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电子商务进我国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实施计划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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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全县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与三农发展融合。

纳入示范的日用消费品、农资网点和农产品流通设施基本具备电商终端服务能力,实现与企业总部联网。

开展农产品、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服务三农的网商或网店得到较快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逐年下降,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实现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平急共用、融合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到2015年,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其中零售额6600万元以上);

培育5家左右电子商务示范主体;

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网商)数年均增长30%以上,培训电子商务人才1000人以上,相关从业人员3000人以上。

到2017年,建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突破5亿元(其中零售额达到3.5亿元以上);

培育1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以上电商企业示范实体,年均增长35%以上。

打造1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村(社区)。

培训电子商务人才5000人以上,相关从业人员10000人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

1.建立本县电商运营平台。

线上利用邮政现有内部电商平台,打造全新的综合服务电子商务平台。

整合淘宝、天猫、当当网等外部平台,将线上网站打造成统一的流量入口,同时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农党网体系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从而实现线上资源的整合。

线下利用连锁直营店、农家店、邮政营业网点、便民服务站、三农服务站等近380多个多种实体渠道,建立农村电子商务镇、村服务站,为村民提供电商(如代买、代卖)服务,从而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有机结合。

2.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及运营中心。

依托刚刚竣工的能人创业大厦,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由政府主导,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参与管理和经营,负责在农村植入、普及、推广电子商务,打造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让电子商务走进农村千家万户。

电子商务中心在搭建线上农村购物和售物平台的同时,帮助特色农产品商户开设网店,入驻网络销售平台,并为商户提供信用认证和创业贷款等支持。

通过运营为特色农产品经营户提供“八统一”增值服务,即宣传统一口径、人员统一培训、品牌统一打造、网货统一组织、产品统一包装、价格统一制定、订单统一处理、包裹统一寄递等增值服务。

从而实现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功能,为农民提供在村购物、售物、缴费等一站式解决方案,让广大农民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实惠。

(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

1.建立商品仓储集散中心。

在县城区新建1个网货分拨中心,改扩建3个仓储集散中心,依托供销、邮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乡镇商品配送中心12个,扩建农产品冷链仓储中心4个,装修改造100个标准化电商便民服务(体验)站(点)。

2.建立畅通的农村商品物流渠道。

依托邮政等企业和社会第三方物流,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开发,在全县建立方便用户的新型农村商贸物流配送系统,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构建快速流通渠道,构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物流通道,3年内逐步覆盖全县8个乡镇,110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居委会。

(三)引进培育一批电商企业和人才

开展电子商务,关键是人才。

财政支持搭建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产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

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引入电商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示范店和示范龙头企业,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创新营销模式,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带动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标准化。

依托已有电商平台,帮助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带动培育一批电商人才。

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各网络运营单位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主动向企业传授电子商务知识,帮助企业解决硬件设施和技术软件方面存在的困难,指导企业通过网络采集与发布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和交易结算,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在我市国际物流园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站点,发挥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和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等作用,支持电商企业与骨干流通企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在县内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组织开展面向基层政府、农业企业、合作社、电商、农民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提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和农民运用电子商务的能力。

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提高基层政府、涉农流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范围

支持电商企业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特点,分层次推进电子商务。

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互联网与原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各驻外营销机构建立起网上供应链关系,运用网络开展信息传递、业务洽谈和购销交易活动,降低营销成本。

已经建立网站的企业,不断总结经验,充实设备和技术人员,大力探索开展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电子交易活动和网络营销活动,构筑企业网上交易平台。

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及农家店参与“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农家店向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成为网购提货终端和网销服务点、成为农民居家消费的贴心店。

(五)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建立激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体系,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

完善企业信息网络,构建完善企业总部、商品物流配送中心、直营商场(超市)、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农家店联网互通的企业信息网络。

实现企业内部供应链(门店、配送、总部)和外部供应链(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商、下游客户)的信息及财务数据交换,实现农家店线上购销存、订单管理、办理增值业务,实现对流通企业、农家店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加强区域信息对接,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将消费品、农资流通企业、农家店以及农产品产地市场等纳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信息服务、购销对接、在线支付、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效果和政府调控市场效能。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

(2014年10月—2015年3月)

1、情况摸底。

2、制定方案。

制定《我县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我县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拟搭建的我县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及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3、会议发动。

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大会。

县启动仪式后,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召开动员会。

县商务局通过万村千乡农家店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改造及村级连锁便利店建设所创造的基础条件作相应落实工作。

4、宣传带动。

在政府相关网站上如“我省我县”以及我县电视台、西部我县报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

承办企业务求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落实。

(二)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17年9月)。

落实我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各项目实施工作:

1.升级改造乡镇商品配送中心及标准化电商便民服务站点,改扩建农产品公共网货中心,建设网货公共集中分拨中心。

2.实施县邮政局承办的邮乐网内部电商平台和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县级网络建设项目工程。

3.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分级包装设施及农产品初加工配送设施建设。

4、整合建设以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为主的质量保障体系,培育打造以为主的品牌建设。

5、开展业务培训。

对承办企业、电商终端电商从业人员,乡镇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电商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电商从业队伍。

6、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引导,组织农特产品加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供销商等加入网络,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进村进社”服务人员,妇女致富能手,退伍军人,残疾人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

(三)总结阶段。

(2017年10月—2017年11月)。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接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进一步整改。

 

(四)推广普及阶段(2017年12月开始)。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电子商务向全县农村各行各业有序推进,落实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

六、财政资金安排和扶持政策

(一)投资总规模

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计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县财政整合1000万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参与主体企业投资2000万元,争取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扶持资金2000万元,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推进综合示范县建设(资金分配方向见投资计划表)。

扶持项目和资金使用按照“一项一议”、“一事一议”方式分别报县政府审批执行。

(二)配套政策和支持重点

1.鼓励新设网店。

由政府主导,对有意愿开设网店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发展的个人(包括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进村社区”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妇女致富能手及退伍军人)免费进行电子商务培训。

大力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两后生”、残疾人等群体开办网点,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补助和税费优惠。

对通过工商注册、年网上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新设网店,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且经营期满2年的,按其平台技术服务费年费50%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利用我县本地代运营公司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且经营期满2年的,按其代运营服务费年费给予一次性补助。

2.鼓励企业(网商)做大做强。

鼓励县域内的电商企业做大业务量,扩大注册用户,增加电商户数。

发挥县内已有的邮政系统的“邮乐购”,我县本土电商、我县微生活等网微平台,扩大网购网销量,纳入县内社会消费品统计和市场监测工作,扩大电子商务产值在全县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调整结构,不断提高我县服务业发展质量。

每年在网上销售额200万元以下的初创型企业(网商)中,评选5名对产业带动强、成长性较好的,一次性给予奖励,已获得奖励企业(网商)以后年度不再评选。

对年网上销售额首次达到200万元的发展型企业(网商)、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龙头企业(网商),分别给予奖励。

上述企业(网商)均含当年新迁回我县发展的企业和网商。

根据实绩每年在全县确定10个优秀网销品牌店,给予奖励。

3.鼓励乡镇(街道)、村带头发展。

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农副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带动城乡统筹发展。

整合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村电信宽带网络、广电数据网络等资源,实现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平急共用、融合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鼓励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村级农家店、直营店,以及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进行信息化改造。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华东商贸公司实施ERP系统改造工程。

农党网实施信息化升级改造工程,覆盖城镇社区和全县110个行政村。

乡镇(街道)要重视电子商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谋划电子商务发展路径,鼓励本地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村种养殖大户在网络上展示展销,扩大网络销售量。

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的丝绸之路土特产网平台和实施的“便民服务体验站”工程,将网络不断扩大,实现代收代缴、投递、订阅火车票、飞机票,与水、电、气、广电等单位签订协议,实现网上代收代缴费用,金融产品支付等业务,让广大农民朋友足不出户享受现代科技的优越性。

对电子商务年销售额、企业(网商)数、社区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验站达到一定标准的示范乡镇(街道)、村,分别给予奖励。

鼓励乡镇(街道)推动有条件的村创建电商村,对符合电商村标准的,给予奖励。

4.鼓励电子商务进村进社区。

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建设农村和社区电子商务便民服务体验站,为村民(居民)提供快递存取、网络代购、农产品销售等服务;

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整合快递物流资源,方便群众,降低物流成本,对项目建设给予一定补助。

鼓励开展电子商务进村工作,对符合标准的区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5.鼓励电子商务在各行业的应用。

逐步在农业、旅游、文化、家政、餐饮、休闲、教育、医疗、政府采购、养老服务、金融等领域确定若干主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重点培育,引导更多企业入驻和应用。

鼓励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提供本地生活服务电子商务。

对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项目和相关活动,经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项目承办单位支持。

6.鼓励电子商务开拓市场。

对网络销售本县农产品、旅游产品且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其网络零售额对企业(网商)进行奖励。

对网络销售本县其他产品和进口产品的企业(网商),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其网络销售额对企业(网商)进行奖励。

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口产品电子商务,相关部门积极提供服务、改进监管。

条件具备时,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

7.加大活动推广力度。

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活动,参加各类电子商务推进会等重大赛事和创业活动,组织赴电子商务先进县市学习考察等。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网商)组团参加专业展会,按参展规模大小给予一定额度经费补助。

8.扶持集聚区发展。

盘活一些创业园区闲置厂房、楼宇和其他村集体所属资产用于电子商务发展,为企业(网商)解决办公、仓储等用房问题。

对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电子商务集聚区(产业园、集聚楼),根据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使用面积、入驻网商数、本地产品销售额比重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达到一定标准的分别给予办公和仓储用房租金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补助;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项目运营方适当奖励。

对列入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规划的集聚区(产业园、集聚楼),其租金、公共装修、办公家具、设施设备、宽带流量等公共开支,按照一项一议的原则,给予财政补助;

建设初期可根据核定预算给予运营方不超过50万元的配套启动资金。

业主出租厂房时发生的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和房地产税地方留成部分,自出租年度起三年内按照50%的标准给予奖励。

9.鼓励网上集聚平台建设。

引导我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商)入驻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对网上集聚平台的建设费、运营维护费、宣传费等公共开支,按照一项一议的原则,给予财政补助。

10.扶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电子商务供货平台、仓储平台、专业网站、应用软件等项目,经审核认定后,按实际投资额进行一次性补助。

对行业协会、服务中心经审核认定的公共服务部分场租给予支持,对其配合县里开展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给予资金补助。

11.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

执行国家对电子商务产业税收的优惠政策,国税、地税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纳税辅导,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和加大金融投入,对经过系统培训,成绩合格,能熟练掌握电子商务知识和网店经营技术技能,有志于开设网店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个人(包括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进村社区”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妇女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及残疾人),由政府提供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其开设网店,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活动。

金融机构在利用传统信贷业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押范围,缓解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

12.加强电子商务人才保障。

对引进的电子商务领域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按我县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给予兑现落实。

每年安排或整合一定资金,用于参加市级以上组织培训补助以及电子商务人才对接会等。

鼓励和支持我县培黎学校等本地学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建立一批青年网上创业见习基地,根据工作量给予见习基地一定补助。

商务、扶贫、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和组织要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两后生”、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补助政策。

人社部门要将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纳入城乡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及时落实引进人才政策,对促进产业进步的项目给予扶持。

发改、工信部门要整合项目资源,落实培育孵化电商项目,支持电商产业园和孵化中心建设。

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和自然人从事网上经营。

鼓励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人员、大学生志愿者等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发展。

凡在我县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进村社区”服务人员、大学生志愿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离职在我县注册开办网店,服务期内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服务期满后,由本人自主选择就业方向。

13.扶持电子商务支撑行业发展。

鼓励引进高端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专业化管理、整体配送和冷链运输能力。

加快宽带提速升级,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4G通讯网络建设。

对经审核认定的相关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20%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引进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代运营、摄影、模特、电脑制作、培训、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等专业电子商务服务机构,正常运营满一年的,经申报审核后,根据其业务开展情况,给予每个公司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我县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旅游局、县规划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邮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人民银行我县县支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专门成立电子商务管理服务办公室,落实编制7名,隶属县商务局管理,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每个乡镇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

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

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

我县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

县乡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县域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

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县政府要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发挥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六)健全电子商务进农村考核机制。

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县政府的考核体系,以建设进度、发展规模、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

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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