收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