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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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

巩义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巩财公开采购-2017-156

招标单位: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

巩义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

2.2.项目地址:

巩义市境内

2.3.招标编号:

巩财公开采购-2017-156

2.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5.项目总投资:

1040000元

2.6.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二标段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

巩义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第二标段:

巩义市各建制镇、产业集聚区、独立工矿区、旅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企业,并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需要具备有效期内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全国范围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和土地登记代理资质;

3.4.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5.2012年以来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或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城区征地区片价或者土地供应区片地价评估业务(以合同原件为准)。

3.6.2014-2016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报名期间开具时间为准)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

同时为第一中标人的,优先选择标段靠前的自动放弃标段在后的。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

00时至11:

30时,下午14:

30时至17:

00时。

4.2.报名地点: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27号)

4.3.招标文件售价:

一标段:

招标文件300元/套,二标段:

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请各投标人报名时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1月3日上午09:

30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巩义市世佳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

巩义市东区政通路112号

联系人:

逯社伟

联系电话:

8

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

张先生崔先生

联系电话:

9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

巩义市东区政通路112号

联系人:

逯社伟

电话:

8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

张先生崔先生

电话:

9

3

项目名称

巩义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

4

项目地点

巩义市境内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巩义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第二标段:

巩义市各建制镇、产业集聚区、独立工矿区、旅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8

承包方式

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

同时为第一中标人的,优先选择标段靠前的自动放弃标段在后的。

9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合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企业,并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要具备有效期内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全国范围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和土地登记代理资质;

4、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2012年以来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或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城区征地区片价或者土地供应区片地价评估业务(以合同原件为准)。

6、2014-2016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报名期间开具时间为准)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

同时为第一中标人的,优先选择标段靠前的自动放弃标段在后的。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2

分包

不允许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金额:

第一标段:

壹万圆整(¥10000.00);第二标段:

壹万圆整(¥10000.00);

户名: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6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

交纳时间:

于2018年1月3日上午09时30分前到达指定帐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注:

(转账、电汇必须公司对公司,不接受个人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转账、电汇(财务电话:

0371—),如不按以上要求缴纳保证金,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温馨提示:

响应人汇款时请在备注或摘要一栏中注明项目的采购编号

14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

16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3日上午09:

30整(北京时间)

1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巩义市世佳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

19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1月3日上午09:

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巩义市世佳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巩义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

1.1.5目标任务

项目目标

第一标段:

巩义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巩义市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科学测算,在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巩义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向招标人提供符合上级要求的土地级别与地价成果。

第二标段:

巩义市各建制镇、产业集聚区、独立工矿区、旅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巩义市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科学测算,在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巩义市各建制镇、产业集聚区、独立工矿区、旅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向招标人提供符合上级要求的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

项目任务

第一标段:

巩义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一)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75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巩义市实际情况,开展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二)适应当前巩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现行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修订和完善,向招标人提供符合上级要求的土地级别与地价成果并完成基准地价电子备案工作。

第二标段:

巩义市各建制镇、产业集聚区、独立工矿区、旅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一)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75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巩义各建制镇、产业集聚区、独立工矿区、旅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二)适应当前巩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现行巩义市各建制镇、产业集聚区、独立工矿区、旅游区综合地价进行修订和完善,向招标人提供符合上级要求的土地级别与地价成果并完成基准地价电子备案工作。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巩义市城区、各建制镇、产业集聚区、独立工矿区、旅游区等城镇建设规划覆盖的区域。

1.1.6承包方式

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

同时为第一中标人的,优先选择标段靠前的自动放弃标段在后的。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项目完成时间

本招标项目的时间要求:

60日历天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单位应具备资格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单位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5.2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的规定计取,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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